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石炮、火绳枪、爆炸盒和榴弹(公元1400-1600年)·第十二
作者:T·N·杜普伊 ·美国
出自————《现代军事理论》
黑火药的问世
黑火药的本身只是一种威力中等的炸药,欧洲到了1250年才懂得了它的作用。又过了50至75年后,有人发现将黑火药装在一头开口的管壳内并点燃它,就具备了杀伤威力。
公元14世纪,随着黑火药应用于欧洲战争,在人类军事史上出现了一个新的奇迹。将硝酸钾、硫黄和木炭的混合物装在密闭容器内,利用点燃后产生燃烧气体的爆炸力,使兵器和兵器系统具备了比以往的任何兵器大得多的杀伤力。不过,早期的火枪命中率低,射程短,射击速率慢而且使用起来极不灵便。表一列举了各个历史时期中各种兵器的相对杀伤力。从表中可以看出早期火枪的杀伤力实际上还不如同时代的长弓和十字弓。但是,火枪的使用比较简便,步兵经过短时间的训练便可很快掌握,相反,要有效地使用十字弓,就得经过几个月时间的练习,而要真正精通则需数年时间的刻苦训练。因此从冷兵器到黑火药兵器之间有着一个缓慢而艰难的转变过程。经过年长日久的发展阶段,黑火药兵器才逐步代替长矛、十字弓和长弓,成了战场上威力空前的兵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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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直到1566年才淘汰了十字弓,而英国直到1596年才正式将火枪作为步兵武器。同样,奥斯曼帝国的军队,特别是它的骑兵部队极不愿意废弃早已用惯了的弓箭。公元16世纪,土耳其的精锐骑兵拒绝用火枪代替手中的弓,因此从当时观察家观点来看,兵器的更换遇到了很大的阻力。直到17世纪末,十字弓和长弓才完全从战场上销声匿迹。
炸药和火枪的出现并成为战场上的主要兵器,这是一个复杂的历史过程。这一历史过程必须看作是区域性技术并行发展的综合结果。尽管世界各国都在发展黑火药和火箭兵器,而中国和欧洲又在差不多同一个时期里启用了原始的枪炮,然而,枪炮在西方的发展速度却比别的地方快得多。到了1350年,大口径的枪和最初的手枪在欧洲已经相当普遍,而中国早期使用枪的记录也可以追溯到跟欧洲差不多相同的时期,不过中国早在一个世纪前就开始使用原始的竹火箭来恐吓敌军或进行火攻了。
铸铁技术的发明是促使黑火药兵器发展的最重大最突出的技术进步。在整个中世纪时代一直延用着陈旧的冶炼技术。新技术的出现,例如用水力锤粉碎矿石,利用水力进行锻处理,以及用水力驱动更大的风箱等,使得熔炼物有可能达到很高的温度,使铁液化并吸进碳,这样铁熔液就可以从炉底通过粘土封口流出来,进入预先准备好的砂和粘土制成的模子。从14世纪开始,莱茵河沿岸的高炉就能生产出各种形状的铸铁。由于铁比较便宜,因此铸铁产品的市场迅速扩大。15世纪中叶,发明了用铅将银从含银的铜中分离出来的方法,这样,铜和青铜的铸造技术也得到了发展。
火枪的演变发展
轻型手枪是跟比较大的枪同时发明生产并得到发展的,因为,如果枪的尺寸较小,那末枪管的锻造和铸造也就比较容易。最早的手枪只是由一根很短的枪管构成,用铁或黄铜制造,长度不到10英寸,口径为25至45毫米。用一只手持枪,另一只手射击。火门通常在枪管的上方。这样小的枪很难掌握和瞄准,枪管会很快发烫以致无法用手握住。因此,有时只好把它们装在木板上进行射击。有迹象表明这种兵器曾经在克雷西 [ 译者注:位于法国 ] 战役被使用过。不久在它们的基础上逐步研制成了各种各样的手枪。
