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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中甲午战争和战时大本营·第二

日中甲午战争和战时大本营·第二

作者:森松俊夫 ·日本

出自————《日军大本营

出自————《战争通史

   第一节 战时大本营条例的制定

   成立海军参谋部的建议 明治二十五年(一八九二年),日中两国之间乌云密布,陆军很快拟定了战时的各种编制,还对“战时大本营”的条例进行了研究。

       可是,同年十一月,海军大臣仁礼景范向伊藤博文首相提交了一份意    见书,要求撤销海军大臣管辖下的海军参谋部,成立独立于海军省的“海军参谋部”。

   这份意见书的主要内容是,在军令的性质上,关于军事机密、军事战略问题,必须有一个与军事中的一般行政不同的规划。近时期,随着海军军备的扩充和加强,军令事务日趋复杂,因而,当务之急是将海军军令机关置于独立地位,扩大其职权,使之尽其职责,与军政密切协调,巩固海军军务的基础。

   如上所述,海军这次要把军令、军政一元化组织恢复为二元化组织的主要动机是,海军兵力不断增加,军令事务日益繁杂。但从军事上说,大概有这样几条理由:根据近几年的经验,认为分设军令和军政两个机关在军事行政上比较适当,从宪法的条文上看,海军大臣也负责纯军令事务是处于特殊地位;采取与陆军的二元化组织相应的组织形式以发展与陆军相对等的机构和势力,等等。

   当时,政府和政党间一直存在着严重的对立,政党把攻击的矛头指向海军,提出了削减造舰费和改革海军的建议等各种问题。从这些事件中可以看出,海军为了摆脱议会干涉其军令权,避免政治上的压力,促进了军政、军令机关分立的趋势。

   明治二十六年(一八九三年),海军把海军参谋部条例草案提交陆军方面进行协商,未取得一致意见便提交内阁。内阁将这份条例草案上奏天皇,请求裁决。

   由于海军参谋长的任务与参谋总长相同,因而,明治天皇特别担心战时会发生纠葛,便垂问参谋总长有栖川宫炽仁亲王,要他以皇族中元老的身份陈述意见。炽仁亲王立即回奏说:“目前在没有参谋总长的情况下,如果再设一名海军参谋长,直属于天皇,参与筹划最高统帅部门的军务,显然有时会因两个人的意图不一致,破坏陆海军作战计划统一。特别是在战时大本营中,设两个参谋长更有可能发生上述情况。或者说如果在大本营中要确定其中的一人为首席参谋长,那么平时设两名参谋长就毫无意义。陆海军平时的编制必须考虑战时的情祝而定。在战时大本营中拟制陆海军作战计划的参谋长,如果不由历来规定的参谋总长担任,将招致难以预料的后患。”

   这份意见书呈送数日后,天皇再次垂问有栖川宫。于是有栖川宫又呈递第二份意见书,回奏天皇:“陆海军必须协调一致,在一个方针的指导下行动。有一种说法,要陆海军平起平坐地负责国防,可是这是难以实现的。为达到协调一致的目的,必须明确以陆海军中的某一方为主。

   从我国国防需要上说,显而易见应确定陆主海从的原则。从平时起就按这一原则整饬军备,战时大本营的参谋长,必须是陆军的参谋总长。”

   参谋总长有栖川宫的这种意见与上述仁礼海军大臣的建议是针锋相对的。因而天皇越发感到问题的严重性,于是下达敕令,让以下各位长官开会协商“海军参谋部”的设置问题。

       参谋总长  有栖川宫炽仁上将

       副总长   川上操六中将

       陆军大臣  大山岩上将

       陆军次官  儿玉源太郎少将

       海军大臣  西乡从道中将 [ 译者注:此时海军大臣仁礼景范已卸任,由西乡从道继任。 ]

       海军次官  伊藤隽吉少将

       司法大臣  山县有朋上将(根据天皇旨意任命)

   以上七人会集于有栖川宫宅邸,反复研究数日后,作出以下决议,上奏天皇:

   “平时必须拟定出兵、国防和作战计划,这一点海军与陆军也并无不同,因此,海军有必要设立高级参谋部。然而,本来参谋总长在战时就是大本营的参谋长,如果海军参谋长平时的职责与参谋总长一样,战时大本营参谋长必将有两名人选,临到战时,究竟由谁担任参谋长,可能发生争议。因而应另行制定战时大本营条例,预先规定战时大本营参谋长由参谋总长担任。”

