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慑的概念·第十一
作者:约翰·柯林斯 ·美国
出自————《大战略》《当代美国各派军事思想·第三》
出自————《现代军事理论》
我们来到这里是为了在生死之间作出抉择。这就是我们的任务。在新的原子时代的不祥之兆背后,还存在着一种希望,如果我们紧紧地抓住这个希望,我们就能得到拯救,否则我们就会终身处于恐惧之中。我们不要欺骗自己。我们必须在世界和平与世界毁灭之间作出抉择。
伯纳德·巴鲁克
一九四六年六月十四日在联合国的演说
自有战争以来就有威慑这个概念,但它成为现代国家的大战略的一个突出的组成部分,却是在全面核战争的含义深入人心之后。
威慑不是为了进行战争的战略,而是为了争取和平的战略,其目的在于使对方确信:侵略是最不可取的抉择方案。威慑不是从行动上去遏制敌人, 而是从心理上去遏制敌人。
应考虑的主要问题
一、威慑的范畴
在冲突的煽动者预期风险会小于获益的时候,就会发生国际冲突。一时的冲动也会引起国际冲突。有效的威慑必须能根据不同的情况,采取第一、第二或第三类威慑手段,分别对付直接进攻、极端的挑衅行动(如对盟国的袭击)和肆无忌惮的冒险行为,从而制止一切战争的爆发。本章集中讨论应最优先考虑的两类,即第一类和第二类威慑手段。
为了充分理解整个威慑的过程,战略家们应当经常牢记下列一系列问题:
谁对谁进行威慑……使其不敢采取什么样的行动(抉择方案)?在什么形势和条件下用什么样的威胁和反行动来进行威慑?是面对着什么样的反威胁和反行动而进行威慑的?……为什么要进行威慑?
首先,实施威慑可以是积极的(声称要给予惩罚),也可以是消极的(使其知道不能从中得到好处)。不论是哪一种情形,威慑总是以赤裸裸的威胁为基础的(如果对打算造成的结果秘而不宣,就无威慑可言),并以保证在必要时采取决定性的、自动的、无情的行动作为后盾。对敌人的警告无须仅仅限于军事方面。有时政治的、经济的、社会的和其它的制裁手段就足够了,这些手段也可用以加强军事手段。最后,如果不给对方留下体面的可供选择的出路,受威慑者可能被迫作困兽之斗。
威慑的目的是促成局势稳定,即促使敌对双方在面临战争的可能性时谨慎从事的一种稳定状态。稳定并不意味着敌对双方都有使对方遭受同样损害的能力。它只表明,如果威慑失灵,他们都有能力使对方受到难以忍受的惩罚。因此局势稳定这个概念的含义是,任何一方都不会因选择了第一次打击而占到便宜。
二、可信性的要素
空洞的威胁不能持久地起威慑作用。威胁必须具有可信性,即威胁者清楚地表明,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他不仅有能力,而且有决心说到做到。虚张声势,非但不能起威慑作用,而且一旦受威慑者要求摊牌时,会产生相反的效果。
遏制全面战争所需的军事力量主要来自核武器的数量和类型,比较不易摧毁的运载系统,符合专业要求的战备程度以及反应灵敏的指挥与控制机构。军事力量从来不是静止不变的。它经常随着战略形势,特别是随着有关训练、技术和数量的充足程度等的变化而不断变化。这种变化通常是缓慢的,但有时也可能是突然的。军事力量不完全是有形的,但仍能相当客观地予以确定。
对于仅属心理状态的意图,则必须主观地进行估量。受威慑者在试图判断威胁的真伪时,应将对方的利益和目标同对方的脾气和意志加以认真的权衡。民族的特点、领导人的个性、他们过去的习惯做法以及公众对他们的支持程度都是要考虑的因素。如果威慑涉及到对方生死存亡的利益,这种威慑往往能收效,但如果威慑者胆小怕事、优柔寡断而且内部意见分歧,威慑就不可能收到效果。
或许最重要的是,如果威慑者希望受威慑者相信他是说话算数的,他自己必须相信,他不仅有力量而且有运用这支力量的决心。
三、警告
对敌人的能力和意图的估计从来不可能做到精确无误。因此,至少有三种现象使核威慑的威胁具有某种程度的可信性,即使常理表明将这种威胁付诸实施的可能性很小。