约在14世纪中叶,发明了枪托或称枪柄,用来支持手枪的枪管。起初枪管只是简单地夹在一根四至五英尺长的木杆上,这样,纵然是有了一个依托,但命中率仍然很低。
由于当时火药的质量不高,因此也影响了枪的效能。火药在运输过程中,比较重的硝酸钾沉到了下面,而比较轻的炭则跑到了上面,射击前必须将火药稍稍地重新加以搅和方能使用。另外,在细小的粉末火药颗粒之间缺少足够的空隙,爆炸也就不能充分地进行。由于黑火药存在这些缺点,因此它的用量特别大。往往火药要占据枪管四分之三的容积。当火药装好后,在枪管上面要放一木栓(称为弹底板),最后装上弹丸,这时候弹丸实际上已经放到了枪管的口子上了。由于火药燃烧得又慢又差,因此不得不在枪管内放上一些碎布片和粘土,让火药有足够的燃烧空间,使枪膛内的压力逐渐增大。所以,起初手枪实际上并没有多大的杀伤威力,可以说只是一种心理战的武器。火药爆炸时所产生的巨大声响,烟尘和火光往往使敌人骑兵的马匹惊吓不已。
15世纪发明了粒状火药,从而解决了手枪火药爆炸所应达到的压力问题。由于构成粒状火药的三种成份处于稳定不变的状态,加之火药颗粒之间有均衡的空隙,因此粒状火药的爆炸更加均匀,几乎做到了即时爆炸。
早期的手枪用上了这种新的火药之后,最大射程可接近200码。不过实际有效射程仅为50码。与长弓相比,虽然手枪的穿透力要大得多,但在很长一段时期里,长弓在速度、攻击目标的数量、精确度和机动性等方面一直处于优势。之所以手枪的使用不够灵便,原因之一是它需要点火。点火的方法是将一块烧红的炭或一片烧红的铁插进枪的火门。为此,士兵就总得站在靠近火的地方,要射击时便从火里取出炭或铁块进行点火。
最初的枪精确度很低,部分原因是很难握住枪柄。通常左手握在枪管后面的地方,左臂和身体夹住枪托,另一只手用来点火。有时,士兵将枪托支在地上或放在叉状支架上。不管怎样,士兵的眼睛必须始终盯住枪的火门,才不致于点错位置或烧了自己的手。因此射击时不能用眼睛来观察射击的目标,根本无法进行有效的瞄准。
到了公元15世纪,发明了较为安全的点火装置。采用这种装置后就可以比较精确地进行射击瞄准,因而提高了兵器的杀伤力。这时枪的火门从枪管的上面移到了枪管的右侧,枪上还加了个小小的突槽或称“火药池”,用来放置引火药,这样,点火就较有把握。枪管的长度增加了,而枪柄则缩短了。最为突出的一项技术进步是采用了一种可以燃烧的“火绳”和放置这种“火绳”的装置。所谓火绳就是一根绳线或捻紧的布条,放在硝酸钾溶液中浸泡后晾干。它能燃烧(除非受雨淋而熄灭)并点燃火药池内的引火药。
最初用来放置火绳的装置是个简单的绕轴旋转的盘管,可以用手升降。不久,有人将盘管跟一扳机连接起来,制成了火绳点火开关。如果拉下扳机,盘管的下端便向上抬起,而夹着火绳的盘管上端便恰好降到了火药池。这样,士兵在射击的时候就不受点火装置的妨害而可以看清他所瞄准的目标进行瞄准了。
这种枪的枪托经过缩短并弯曲成适于贴近面颊、顶住肩胸的形状,这就非常有助于瞄准。这种新型兵器在德文中叫做hackbut,法文中叫枪(Arquebus),字面上的意思是“钩状枪”。
钩状枪重约10至15磅,弹丸不足一盎司,初速约为每秒800英尺,射程大约100至200码。这种枪的发射速率仍然很低,到16世纪70年代时,每三分钟发射二发子弹就是极好的了。尽管它还有许多不足,但毕竟是最早可以真正用于实战的轻型黑火药兵器。而且在后来的一个世纪里,始终是步兵的制式武器。由于它的穿透力比较小,而步兵又越来越多地使用盔甲,因此迫切需要一种既能穿透金属盔甲又能阻挡敌人重骑兵进攻的新型兵器。
