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务·第二
作者:J.R.希尔 ·英国
出自————《英国海军》
出自————《现代军事理论》
在过去的一二十年中,英国的国家战略几经调整,人们对皇家海军所承担的任务也相应地做了多次重新估价。
由于近年来尚未有权威人士对联合王国海军的任务做过专门论述,所以本书试图依据防务白皮书以及一些高级将领的见解,对皇家海军的任务做一番归纳整理,用笔者自己的言加以表述。
不言而喻,皇家海军的任务首先必须适应联合王国的总体战略。七十年代发表的各个防务白皮书均以愈来愈明确的语言对此有过表述,目前已基本形成定论。联合王国是北大西洋公约组织的成员国之一,它决心籍此地位来捍卫自己的领土完整、政治自主以及经济活力等一系列重大利益,抵御外来侵略,而加入北约军事联盟,则是英国借以制定其防务计划的决定性因素。
然而,在这个大前提之下,北约军事联盟各成员国所独具的特点,尤其是象联合王国这样一个举足轻重的中等成员国所具有的一些个性特点,也是极为重要的因素。联合王国最突出的特点,就是它在经济上对海洋的依赖。英国每年的国民生产总值,有30%来自海上贸易。这一比例数字,比除荷兰以外的任何北约盟友的海上贸易额均高出3倍。同样,悬挂着英国国旗的庞大商船队,在北约组织各成员国中也仅次于希腊的商船队,居于第二位。此外,英国的燃料基地尽管比以往更加靠近英国本土,但仍然是建立在海洋上的。
所有这一切,都说明了海洋对英国的经济利益至关重要。一旦这一利益受到威胁,那么英国的力量就势必受到削弱,从而不堪一击。因此,英国在北约联盟中保持一支较高比例的海军力量,这也是理所当然的。除此之外,还有其他三个因素能够证明上述论断的正确性。首先,就地理位置而论,英伦三岛可以说是通往欧洲大陆的海上门户。这就使得英国在任何一个跨越大西洋的防御体系中都占有独特的战略地位。这种跨洋防御体系的关键在于一旦形势需要,将动用美国的力量来援助欧洲大陆,并且要让苏联人明白这并非仅是说说而己。这样一来,北约联盟便能够对其所面临的主要威胁施之以威慑了。假如在欧洲海上门户的通道上发挥重要作用的不是英国,而是其他国家的海军,那么目前的这个世界可就面目全非了。第二个因素,英国决心继续独立部署它的核威慑力量,并以此来加强北约联盟的战略力量。但是,英国作为制定核攻击决策的次级中心,其核威慑力量又独具特点,在战术使用上也具有相当程度的独立性,不受美国的任何辖制。英国的这个威慑力量就是部署在海上的。第三个因素,北约组织在大西洋上的活动范围仅及北回归线,而联合王国则在这以外的诸多地区内有着各种各样的利益,如政治利益和军事利益。毋庸讳言,这些地区包括象伯利兹 [ 译者注:在作者写作本书时,伯利兹仍是英国的联系邦,现已独立。 ] 和香港 [ 译者注:中英政府已正式签署协定,香港将于一九七七年正式回归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 ] 这样的昔日大英帝国残存下来的属地;还有英联邦这个不成文的联盟中的一些国家,例如澳大利亚和肯尼亚;此外,还有那些与英国有着互惠关系的国家,譬如阿曼。其中后两类国家,无论是对西方还是对英国自身都有着重大的利益关系,而要维护这些利益,便要有海军作为后盾,需要英国的军舰不时地到上述国家和地区的海域去活动。