第一种现象赫尔曼·康恩称之为“战争的余悸”。他认为,在可能发生全面核战争的条件下,人们很可能不按纯粹的常理去思考问题,而老是想着威胁可能真的会成为现实。
第二种是基辛格在《选择的必要》一书中提出的“由于心中无数所造成的威慑”,即对任何进攻的结局与进攻可能引起的反应的疑虑。不同程度地过高估计自己的能力,过低估计敌人的能力,错误地理解敌人的意图等,都是导致疑虑的因素。而预料中的侵略者可能会因此而不敢冒险。
第三种是谢林在《冲突的战略》一书中整整写了一章的“带有某种程度碰运气的威胁”,是指尽管双方作了很大的努力,仍然可能产生预见不到的复杂情况。第三者的干预和作决定时考虑不周,就是造成这类不测事件的典型例子。这类不测事件能造成与所期望或要求很不一致的后果。
总之,不管是概然率法则,还是数学上的计算,都不能“证明”威慑的可信性。无法预计和计算的限制因素实在太多了。
四、相互威慑
威慑是一条双方都可使用的“双行道”,其手段包括威胁、反威胁、冒险竞赛和神经战。这些手段相互作用的结果,可能遏制住一方或双方,也可能双方都遏制不住。关于这个问题。哈卡比作了详细的阐述。他说:
威慑性的威胁﹝有时﹞是一种要坚持干到底的表示。这就是所谓边缘政策,即一种故意将危机推到战争边缘以迫使对方后退的艺术。……正因为意识到对方在理性上不打算进行战争,所以双方都可能过分使用威慑手段而导致战争爆发。这样,我们就得出了下面一个似乎自相矛盾的结论:战争的危险恰好在于双方都确信对方将不会发动一场核屠杀。
赫尔曼·康恩所描述的“不合理性的合理性”有时会在这种壮观的斗争中起作用。精明的谈判者装出有点疯狂的样子,可能宣布要采取一项不可改变的行动,期望对方作出让步。尽管只有疯子才会执行这项行动,但是如果威胁能起到作用,那它就是合理的。不幸的是,如果双方都使用这种战略,那么这场斗争就会以灾难告终。然而,正象伯特兰·罗素所说的,如果一方愿意冒发动全面战争的危险,而另一方不愿意,那么前者将会在所有谈判中取胜,而最终把对方削弱到无能为力的地步。他预言,“没有哪一个有自尊心的国家将会长久地默认这样一种受屈辱的地位。因此,我们几乎是不可避免地要在战争边缘政策和投降之间进行选择。”
这个说法可能有点过分,但是,它强调了相互威慑的复杂性。
几种威慑理论
有两派战略思想,一派断言威慑是永恒的,另一派断言威慑是不稳定的,从而构成了最低限度威慑和最大限度威慑两种理论(关于其基本哲理,参阅第五章)。下面扼要叙述和比较一下这两种极端不同的理论以及最著名的折衷方案,以说明各种可供选择的手段。
一、最低限度威慑论
最低限度威慑论所依据的前提是,全面核战争最终会给有关各方造成灾难性的结局。因此,甚至只拥有少量单一型号的热核武器对准城市目标,就足以保证局势永远稳定。五十枚核弹头就是一个典型的数字。他们认为,“超杀”能力会造成财力枯竭,而且也不需要大当量的或高度准确的核弹头,因为城市都是软的区域目标。持这种见解的人情愿接受武器数量、技术水平和摧毁能力上的劣势,坚信他们的方案——天真无知的典型——会成功。
这里存在着一个明显的矛盾。许多鼓吹这种理论的人承认,在双方都想遏制全面战争时,事实上会助长打有限战争。因此,他们承认需要有相当的能力来对付规模较小的冲突。
在贬低最低限度威慑论的人看来,这种理论是完全不现实的。他们谴责热衷于这种理论的人把“惊人的天真”同“炽烈的传教士式的虔诚”混在一起,成了一种最坏的混合物。蔑视这种理论的人们声称,最低限度威慑论者习惯于低估或者忽视战略环境中可以推翻他们结论的复杂因素。这些复杂因素是:发生人为或机械差错的可能性:运载系统的准确性、可靠性和生存能力;警报网的质量;积极与消极防御的范围以及戒备部队的状态。