滑膛火绳枪是西班牙人研制成功的一种较重型的兵器,其弹道特性也有所改进。16世纪30年代在意大利战争中初次用于阵地防御。它的枪管变得更长,发射的弹丸更重,可以穿透盔甲,阻击骑兵的冲锋。枪管的延长和火药的改进使枪弹具有更高的速度,射程也更远。另一方面,由于枪变得很重,因此,实际上象一门小型的加农炮,其机动性也差了。
最初滑膛枪长达6至7英尺,重25磅,甚至更多,弹丸重10至14分之1磅。虽然赞成滑膛枪的人声称,如果火药质量好,这种枪能击毙600步 [ 译者注:一步等于0.75米 ] 开外的人。但是,实际上它的有效射程远远不足200码。后来虽然几经改进,一直到它代替火绳枪的时候,重量仍达14磅以上,而且必须放在叉形支架上才能射击。
火绳枪只能在气候干燥的时候使用。火绳的消耗量很大,而且在战斗开始前和战斗进行时火绳必须始终闷烧着,因此,非常容易发生危险。夜间作战时易暴露,有时士兵携带的弹药会发生爆炸,火药的供应工作也十分危险。由于火绳必须在战斗之前就点燃,因此,有时部队遭到突然袭击时不能及时地进行还击。
16世纪出现了一种机械式点火装置,即用二硫化铁或燧石与钢片撞击产生火花,点燃火药池内的引火药。还有一种转轮点火开关,曾对骑兵武器及其战术产生过重大的影响。但这种装置价格太贵又很娇气,因此无法普遍采用。骑兵和特种步兵曾经使用过这种点火开关,不过这种枪从未作为步兵的主要兵器取代过火绳枪。
另一种使用燧石与钢片撞击的点火装置名叫弹簧点火开关,其结构是枪管侧面有一击铁,击铁夹着燧石,扣动扳机时,一个V形弹簧将击铁松开,撞击装在绞链上的弯钢片,钢片盖在引火药池上,这样就产生一片火花,将子弹射出。火药池上有一保护盖,用来防止雨水进入和火药溢出,盖子在射击前通过扳机打开,装上弹药后再用手盖上。
公元16世纪,当作战中已经有条件使用火枪兵器的时候,战场上却仍然被长矛方阵和披盔甲的重骑兵这二种敌对的突击作战体制统治着。当时枪在战场上的主要作用是加强长矛方阵的防御力量,或者专门用来保护战壕和堡垒等防御工事。
早期的火枪精确度差,射程短,发射速率低,很笨重,使用很不灵便,因此使用火枪的士兵比长弓兵和十字弓兵更容易遭到敌人的袭击。在一般情况下,火枪不是单兵使用的,而是以密集队形进行齐射,并用来对付密集的敌人,以求总有一些子弹会击中一些敌人。在近距离内进行密集的齐射时,枪的精确度就显得不太重要了,再加上子弹的冲击力和穿透力,因而火枪比早期的投掷式兵器具有更大的杀伤力。但是,15世纪时,用枪进行密集射击的部队容易受到敌人的攻击,因此还得借助于长矛兵和防御工事的保护。如果以最大射程作骚扰射击,或者在大规模战斗开始之前进行散兵袭扰,这种枪的用处就非常有限。
由于火绳枪手、滑膛枪手和炮手在作战时不可能既用火枪,又用格斗式冷兵器,因此,他们一直仍处于辅助部队的地位,大多编成较小的战斗队形,附属于密集的长矛兵部队,与长矛兵分开但又不独立进行战斗。在早期的意大利战争中,火绳枪和十字弓之间冲突的情况表明,前者的各种战斗性能均占优势。不过火绳枪与英国长弓之间并没有发生过十分直接的冲突,因为随着上个世纪中叶英国人被逐出欧洲大陆之后,长弓实际上已经从欧洲消失。这两种兵器在作战中的性能记录表明,总的来说,在16世纪中叶之前,火枪的杀伤力并不高于长弓。在射击精确度、射程、发射速率、轻便性以及生产制造等方面,长弓明显地优于当时处于初级阶段的火枪。与弓箭相比,火枪发射的一或二盎司重的弹丸具有更大的和更容易使人伤残的冲击力(包括穿透力),由于当时的火枪在任何情况下都无法进行精确的瞄准,因此也不需要进行长期的训练;另外,枪弹所引起的伤口常常会引起血液中毒,这些方面也是枪的优点。由于这两种兵器各有利弊,没有更多的选择余地。因此,在英国军队中长弓的废弃过程十分缓慢,甚至直到18世纪,还有人企图让长弓东山再起,这一点是并不奇怪的。
