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作战与八十年代美国利益所面临的威胁·第一
作者:莫里斯·特格韦尔 戴维·查特斯 ·美国
出自————《美国战略中的特种作战》
出自————《现代军事理论》
莫里斯·特格韦尔 戴维·查特斯
一提到“特种作战”这个词,立刻会引起各种各样的遐想和种种争论不休的问题。这些问题都很重要,召开一次会议来分析和研究这些问题,本身就表明人们承认这些问题是客观存在的。长期以来,人们对于特种作战这个问题,或者未予应有的重视,或者以揭露的方式加以曲解。总之,对这个问题及由此而产生的其他问题没有进行过充分的研究。本文试图对特种作战的概念提出一个范围。文章的第一部分是为“特种作战”这个词下个定义,目的是提出一些大家都同意的看法以使有关讨论得以继续下去。第二部分则是阐述美国国家安全战略的目标,以及实现这些目标可能遇到的潜在威胁或障碍。
定义与概念
下定义的目的在于阐明观点。一旦对存有疑义的术语或概念立下定义,那么这个术语或概念应当更加便于理解。通常,完善的定义是不能留有模棱两可的解释余地的。当然,也有些概念是找不到确切的定义的。“特种作战”也许正是这样的一种概念。
许多西方分析家在为“特种作战”下定义时,面临着概念上的问题。他们总跳不出西方哲学的框框,总想在和平与战争之间,更错误的是,想在政治与军事之间划出一条明显的界线。总是有这样一种倾向,企图将特种作战仅仅局限在军事术语的范围之内。例如,国防部为特种作战提出了自己的定义,原文如下:
为达成国家的军事、政治、经济或心理目的,由经过特种训练、装备和编制的国防部所属部队对战略或战术目标实施的军事行动。此种行动可支援正规作战,当正规部队不便或不能使用时,亦可独立实施。这种在和平时期相当敏感的行动,除训练之外,通常须经国家指挥当局批准,并在其或其指定的司令官指挥下实施。特种作战可包括非正规战争、反恐怖主义行动、集体安全、心理战和民事措施。
对于国防部所要实现的目的来说,这一定义也许是完全适用的。可是,“由经过特种训练、装备和编制的国防部所属部队对战略或战术目标实施的军事行动”,从最广义的角度而言,这种表述也可以指某些非常正规的军事行动,比如,B-52型轰炸机的空袭,或者由空中突击师的空中机动作战。这两种行动都是军事性的,而且都是由“经过特种训练,装备和编制的国防部所属部队”进行的。但是,可以肯定地说,这种行动并不是特种作战所指的内容。另外,尽管国防部所属部队里有些单位是接受过心理战和民事方面训练,并且承担这方面任务的,但从严格的意义上说,这些任务都不是“军事行动”。此外,国防部所属部队恐怕不是唯一可供利用的力量。上面这个定义也没有涉及到非军事组织实施的行动,如:中央情报局、美国新闻署、国务院和国际开发署等。因为该定义是为国防部服务的,所以,避而不谈其他机构和部门,是可以使人理解的。然而,为探讨本题,这个定义还是留下了一个疑问。最后,上面引述的定义未能说明特种作战的本质,即:什么因素使这些行动成为“特种”的。它也没有详细说明为什么要把某些行动称作特种作战,如:反恐怖主义行动。因此,如果认为国防部的定义并不适用于本文的宗旨,大概不无道理。
在美国总统第12333号行政命令,即“美国情报活动”中,也找不到对特种作战定义有多少用处的内容。这个命令将“特种作战”说成是“为帮助实现国家对外政策的国外目的而又使美国政府所起的作用并不明显或不必公开加以承认所进行的活动。”这个定义包含了支援此类活动的职能的内容,但是明确地排除了使用外交和情报收集与整理手段。这里强调的是这些特种活动的隐蔽性质。除此之外,它基本没有向读者交待是什么因素使得这类活动或行动成为“特种”的。当然,总统的第12333号行政命令是为指导美国情报机构的活动而专门制定的方针。使用“特种活动”一词可能是有意代替“隐蔽行动”的一种委婉说法。而“隐蔽行动”却可能包含某种类型的特种行动,其中包括军事行动。
