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略研究管用吗?·第十五
作者:爱德华·鲁特瓦克·美国
出自————《战略—战争与和平的逻辑》《结局·大战略·第三》
出自————《现代军事理论》
我写这本书的目的就是要从战略的五个层次和两个方面来揭示反常逻辑的机制,并在此过程中阐述战略的一般理论。当然,这只是一般性的描述,而不是硬性的规定。至于由此衍生出来的大战略的行为准则、大战略的实际含义、甚至大战略的整体计划,都必须留给在特定的时间和地点拥有决策权的人去决定,尽管该理论已清楚地表明怎么样取得最佳的结局:即不是把复杂的问题简单化到在某时明确地选择某项行动,而是在经过审慎地反复研究五个层次与纵横向两个方面后作出协调一致的决定,保证各层次与纵横向之间的相对和谐;不是无节制地追求成功,而是有意对成功进行某些限制,避免各个阶段超越顶点。
但是,当要把这个一般理论运用于实践中时,需要十分审慎。首先,使各层次与纵横向保持和谐是一件非常复杂的工作。如果我们认真地看待理论的话,即使选择一种武器也要煞费苦心。计算开支和技术检验已够费力了,但事情仍未了结。还必须在战术层次上对武器进行估价,先检查开初如何使用,预计敌人的反应,然后确定这种武器在事后的真正效果。这只是在战役层次上进行分析的前奏,接着在战区战略层次上分析——为各个利害攸关的战区进行反复的分析和研究。如果武器非常重要,超出了狭窄的专家圈,引起社会各界的注意(因为具有新的性能、强大的威力、或只是大小异常,或具有核的功能)那么,在大战略层次上进行估价之前,必须估计到它可能在横向领域带来的外交和宣传的反响。即便如此,在对盟友和敌人未来可能作出的反应进行分析之前,这仅算是个暂时的估计。如果采购了新武器,那么应该考虑的就不再仅仅是现有的力量、武器、反措施和态度,而且还有新武器出现后可能引起的新的配置方式。
的确,在军事决策中也考虑了上述一些情况。甚至只顾眼前的实用主义也不能仅仅根据战役的需要来决定核问题;同样,武器设计中的技术选择也不能完全忽视战术使用的要求。然而,应用该理论需要全面反复考虑各层次和纵横向,与此相比目前的做法还有很大差距。通常的情况是这样的:即拥护这个或那个决定的人只关注一个或两个层次。要么是这些层次与他们的专业知识相适应,要么是在这些层次上的分析易于获得合意的结果。军事编年史上充满了各种武器的使用情况:有些武器在技术上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但如果当初考虑到它们基本的战术反应的话,就根本不会生产这类武器(例如在一九四三年的库尔斯克战役中,德国人损失了昂贵的斐迪南坦克,因为它们缺乏机枪抵挡俄国步兵);有些武器在技术上和战术上都取得了成功,它们在战役层次肯定会失败,本应料到却没有料到(例如,二战期间,各方都试用的反坦克飞机。现在又以更高昂的代价生产,但它们在搜寻坦克集群过程中同样会遭到高射炮集群的反击);有些武器在各个军事层次上都获得了成功,但因为其他国家的反应在大战略层次上却适得其反。(例如,一九四一年以前德国生产的战列舰所得到的结果只是英国不共戴天的敌意)。
如果该理论不是用于指导单项的选择,而是用来确定大战略的总体计划的定义,那么,还需解决更大的难题。首先,国家政策的各项目标(无论是由传统、官僚机构的妥协、独裁者的意志决定的,还是由人民民主选择的)必须协调—致。国家政策的目标明智与否并不重要,关键在于各项目标不能相互排斥或前后不一致。否则,规范的大战略定义将是不可思议的。其次,必须为战略的纵横向两方面制定准确的行为规范,其中包括在各个层次上的军事政策和对有关所有国家的外交政策的全部细节。
不管大计划可能包含多么深邃的智慧,执行大计划还有赖于无数个具体的决定。就军事政策而言。该计划在近期战备和未来作战力量之间确立的优先顺序体现在成百上千条不同的预算项目上;就保持何种部队的优先地位而言,它所带来的绝不仅仅是行政管理上的困难,因为各军兵种势必要抵制任何削减其力量而加强其他部队力量的计划。在军事方程式的输出一端必须在战区战略和战役层次上有远见地使用部队,为各个利害攸关的战区制定战区目标和统一的作战方法。在外交政策行动上,该计划的指导方针同样需要由负责外交、宣传、秘密行动和经济活动的独立机构详细制订并付诸实施。当战略目标与国内利益相抵触时,经济活动可能会遇到抵制,有时甚至失败。