公元16世纪,由于火枪处于当时兵器和战术中的从属辅助地位,因此它的杀伤力受到了限制。在整个16世纪里,尽管作战中火枪对长矛的使用比例在缓慢增长着,同时火枪的性能也在逐步提高,但是多数战斗是通过白刃战决定胜负的。当时杀伤力最大的兵器不是新流行的火枪,而是老式的长矛、长枪和剑。不过,火枪虽然还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在作战中却是不可缺少的。16世纪的军队倘若手里没有火枪,它是决不敢跟有火枪的军队交战的。如何将火枪和长矛纳入同一个武器体系,乃是16世纪末需要解决的一个主要战术技术课题。
炮的演变发展
世界上最早于何时采用浇铸法制成加农长管炮,这一点已无从查考。人们只知最先出现的是青铜铸炮。根据记载,15世纪中叶之前已在法国第戎炼出了铸铁块,显然这是仍处于初级阶段而不太成功的一项孤立的技术成果。英国都铎王朝初期,这种铸铁新技术传到了英国,从而为苏塞克斯的炼铁业奠定了基础。瑞典的炼铁业兴起于17世纪。在此之前,苏塞克斯的炼铁业一直在欧洲的枪炮制造业中占据着统治地位。铸铁的优点在于价格便宜,而不是它的性能优于别的金属,无论黄铜或者是青铜,虽然价格昂贵,但质地坚韧,不易爆裂。
大型炮的铸造吸取了钟的铸造技术。它是将金属熔液注入一个粘土模子而成的。模子由模蕊和横壳构成。粘土模型放在一个凹坑里,熔铁炉有一出口,以便铁水流进模子。当铸件冷却后,便打碎模子,再取出铸件。这样铸成的每一门炮就象一件雕塑制品一样都是各自独立的产品,上面的精细饰纹也是各不相同的。炮的质量的优劣取决于工匠浇铸技艺的高低。过了200年之后,人们才设法用一个模子进行加农炮的连续浇铸。
在打碎模子取出炮的铸件毛坯后,就要用装在一根长轴上的钻头利用水轮机作动力进行镗孔。因为装钻头的轴只是一头有支架,因此,镗孔常常不能做到精确,而且由于镗孔工序的问题,模子上原有的误差无法纠正。镗孔后要进行炮的测试,包括目测,用铁锤敲打,进行逐步加大火药量的发射,最后一次发射的火药量与弹丸重量要相等。如果试验合格,这门炮就可交付使用。到了18世纪,荷兰在整体浇铸炮管的镗孔技术方面占据了领先的地位。
19世纪中叶前,在炮的制造上,除了海军重炮外,青铜炮和黄铜炮始终以优势压倒了铸铁炮。但是,青铜炮的炮管比较软,在多次发射圆形炮弹时,炮弹以不正圆的方式穿过炮管,容易使它变形,因此青铜不适宜制造重型炮。
14世纪末,战争使加农炮发生了变化。随着熟铁和铸铁新技术的采用,这一变化就更加明显而突出。
11世纪在中国出现了抛石机,并迅速在欧洲得到推广应用。它大量取代了希腊和古罗马陈旧的靠张力和扭力的攻城机械,在黑火药问世后的很长一段时期里这种抛石机一直被延用着。这种机械制作简便,造价低廉,而且投掷量大,使用非常可靠。但是,除了这种老式机械外,新型炮已开始显露头角。黑火药问世后发明的加农炮比手枪效能更佳,使用更方便,这就是黑火药对攻城炮所产生的最初的重大影响。但是,直到15世纪下半叶,加农炮才真正有效地取代了抛石机,成了重要的攻城炮。