苏联人在意识形态上坚持不断革命论和克劳塞维茨关于战争是政治的继续的观点。他们在和平与战争之间,或者在纯政治问题与纯军事问题之间并没有划一条明显的界线。因此,他们有一系列的概念,可广泛适用于各种政治、军事形势下的特种行动。在苏联的观念中,“积极手段”就包括了军事的和非军事的行动,公开的和隐蔽的行动,暴力的和非暴力的方法。实行积极手段的目的是政治性的,即为了支持和巩固苏联的对外政策目标。“即使在局势不紧张或缓和的时期”,积极手段也是与其他外交政策工具紧密结合使用的。在这个招牌下,积极手段行动可能包含从和平时期的政治影响、宣传鼓动以及欺骗和散布假情报等活动,直到干“湿活” [ 译者注:指暗杀 ] 、破坏、援助发生低强度冲突的“灰色地区”内的地下反叛组织,以及在有限战争和全面战争中,对敌后至关重要的目标实施高度敏感的军事和准军事行动等。
十分明显,苏联的积极手段概念已超出了我们试图表述的范围。在西方,苏联人认为积极手段的大部分活动是在外交的幌子下进行的。只是在低强度冲突、军事和准军事行动方面,苏联的概念才与我们现在讨论的问题有关。不过,提一提苏联人对战争与和平时期的特种作战的政治性质的基本看法是不无裨益的。同样有益的是,也应看到英国人在保持其民主传统的同时,也接受了关于战争是政治的继续的观点。英国人在采用积极手段和实施特种作战方面有着颇为悠久的历史。在情况适宜时,他们将自己的特种作战力量(军事情报部国外局秘密情报处和特种空中勤务团)置于外交与联邦事务部的领导之下,直接服务于外交政策。
如上所述,不能将特种作战与隐蔽行动简单地等同起来。所谓隐蔽行动就是“一国政府企图不露马脚地对另一国或地区的事态进行影响。”隐蔽行动的这个定义,与总统第12333号行政命令中有关特种活动的定义,以及与积极手段的某些方面都是很接近的。在某些方面,可将隐蔽行动看作为外交的一个组成部分。诚如某些行家所说的,千方百计地对其他国家和社会政治施加影响乃是“对外政策的本质……二者的含义是一样的。”
迄今,我们研究的重点是:特种作战“不是什么”。为了得到一个关于特种作战“是什么”的比较明确的看法,也许列举某些著名的特种作战事例是有用的。从这类记载中,我们也许可以归纳出若干条共同的特点,赋予概念及其定义以实质性的内容。下列事件可以称作一部分特种作战行动:
1、正规战争中的非正规军事行动。此类行动的典型事例包括德国占领埃班·恩梅尔要塞、布伦尼瓦空袭、以色列夺占并拆除埃及雷达站,以及福克兰之战期间英国特种空中勤务部队进攻佩布尔岛。
2、战斗救援任务。例如:德军营救墨索里尼,援救在刚果斯坦利维尔的欧洲人质,以及对山西战俘营、恩德培机场、通岛、摩加迪沙、科卢苇齐、迪沙特涅和驻伦敦的伊朗大使馆等采取的行动。
3、准军事行动。包括由美国或其盟国实施的若干行动,如:对阿尔巴尼亚、危地马拉、古巴(猪湾)和尼加拉瓜桑地诺政权采取的行动;苏联在干涉捷克斯洛伐克和阿富汗初期所采取的与上述情况相类似的行动。
4、反暴乱。包括若干形式的特种作战,如:助民行动与军事管制计划以及顾问与训练援助计划。还可包括心理战和政治战、“反帮派”(英国人在巴勒斯坦和肯尼亚采用过的行动),以及代理人战争(如:古巴人在安哥拉)。
5、维持和平行动。最好的事例莫过于最近美国海军陆战队在黎巴嫩采取的行动,以及由联合国负责在塞浦路斯中东和其他地方实施的行动。
应该强调的是,助民行动与军事管制计划、顾问与训练援助、心理战和代理人战争可以不列在反暴乱的范围之内,而按其性质作为特种行动单独实施。美国对阿富汗反叛者的物质援助即可归入此类特种行动。而对友好国家政府进行的顾问与训练援助,并不一定要在这个国家受到暴乱的威胁时才采取,如1981年对利比里亚的援助。
特种作战的特点
以上列举的行动有许多区别于正规军事活动的共同特点。为了给特种作战赋予定义,最近,爱德华·勒特韦克及其同事们提出了他们的见解:“由具有自行补给能力的部队在敌国领土内进行的有节制的战争行为。”他们强调,特种行动“并不是普通军事行动的缩影,他们之间有着质的区别。”所谓质的区别,其本质是由富特提出的。富特是英国战时特种行动执行委员会的一位历史学家。在他的笔下,特种作战行动被描述为“非正统的突然行动……出乎意料的暴力打击,通常不由常备军来发动或实施。这些打击给敌人,最好给其最高层以震撼作用。”这两方面结合在一起,便将语义上的探讨引到了正确的方向,尤其在正规战争的范围内。然而,即使这些定义对于这方面的研究的限制也许还是太大了。如果该术语是用来表述短期和有限的行动的话,那么,在和平时期或在低强度冲突中实施的特种作战不并总是使用暴力的,也并不总是“有节制的”。另外,在特种作战与正规作战之间存在着一种明显的根本的质的区别。这种区别可从以下几方面加以说明:
1、可以说,特种作战的“准政治性”超过了“准军事性”。其最终目标是政治性的,政治上的风险常常很大。但是,中间目标和选定采用的手段,从政治的到军事的、准军事的都有。可能成为公开的战争状态,但常常不至于发展到这一步。特种作战和以其他手段进行的外交活动差不多,因此,一般应由最高层进行严格的政治或军事控制。
2、特种作战常常被说成是非正统的或非正规的。可是,随着冲突发展到近乎于全面战争,以及冲突的军事成分增加,特种的和正规的军事行动之间的界限就会逐渐变得不那么明显。然而,即使在正规战争中,由于其规模、敏感性、任务潜在的决定性和派遣担负此种任务的部队的专业性质等原因,特种作战与正规战仍具有质的不同。军事上的风险一般是很大的。
3、保密通常是必要的,至少某种程度的保密是必要的,然而,这一点常常是不容易做好的。因此,特种作战通常应是隐蔽的、秘密的。为保守秘密,行动一般是小规模的,目标是有限的。节约兵力是行动的原则。
4、特种作战要取得成功,其行动往往是干净利索的、敢于创新、富有想象、组织巧妙。某些行动是直接进行的,但在更多的情况下,这些行动是以“间接路线”战略为基础的。某些特种作战有赖于技术、速度、突然性、灵活性和欺骗性。那些在政治和准军事范围内的(如反暴乱)行动,通常则需要耐心、时间和细心的诱导。
5、特种作战可涉及到武力的使用。这种武力使用应是有选择的。
6、进行特种作战的人员,既可是军事的,亦可为文职的。他们可来自行动发起国,亦可以从其他地方征召。他们在行动所在国内可以合法地、超越法律范围地或非法地采取行动。
7、通常,特种作战行动需要使用情报手段和最强有力的支援。
经过修改的定义
要把特种作战的这些特点归纳成文字简练、内容丰富、且具有实用价值的定义,乃是一件棘手的工作。但是,对上述特点中最有意义的部分进行选择和强调可以形成一种实用的定义。因此,特种作战的新的定义也许可以综述如下:
为了达成政治或军事目的,推行对外政策而采取的小规模的、秘密的、非正统的,且常常具有高度冒险性质的隐蔽的或公开的行动。特种作战的特点是:既简单又复杂,要有创造性和想象力,区别情况使用武力以及由最高层加以监督。可以协调运用包括情报手段在内的军事和非军事手段。
上述定义不一定使参加特种作战的人或研究该课题的学者们都感到满意。但是,这个定义富有弹性,内容广泛,足以包括那些在今后几年中美国可能采取的特种行动。
美国国家安全战略:目标与威胁
详细分析美国国家安全战略已超出了本文研究的范围。可是,为了认清美国利益所面临的政治威胁和军事威胁,至少有必要对国家安全战略的基本目标进行初步的探讨。这是些很复杂的问题,并且,美国对外政策所关心的问题的实质和细节是经常变化的。尽管如此,还是有条件寻求一些基本的相互一致的重要原则的。1982年5月,国家安全顾问威廉·P·克拉克在乔治顿大学战略和国际问题研究中心发表过一次讲演,其中,他从国家战略的角度谈论过以下的原则:
保障我们的自由和民主制度,保护我国公民,提高他们的经济福利和促进一种维护这些制度和原则的国际秩序。
这些原则本身是无可争议的。争论的焦点在于以何种手段实现这些原则。另外,这种内容复杂的辩论是对外政策变化的背景。很明显,民主国家在政策制定方面的变化对实施国家安全战略中军事方面的行动也具有约束作用。1981年7月,国防部长温伯格在国防大学的讲话中谈到了八十年代的美国军事战略。当然,他是从国家战略谈起的。国家战略涉及到保护基本的国家利益问题,即:维护主权,保持美国全球性大国的地位,维持国际秩序的稳定与和平。温伯格接着阐述了国家战略中的军事部分。他认为,只有看到威胁,并与之进行对抗,军事才能保护国家的利益。从苏联军事力量和军事理论所构成的威胁来看,国防部长列举了下述各点作为美国国家安全的目标:
1、使美国及其盟国和朋友免遭胁迫。
2、有能力保护美国在海外的利益和侨民。
3、保障全球重要战略资源(包括石油在内)出产地的通道畅通。
4、反对苏联在全球的政治扩张和军事存在,尤其要反对在对美国地缘战略态势构成威胁的地区的苏联军事存在。
5、促进苏联帝国内部长期的政治和军事变化。这将有助于建立一个更加和平与安全的世界秩序。
阐述国家安全目标是一回事,弄清楚这些目标所面临的真正威胁则完全是另一回事。没有一位战略分析家能够确有把握地说出这些威胁可能是什么。唯一可能的是进行一种“情况推测”。首先可以得出的看法是:潜在的“威胁”可能来自各个方向,而不是特定的。虽然,在七十年代苏联的兵力投放能力有了明显的提高,但美苏之间直接对抗的可能性大概是最小最小的,尤其在至关重要的西欧中央方向上。西欧之外,发生美苏冲突的可能性并非不可想象。例如,在中东一场大的战争中,为保护各自的附庸国或盟友而发生冲突。但是,此类情况到底具有多大的可能性或现实性,尚难以推断。美国为发展中央总部——前快速部署联合特遣部队来对抗苏联对波斯湾产油国的潜在威胁,已经投入了相当大的力量。苏联对波斯湾的潜在威胁虽然并不能排除,但从它现在难以完全征服阿富汗来看,莫斯科在不久的将来再干涉一个伊斯兰国家,恐怕还难下决心。
可能还会有不少其他的理由认为苏联的全球态势并不具有很强的攻势性质,但是,对苏联问题的研究仍是若明若暗。西方没有一个人可以肯定地预言苏联现行领导或其继承人的对外政策的发展趋势。所以说,对美国最可能的威胁,也许是来自局部和地区性的冲突,以及美国盟友或依附于美国的国家的内部不稳定性。摩洛哥、苏丹、埃及、以色列、沙特阿拉伯、墨西哥、巴基斯坦、菲律宾和大韩民国,这些美国和西方在某种程度上的盟友都很可能发生内部动乱或遭受外部打击。任何一种特定的威胁,其程度大小,一般都是个怎么看和怎么解释的问题。任何一种威胁的现实性可能随时间不同而有所增减。除了以色列,一般国家都不大可能遭到外来敌人发动进攻的威胁。在上述许多国家中,更有可能发生的是可能导致革命爆发的内部不稳定性。因为不稳定性的起因常常与该国的政治和社会结构有千丝万缕的联系,所以这种安全威胁是美国不宜单方出面解决的。这并不是个部队应当如何编组或行动应当按什么原则实施的问题,而是一个在此种情况下,决定运用美国的部队是否合适的问题。
根据地理位置和形势,局部战争或地区性冲突可能对美国军事基地、重要资源的海上通道、友好国家的政府、美国商业投资或美国海外侨民的生命构成现实的威胁。从这个意义上说,南非和波斯湾将会首先引起注意。个别情况下,威胁可能有着质的不同。例如;美国可能与中美洲的一些“革命”政权共处,只要这些政权不是苏联或古巴的彻头彻尾附庸或代理人。但是,苏联在巴拿马地峡的军事存在,或者苏联的附庸积极地参与在巴拿马周围各国制造不安定的活动,这都会明显地对美国安全以及在西半球的利益构成直接和严重的威胁。值得庆幸的是,尽管该地区形势不稳,这种局面还不是一种注定不可避免的结局。
恐怖主义是另外一个问题,解决的办法并非轻而易举。整个七十年代中,国际恐怖主义活动逐年加剧,美国公民和设施常常首当其冲。尽管作出肯定的评价也许为时尚早,但是,已有某些证据可以认为恐怖主义问题的性质可能正在发生变化。事件的数量可能不会无限增加了。另外,国家发动的恐怖主义活动,诸如据说是利比亚和伊朗搞的而不是独立的政治团体搞的恐怖活动,可能将成为八十年代主要的恐怖主义问题。目前仍不清楚美国和其他西方国家今后遭受恐怖主义分子打击的程度会有多大,但是,有某些理由可以认为对恐怖主义作出有效反应的能力正在提高。
在任何情况下,把国家安全战略局限在防御样式的范围内,只对威胁作出反应,都是错误的。作为对外政策的一个重要方面,国家安全战略在促进实现国家利益和目的方面应起作用。在某种情况下,恰如其分的、积极的行动能够防止威胁的发展。当然,实质上这就是威慑。在其他情况下,国家安全战略也可能包括对革命活动的推动。例如,温伯格部长所列举的国家安全目标就包括扶植苏联帝国内部的长期政治和军事变化。对阿富汗自由战士的援助和支持可能就属于此类情况。
