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武器新战术·第五
作者:杰弗里·帕克 等 ·美国
出自————《剑桥插图战争史》
出自————《战争通史》
虽然整个中世纪时期的士兵一直徒步作战,但在13世纪时步兵开始在西方战争中担当起一种意义越来越重大的角色。尽管受到社会谴责,但弓弩却日益频繁地出现在战斗中,对骑兵战士和他们的马造成了严重威胁。
每分钟射出十支箭的长弓(与慢得多的、射速为每分钟两支的弹弩完全不同)可以轻松地穿透锁子甲。用金属薄片制成的盔甲从1250年左右开始被引进,这表明人们已开始意识到需要对弓箭的新发展做出反应,这种发展持续影响作战方式直至一个半世纪之后。
在新的射击武器下寻求自我保护非常必要,但这却又不可避免地把骑兵变成了一种更加沉重、灵活性更弱的“战斗机械”,而且也使战争变得更昂贵。很大程度上由于经济原因,传统上组成封建骑兵的贵族们发现,维护他们的军事地位和角色并履行来自他们的社会地位和忠诚感的作战义务逐渐变得困难起来。因为恰在战争花费上升的时候,他们所得的财产税收却在下降,这不仅影响到他们的战斗力,也影响了他们参战的愿望。
政治因素在西方也影响到战斗,在中世纪的最后几个世纪中,我们可以看到一种蔓延的野心在增长。很多国家都想脱离对别国的依赖而争取自治。14世纪早期佛兰德公社脱离了法国王权的统治;在苏格兰,英国国王的“帝王”权力在独立战争中遭到了猛烈的抵抗;在瑞士,有好几个郡起来反抗奥地利的霸权;进入同一世纪末,葡萄牙人在阿尔茹巴罗塔战场上(公元1385年)确立了他们的民族独立,而下个世纪在波希米亚又发生了成功反对德国统治的一些战争。在这些风起云涌的冲突中,军队越来越多地从相关的普通人员中招募士兵。
公元1377年左右的一名德国骑士。他戴着护胸甲,外面是一件紧紧固定在身上的紧身战袄,下身是战裙。这套护身装备的许多部分都是锁子甲,但事实证明它太易为箭所伤,因此14世纪下半期,金属薄片做成的甲胄开始得到日益广泛的使用。
矛和弓箭
在佛兰德,军事和政治的控制对本城居民是短暂的。他们现在已构成了追求独立的军队中的中坚力量,在英格兰,罗伯特·布鲁斯(罗伯特一世)率领一支极“受人欢迎”的部队,使用完全不同于与贵族骑兵作战方式的游击战术与英格兰作战;在瑞士(像苏格兰一样,多山地形不适于使用重装骑兵),普通步兵比骑兵部队更有前途,尤其在被用做侵略性战术的一部分时更是如此。而且,与那些士兵极其低微的社会背景相符合的武器也开始大量使用。矛、戟、枪、棍和斧头制造起来都比较便宜,尤其是戟,带有一个能把敌人拖下马来的弯钩,事实证明,它是一种非常实用的“民主”武器。最重要的当属长弓,它是非常便宜的“流行”武器,与过去那种水平端起然后引发的小弓相反,长弓方便与肩垂直,此时射出的箭距离更远且具有更高的精确性。众箭齐发的时候,长弓是一种极其高效的武器。英国人学会了把长弓与马上作战的武装骑兵(使用长弓和剑)相结合,后又把它与弓箭手并肩作战的武装骑兵相结合,从而把长弓的潜力发挥得淋漓尽致。这种战术有很大优点。它保持了与过去的某种继承性,给予武装士兵(拥有一定社会身份的人)在作战中的一种新的、真正重要的角色,包括做他周围人的先导。同时,它也有助于在军队中的各种不同因素之间创造并发展出一种凝聚力,并因此而将战争导向胜利。
当英王爱德华一世于13世纪最后25年间侵入威尔士时,他也进行了如此实践。在部队前方,步兵与骑兵的比例约为15:1,他们的主要目标是使武装骑兵与固定作战的弓箭手及弩手结合起来。这一战术体系在对威尔士人和苏格兰人的战斗中均已奏效。弓箭手和骑兵现在结合起来,创造出一种新的战术体系:先用弓箭使敌军陷入混乱,然后再用骑兵强攻敌人,在武装士兵的陪同(并保护)下,弓箭手现在可以坚守在他自己的位置上,而不必在骑兵进攻的危险面前弃弓箭逃跑了。