   天皇采纳了这一决议。参谋总长立即起草《战时大本营条例》(草案),陆海军大臣协商奏请天皇批准。详情后述。

   海军军令部的独立 关于海军军令机关的独立问题,陆海军双方达成协议,海军把先前提出的条例草案中的海军参谋部改称海军军令部,奏请天皇,与此同时,也提出了《战时大本营条例》、《军事参议官条例》,明治二十六年(一八九三年)五月十九日,天皇均予批准,同时颁布。这样,海军军令部即成为独立于海军省的机关。

   海军军令部“负责拟定出兵、作战、沿海防御计划,监督镇守府及舰队的参谋军官,并监督海军训练。”海军军令部长直属于天皇,参与最高统帅部门对机密事务的筹划,负责管理部务。还规定,战略上凡有关海军军令的问题,均由海军军令部长管辖并参与筹划,天皇裁决后,平时转交海军大臣,战时直接传达给镇守府司令长官以及舰队司令长官。

   中牟田仓之助中将为第一任海军军令部长。这样就形成了海军军令部和参谋部两套马车的形势。要从当时的《参谋部条例》(一八八九年三月制定)找一找它们之间的不同,可以归纳以下三条:

  、条例中规定,参谋总长和海军军令部长均直属于天皇,参与最高统帅部门对军事事务的筹划,但参谋总长为帝国全军的参谋总长。

  、参谋部负责“出兵、国防、作战”,肩负“国防”之职责,海军军令部则负责计划“出兵、作战、沿海防御”。

  、参谋总长掌管和参与筹划有关战略上的军令事宜。这里的军令既未限定陆军,也未限定海军,而海军军令部长所负责的“有关战略上的海军军令”事宜,则只限定海军。

   在海军军令部新成立的当天,修改了明治二十五年(一八九二年)五月制定的《军事参议官条例》,军事参议官中又新增加了海军军令部长。还把旧条例中规定的“军事参议官置于最高统帅部中,审议关于军事问题的利害得失”修改为“……参与研究有关军事机密事务”。

   明治二十三年(一八九○年)十二月,对《参谋部条例》进行了部分修改,把历来只规定“任参谋总长”改为“天皇亲自任命参谋总长”。之后,随着《战时大本营条例》的制定,于明治二十六年(一八九三年)十月,对《参谋部条例》进行了全面修改,删除了与战时作战直接有关的部分,明确了平时参谋部的本职业务。

   条例第一条规定:参谋部“负责国防和用兵”,从而扩大了其职权范围。第二条规定:参谋总长“直属于天皇,参与最高统帅部门对军事事务的筹划,并管辖参谋部”,删去了过去的“帝国全军的参谋总长”中的“帝国全军的”几个字。

   以下第三条改为:参谋总长“拟定国防计划以及关于用兵的条例,天皇批准后,属于军令之事项交由陆军大臣付诸实施。”这里只规定了平时的措施,而战时规定则归入大本营条例中。

   另外,为便于陆海军平时进行协调,在制定《参谋部条例》的同时,对《海军军令部条例》作了部分修改,参谋部的两名参谋兼任海军军令部工作人员,海军军令部的两名参谋兼任参谋部的工作人员。

   战时大本营条例 明治二十六年(一八九三年)二月,天皇在批准新设海军军令机关的同时,命令起草《战时大本营条例》。所谓战时大本营,就是战时天皇指挥国军的最高统帅部。制定这一条例是想规定各自为政的陆海军军令机关战时的关系,因而可以说是十分正确的措施。参谋总长有栖川宫根据事先的研究,很快草拟了条例,全文如下。

  第一条 在天皇之大纛下,设置最高统帅部,称为大本营。

  第二条 在大本营中,参谋总长参与筹划最高统帅部的军事机密事项,负责拟定帝国全军即陆海军的重大作战行动计划。

  第三条 参谋由陆海军武官充任,其人员另行规定。

  第四条 在大本营中设置各机关的高等部,根据重大作战行动计划管理其事务。

   在该条例中,第二条成为设置海军军令部的前提条件。就是说,担心设置海军军令部,将来会对陆海军作战计划产生分歧,因此,想通过平时制定《战时大本营条例》,规定参谋总长以大本营参谋长的身份,平时拟制帝国陆海军的重大作战行动计划,达到陆海军协调一致的目的。

