谋攻篇·第三
作者:钮先钟 ·中国
出自————《现代军事理论》
第三篇名为“谋攻”,这两个字也有不同的解释。有人认为“谋攻”乃“以谋为攻”,但又有人认为它是“以攻为谋”。有些英译本将其译为“Attack by Stratagem”即代表前者 [ 注:《孙子》英文译本见《孙子校释》的附录,267页。 ] ,而格里菲斯(Samuel B.Griffith)译为“Offensive Strategy”,则可代表后者 [ 注:Sun Tzu,The Art of War,trans.by Samuel B.Griffith(Oxford,1964),p.77. ] 。前者把“谋”字视为名词,后者把“攻”字视为形容词。但若照《孙子》的原文来分析,则似乎都不正确。《孙子》所说的“谋”,其意义就是“计”,所以何守法说:“谋亦计也,攻,击也。” [ 注:何守法:《音注孙子》,《孙子集成》第九册,373页。 ] 这一篇的主题即为讨论应如何计划发动攻击。因此,比较精确的英译应该是“Planning Offensive” [ 注:The Seven Military Classics of Ancient China,trans.by Ralph D.Sawyer (Westview Press,1993).p.160. ] 。
曹注说:“谋攻者,欲攻敌必先谋也。” [ 注:曹注见魏汝霖:《孙子兵法大全》,93页。 ] 用现代语来说,即为要想向敌国发动攻击则必须先有计划(谋)。然则为什么要发动攻击?这又应该是必须首先提出的问题。要回答此一问题,则又须了解战争的本质。国家为什么要想主动地投入战争,是因为它想用战争为手段以达到某种目的,而要想达到目的则又必须采取攻势。守势只能阻止对方达到其目的,但并不能使我方达到所想要达到的目的。所以,要想达到积极的目的,则必须采取攻击行动。欲攻者又必先谋,换言之,行动之前必先有计划。如何计划发动攻击,即所谓“谋攻”。
然则又应如何谋攻?孙子一开始就提出他的基本观念,这个观念可以用一个关键字来表达,那就是“全”。在拟定攻击计划时,最高的理想即为求“全”,而如何始能达到此一理想,其关键则在于“不战”。所以,孙子曰:
凡用兵之法,全国为上,破国次之;全军为上,破军次之;全旅为上,破旅次之;全卒为上,破卒次之;全伍为上,破伍次之。是故百战百胜,非善之善者也;不战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
“全”与“破”是两个相对的观念。“全”的意义就是完整而无任何损毁,“破”的意义即为造成无可避免的损毁。孙子的理想是希望既能击败对方而又能避免造成损毁。此一原则从最高的国家战略层次到最低的战斗层次都同样适用。所谓国者,军者……自曹操起,注家多释为敌方,即不使用武力而能使敌方屈服者为上策,击而破之则只能算是次等的成就。不过,贾林却有补充意见,其注曰:“全得其国,我国亦全,乃为上。”事实上,此种解释无异画蛇添足,既能使对方自动屈服而又获得保全,则我方本身也会获得保全乃自然之理,似乎无再作说明之必要。 [ 注:曹注及贾注均见《十一家注孙子》,《孙子集成》第一册,407页。 ]
孙子所谓的“战”,其意义即为使用武力。不战而屈人之兵,才是善之善者也(the best)。假使还是必须一战,则即令百战百胜,也还不能算是最好,而只能算是次好(the second best),因为即令每战必胜,仍然还是会使双方受到相当损失,其结果也自为破而不全。