在贬低这种理论的人看来,五十至一百枚核武器的威慑价值几乎等于零。占优势的敌人进行一次突然的第一次打击,就能把它们毁掉。即使运载系统实际上是不能摧毁的(如进入阵位的弹道导弹潜艇),有些核武器也可能发射失败,中途被击毁,或打不中目标,或者因为别的原因完不成任务。这样一小批核武器,也永远不能被指望能突破敌人的防空和反导弹防御系统。此外,最低限度威慑论不可能提供任何进行实战的能力。因此,任何国家如采用这种战略,都会被迫永久放弃主动权。在针锋相对的互相袭击城市的战争升级中,敌人会拥有全部王牌,能够坚持下去直到防御者彻底崩溃为止,并且仍然保持巨大的令人害怕的后备力量,可用于未来的斗争。
二、最大限度威慑论
最大限度威慑是依据“壮观的”第一次打击态势和最低限度的一般任务部队而设想的。它的前提是:最低限度威慑论者提出的假设是错误的。核武器并不能自动地保证局势的隐定。无法精确地预计敌人可以忍受的摧毁程度。进行实战的能力是绝对必需的。因此,提倡最大限度威慑论的人要求对下列几点能得到确实的保证:能解除敌人的武装;能减少本国遭受的损伤;能在紧急情况下取得主动权;能保持尔后的行动自由。
为达到这些目标,最大限度威慑论者提出要拥有数量上和技术上的压倒优势;拥有当量和精度足以对硬目标进行核攻击的多样化的进攻性武器系统以及健全的防御体系。但是,说来奇怪,持这种主张的极端主义者自己也同最低限度威慑论者一样死板——他们全盘反对建立打有限战争的能力,而依赖以压倒的核优势为后盾的大规模报复威胁来制止小规模和大规模的挑衅。
尽管如此,现实主义者一致认为不存在什么绝对的威慑力量一类的东西。报酬递减律在这里是起作用的。关于这一点,伯纳德·布罗迪说得好:
威慑效果的增长程度在比例上要小于摧毁潜力的增长程度,这是一种合理的推测。……人们只能想象到一定限度的痛苦、烦恼和恐怖。超过这一限度,将这种感觉加重数倍,对一般人来说很可能只起麻木作用。……
有人会说,政府不象一般人那样思考问题,并且人们总得承认,要用报复性损伤的威胁来取得最大限度的威慑,就一定要有这样一种力量:它保证不仅给对方造成巨大损失而且可以完全击败对方。……﹝然而﹞,比最大限度威慑论者所设想的轻得多的报复性摧毁,其威慑效果很可能只稍差一点。
基于政治上、军事上和预算上的原因,最大限度威慑论受到了指责。不相信这种理论的人认为,稳定的局势会成为无谓的牺牲品。第一次打击能力可能促使悲观的对手先发制人。由于双方都力争保持一支能经得住突然袭击的部队,这就不可避免地会出现无休止的军备竞赛。阿瑟·瓦斯科十年前在他的著作中曾预言,“制造武器系统和构筑掩蔽部来支持这样一种战略,会使我们保证支持的自由社会的形象受到歪曲。”最后,由于缺乏对付小规模挑衅的现实办法,会破坏任何威胁的可信性,结果不是导致局部战争扩散(任何一种局部战争都可能升级到无法控制的地步),就是导致不负责任地使用武力,而这样做最终将使使用武力者处于不利的境地。
三、折衷方案
在最大限度威慑论和最低限度威慑论这两极之间,还存在着一系列可行的方案。它们从一极或两极中取出某些特点,并加进新的内容。下面是按照威慑强度逐步升高的次序列出的四种方案。许多权威人士对此已作过详尽的阐述,赫尔曼·康恩和他的同事们在这方面做得尤为出色。
有限威慑战略
与最低限度威慑论相比较,有限威慑战略具有更好的缓冲作用。它也具有反击战略和打击城市目标的特征,但力求拥有更令人信服的打击能力。因此,有限威慑战略适用于多种意外事件(这类事件大大增加了对于可运载武器的需要量)。为保证核充足力量,大致需要五百到一千枚核弹头才足以进行一次有力的打击。最纯粹形式的有限威慑战略常常强调军备控制,注意考虑政治、财政、社会和伦理道德等方面的因素;它是非侵略性的,并且仍然是比较简单的。为了使彼此不至于互相遭到突然袭击(这时双方互相指责对方有侵略企图),有限威慑论者故意降低防御的重要意义,并谨慎地避免积累进行实战的力量。
主要有限威慑战略