14世纪出现了种类繁多的重型加农炮,其中最重要的是一种称为射石炮的巨型炮。这种炮的炮管较短,通常用青铜或铁浇铸而成,有时也用紫铜和黄铜制造。由于它发射的石弹重达300磅,因此,必须使用大量的火药。火药常常塞满整个炮管,石弹则突出在炮管的外面,因此发射谈不上什么精确度,而且初速也极低。为了提高炮的效能,不得不将炮放到离城墙很近的地方,这样石弹才能轰击到目标。
据说,铸铁射石炮曾在1340年用于轰击意大利的特尔尼城。英国可能(但不肯定)于1346年使用较小的射石炮袭击了克雷西城 [ 注:在1324年围攻法国梅斯城和1342年进攻西班牙阿尔赫西拉斯时也可能使用了射石炮。 ] 。到了14世纪末,人们将熟铁条焊接起来,再用环套加以固定,制成了更长的射石炮。理查二世曾制造过一些这样的炮用来保卫伦敦塔。苏格兰爱丁堡著名的蒙斯梅格炮就是用螺扣将几段铸铁接起来,再用环套将整个炮管焊接加固而成的。
随着炮管的加长,铸铁工艺的改进,攻城加农炮的效能有了很大提高。1450年左右,铸铁制的炮弹取代了石弹,因而减少了炮的游隙(即炮膛内径与弹体之间的空隙),提高了炮弹的初速,增强了炮弹的冲击力。从1470年起,攻城炮已经能够在很短的时间内迅速摧毁中世纪的城墙防御工事。由于受炮的重量及弹道的限制,因此无法将适合用于对付敌攻城炮的大型加农炮设置在城堡和有城墙的城市里。到了15世纪末,炮的强大威力终于使中世纪的堡垒防御工事变得不堪一击了。(参见第13节)
新型炮对攻城作战产生了十分直接而显著的影响。其原因是,从一开始就表明它在战争中能够发挥巨大的作用和效能。尽管它的前景令人十分乐观,然而在很长的一段时期里,人们对它在战场上的作用却存在着某种分歧的意见。
15世纪20年代和30年代,约翰·齐斯卡手下严阵以待的胡斯拥护者曾将一批各种各样的原始炮放在由马车围成的营垒中,在作战中取得了惊人的成功并对战争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可以说,历史上很少有哪种新式兵器可以与它相媲美。胡斯拥护者的士兵将二轮或四轮马车排成纵队前进。大部分马车有金属装甲,车子的两边开着炮眼。在有装甲的或敞篷的四轮马车上,装了许多小型射石炮,军队里大多是徒步作战的士兵,有的配有手枪,而大部分手执长矛。此外,还有少量披着轻型盔甲的骑兵,负责进行侦察和反击敌人。齐斯卡总是想法避免在野外发起进攻战。他的战略是尽量深入敌区,选择一个有利的防御阵地,建立起由马车构成的营垒。这种马车营垒可以用来发起进攻,给敌人以毁灭性的打击。
炮的牵引马车常常围成一个临时防御营地,用链子将马车连接起来,并在防御营地前面挖一条防护沟。射石炮设置在车与车之间的地方,或者放在四轮敞篷马车的上面,但更可能架在泥土筑的工事上或坚固的木制炮架上。火枪手和十字弓手在车与车之间或者通过装甲马车的枪眼进行射击。还有一些长矛兵负责保护射石炮,防止敌人步兵砍断连接马车的链子。不过敌人往往早被炮火压住,因此长矛兵很少有用武之地。一旦敌人的进攻被击退,齐斯卡部队的长矛兵和骑兵就发起反攻,以最后解决战斗。
齐斯卡并没有使用过真正的野炮,也没有将黑火药兵器用于战术进攻,但他却创造性地以进攻精神运用了野战防御工事。他指挥的战斗采用典型的攻防相结合的战术。但是,假如敌军处于高度的戒备和进攻状态,那末就无法建立这种车寨;如果车寨建成后敌人不向他们发起进攻,那末他们也谈不上取得战斗的胜利。而且车寨极易受敌人真正的野炮和高效能轻兵器的攻击,因此很快就废弃不用了。