英国一向把苏联看作是对自己的主要威胁,这是必然的。在这一点上,它同北约其他伙伴们的观点是一致的。近年来,苏联海军和海军航空兵的发展突飞猛进,战斗力异常强大,其发展的重点是潜艇、远程战术攻击机以及配有重型武备的水面舰艇。所有这些舰艇和飞机均配备有战术导弹,这些导弹大都是用于反舰目的的,其射程可达数百英里以上。这些迹象表明,苏联人也在打算以海洋为舞台来炫耀武力了,其手段可能不仅限于战略威慑力量,其活动范围也会远远超出其疆界的。然而,就在20年,甚至只有10年以前,苏联的目标还仍只限于对西方进行海上封锁,以阻止西方利用海洋。
当然,其他威胁也还是存在的,不过其程度要小得多。但是,就当今世界的特点而言,超级大国尽管举足轻重,可是行动起来总是谨小慎微,缩手缩脚。这样一来,这些小的威胁倒是有可能山现了。这种威胁,最典型的是来自那些装备有苏制舰艇及武备系统(包括战术导弹)的国家。这些国家的海上力量,活动范围较小,主要适用于对付那些与其实力相当的国家,实施海上封锁或袭扰商船航运。在这种情况下,这类海军具有多重作战能力,从炮火袭扰到实施导弹和鱼雷攻击。在过去十年间的历次事件中,海军在这方面就曾多次显露身手,例如1971年的印巴战争,1973年阿以之间的“赎罪日”战争,1980年爆发的两伊战争,即是其中三例。然而,这些海上冲突并没有对西方的航运事业造成什么重大损失,这也许是由于交战双方的克制,但是更重要的是由于西方海上力量的威慑作用。
由此可见,威慑并不仅限于超级大国之间的战略角逐,它在潜在争端的各个发展阶段和其他任何情况下,都能发挥作用。有时,只要有了某种力量的支持,某一国家部队存在的本身即能起到一种威慑作用。有时,同盟国及其武装力量,联合为一体,陷敌于一系列冲突之边缘,使其无法规避。在这种情况下,威慑也能发挥效力。正如北约指导方针所阐述的那样,威慑必定是一种反应灵活的体系(海军则正是由于其具备了机动性强和多层次火力能力等特点,而成为一种具有特殊性能的灵活反应工具)。不过,威慑的目标始终只有一个,那就是:奉劝我们的对手,并使他们明白,一旦动起武来,他们是决捞不到任何便宜的。
假如在处理国际事务的过程中无需诉诸武力,那岂不更好?有些评论家认为,召开国际海洋法会议乃是建立这种海上秩序的良机,他们甚至指望借此机会或许将各国海军部队的活动范围限制在各自沿海的“经济带”以内。然而,尽管签订国际海洋法公约也是完全必要的,但是要想从此消除海事争端,或者让诸大国完全打消它们把海洋作为炫耀武力的场所的念头,都是办不到的。此外,既要建立起一套国际性法规,就首先要有国际性的监督和管辖机构,但在目前尚没有任何迹象表明会有这种可能性。所以,在可以预见的未来一段时间内,各国海军在海洋上扬威耀武,还不会受到什么节制,它们仍将是世界海洋的主宰者。
就是在这样一种国际环境之中,皇家海军要完成它所承担的使命,这就是:作为北约军事同盟中海上力量的主力,皇家海军正在越来越多地关注着北约活动范围以外的地区的局势:尽管如此,它仍将以全力来对付苏联对欧洲构成的威胁,在兵力构成上,它将把苏联海军及其航空兵作为造成主要威胁的对手;它将保持广阔的活动范围和高度的灵活性,以便在任何情况下都能施加威慑性影响。
现在我们来更加详尽地研究一下可能会出现的各种情况,以便弄清其对皇家海军的结构所产生的影响作用。在探讨这个问题的同时,我们还要切记,皇家海军任务的完成,在某些方面尚要仰承皇家空军,而海军和空军在作战能力上的任何重叠或者脱节的现象,都是必须避免的。为了方便起见,我们把各种情况加以分类,划分出几种不同等级的冲突,因为并不是每次冲突都要开枪开炮的。关于这一点,笔者将在后面加以详细说明。
正常状态