主要有限威慑战略在有限威慑战略的基础上增加了适应能力。它扩充了随时可供调遣的报复部队,并指定相当一部分部队负责保护居民和财产。如果威慑失灵,可以采用针锋相对的战略或其它有控制战争的战略,并能避免由于实施打击军事力量的攻击而造成“过度的”附带损伤。即使打击社会财富的武器和思想仍占上风,对付某个潜在敌人的主要有限威慑力量,也可以成为对付其它敌人的可靠的第一次打击能力。这类威慑战略的最高级形式与一种更有力的态势(有时称为“部分限制损伤”能力)混成一体了。
以打击军事力量作保证战略
以打击军事力量作保证战略显著地提高了灵活性。它可以打击多种目标;它更便于对付暴发户国家 [ 译者注:指刚刚拥有核武器的国家。 ] 的“小规模的”核挑衅和核讹诈;它加强了积极的限制损伤措施;并且提供了进行有节制的报复和更可靠的逐步升级威胁的机会,从而加强了两次战争中间的威慑作用。肯定无疑的是,以打击军事力量作保证战略带来了最低限度威慑战略、有限威慑战略、主要有限威慑战略或部分限制损伤战略所不可能有的真正进行实战的能力。
可靠的第一次打击战略
可靠的第一次打击的各种形式接近于威慑光谱的上端,但低于最大限度威慑,其中包括有预谋的先发制人和预防性战争。每种形式都利用各式各样的打击军事力量的能力:进攻性的,防御性的,积极的和消极的,等等。除用以对付力量相差极为悬殊的弱小对手外,任何第一次打击的抉择是否值得认真考虑,已经有人提出疑问。大多数现实的第一次打击思想的根据是:几乎肯定能同时摧毁或压制敌人的全部或大部分报复力量。从目前的技术水平来看,超级大国之间并不存在这种情况。核战争理论先驱伯纳德·布罗迪有把握地预言,不会很快出现容易的解决办法。他说:
人们直到前不久还认为发动战略突袭的一方会得到的那种好处(即可望几乎不受损害地消灭对方的报复力量)现在已经消失了,而且在象美国和苏联这些力量基本相等的对手之间再也不可能出现这种情况了。
美国过去的威慑战略
从一九四六年起,美国对威慑看法的争论就激烈地展开了。当时杜鲁门总统提出:“原子弹的威力……可用作对付侵略和轻举妄动的战争的最有影响的力量。”芝加哥大学校长哈钦斯对于把核武器用作威胁手段的想法表示了极大的愤慨,他是尔后挑起争论的那些人中的代表人物。
问题起初似乎并不复杂。起先,美国拥有对核武器的绝对垄断。在一九五零年之前,没有哪个国家对美国本土构成重大的威胁。到了五十年代,苏联先爆炸了一枚数百万吨当量的热核炸弹,接着透露了他们正在建立一支直到当时还不存在的远程空中打击力量,并且甚至在一九五七年发射人造地球卫星之前他们就已经清楚地表明他们具有制造洲际弹道导弹所需的技术能力。但即使在那时,也只有苏联能造成打全面战争的威胁。双方都只有一种运载系统,即远程轰炸机。如果使用核武器,其后果似乎不可避免地将引起巨大的灾难。复杂的战略思想还没有产生。艾伯特·沃尔斯泰特尔教授写的《微妙的恐怖平衡》一书直到一九五九年才出版,该书第一次引起人们注意各种各样的威慑和实战的可能性。
在那最初的年代里,美国是在一个陌生的领域里摸索前进的,它对威慑力量极其重视。大概在最初十年间,美国已具备进行可靠的第一次打击所必需的一切先决条件。但是,为了继承我们的传统,我国没有利用这种优势,而选用了第二次打击战略,并向全世界公布了这一方针。美国人民在当时和现在无论在心理上还是政治上,可能都没有发动预防性或先发制人的核攻击的准备,不管这些方案是多么地吸引人。
一九五四年一月,国务卿约翰·福斯特·杜勒斯正式将当时流行的思想定名为“大规模报复”。根据这个思想,任何侵犯者都会“立即在我们选择的地点、用我们选择的手段”受到惩罚 [ 作者注:国务卿杜勒斯一九五四年三月十九日在参议院外交委员会作证时明确地说,大规模报复决不是要“把每一个局部战争都变为全面战争”,只是应当有一种进行大规模报复的能力(他强调能力一词)。当时的参谋长联席会议主席海军上将阿瑟·雷德福作出了同样的保证:“我们的计划并不体现这种想法,即实施大规模原子报复的能力本身就足以满足我们全部的安全需要。