总而言之,在综述国家安全目标和对这些目标构成的威胁时,应该阐明达到这些目标的适当的手段。当然,大部分取决于现有的能力,但是,前面所下的定义提出了某些能够以特种手段来实现国家安全目标的能力。与温伯格部长所说的国家安全目标相关的是;
1、目标:使美国及其盟国和朋友免遭胁迫。
能力:(1)正规战争(作为一种威慑性的)中的非正规作战行动;
(2)反暴乱行动;
(3)维持和平行动。
2、目标:有能力保护美国在海外的利益及侨民。
能力:(1)反暴乱行动;
(2)战斗救援行动;
(3)维持和平行动。
3、目标:保持世界范围内重要战略资源(包括石油在内)出产地的通道畅通。
能力:(1)准军事行动;
(2)反暴乱行动;
(3)维持和平行动。
4、目标:反对苏联在全球的政治控制和军事扩张。
能力:(1)非正规战行动;
(2)准军事行动,
(3)反暴乱行动;
5、目标:促进苏联帝国内部长期的政治和军事变化。
能力:(1)准军事行动;
(2)反暴乱行动。
采取这些行动能够或应该达到何种程度,本文将不赘述。本书其他章节将有讨论。但是,看来特种作战行动能力与达成美国某些国家安全目标是有关的,而指出这一点十分重要。
结论
作为“进攻性”对外政策的工具,国家安全战略的积极手段可以运用到特种作战这一概念中。它们表达的内容大大超过了反暴乱或者对恐怖主义事件作出的反应。将此概念局限于一种防御性样式中,会大大限制选择手段的范围。另外,这样做可能会引诱人们冒险,把特种作战作为防止灾难的最后手段。没有比这更不可取的了。特种作战能够有效地用来先发制人或解决政治和军事问题,但是,不能代替有效的对外政策和军事决策(因此,提出了前面关于特种作战的内容相当广泛的定义)。我们下定义的目的是想说明,特种作战在国家对外政策的各种选择之中占有一席重要的地位,它将外交力量扩展到军事和准军事的领域之中了。
从根本上说,这是一篇探讨性文章,探讨本题的性质以及把它和美国国家安全战略的目标和问题联系起来。本文无意建议或肯定任何特定的行动过程,但是,愿意为理解特种作战概念划一个大概的范围。
讨论发言
美国陆军退役上将 理查德·G·史迪威:
我对这种作战问题的定义没有任何疑义。我认为,在我们应该研究的范围更大的问题上,它并不是十分重要的。我基本同意关于它应具有尽可能广泛的含义的意见。如果说特种作战能力不得不受到限制,那么只能是因为我们的创造性还不够。
我想就特种作战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成为,或者应该成为全面的地缘战略对抗中的组成部分问题发表一些看法。国防部永远也不可能依靠特种作战能力来完成所有的应急任务。在我看来,如果把保卫国家安全的整体能力比作一个攻守兼备的橄榄球队的话,那么国防部基本上是专事防御的一个队。
整个国防部及其必须保持的部队的主要工作是防止在国际对抗中使用暴力,这样,使我们国家这个大橄榄球队的进攻队能够发挥主动权,并在国家政策的各个方面使用我们的力量采取行动。这个进攻队就是总统领导下的,通过外交工具而运转的整个政府。非常奇妙的是,特种作战行动,无论是军事的还是非军事的,的确在两个队中都起作用。这一点,特格韦尔博士和查特斯博士在其论文中已有阐述,我想,我们都是赞同的。我以为,这正是那种比较晦涩难懂的问题。在我看来,它在进攻中起的作用更大一些。
我与特格韦尔博士和查特斯博士一样,同样关心美国政府为实现其国家安全目标而每日每时受到的约束。这些约束是大量的。说到底就是一个问题,美国公众、美国国会以及在很大程度上的现任行政当局,对苏联集团及其代理人与我们称之为“自由”世界之间的对抗性质缺乏足够的认识。由于缺乏这种认识,所以,我对未来相当悲观。
国防部最近发行了《苏联军事力量》修订本。这本书得到了情报部门的大力帮助,他们提供了经过整理的材料。该书指出了苏联军事力量的各个方面都在疯狂增长。本书的最后一页强调了这样一点,即:苏联的这些军事力量准备在任何时间进行任何规模的战争,但除了必须用以完成占领阿富汗任务的那部分力量之外,其主要作用是确保苏联不战而胜。根据苏联的作战方法,这些力量的真正职能是为逐步推行苏联的影响、控制和以政治、心理以及经济手段实现霸权提供强大的后盾。我们今天所面临的正是他们的这种职能。