   这份条例草案于二月七日转交给大山陆军大臣,该大臣又同西乡海军大臣进行了协商。海军大臣于三月十七日回答说,除应删去第二条中的“全军即”三个字外,同意原草案,无其他异议。因此,第二条改为,在大本营中,参谋总长参与筹划最高统帅部的军事机密事项,负责拟定帝国陆海军的重大作战行动计划。

   随后,陆海军大臣联名签署了这一条例草案并奏请天皇批准,于五月十九日正式制定。“全军即”三个字在条文内容上并无多大意义,陆军方面想更明确地规定是帝国全军的参谋长,而海军方面则是由于对参谋部强调其权限感到不满。

   从该条例中可以看出,它的特点首先是在军制上明确地规定了陆主海从的传统思想,参谋总长和海军军令部长虽都直属天皇,但战时设置大本营时,参谋总长就成了天皇的参谋长,而海军军令部长则在参谋总长之下,受其指挥,其地位与副总长相平行。海军接受这一现状的直接原因,是同年三月遵照敕命召开的陆海军首脑会议作出的决议。但不容忽视的是,陆海军是在当时政党持反军态度、日中两国关系日趋紧张等国内外形势逼迫的背景下促成合作和统一的。

   另外还明确了大本营的参谋由陆海军武官充任,文官不当参谋。即是说,战时大本营是纯统帅机关,参与作战计划和作战指导的是陆海军武官,非武官人员即使是国务大臣也不得参加。

   这件事表明,认为战争大都以武力战为主体的思想占了上风。在制定大本营条例的同时,还修改了《军事参议官条例》,就陆海军统一问题采取了措施,但未做出协调政治和军事的新规定。

   陆海军交涉中的僵局 在制定大本营条例的同时,参谋总长有栖川宫还起草了该条例的两个附件《陆海军交涉程序》和《战时大本营编制》,并同陆军大臣进行了内部协商。陆军大臣大山首先在二月七日把条例交给了海军大臣,并进行了讨论,天皇批准之后,才于五月二十四日把另外两个附件作为内部讨论草案交给海军大臣西乡。

   《陆海军交涉程序》是规定“海军与参谋总长平时的关系”的文件,其全文如下。

  第一条 为使陆海军协调一致地行动,参谋总长平时应详细了解陆海军军务之要领,避免发生矛盾。

  第二条 海军军令部长应定期或在必要时向参谋总长书面通报关于海军军令部第一局所负责的事项及谍报。

  第三条 参谋总长亦应如前条所述,向海军军令部长书面通报关于国防及陆军出兵计划。

  第四条 参谋总长在必要时就直接关系到沿海防御、出兵计划和战时陆海军之事项,同海军军令部长协商,将其决议上奏天皇,批准后移交陆海军大臣。

   根据《战时大本营条例》规定,参谋总长负责制定帝国陆海军的重大作战行动计划。但陆海军的重大作战行动计划要平时着手准备,而不是临到战时才制定的。另一方面,《战时大本营条例》又只能到战时才生效,因此就需要预先作出上述的平时业务规定。

   然而,海军方面对于这部规定参谋总长的职位平时就高于海军军令部长的条例,立即表示了不满和反对。尽管参谋部和陆军省再三催促海军军令部,但一直未得到答复。

   陆军方面催促海军进行交涉,认为没有这种交涉程序的规定,平时陆海军便不能密切协作,没有平时的准备,即便规定参谋总长是战时陆海军重大作战行动的计划者,也无法对国家安危尽重要职责,有愧于国家。

   对此,海军大臣西乡在一年后的明治二十七年(一八九四年)五月十六日将海军拟定的一份草案递交陆军大臣大山。海军提出的草案,对规定“参谋总长与海军军令部长平时的关系”的条文,作了如下修改。