即使不存在选举产生的议会对抗行政机构的意志和政府的大战略计划,即使政府外不存在任何能够向政府的政策挑战的利益集团,现代国家的多样化机构本身就是执行完整的大战略计划的强大阻力。每个民事和军事部门的设置都是为了追求自己明确的目标,而不是全面地,尽可能好地达成国家政策目标。无论是有意识的,还是无意识的,各部门的领导人一旦觉得该计划与其他机构的利益、惯例和愿望相抵触,他们就坚决抵制这个协调一致的计划。另外,直到那时,他们还缺乏该计划所要求的必不可少的技巧和手段。对于执行规范的大战略来说,现代化国家组织既是必要的工具,又是强大的阻力。
应用一般理论时需要审慎的第二个原因是实质性的而不是简单的程序性的问题。精心制定战略方案、使其大大优于实用主义的权宜之计,是一项难度很大的工作。通过对战略的五个层次和纵横向两个方面的剖析所揭示的反常逻辑的内在机制,我们自然可以看出仅在一个层次上作决定或无视其他方面的反应而制定单方面的政策都是错误的。但是,要避免这些问题而能动的运用一般战略理论就必须要在五个层次、两个方面同时探讨一个问题的全部有关内容。当付诸行动时,程序上的困难可能会造成决定中情况的失误和引起畸变。换句话说,应用理论所需要的详尽的决策程序和密切的政策协调都很可能发生失误。精心制定的战略方案在理论上具有优势,但在实践中这个优势就可能会丧失。正如在实际作战过程中,在理论上据有优势的复杂的机动作战计划执行起来会遇到重重阻力,以致于比简单的正面进攻还糟糕。
显而易见,当我们必须制定的是一次大战略的总体计划时,上述实质性问题的难度就会达到顶点。我们知道,在公共生活中经常听到呼吁要有一个“具有凝聚力”或“前后一致的”国家战略,这不仅毫无意义,而且确实容易引起误解。这些呼吁要求每个部门的政策都应在国家政策范围内紧密地协调一致。这从常识看是合乎逻辑的,但在战略范围内,只有那些似乎矛盾的政策才能避免反常逻辑的自取失败的影响。例如,当人们研究大战略计划时,取得一致意见,认为加强当前的战备是必要的(尽管军费不能增加),结果只能以牺牲长期的武器研制,军事设施的建设等为代价来提高人员素质,增加库存品和加强训练。鉴于这种做法是牺牲了未来力量来加强现有力量的,那么这种军事政策必然要促使采取妥协性的外交政策,以至于采取和解的外交立场,限制敌对宣传和秘密行动,直至作出直接的让步来最终减少冲突的激烈程度。由于忽视了可变因素的影响,加强现存力量的一个“硬”军事政策就需要有一个“软”外交政策。因此,国家政策的总体行为似乎既缺乏凝聚力,也没有前后一致性,这恰恰是因为它在战略的纵横向两方面达到了和谐。
这个特定的例子表明,在国家的层次上战略行为所存在的另一个严重障碍是,民主政治领导人难以执行那些容易被认为是不合乎逻辑和自相矛盾的政策(就这个例子而言,通常也可能被指责为姑息养奸)。
一般来说,赢得公众对于反常逻辑政策的支持是困难的,因为要把反常逻辑政策解释清楚,不可避免地只有用违背常理之说。然而,这种困难并不是普遍存在的。专制政府就可以有意采取自相矛盾的政策,而不需作任何解释。它们可以一方面采取妥协性外交政策,甚至作出让步使敌人放松警惕,同时另一方面加强扩军备战。它们惯于声东击西甚至能够发起最大规模的突然进攻。当然民主政府也可以加强自己的军事力量,但不能予以掩饰,因为只有造成一种公众怀有恐惧心理或对外抱有敌对情绪的气氛时,才能证明作出这种牺牲是值得的;它们可以威胁其他国家,但只有在此举被公开认为合乎道理之后;如果它们发动进攻的话,也不能进行政治上的突然袭击。只有在发生危机、人民已准备进行战争的情况下,它们才能进行战术上的突袭。
然而,尽管在实际运用一般理论时会遇到种种困难、障碍阻力和政治上的分岐,但所有这些复杂情况丝毫不能降低一般理论的有效性或抑止它的应用。这些仅仅意味着,在各个层次上的战略行为如同进行战争和外交活动本身一样,总是困难重重的。无疑,在多数情况下,无论大事还是小事,(以制定战区战略和作战方法到研制具体的武器,从战术选择到外交政策的某些有争议方面的行为),人们都能够、也应该克服所有的困难,以便按照战略逻辑办事,并获得较好的结局。
制定和执行可协调各个层次上的政策的大战略,这个目标可谓雄心勃勃,但只要人们充分发掘智慧的潜力,凭借不屈不挠的意志和发挥政治上的创造力,那就有可能克服困难达到目的。然而,这种出色的成就时刻受到不祥凶兆的威胁。在制定任何实质性的大战略计划的过程中,必然包含着大量的不确定性。因此,即使能够顺利制定和执行大战略计划也必然会带来失误成堆的极大可能性。政府日常行为中表现的鼠目寸光的实用主义决定和不协调的草率行事定会导致许多错误。但可以说,这些大都是小错误,而且幸运的是许多错误可以相互抵消。成功地应用规范的大战略会大大降低经常犯不和谐的小错误的可能性,但只有敢于集中精力不怕冒犯更多更大错误的风险才能做到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