如果说我们这方面的专家负有什么使命的话,那就是设法保障通过各界不断地传播有关斗争性质的看法。不论我们在什么地方,在越南、萨尔瓦多或其他地方,我们的敌人都在进行一场总体战。他们不受资源、时间或地点的限制。如果美国只是在国家安全受到“明显和现实的危险”时才愿作出反应,那么其力量是不足以与这个敌人相抗衡的。我们必须让人们懂得,我们面对的是一群国家,而对他们来说,不进行干涉是什么事也行不通的。除非我们认识到一个国家,即使是个小国在进行总体战,而另一方却受到时间等各种条件的制约,还要考虑所冒的风险,否则,我们休想干出多大的事业。
在这次会议上,我们讨论“特种作战”的定义是由这样一些想法引起的:特种作战如何组织得更好,指挥与控制部署如何考虑得更好,以及怎样把部队装备得更好。但是,大家必须承认的是,除非我们能够产生一种可以转化为政策的看法,并排除那些使美国难以利用现有的某些力量的复杂的制约条件,否则,我们连美国的潜力也认识不到。我们具有在和平、战争或危机时期利用强大实力的潜力。这些实力,有些是军事的,有些是经济的,更多的是政治和心理的。总的来说,他们有助于用一种有效的协作办法来解决日益增长的问题。
在这次会议上,我们应研究有关中美洲的问题。我们应该重视萨尔瓦多,那里出现了暴乱活动,而且不受资源、地理或时间等条件的制约。暴乱分子与尼加拉瓜、古巴以及苏联之间存在着一种微妙的联系。参加暴乱的人有来自巴勒斯坦解放组织、越南、东德和捷克斯洛伐克的人,因而更具有国际性。暴乱者的心理战中心设在墨西哥城,他们进行着极为重要的指挥和世界宣传报道分析活动。因此,暴乱分子能够影响宣传媒介,并对美国产生重大的影响。这不是那种把我们在萨尔瓦多的顾问总数从55人增加到70人就可以与之抗衡的问题,如果我们打算就做到这种地步的话。
美国陆军准将 约瑟夫·C·卢茨:
对特格韦尔博士和查特斯博士的论文,我没有什么不同意见。不过,我愿意补充一点,这种性质的论文,按照规定的框框去写,是不可能写得很深很透的。当然,第一个就是定义的问题。我同意应将“特种作战”的定义范围扩大的意见。在我们最初研究特种作战,为参谋长联席会议准备一个新的定义时,原先的定义是这样表达的:
“可从属于各种其他行动(作战),且不指定某单一军种负主要责任的辅助性或支援性行动。”
我们从事了这项工作,并向参谋长联席会议提出一项建议,经修改后便成为论文中引用的那个定义了。在参谋长联席会议修改之前,我们提出的定义包括公开的、隐蔽的和秘密的行动,并且提到了由小规模的、经过特种训练和组织的、具有独立作战能力的部队利用特种技能进行的行动。这种行动是不宜或不可能使用一般任务部队来实施的。
我认为,我们提出的定义更为恰当地描述了特种作战可能是个什么样子。不管怎么说,我们为特种作战下定义已经绞尽了脑汁。但是,我们感到惊讶的是,在我们之中居然有人还不了解我们实际在谈论什么。
一天,我在一块黑板上写了一些特种作战的术语。这些术语词义相近,意义相混,以至除此之外,我们几乎找不到别的词汇了。我写的是:特种部队、特种作战、特种战争、非正规战争、游击战争、游击战,准军事行动、革命战争、助理人、代理人、低强度冲突以及逃跑与规避。这些词似乎够清楚的了。但是,生存、规避、抵抗和逃跑这些词清楚不清楚呢?总的来说,这些概念都是不同的。
后来,我们又谈到内部发展和内部防卫与发展,此后,又谈到侦察、人员情报手段、战略侦察、战略情报、作战情报、远程情报、纵深情报、远程侦察巡逻队、农村发展、防恐怖、反恐怖等等。对这些定义,我们有许多疑惑不解的问题。我以为,在说明特种作战行动时,这些术语中的许多词的使用是不准确的。
在特格韦尔博士和查特斯博士提出的定义中,我注意到没有“秘密的”一词。隐蔽行动之主要目的是尽量不暴露行动是由哪个国家发动的。秘密行动则企图将行动本身加以隐蔽。二者之间有根本的区别。这两个词常常被错用和混用。