  第一条 为使陆海军协调一致地行动,参谋总长与海军军令部长平时应详细了解陆海军军务之要领,避免发生矛盾。

  第二条 海军军令部长应定期或在必要时向参谋总长书面通报关于沿海防御、海军出兵作战的计划及谍报。

  第三条 参谋总长亦应如前条所述,向海军军令部长书面通报关于国防及陆军出兵计划。

  第四条 参谋总长及海军军令部长应在必要时,根据以上各条规定,就直接关系到陆海军之事宜进行磋商,联名将决议上奏天皇,批准后移交陆海军各大臣。

   这份草案是想在平时让两位统帅部的首脑平起平坐。这是历来强调统帅机构一元化的参谋部所不能同意的。陆军大臣答复海军大臣说,另择日期协商。因而,这一交涉程序未能赶在日中战争之前达成协议,决定留待战后解决。另外,把沿海防御解释为海军的主要任务,也成了后来的一个大问题。

   大本营的编制 参谋总长有栖川宫起草的《战时大本营编制》,包括第一章“定员”和第二章“任务”。

   规定为大本营定员的,是侍从武官、军事内局、大本营参谋、兵站总监部、大本营管理部、陆海军大臣。

   其中核心成员是大本营参谋,由参谋总长任长官,由陆军参谋官、海军参谋官、陆军副官、海军副官组成。陆海军参谋官的名额双方各占一半:各一名将官、一名少将或上校、二名校官、二名上尉,另各设二名书记,编制少而精。其中的一名将官称为“首席将官参谋”,预定由副总长和海军军令部长担任。

   军事内局长和兵站总监,通常分别由老资格的侍从将官和陆军首席将官参谋兼任,经理局长任野战监督长官,医务局长任野战卫生长官。在任务一章中规定的主要内容如下。

   参谋总长应“拟定、上奏陆海军战略战役计划(此时陆海军首席将官参谋应陪同,陆海军大臣在场时亦应陪同),天皇批准后,履行向陆海军各独立指挥官下达命令的程序”,“总长应负责使下属各机关尽力完成各自分担的任务,协调一致地达成全军之目的。”陆海军首席将官参谋“负责协助参谋总长,参与计划机密事务,按各参谋官的工作性质划分业务科,并监督其工作。”

   军事内局是负责处理军官及高级文职和雇员的人事业务的机构。工作人员由陆、海军省的人事科长和科员担任。

   兵站总监部下辖运输通信长官部、野战监督长官部、野战卫生长官部;运输通信长官部下设铁路船舶运输委员、野战高等电信部、野战高等邮政部。以上全为陆军的机构,海军的卫生长官、会计总监等均未参加。兵站总监负责兵站,运输通信、野战经理、野战卫生等事务;管理部长负责大本营的宿营设备、伙食、大本营的一般警卫、军风纪的维护、行军警戒勤务。

   陆海军大臣的任务是,“陪同参谋总长上奏全军战略战役计划,根据裁决情况,了解掌握军队的现状与发展,以便进行两位大臣所负责的各项补给准备,为此,两位大臣应对陆、海军省及战地以外的各经理部下达必要的命令,指定区分的场地。”

   在大山陆军大臣约请西乡海军大臣协商大本营编制方案时(一八九三年五月二十四日),海军方面为了对海军军令部长地位低,陆军编制定员大大超过海军表示不满,很久没有答复。本来,兵站总监部是陆军的机构,陆军的人员当然就多了。但海军也没有提出具体修改方案。

   翌年五月十六日,海军方面总算同意了陆军提出的方案中的大部分条款,并要求从定员中去掉陆海军大臣。这是因为,按当时海军的用兵思想,认为政府是负责组织军队,承担补给任务的,大本营只是指挥军队行动的统帅机关。然而陆军方面认为,即使海军大臣从定员中去掉,不编入大本营编制内,陆军大臣也要留在大本营编制中,这是至关重要的。其理由是,陆军大臣必须在大本营始终了解重大作战行动计划,根据现在和将来的情况,不间断地保证军队的补充,准备军需品,避免在补给上影响军队的作战,保障军队行动自由。主张根据这一精神,规定陆军的各项条款,与海军方面协商。