正常状态亦可称为“和平共处”,但是其含义并不是象西方人通常所理解的那样,温文尔雅;在苏联人看来,和平共处并不意味着连竞争也不存在了。然而,顾名思义,正常状态即是指紧张局势得到了充分的缓和,事态发展通过谈判得到了有效的控制,各种重大利益均未受到侵犯——在这个意义上说,形势是稳定的。在我们这个世界上,一切都是以实力为转移的,局势之所以趋于稳定,归根结蒂是由于威慑在发挥着应有的效力的缘故。
在正常状态下,皇家海军的任务有以下几种。首先,必须使战略核威慑部队保持不间断的海上巡逻,而且其行踪必须是绝对秘密的,从而确保能对敢于向我方实施核突袭的敌国进行报复,使其蒙受重大损失。近期公布的官方文件认为,那种“闪电”式的突然袭击,其发生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但是,尽管如此,我们仍然要防范于万一。更重要的是,有一艘“北极星”潜艇常年在海上游弋,这种作法本身即具有一种讹诈性的震慑作用。联合王国自1969年以来便已如此行事了。这种巡逻既然能够应付核突袭这一最坏的情况,那么应付其他需要动用战略威慑力量的紧急情况,自然也就不在话下了。
对于皇家海军的其他部队来说,在正常状态下要承担许多别的任务,而这些任务也仍然属于威慑的范畴。这是因为,要对任何企图打破现存的均衡态势的因素施之以威慑,海军部队就必须保持常备不懈,开到所有与英国利害攸关的那些水域去,并保证能有足够的兵力来对付任何不安定的因素。一旦出现判断上的失误,他们还必须能够机动驰援,不给任何潜在之敌以采取决定性行动的可乘之机。
我们常常用“存在”一词来指代这种低水平的威慑活动。承担这项任务的海军部队必须具备这样几个重要特征,即有形性、机动性以及高水平的训练素质。在这些方面,水面舰艇则堪称卓尔不群;除此之外,水面舰艇所携载的直升机,还可将单舰的影响范围极大地扩展开来。诚然,如果让我们的敌人知道我们有一艘潜艇到处游弋,这自然也会形成一种非常有效的威慑。应该强调指出的是,“存在”通常是一种政策性极强的事情,从事这项活动的海军部队既要谨言慎行,又要能息事宁人;既要广交朋友(尤其是通过举行联合演习,参加救灾济民和进行友好访问等活动),又要做感化百姓的工作;外柔内刚,随机应变;不以武力相威逼,更不滥用武力——这便是海军历来的传统。
“存在”的形式很多,其中有一种形式即是在英伦列岛周围水域巡逻,这种形式具有更加公开的维护治安的性质。在英国的这一水域里,无论是有机资源还是无机资源,都极为丰富;而按照国际法的原则维护联合王国在其沿海二百海里或更大范围的近海水域内的合法权益,则是皇家海军所面临的新的、日益繁重的任务。一些专业船只,诸如小型潜水艇和潜水作业船,以及一些作战性能较差的小型巡逻艇,适合于担当此项任务。
最后一点,就是搜集有关敌人的情报,并监视敌人的动向。这需要有一整套层次不同、疏密相间的侦察设备,其中包括地面固定设施,卫星、岸基和舰载飞机、水面舰艇以及潜艇。这些手段,皇家海军还只能装备其中的一部分。当然,即使如此,其活动也一直是在国际公法所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的。
低强度军事行动
倘若威慑一旦失去效力,而情况又不至于糟糕到会带来灾难性后果的地步,那么海军部队便要转入低强度作战。这类军事行动,无论就其目标、规模还是地理范围来说,都是有限度的,因而还不能算是战争。一般说来,这类军事行动尚未超出国际公法所允许的自卫手段的范畴。这即是说,皇家海军在进行低强度作战时,必须恪守那些措辞严谨的交战规则。既然是军事行动,就难免会有开枪开炮的事件发生。不过,在这些事件中双方所使用的武器装备却是有限的。