由此观之,孙子不仅主张慎战,反对久战,而更企图不战。所以,他似乎可以算是一位非战主义者。但又必须了解孙子只是非战,而并不非攻。从战略家的观点来看,必须采取攻击行动,始能达到积极目的。不过,此种行动并不一定要使用武力,也不一定要采取战争的形式。因此,不战也一样能屈人之兵。孙子在思想上与法国当代战略大师博弗尔非常接近,后者创造了“间接战略”(Indirect Strategy)这样一个新名词,其意义为尽可能使用非军事手段来追求国家利益。 [ 注:博弗尔的间接战略观念的详细解释可参看其著作《战略绪论》(An Introduction to Strategy)。 ]
间接战略亦即为总体战略(total strategy),换言之,其所追求的是总体利益,而非仅为战争中的胜利。所使用的工具包括各种权力因素都在内,也自非仅限于武装部队。因此,孙子才说:“故上兵伐谋,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这也表示他认为在拟定攻击计划时,可以考虑使用四种不同的手段,而这些手段也分别构成四个不同的层次。从层次的高低上看来,孙子所最欣赏者是“伐谋”和“伐交”,其次才是“伐兵”,但对于“攻城”则表示极端的厌恶。孙子的这种想法与其时代背景似有微妙关系。
据多数学者认定,孙子大致是春秋后期之人。到此时所谓霸政虽已式微,但齐桓公、晋文公所造成的典型则依然存在,所以此种遗风仍为当时精英分子所怀念和羡慕。尽管时代和环境都已改变,但他们的思想还是多少会受到其前辈的影响。最近有人认为孙子所主张的“伐谋”、“伐交”,以及“不战而屈人之兵”似乎有一点过分理想化的趋势。照实际情况来观察,在他那个时代想要实现此种理想,其成功的机会似乎不太大。此种批评固然相当合理,但孙子为什么会那样想,则又并非不可解释。
孙子齐人也,齐桓公、管仲的伟业自然会成为其心目中所想学习的模范。尤其是管仲更是春秋霸政的创始人,孔子对于其成就曾给予高度的肯定,足以被后世视为定论。孔子一方面指出:“管仲相桓公,霸诸侯,一匡天下。”另一方面又称赞:“桓公九合诸侯,不以兵车,管仲之力也。” [ 注:孔子之言分别见《论语·八佾第三》及《论语·宪问第十四》。 ] 夫子之言应属信而有征,可以证明齐桓公的首创霸业并非依赖武力,而是由于伐谋、伐交的运用成功。《史记》中也说:“管仲既任政相齐,其为政也,善因祸而为福,转败而为功。” [ 注:《史记·管晏列传》。 ] 这也就是说管仲善于运用谋略,其心灵具有高度弹性,其政策绝不僵化,而且深知持盈保泰、适可而止的道理。
在齐桓公、管仲的霸政中,伐谋、伐交是经常运用而累获成功的战略,至于武力则很少使用,大致只是保留作为后盾而已。事实上,在晋国继齐国称霸之后,虽然使用武力的频率已经增高,但伐谋、伐交还是继续使用,并且仍然构成战略思想的主流。因此,可以发现在春秋时代,伐谋、伐交是一种成功的经验,而并非空洞的理想。孙子的时代虽已接近战国,但他是一位尊重历史的学者,其思想深受此种传统的影响,也可以说是事理之常,不足为怪。
孙子把“伐谋”列为战略中的第一等,“伐”的意义就是打击(strike),换言之,最好的战略就是打击在敌方的战略计划(谋)上。这也是所谓“釜底抽薪”之计,使敌方的计划失效而根本不能应用,则也就必然能迫使敌方放弃其原有的意图,于是自然能达成不战而屈人之兵的理想。即令不能直接打击敌方的计划,但若能打击敌方的同盟国或附庸,也足以削弱敌方的实力,并使其原定计划难于执行,故不失为次好的战略。事实上,伐谋与伐交往往不可分而必须联合运用,若能使敌方众叛亲离,则其原定计划自难实施,而其原有意图也须放弃,所以,伐交实乃间接的伐谋。关于“伐交”,过去也有不同的解释,例如曹操说:“交,将合也。”即指敌方部队将要合成阵形时而趁机对其发动打击。何氏、张预之注与曹注接近。不过,此种解释过分狭隘,已不为后世所认同。 [ 注:曹操、何氏、张预之注均见《十一家注孙子》,《孙子集成》第一册,411页。 ]