   这个时期,日中两国间的形势很紧张,因而陆军方面催促海军作出答复。六月四日,海军方面答复说,可以只让陆军大臣参加大本营,海军大臣不想参加。六月五日晨,参谋总长携带编制方案谒见天皇。但海军为保持与陆军平等,改变了主意,突然通知陆军要把海军大臣列入编制之内。于是,正在上奏的参谋总长只得先退下,接受海军的建议,重新上奏后被批准。

   在制定这部条例时,把陆海军大臣列入大本营编制以达到政略和战略一致的愿望并不强烈。尤其是海军,只是为了争取编制上的平等。

   第二节 战时大本营的设置及其活动

   大本营的设置 明治二十七年(一八九四年),日中两国间的对立已发展到即将爆发战争的地步。中国在积极采取行动,以取得它对朝鲜的统治权。而日本政府则在致力于修改它同各国的不平等条约,稳定国内政局,对华外交明显地处于和平和协调的状态 [ 译者注:日本军国主义者为了摆脱经济危机,转移国内人民的斗争目标,加紧推行对外侵略扩张的“大陆政策”,1894年7月至1895年3月发动了企图吞并朝鲜,进而侵占中国东北地区的中日甲午战争,历史事实已粉碎了侵略者的谎言。 ] 。

   但是,日本陆军却是强烈的主战派。特别是副参谋长川上操六中将,断定日中两国必将一战,因而锐意改革军制,积极扩充军备,并亲自出访中国和朝鲜,了解实情,一意进行对华战争准备。在他被召参加内阁会议时,也总是持强硬态度。

   海军内部并不象陆军那样主动地讨论开战的是非。这大概是因为海军军备步伐迟缓,还没有在日中海战中必胜的信心。

   明治二十七年(一八九四年)五月,朝鲜爆发了东学党之乱(在民族宗教团体“东学党”领导下反对外国侵略和李氏王朝 [ 译者注:朝鲜的一个王朝。自1392年李成桂(太祖)推翻高丽王朝,建立新王朝,到1910年日本吞并朝鲜,历时500多年。 ] 腐败政治的农民起义),中国认为时机已到,于是在镇压这一起义的名义下决定向朝鲜派遣三千人的军队。这一准确情报传到日本,是在五月二十八日。当时,众议院正在开会,政党激烈地谴责和攻击了政府的内政和外交政策。

   政府认为事态很严重,遂决定于六月二日召开内阁会议,并奏清解散议会,同时要求参谋总长和副参谋长出席,内部协商出兵朝鲜的问题,伊藤博文首相立即上奏,并得到批准。出兵的目的是保护侨民,派遣的兵力为一个混成旅和若干艘军舰。

   当天,天皇特别召见了陆海军大臣、参谋总长、海军军令部长,并指示说,在派遣军队之际“卿等宜充分协商,适当处置”。还命参谋总长“总裁陆海军之事宜”,“总裁应以陆海军军官及与此相当者总管所需要的机关”。

   六月四日,陆海军两位大臣、两位次官、参谋总长、副总长、局长,海军军令部长、局长,在陆军大臣官邸开会,协商出兵程序等问题。参谋部认为,派兵与中国军队交战,不能象平时那样按部就班地办事,因而提议设特别总裁。但是,海军方面表示反对,会上议论纷纷,未能达成协议。经过一天的讨论,海军大臣提议成立去年已决定设置的大本营,最后全体一致通过。

   第二天,参谋总长就设置大本营的问题上奏天皇,立即得以批准,随之在参谋部正式设置了大本营。当天,动员了第五师的部分兵力,组成由陆军少将大岛义昌指挥的混成旅,派往朝鲜。

   本来,参谋部打算任命特别总督,负责战地陆海军的协调,而西乡海军大臣则希望,也应考虑海军需在广阔的战场上发挥强大机动力的特点,因而莫如使陆海军在最高统帅部中求得行动的统一。双方的想法各有利弊,为做好这次准备,最后还是在决定开战之前成立了大本营。

   大本营御前会议 六月五日在参谋部内设置了战时大本营,由陆海军武官编成。其主要成员有:侍从武官长兼军事内局长陆军少将冈泽精、参谋长陆军上将有栖川宫炽仁亲王(参谋总长),陆军首席参谋陆军中将川上操六(副总长)、海军首席参谋海军中将中牟田仓之助(海军军令部长)、兵站总监川上中将(兼任),运输通信长官陆军步兵上校寺内正毅、野战监督长官陆军监督长野田豁通、野战卫生长官陆军军医总监石黑忠德。陆军大臣为陆军上将大山岩、海军大臣为海军上将西乡从道。七月十七日,枢密顾问官海军中将桦山资纪恢复现役,担任海军军令部长,取代中牟田中将任海军首席参谋。