在本世纪六十年代中,皇家海军曾多次参与过这种低强度军事行动,就其规模而言,处于此类军事行动下限的是阻止原油非法输入罗得西亚的贝拉 [ 译者注:贝拉是莫桑比克的一个海港城市。 ] 巡逻事件,而印度尼西亚与马来西亚“对峙”过程中的海上冲突则属于其上限。到了七十年代,联合王国与冰岛之间曾两度发生所谓“鳕鱼战争”,幸而这场捕鱼纠纷现已圆满了结;在北爱尔兰沿海一带还发生了一起查禁军火走私事件;此外,皇家海军还承担过从塞浦路斯和伊朗撤运侨民的任务。八十年代初期,皇家海军奉命在阿曼湾海面进行巡逻,此举对于阻止两伊战争进一步蔓延以至危及西方的海上运输事业,颇有裨益,这是迄今为止此类军事行动中意义最重大的一次。
综上所述,不难看出,低强度军事行动尽管其规模与强度不尽相同,但是其类行动仍不外乎有以下两种:一种是海洋利用,其中包括为商船提供护航以使其免遭劫持或袭扰,还有武力显示威慑以表明国家的政治决心或合法权利,以及航渡增援部队和从危险地区撤运平民等;另一种是海上封锁,例如反袭扰、反军火走私或反破坏活动等等。
在上述这些情况下,要想达到预期的目标,就必须有灵活的、而且层次不同的武器装备,这种武器装备能根据不同情况恰到好处地发挥火力威力。我们要在国际舆论中为英国树立起这样一种形象:它既不恃强凌弱,横行霸道,也决不逆来顺受、任人欺侮,这一点十分重要。能够胜任此项任务的最佳舰种,可以说只有水面舰艇了。这是因为水面舰艇装备了适合于完成此项任务的武器系统(有时,我们开火甚至可以故意不击中目标,而且还要有意显露出我们的这种意图);不仅如此,水面舰艇还配备有安全可靠的通讯联络及数据探测系统,而这些则是潜艇和固定翼飞机所望尘莫及的。不过,这并不是说潜艇和固定翼飞机无足轻重了,无论是水面舰艇,还是潜艇或固定翼飞机,都是对付战争升级的可靠屏障。例如,倘若我们的敌人得知联合王国有一艘核动力潜艇正在四处游弋,那么它在打算使用其水面舰艇部队攻击英国的单艘水面舰船或水面舰群之前,就要再三考虑,权衡利弊。同样,固定翼飞机临空也能产生类似效果,而且这些飞机还能进行侦察活动。这些兵器都具有较强的战斗力,是我们克敌制胜所不可缺少的王牌。然而,在低强度作战中,承担主要任务的仍是水面舰艇部队,而且通常是中型水面舰艇及其舰载直升机。
高强度军事行动
高强度军事行动,可以是由低强度军事行动逐步演变、发展而成的,也可以是由于威慑不能发挥作用而直接促成的。但是无论属于哪一种情况,高强度军事行动都是一种积极的对抗性行动,交战的双方都将投入大舰群和机群,并动用各种重型武器。这时,交战规则也许仍能发挥一定的效力,对冲突起着某种抑制作用(譬如,对于首次使用战术核武器的问题,肯定会出于政治上的考虑而加以严格控制),但是在具体执行时已远不及在低强度作战中那么严格了。要知道,这种高强度冲突,实际上就是战争了。
高强度军事行动仍分为海洋利用和海上封锁两种不同类型。马汉所倡导的谋求“制海权”的战略方针,在我们这个时代已经过时了。这种制海权将会始终受到至少是来自潜艇的挑战,尤其是象苏联这样的对手,拥有为数众多的核动力潜艇,这些潜艇不但续航能力极强,而且各自为战,享有极大的专断权。在这种情况下,北约组织唯一的对策就是继续维持其在一些海域内的行动自由,这主要是指各种舰船集结地周围的活动海区。这些舰船中,既行军用舰艇,又有民用船舶,它们都担负着一定的任务,例如运送援军横渡大西洋增援欧洲盟军部队;为欧洲盟军提供空中打击力量,等等。上文已经提到,北约组织所面临的威胁是异常强大的,与这样的对手相抗衡自然会耗费巨资。