西欧最早使用野炮是在“百年大战”的最后阶段。吉恩和加斯帕德·比幽儒兄弟为法王查理七世设计了一种新型炮。这种炮很机动灵活,因此在多次战役中发挥过巨大的作用。1450年,在丰米尼有一支英国小部队驻扎在坚固的防御工事里,当遭到法国炮兵的骚扰时他们忍无可忍,在不利条件下向法军发起进攻,最后全军覆没。三年后,在卡斯蒂隆又一支英国军队向有炮兵护守的法国兵营正面发动进攻,也遭到了同样的结局。在这两次冲突中,都没有使用真正的野炮。值得注意的是在两次冲突中,法军借以取胜的长炮(一种轻型远程加农炮)和射石炮在以前都是用于攻城作战的,后来才改成用来击退英国援兵。这些炮在战场上都是不能机动的。
野炮是在15世纪的最后十来年里突然而又在引人注目的情况下出现的。法国军队将比较轻型的铜铸加农炮装在马拉的两轮车架上,从而成了一种野炮。这种新式法国野炮可以在战场上很快地从炮车上卸下来并作好战斗准备。就在这十来年里,法国又提出炮耳的设计原理,这样,炮就可以很方便地装在永久性的带轮子的炮架上,并可进行较为精确的瞄准和测距。在早期,人们采用在炮架的尾部下面挖坑或在车轮下面填木块等笨办法来升降炮管。
1515年9月13日至14日,法国和瑞士在法国的马里尼安进行了两天激烈的争夺战。战斗证明,这种改进后的法国野炮性能优良。法国用这种炮击败了瑞士,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瑞士在称霸欧洲战场一个多世纪后初次遭到这样严重的挫折,不得不立即跟法国议和。这次和平一直延续到二又三分之二个世纪之后的法国大革命时期。
但是,16世纪炮兵武器的发展却没有能够跟得上轻型兵器发展的步伐。主要原因是炮兵还无法使炮既具有很高的机动性,同时又做到十分可靠,而且射程又远。人们早就知道,要使炮做到射程远、精确、破坏力(或称杀伤力)大,那末最好炮的长度必须是炮的口径的20倍或20倍以上(即炮管长度是膛径的20倍),同时炮管的管壁要厚,以承受装药量大的炮弹爆炸所产生的巨大压力。管壁较薄的炮和装药量较少的炮弹虽然也能发射同样重的弹丸,但是,精确度和射程要打很大的折扣。因此即使是最轻型的炮,仍然很不灵便,移动很困难,需要很长时间才能做好发射准备工作。
由于当时的炮具有这些缺点,因此,15世纪末,法国在野炮方面所取得的优势很快被西班牙在步兵轻武器以及步兵战术方面的惊人改良所抵消了。法国的优势反而变成了劣势,结果在16世纪里炮的重要性大大降低了。只是在攻防堡垒和海军作战中有一点用处。尽管当时的一些大的战役还都用到了炮,但在意大利拉文纳的一场激战之后,一般情况下轻武器成了战争胜负中更具决定性的因素。
就在这一时期,法国在炮的制造和应用技术上的优势被更能干的德国枪炮制造者和炮兵取代了。接着,西班牙人又很快夺取了这一优势。在16世纪的大部分年代里,跟军事科学的其它多数领域里一样,西班牙在造炮技术方面始终占据着明显的优势。
炮的制造者不断对炮的新型设计、炮膛直径、炮管管壁内的厚度、炮弹的炸药装填量和弹丸重量的综合性能进行多方面的验证。结果造成炮的型号繁杂多样,使弹药的供应成了一个极重的负担,因此,炮在野战中的重要性也降低了。为了改变这一局面,16世纪中期前不久,西班牙王查理五世下令将所有帝国制造的炮标准化为七种型号。不久法王亨利二世也效仿西班牙,将法国炮规定为六种标准型号。但是炮的试制工作仍在继续进行着,在原有标准型号基础上,又增加了许多新的型号,不过,总算比以前更有系统更有计划了一些。(见表2)当时各国有许多炮是仿照西班牙的设计而制造的,但国与国之间炮的型号一直各不相同。