我不大明白“准政治”一词的含义。我完全同意我们应当进行那种事关我国利益和政治目的的行动,与此同时,作为一个军人,我认为我们更应该重视行动的军事内容。当然,我们必须承认,在暴乱引起不稳定的国家也好,在卷入暴乱的国家也好,后者对其他因素都有影响。例如:由美国陆军的一支心理战部队实施的心理战就是军事行动。这不并是说别的部门不能从事心理战。我希望所有这类行动都是相互补充的,而决不是相互矛盾的。
我认为在一个民主的社会中,从字面上接受克劳塞维茨关于战争只不过是外交的另一种手段的理论,并不完全是貌似公允的。军队应以足够多的手段在特定地区最终起到稳定的作用,即使在不稳定的形势下亦应如此。
我同意质??应该是区分特种作战的一个标志。我不认为这篇论文对威胁的分析是很深透的。这是一个很难解决的问题。我们曾在简明术语中做过这件事。我们研究过关于冲突的传统分类法。我们查阅了1980年的参谋长联席会议白皮书。其中谈到,我们不能降低在北大西洋公约组织内的作用,但我们也必须有能力对付世界其他地区的威胁。我曾要求我们的分析专家和那些进行任务地区分析工作的人员看一看,自1959年古巴问题以来,苏联人在全世界的所作所为。自1959年以来,总共发生了17次成功的暴乱活动,结果产生了一批倒向苏联的新政府。
我的方法是简单的。因为我们通过北约和运用战略威慑作出反应会受到限制,所以我们必须具有独立行动的能力。如果史迪威上将所谈的某些制约因素可以得到解决,那么我们就可能采取先发制人的行动,尤其在第三世界。在第三世界,有许多事是我们能够干的。
在我们分析优先顺序时,认识到了苏联人在全世界进行代理人战争方面已经取得了重大的成绩。单是他们的特种部队就发展到相当可观的规模了(见第三章兹亚克的论文)。他们已有效地开始了对波斯湾的包围。在座各位都十分清楚他们在中、南美洲取得的成绩。我同意这样一种说法,哪里有石油,哪里就有危险。对此,我们能有什么作为呢?我感到似乎清楚的是,不管我们如何下定义,特种作战部队都会对这个问题作出某些重要的回答。
通过向一些意识到本国的稳定正遭受破坏,并向我国请求援助的国家派遣安全援助部队,我们就可以在外国的内部防卫问题上起到作用。这种内部防卫问题在低强度冲突中是至关重要的。
的确,在这种低强度冲突方面,目前许多国家正处于战争之中。我们的分析表明,目前(1983年3月)有21个国家卷入了暴乱之中。
根据这一情况,各军种特种作战部队必须准备采取先发制人的行动以保护美国的国家利益。对我们来说,和平时期并非在全球都有和平,我们应该有能力对付任何地方出现的挑战。
我认为,如同史迪威将军指出的那样,制约条件可能使任何先发制人的行动都是不可能的。这些制约条件不仅是指总统的第12333号行政命令,而且包括1973年的战争权力法和其他合法的制约条件。我对我们回避这些制约条件的前景并不感到乐观。
在讨论平时和战时时,我们正面临着某些似是而非、模棱两可的问题。我想指出的是,在特种作战部队问题上,我们有能力在一个特定国家中使用他们,有能力通过联系,甚至可能通过我们自己的情报网,在当地立足。如果在该地区最终爆发一场战争,那么就会有现成的了解该地区情况的人可以派往那里。这就是由平时转入战时的秘密。
最后,我想重复一下军力扩增概念。特种作战部队1966年在越南的作战是极为出色的。当时的年度预算是1亿美元,包括粮秣、弹药和其他所有的必需品。当时在越南部署了83个营地,共有2,700名特种部队官兵,领导、指导和控制着63,000名当地人。其结果是,用无人愿意使用的话来说,通过数尸体就能找出答案。敌人的尸体每年平均为10,000具。特种部队每年牺牲83人。这就是军力扩增。这就是节约军力。
特种部队不仅训练了63,000人为南越而战,而且防止了北越和越共多征召63,000名士兵。他们建立了83个没有敌人的地区。这样的行动决不能说是不成功的。这不需要什么论证。在我们继续探讨这个至关重要的课题时,军力扩增能力是值得重视的。
讨论情况综合