对付苏联水面舰艇的主要作战工具是核动力潜艇及固定翼攻击机。这些飞机可以从舰船上起飞直接投入战斗,如果距离允许,也可以从岸上基地起飞参战。攻击手段要经常变换,而且最好进行多方协同作战——这也许就是实施高强度作战的关键所在(值得注意的是,苏联海军总司令戈尔什科夫元帅在阐述其战术思想时,着重强调了这些方法)。这即是说,导弹与各种不同层次的运载工具交替使用,各显其威;指挥精确,调度自如,上下左右配合默契。
对付苏军航空兵部队,要靠综合性纵深防御配置,即依靠岸基和舰载战斗机、航空导弹系统,以及使用各种电子诱骗技术。当然,这还很不够,我们还必须对苏联的远程战术导弹施以电子干扰,并且能够击落这些导弹。这些导弹当然不仅仅是从飞机上发射的,有的可能是从水面舰艇或潜艇上二发射的。不管这种导弹是从哪里发射的,对我们来说,实质上都是一个防空问题。不过,这个问题既复杂又棘手,要想彻底解决,就需要有先进的电子探测和电子对抗等技术。
反潜的问题同样也十分严峻。苏联拥有大量潜艇,这些潜艇的航速很快,下潜深度也很大,其中有许多是核动力潜艇和导弹潜艇。对付潜艇的办法也仍是综合性纵深防御,即靠各种兵器和手段的合理配置和默契配合。带有声纳浮标的大型固定翼飞机以及核动力潜艇,适合于在远离北约水面舰群的“偏远水域”活动;而水面舰艇则要依靠大型直升机舰上装备,更加靠近受到威胁的水域实施作战。
皇家海军是北约组织的海上主力,对其素质的一切要求都应从上述高强度作战的角度来考虑,以此为标尺。同样,对于那些担负着本章刚才提到的空中打击和反潜任务的皇家空军岸基飞机的要求,亦应以此为标准来确定。关于高强度作战所应具备的多种技术条件及其特点,本章已做了较详尽的论述,笔者将在后面各章中对这些内容分别加以更加详细的阐述,并在第十一章中试图对此做出全面综述。
这里有一个问题,我敢肯定,不论是战略家还是内阁成员,无不备受困扰。这就是,既然北约联盟的主力海军一定要承担上述广泛的任务,那么是否任何国家的海军(美国海军除外)都要照此办理?难道不可以由皇家海军专门承担其中一部分任务,而依赖美国海军从高强度作战的开始即承担起其余的各项任务吗?
以笔者之拙见,这是一种旨险。倘若果真如此,联合王国便会错误地冒不应有之风险。美国海军承担着广泛的国际义务,战线拉得很长,首尾难以相顾。在这种情况下,一旦战事突起,联合王国的海上力量便要首当其冲,担负起整个大西洋东部海区作战的重任。它必须能够经得住苏联海军的攻击,而苏联海军领导人则强调要“首次齐射便能赢得战斗”;它必须在经受攻击之后仍能投入战斗,并且把主动权夺回到自己的手中。所有这一切,都表明联合王国必须保持一支庞大的、有着多种作战能力的海上作战部队。尽管我们有强大的北约军事联盟作为后盾,但是对于这一点,我们不应有丝毫动摇。倘若你想在任何情况下(例如北约瞻前顾后,举棋不定,或由于某种原因美国所承诺的义务受到了某种限制——但愿这些情况永远不会发生)都能使英国立于不败之地,那么你就会感到维持一支具有综合能力的皇家海军是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必要的了。
然而,英国在国防和其他领域里还有许多事情要做。无疑,皇家海军将倾心尽力地完成随时交给它的各项任务。有许多任务是不宜由一个军种单独来承担的。海军的训练要求很严,开支也很大,但是事实证明这些对于作战都是必要的。海军所承担的任务是繁杂多变的,常常是无法预测的,无论使用怎样严谨的语汇也无法确定其范围。面对这样庞杂的任务,皇家海军的主要任务是充分依靠科学技术和现有的经验以及连续作战的能力(皇家海军素以坚忍不拔的耐力著称),建设一支全面发展的海上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