到了17世纪,炮的生产技术进步如此之大,以致于在后来将近两个世纪的时间里,炮的射程、威力以及炮的主要型号基本上没有大的改变。这时炮的改进主要限于机动性的提高,编制的改良,战术以及射击技术等方面。
这一时期,炮兵武器开始组合成作为现代化炮兵原型的三种主要类型:第一类是长炮型,相当于现代的火炮;第二类是加农炮,即榴弹炮的原型;第三类是一种炮管管壁较薄,弹道较高的炮(根据其特性可叫做不同的名称,如射石炮或迫击炮等),即现代迫击炮的雏型。
长炮类似于现代的野战火炮,其炮管较长(约为口径的30倍),炮弹初速较快,因此它的弹道低平,射程远,精确度较高。为使炮弹达到所需的初速,又不引起炮管爆炸杀伤炮手,因此长炮的炮管都很厚,造成炮的重量很大,机动性较差。因此大口径长炮只能用于攻城作战。
第二种类型的炮,其炮身较轻较短,用来发射较重的弹丸,但射程较近。这种炮虽然牺牲了射程和精确性,却换来了较大的机动性,又不降低它的威力。这就是所谓的加农炮。它的炮管长度约为口径的20倍,大致相当于现代的榴弹炮。但是,早期加农炮的机动性甚至还不如长炮,有的实际上比最大的长炮还要庞大而笨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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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象15世纪胡斯的拥护者和法国军队所做的那样,轻型加农炮可以装在马拉的四轮车架上,很容易运到战场上的阵地。最初,炮必须放在现场制作的炮座或炮架上,一旦战斗开始,炮就无法移动。后来发明了带牵引杆的两轮炮车(不久又发明了炮耳,这样不必移动整个炮身就可以使炮管升降),这就是现代野炮的开始。
粒状火药的发明加上炮管的延长,提高了炮弹的速度和射击的精确度。但是,炮管延长后,炮的重量也随之增加,这就妨碍了大型加农炮在战场上的应用。
17世纪初,聪敏的士兵显然感到需要这样一种野炮,它既要有加农炮那样远的射程和那样高的精确度,又要有14至15世纪的射石炮(见表2)那样好的机动性。荷兰率先研制成功了这样的一种新式兵器,这就是人们所知的榴弹炮。到了17世纪末,它成了欧洲各国军队标准化的炮兵武器。
榴弹炮是一种炮管较短、口径较大、装在两轮炮车上的野炮。这种炮的架尾很短,因此,射角比较大,它的炮管要比长炮或火炮短而轻,比迫击炮长。这样,弹道就更加低伸,精确度也更高了。榴弹炮的优点在于它的攻击火力更强,炮身更轻,因此机动性更大。在可以用炮弹袭击和需要扫清障碍的地方,榴弹炮(跟迫击炮一样)由于弹道适宜,因此比使用加农炮更加优越。
从黑火药时期一开始,人们就知道短炮管的迫击炮能以抛物线弹道发射弹体。由于迫击炮能够发射炸裂弹,它的抛物线弹道能使炮弹越过城墙这样的防御物,击中弹药库、兵营以及后备队等目标,因此在攻城作战中变得十分重要。迫击炮的主要优点是炮管短,炮管的管壁薄(可能是由于炸药装填量少的缘故),因此重量轻,机动性大,缺点是射程短,精确度低。
迫击炮的大小尺寸不一,有的很大,有的却小得只能用来抛掷手榴弹。它的炮口较大,炮管较短,可以固定在一个方形底座上。炮管与底座之间有时是固定的45度角,有时角度可以调节。17和18世纪有一种颇负盛名的炮,名叫科霍恩,1673年由巴伦·科霍恩发明,它能发射重达24磅的炮弹。还有一种重达几吨的巨型攻城炮,能发射直径10至12英寸的炮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