说我们只依赖一种武器或一个军种,或者说我们只准备打一种战争,那是不正确的。我相信,如果我国除了实施大规模原子攻击的能力之外再也没有别的能力,那么我国就会成为自己的军事态势的俘虏。”然而,不管用意何在,我们的一般任务部队在执行灵活的任务方面的准备是很不够的。 ] 。支持这种理论的力量结构是:既能使对方遭到难以忍受的痛苦,又能限制对方给美国造成损害的双重能力。主要的威胁指向苏联的居民和工业生产基地。但是,美国在核作战力量上的明显优势,也使那种“以打击军事力量作保证”的战略具有在威慑失灵时赢得全面战争的能力。
肯尼迪总统就职时,重点急剧地转向打击军事力量的一边。国防部长麦克纳马拉在安阿伯市的著名演说说明了这一点。他说:
在发生由于大规模进攻而引起的核战争时,……主要的军事目标应当是摧毁敌人的军事力量,而不是它的居民。……我们正在给一个可能的对手以能够想象得到的最强烈的警告,使它不敢贸然打击我们自己的城市。
那个时期的打击军事力量战略比较简单,这一特点不久就消失了,因为美苏双方都有了更巨大、更多样化的打击力量,并采取了多种消极防御措施。当麦克纳马拉看到消灭敌人全部或大部分进攻力量的可能性已经消失时,他戏剧性地改变了他的立场。一九六四年,就在他的安阿伯市演说发表两年之后,他接受了有限威慑思想。新的目标是“确保单个地或整体地摧毁苏联、共产党中国以及共产党卫星国,使之不能作为国家而存在”。他的立场不久就坚定下来了。到一九六八年,国防部的年度军事态势报告毫不含糊地宣称,其目标是:
通过不断保持高度可靠的力量来遏制对美国及其盟国蓄意发动的核进攻。这种力量即使在遭受突然的第一次打击之后,也能在战略核交锋中随时使任何侵略者或侵略集团遭到难以忍受的损伤。
……我们的一切手段必须优先用于确保摧毁的能力方面,并且不论成本多高,困难多大,也必须拥有这种能力。限制损伤的计划,不论花多少钱,都永远不能代替确保摧毁的能力在威慑方面的作用。能起威慑作用的,是我们摧毁进攻者(一个在二十世纪能保持生存的国家)的能力,而不是我们部分地限制我们自己遭受损伤的能力。﹝异体字是本书作者用的。﹞
自此之后,美国保持着打击许多军事目标的可靠的能力(值得注意的是,这些目标中不包括诸如敌人的导弹发射井、潜入海中的弹道导弹潜艇和机动洲际弹道导弹等硬设施),但是若干年来其重点在极大程度上已经转向打击敌人的社会财富;而打击军事力量的思想则已不为人所重视了。
严格的有限威慑战略为主要有限威慑战略所取代。到了六十年代末期,约翰逊总统决定部署一个薄弱的防弹道导弹区域防御体系,于是主要有限威慑战略开始与一种部分限制损伤的态势融合在一起了。到了一九七二年五月,由于限制战略武器会谈的结果,美国和苏联同意把各自的反弹道导弹的部署限制为每一方只建立两个发射场时,这种趋势就停止了,至少暂时是这样的(详见第二十二章)。
当前美国的威慑战略
一九六九年美国威慑战略的僵硬性使尼克松总统就职后不久就提出经常为人们所引用的若干反问:
如果遭到核攻击,在面临着肯定要遭到敌人大规模屠杀美国人的情况下,总统是否只能有下令大规模毁灭敌方平民这样一种抉择?有无必要给确保摧毁的思想下一个狭隘的定义?确保摧毁是否应当成为衡量我们遏制可能受到的各种威胁的能力的唯一尺度?
尼克松总统试图以增加抉择方案来回答他自己提出的问题。他所作的最明显的努力是在限制战略武器方面采取政治-军事上的主动。在某些方面似乎很有希望取得成果,但是彻底的改变还有待于在使美国反潜战部队能发现、追踪和摧毁敌人弹道导弹潜艇方面的技术突破,或者在使“民兵”Ⅲ型导弹和“海神”式导弹具有摧毁硬目标能力方面的发展。这两个方面中任何一个都有可能(虽然不一定理想)使美国再度以打击军事力量作保证的战略来实施威慑。这两方面的发展都会促使我国采取可靠的第一次打击的抉择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