在关于本题的总发言中,特格韦尔博士澄清了这样一点,尽管他的特种作战的定义突出强调了这些行动主要具有军事性质,但其目的仍在于包含更为广泛的各个方面。如同他所认为的,特种作战包括政府所拥有的一整套手段,从军事打击到情报搜集,到宣传与欺骗,甚至到外交。总之,包括任何合法的和由政治领导批准的手段。特格韦尔博士将特种作战概念说成是积极用以支援实现飞府目标的工具,而不仅仅是用来对抗已出现的威胁的。当然,制约条件是存在的,而且必须加以承认,那些当权人物必须懂得他们所发动的行动的实际影响,而行动者则决不应该认为自己可以随心所欲地行动。他认为美国的特种作战应该“小心从事”。
一位与会者对我们的社会怎样才能有效地对付极权主义的挑战表示怀疑。他提到了使外交难以在危险面前保卫自己的各种制约因素。而这种危险尚未清楚地表现出来,似乎是朦胧的,并有伪装。在回答这个疑问时,特格韦尔博士承认这个问题是很严重的,而且在民主国家内总是很严重的。只要不出现奥韦尔笔下所描写的情况 [ 译者注:奥韦尔是英国一位作家。此处所说的情况是指经狂热宣传后,人们唯命是从 ] ,那么几乎就不可能动员舆论,也不可能像苏联人想干什么事情那样使舆论的热潮保持下去。我们没有统一的由政治委员强加给每个人的意识形态。另一方面,正如特格韦尔所认识到的,阿富汗可能成为一种催化剂,使“自由派”色彩最浓的人也要认真考虑一下苏联的政策和行动。但是,这需要相当长的时间。
弗兰克·R·巴尼特引述了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前的“宣传分析研究所”以及最近的“当前危险委员会”的做法,作为通过民间势力而唤醒昏睡民众的典型事例。他指出,当前的形势为进行同样的努力提供了机会。
后来,有一位与会者发言,对特格韦尔和查特斯的特种作战定义表示异议,认为其含义太广,似乎更适用于美国政府习惯上称之为“秘密行动”的情况。在这位发言者看来,目前的实践强调集中注意游击战、反暴乱、反恐怖行动以及非正规战争。一句话,强调美国单方面提高能力。史迪威上将同意此说,但认为特种作战是美国力量中许许多多必要的工具之一,同时认为,我们应该继续为发展这些工具而努力。他认为,这种说法同样适合于战略部队。为了防止苏联人夺取优势,战略部队还需要继续改进。
定义问题继续引起讨论。特格韦尔博士承认他的特种作战定义对于严格的军事目的来说,含义可能过于广泛了,而查特斯博士则有一个很好的例子说明在特种行动的范围内应包括秘密行动。大家都认为,难以为特种作战找到精确的定义,但当特种作战出现时,又都是很容易识别的。一位发言者主张找一个更为中听的定义来代替常常遭到反对的定义,以此避免某些令人不快的含义。因为,这些含义对于公众,尤其对大学学府来说具有不良影响。卢茨将军举了个例子说,“特种战争中心”现已改名为“军事援助研究所”了。
史迪威将军主张将情况公之于众,但不是就事论事地讲,而是要说明整个美国价值体系受到威胁,以及现在是我们全力保卫美国价值体系的时候了。为了消除美国能力的自我束缚,需要进行坚持不懈的努力。所谓美国能力,就是使用军事机动训练部队来支援遭受围攻的友好政府和实施国际军事教育训练计划。根据这个计划,友军的人员将来我国学习和训练。
一个国家不能团结一致地对各种冲突作出反应,一般说来是很遗憾的事。好几位与会者说,不能有效地将本题向美国公众进行解释,实际是缺乏紧迫感的一种反映。此种情况倘若持续下去,其结果大概只能是美国将永久地作被动的反应。一位发言者将这个问题归咎于缺乏明确的目标概念,或者没有认识到我们希望通过特种作战完成什么任务。
特格韦尔博士认为后一种看法有可取之处,并提出,在论文中,他和查特斯博士试图把特种作战任务与国家的具体政策联系起来。他同意,重要的是不单单从可能性的角度来解释特种作战,而要从“应该做”什么的角度来谈。
从讨论的一般情况看,这样一点是明显的,即:尽管为现行的特种作战下定义的角度和方法之间有细微的差别,但大多数与会者更关心的是对特种作战缺乏理解和认识的问题,即;认识不到特种作战是国家政策的一个工具。在政府内部和一般公众中都存在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