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1944年7月13日领袖关于帝国国内战区指挥权的规定·第五十七·(一)
作者:瓦尔特·胡巴奇 ·德国
出自————《战争通史》
敌人正在向德意志帝国领土推进,因此我规定:
一
国家和乡镇的民事机关应继续在战区内开展工作。
二
1、由我授予了行政权的军事总司令,可向帝国战区防务特派员提出由于军事上的需要而产生的 对民事部门的要求。
2、各个直接交战地域之间的分界线,由军事总司令与帝国战区防务特派员协商确定。在直接交战地域,高级军事指挥机关为了遂行它们的战斗任务,有权直接给国家和乡镇的民事机关下达必要的指令。当突发事件需立即处理而帝国战区防务特派员又不在时,军事总司令可在整个战区范围内行使同样的权力。不过,应将所采取的措施尽快报告帝国战区防务特派员。
3、帝国战区防务特派员由我委任。
三
1、帝国战区防务特派员的任务是,在民事管理(包括经济)问题上为军事总司令提供建议。帝国战区防务特派员可以给国家和乡镇的民事机关下达与此有关的必要指令。
2、如果帝国战区防务特派员要提什么要求的话,那么:在警察事务方面的要求,可向有关的党卫队兼警察高级司令提出;
在帝国铁路运输和内河航运事务方面的要求,可向帝国交通部长的全权代表提出;
在海运事务方面的要求,可向帝国海运特派员的代表提出:
在军备和战时生产事务方面的要求,可向帝国军备与战时生产部长所属的军备委员会的常务主席提出。
四
各帝国防务特派员,如果其管辖区全部或部分地属于战区,就可任命一位联络员,派去当帝国战区防务特派员的顾问。
五
帝国战区防务特派员依靠归他领导的各帝国防务特派员 [ 译者注:帝国防务特派员负责的地区比战区小,因此在级别上比帝国战区防务特派员低。 ] 来遂行他所担负的任务。可根据帝国各最高当局的建议,由帝国行政管理总全权代表在与党办公厅主任和国防军统帅部磋商后,给帝国战区防务特派员配备专门的业务顾问。
在军事总司令授予下级司令以行政权之后,在该下级司令的驻防区内,帝国战区防务特派员可将其任务交给主管该下级司令驻防区有关事务的帝国防务特派员来执行。根据第三条第2款的规定,帝国战区防务特派员可以向其管辖范围内的地方办事机构提出要求。
七
实施这一规定所需的法律与行政管理条例,由市国内政部长颁发。
领袖大本营,1944年7月13日
领袖:(签字)阿道夫·希特勒
帝国部长兼帝国总理府主任:(签字)拉默斯博土
国防军统帅部参谋长:(签字)凯特尔
证人:瓦尔利蒙特炮兵上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