   六月十二日,大岛混成旅逐次在仁川登陆,并进驻汉城。此时判明中国军队已在汉城以南的牙山上陆,后续大部队陆续向平壤集结,舰队在进行战斗准备。

   七月十七日,皇宫内首次召开大本营御前会议,天皇莅临,大本营首脑出席,会上定下被迫一战的重大决策。受天皇之命,枢密院议长山县有朋列席了这次会议。会上还决定,今后每周星期二、五举行例会。

   七月十九日,政府要求中国政府限期谈判,同时对中国政府向朝鲜增兵发出警告。这是日本的最后通牒。大本营命令大岛混成旅,如中国军队增兵,可自行处置,并命令联合舰队阻止中国军队增兵。

   二十五日,联合舰队之一部在丰岛近海海战中取得大胜,大岛混成旅也于二十九日占领牙山。八月一日,日中两国终于正式宣战,进入战争状态。

   在此之前,于七月二十六日,天皇敕命总理大臣伊藤博文,出席大本营御前会议,因为考虑到外交、政略、财政上的需要,首相必须了解军事行动的详细情况。

   根据战时大本营条例,大本营的参谋只由陆海军军官担任,但为密切政府与统帅部的联系而采取这种措施是值得提倡的。此后,外务大臣陆奥宗光也按敕命列席了大本营会议。

   八月五日,大本营迁入皇宫内,参谋总长将日本陆海军作战的基本方针上奏天皇,得到批准。其中规定此次作战的目的是将陆军主力输送过渤海湾、正直隶平原(今河北省)与中国军队决战,由于决战的结局首先取决于海战的胜败,因而在作战计划中把此次作战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首先把第五师派往朝鲜,在这一方向上牵制中国军队,国内陆海军坚守要地,准备出征,舰队在海上歼灭中国海军,夺取黄海和渤海湾的制海权。

   第二阶段视海战结果如何,分为甲、乙、丙三种情况。在掌握了制海权的情况下(甲),将陆军主力逐次输送过渤海湾与中国野战军在直隶平原进行决战;在不能掌握渤海湾的制海权,中国海军也无法控制日本近海的情况下(乙),陆军主力进驻并保卫朝鲜,在完全丧失制海权的情况下(丙),在日本国内设防,歼灭来犯之敌。虽然这是在设想发生各种情况时作出相应处置而制定的总计划,但却是一个十分坚实而慎重的方案。

   中国决定开战是在七月中旬。当时中国的作战设想是:(一)海军将主力集结于黄海北部,控制渤海湾口,同时掩护陆军的海上航渡,并策应在朝鲜的陆军的行动;(二)陆军首先在平壤附近集结,尔后,击退在朝鲜的日军。这完全是一个防御性计划,而不是一个积极的战略,因为尽管中国有优势的海军,但在运用上却并不准备夺取黄海乃至日本近海的制海权。

   广岛大本营 大本营命令第五师逐次开进朝鲜,担任牵制作战的任务,并命令由海军精锐部队编成的联合舰队,寻求中国北洋舰队进行决战。但是,联合舰队未能与敌舰队遭遇,直到八月中旬还无法估计舰队决战的时间。因而年内在直隶平原寻求决战的希望完全破灭。

   为此,大本营首先决定当年的作战按照作战计划中的乙方案实施,目的是把中国军队驱逐出朝鲜半岛,为第二年春天的大决战抢占有利地位。

   于是决定将第三师逐次派往朝鲜,以在朝鲜的陆军师为基干,组成第一集团军,担任朝鲜半岛的作战任务。八月二十九日,制定了冬季作战方针,下达了第一集团军的战斗序列(天皇命令的战时作战军队的编组)。集团军司令官为陆军上将山县有朋,参谋长为陆军少将小川又次。