如果伐谋、伐交都不能达到其理想的目的,于是“伐兵”遂为必要的选择,否则就必须放弃谋攻。所以,使用武力进行会战,也就势在必行,尽管那是第三等的战略。事实上,到孙子的那个时代,伐兵也是一种常用的手段,《孙子》全书中的大部分篇幅都是用来讨论有关伐兵的理论和问题。因此,孙子虽然还是向往霸政时代的传统,但又并非缺乏现实感。
如果不能在战场上击败敌方的野战军而达到速战速决的目的,则最后可能就会采取下策(其下攻城)。孙子为什么那样反对攻城,甚至于可以说是深恶痛绝?在其书中已有详尽的解释。他估计要用三个月的时间来完成攻城的准备,再用三个月的时间来进行围攻。若能结束(已)就算是很顺利。但也许并不能如此,于是指挥官(将)在一怒之下,命令部队用云梯攀登城墙,结果兵力损失了三分之一,而城仍然不拔。所以,孙子说:“此攻之灾也!”为什么攻城会这样困难,这又与时代背景有关。到春秋后期,守城和攻城的技术都有很大的进步,而由于各国兵力都已增大,想在一次会战中决定胜负也就变得不可能,于是城塞攻防遂开始变成常见的模式。此种形态的战争不仅不能速决,而且更会使双方都蒙受重大的损失。从孙子眼中看来,攻城违背了两项基本原则:(1)兵闻拙速未睹巧之久也;(2)全国为上,破国次之。所以,他认为“攻城之法,为不得已”。
在对于战略的四个层次列举说明之后,孙子遂又作结论说:
故善用兵者,屈人之兵而非战也,拔人之城而非攻也,毁人之国而非久也。必以全争于天下,故兵不顿而利可全,此谋攻之法也。
这一段话实为“谋攻”的总结。他连续用了两个“全”字,可以明确显示求“全”即为谋攻的焦点。简言之,在拟定攻击计划时,应采取包括伐谋、伐交在内的总体战略,此即“以全争于天下”。从反面来看,又应尽量考虑不直接使用武力,至少不可久战,尤其不可攻城。若能如此,则兵不顿而利可全。换言之,就是能把损失减到最低限度,把收获升到最高限度。
兵不顿而利可全,当然是一个最合理想的目的,但在实际情况中又如何才能达到?孙子认为其关键为将之用兵能发挥高度弹性,也就是所谓“识众寡之用”。于是他用数字明确指出:
┌十则围之
│五则攻之
用兵之法 ─┤倍则战之
│敌则能分之
│少则能守之
└不若则能避之
简言之,即尽量保持数量优势,然后始能兵不顿而利可全。所以,当享有十倍优势时,可以分用一部分兵力去围困敌方坚守的城塞,而将其余的兵力用来追求其他的目标。当享有五倍优势时,虽不能采取围困的方式,但却可以凭借压倒的兵力迅速攻克敌方城塞。假使只有一倍优势,则不可攻城,但却可以企图在会战中击败敌军。假使双方兵力相等(敌),则应能设法分散敌方兵力,以在决定点上造成局部优势。假使兵力较少于对方,则只应守而不攻。假使居于绝对劣势(不若)则应避敌以求自保。若劣势兵力(小敌)仍坚持采取应战或固守的行动,则必然会被优势兵力(大敌)所击败,此即所谓“小敌之坚,大敌之擒”。
说到这里,孙子又话锋一转,回到他所最重视的因素——“将者国之辅也”。在此处“将”除照狭义解释外还应作广义解释,即指军事组织而言,“国”则应作政府解释。“辅”字的意义为彼此互赖,相依无间。政府与军事组织能彼此互信互赖(周)则国必强,若不能如此(隙)则国必弱。 [ 注:《左传》(僖公五年)有“辅车相依”之语,辅为车之外表,与车本身唇齿相依而不可分。“周”作周密解,“隙”作空隙解,“辅周”即密切互赖,“辅隙”即彼此疏离。 ]
因此,孙子遂指出“君之所以患于军者三”,即认为政府(君)有三种行为足以使军事组织(军队)受到伤害(患)。非常奇怪,照《孙子》原文看来,这个“三”字应该是“二”字,但古今注《孙子》者却从未有人注意及之。孙子明确指出两种行为,并且都分别给予一个特殊的名词。现在就图解如下:
不知军之不可以进而谓之进┐
├是谓縻军
不知军之不可以退而谓之退┘
不知三军之事而同三军之政,则军士惑矣┐
├是谓乱军引胜
不知三军之权而同三军之任,则军士疑矣┘
从上列的对比中,可以明显地看出孙子所谓“君之所以患于军者”的行为只有两种:一为“縻军”,另一为“乱军引胜”。而且《孙子》在原文中还说:“三军既惑且疑,则诸侯之难至矣。”更可以显示“既惑且疑”是一件事而不是两件事(用英语文法来解释即为both…and)。而且孙子也只创造了两个名词(縻军与乱军引胜),而并未创造第三个,尤其可以作为确证。所以,“三”字应改为“二”字,实属毫无疑问。除非《孙子》原文中本来还有第三点,但在流传过程中已经逸失。
在此还有几个字应略加解释:(1)“縻”的原义为牛辔,在此作牵制解。“縻军”就是政府从后方牵制前方军队的行动。(2)“事”为事务,“政”为管理,“权”为随机应变,“任”为责任。假使容许不懂军事的人参与军事的管理,不知通权达变的人同负指挥之责,则必使部队既惑且疑而无所适从,其结果即为“乱军引胜”。换言之,由于造成军队内部的混乱,而导致敌方的胜利。
基于上述的分析,孙子遂进一步认为在尚未交战之前,即可根据五点理由而能预知胜负谁属。此五者即所谓“知胜之道”,再图示如下:
┌(1)知可以战与不可以战者胜
│(2)识众寡之用者胜
知胜之道 ┤(3)上下同欲者胜
│(4)以虞待不虞者胜
└(5)将能而君不御者胜
此五种知胜之道,其理论基础均已见前三篇。“知可以战与不可以战”是根据“庙算”而获得的结论。“识众寡之用”即“兵众孰强”的比较。“上下同欲”即“令民与上同意”。“以虞待不虞”即“修道而保法”(见“形”篇,所谓“道”与“法”即“计”篇中的五事之二)。“将能而君不御”就是政府对军事不可作不合理的干涉,否则即为“縻军”和“乱军引胜”。
概括言之,“知胜”是“庙算”的结果,而又是“谋攻”的先决条件。若非已能预知胜利在望,则又何必计划发动攻势。反而言之,在无胜算的条件下,贸然发动攻势,实乃轻举妄动,则鲜有不败者。于是孙子遂作成其前三篇的总结论:
知彼知己,百战不殆;
不知彼而知己,一胜一负;
不知彼不知己,每战必殆。
“殆”者危也,“不殆”就是没有失败的危险。“一胜一负”的意义即为只有百分之五十的胜算,而无必胜的把握。“每战必殆”在武经本上作。“每战必败”。但依据逻辑则用“必殆”较合理。因为战争具相对性,若我方不知彼不知己,而敌方也同样不知彼不知己,则胜负之数还是未可知也,所以不能断言我方必败,而只能说我方的前途必然很危险。
从“计”篇开始,到“作战”篇,再到“谋攻”篇结束。十三篇中的前三篇构成一个完整的思想体系。孙子首先指出一切战略思想都必须以计为起点,而所谓计者,其主要目的即为明辨利害。计的功用就是求知,能知然后始能谋。所以,一切关键即在于知。知为智的基础,而战略即为斗智之学,换言之,无知即为败亡的主因。
此三篇为孙子全部思想的基础和核心,其应用的范围从大战略层次一直贯穿到小战术层次,诚可谓“吾道一以贯之”。而且孙子虽仅以兵家自居,并仅以战争为其研究主题,但其思想具有总体性,其应用又绝非仅限于战争和军事问题。所以诚如加夫利科夫斯基所云:“其理论不仅别出心裁,而且也是合理的,并以一种数学性的智慧为基础。因此可以认为他是行动学的先知,而这也许即为其对于中国思想最重要的贡献。” [ 注:Krzysztot Gawlikowski,“Sun Wu as the Founder of Chinese Paxiology,Philosophy of Struggle and Scienc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