   这个冬季作战方针,是为第二年春天直隶平原的大决战做准备而于当年冬天实施的作战方针。将来以部分兵力占领旅顺半岛(金州以南地区),令第一集团军北进,将中国军队牵制在奉天 [ 译者注:今沈阳。 ] 方向,决战兵力集中在平壤附近。还计划视情况以一部兵力占领台湾。

   八月三十日,天皇召见整装待发的山县集团军司令官及其参谋,还特别召见了伊藤首相,向他们下达了以下内容的诏令。

   在中央,文武各方要周密协商国家的大计,在军事上,大本营与远征军,现地的陆海两军要紧密协调,远征军指挥官与现地外交官要互通情况,特别要取得政略和战略的统一,不可贻误战争终结之大计。据说这是根据伊藤首相的提议做的,召见中天皇提出了在今后战争指导上应做的一些重要思想准备。

   九月十三日,大本营从东京出发,十五日到达广岛,开设在第五师司令部内。广岛是靠近战场的水陆交通要冲,大本营前移至广岛是为了更灵活地指挥出征的陆海军,便于组织内地各部队出动,达到由天皇亲自统帅陆海全军之目的。天皇在师司令部会议室起居,每天除参加大本营会议外,还处理一般政务。

   九月十六日,即大本营转移至广岛的第二天,第一集团军击破在平壤的中国军队,占领了该城。十七日,联合舰队在黄海海战中取得大胜,基本上掌握了黄海的制海权。

   大本营的作战指导 为了夺占旅顺半岛,作为第二年在山海关附近登陆的根据地,大本营于十月三日下达了关于第二集团军战斗序列的命令。集团军司令官为陆军上将大山岩(为此,陆军大臣由西乡海军大臣临时兼任)。

   十一月上旬,第一集团军在鸭绿江附近取得胜利,同月下旬第二集团军占领了旅顺。

   第一集团军司令官山县因病于十二月十八日将指挥权移交第五师师长野津道贯。第二年一月二十四日,参谋总长有栖川宫炽仁亲王去世,二十六日,天皇任命近卫师长陆军上将小松宫彰仁亲王继任参谋总长。

   在此之前,大本营于十二月十六日给第二集团军增加兵力,命令其赴山东半岛作战。第二集团军与联合舰队协同,二月上旬占领了威海卫,联合舰队迫使中国北洋舰队降服,夺取了渤海湾的制海权。此次作战大都是根据伊藤首相的献策实施的。

   另一方面,第一集团军主力和第二集团军一部北进,三月上旬击退了辽河口附近的中国军队。而联合舰队主力和陆军的一个支队于三月下旬占领了台湾的澎湖岛。

   大本营于三月上旬拟定了企图在直隶平原决战的第二阶段作战计划。计划中预定从内地派出两个师,大本营也先前出至旅顺,尔后推进到山海关附近,指挥战地的作战。但出于对天皇健康的担心,三月十六日任命参谋总长小松宫彰仁亲王担任“讨华大总督”,并决定从大本营中分出作战上必要的各个机构,隶属于“讨华大总督”(总参谋长川上中将、海军首席参谋桦山中将),统帅全体远征军。“讨华大总督”于四月十三日从宇品出发,十八日到达旅顺。

   另一方面,自三月中旬开始在下关举行了媾和谈判,媾和条约于四月十七日签字.二十一日被批准。然而,俄、德、法三国插手干预,要求日本归还从中国手中得到的辽东半岛。

   政府和军队首脑在广岛大本营召开御前会议,经进一步慎重研究之后,决定接受三国的劝告,将辽东半岛归还中国,并于五月五日通知了有关各国。

   陆军大臣山县(三月七日就任)赴旅顺,在讨华大总督府传达了有关上述决定的诏令,慰勉和说服了再战论者。大总督府于五月二十二日迁回京都。

   大本营于四月十七日转移至京都,接着于五月三十日迁回东京。

   媾和条约规定,台湾成为日本的领土。因社会治安混乱,自五月起派去两个师的兵力,直到翌年三月治安情况才稳定下来。

   鉴于以上情况,大本营于明治二十九年(一八九六年)四月一日奉命解散。大本营设置后,历时二十二个月,不仅作为最高统帅部,而且作为战争指导机构出色地发挥了它的作用,收到了天皇亲自实施政治领导和军事统率之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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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无辎重则亡,无粮食则亡,无委积则亡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