14世纪早些年的一些事件强调了骑兵在没有支持时的脆弱性。1302年7月,一支利用当地民兵和市民力量的佛兰德军队,在法国边界附近的库尔特累击溃了一支法国骑士军(约消灭1000人),他们的武器是矛和枪。虽然这次损失惨重的骑兵失败得很痛苦,但它不过是一个反兆:不久之后法国骑兵在蒙桑派韦勒(公元1304年)和卡塞尔(公元1328年)打败了佛兰德人,并将再次使佛兰德公社在1382年的罗斯贝克饱受蹂躏之苦。
库尔特累之战并不仅仅是一场意外胜利。1314年6月,在斯特林附近的班诺克本,英王爱德华二世也眼睁睁地看着他的骑兵被罗伯特·布鲁斯所率领的士气旺盛的苏格兰人击败。虽然他的骑兵有超过2.1万人的一支步兵部队与之配合,但英格兰步兵在此战争中的作用微乎其微。在这场决定性对垒中:
(苏格兰人)三个步兵营从森林中冲出来,勇敢地杀向英格兰军队。而那些英格兰军队整夜手持着武器,把马系在树上。由于不习惯徒步作战,英格兰人连忙吹响警报匆匆上马。然而苏格兰人已吸取了先前佛兰德人在库尔特累徒步击败法国人的经验,他们组织所有持矛士兵一群一群列队前来,向英格兰人的队伍发动进攻。对方被紧紧地压成一团,毫无反抗之力,因为他们的战马已被矛刺中。后方的英格兰军也缩回班诺克本峡谷,彼此践踏,死伤无数。
来自英国北安普顿郡的马林斯韦特纳姆的葬礼画像:他死于1416年。画像展示了全副的金属甲胄:从头盔到颈护、通过关节相连的手臂、臀部和腿部护甲,直到密护的足甲。
1315年,为奥地利的利奥波德服务的一支骑士和男侍部队在莫尔加滕被来自瑞士施威茨和乌里的山地居民击败,而1319年时,在萨克森的迪特马申,农民们又赢得了另一场对骑士们的胜利。
苏格兰、瑞士和萨克森民兵部队所取得的成功,代表了一种新型战术的发展,密集的步兵充分利用有利地形向敌人发起进攻性极强的冲锋,将骑兵压缩在一个狭小的空间内然后出其不意地将其活捉。未来的战争越来越依赖于密集队形或大规模部队作战,事实证明这种方式无论在进攻还是防御上都相当成功。
但这些新型的创意并非在任何地方都无往不胜。在意大利,马上骑士们取得了短期的支配地位,直到1450年,甚至是受到高级训练的大规模步兵也很少能对他们的战场霸权形成挑战。例如在1320年到1360年之间,据知约有700名骑名领袖(绝大多数是德国人)在意大利活动,他们率领着由退伍老兵组成的“自由连队”。起初只是暂时联合在一起向城市居民敲诈一些战利品,但后来逐渐成为固定的队伍,绝大多数时间受雇于意大利众多的城市国家。由普罗文卡尔的骑士蒙特利尔·德·阿尔巴罗(意大利人称作弗拉莫利尔)领导的“伟大连队”于1350年数目达到1万,这只是作战人数,另外还有2万名随营人员。“伟大连队”的“恐怖统治”因“白色连队”的到来而结束。“白色连队”由6000名法国战争中的老兵组成,蒙费拉的侯爵将他们邀请到意大利。1363年在米兰西部坎图里诺桥的一次战斗中,“白色连队”(所以如此称呼是因为它的成员们比当时的意大利士兵穿着更多的金属薄片甲胄,且总是由侍从们擦得闪闪发亮)击败了它的敌人并且很快在约翰·霍克伍德爵士率领下,首先进入比萨,然后是在教皇麾下,最后是在佛罗伦萨当差。到1394年死去之前,霍克伍德一直在此地担任总司令。然而在城邦中当差并未阻止他们继续敲诈,也未剥夺他们寻找战利品的权利。锡耶纳共和国在1342年到1499年间曾37次被迫接受“自由连队”的“造访”,城市长老们经常得出这样的结论:对这些经验丰富的职业老兵进行绥靖和安抚,要比动员军队与他们作战来得更便宜,而且,这样做也不致使自己的国家陷入混乱。
中世纪后期伟大的军事领袖之一约翰·霍克伍德出生于英格兰科尔切斯特附近一个制革工人的家庭。自1360年起,他率领着其雇佣军为意大利不同的城市国家作战,直至1377年进入佛罗伦萨军队中。作为对25万佛罗林银币的回报,他忠心服务于这个城市直到1394年离开人世。1436年,佛罗伦萨最著名的艺术家保罗·乌切罗在大教堂为他的葬礼立了这座纪念碑,以永远铭记这位伟大的教堂卫士。
百年战争
百年战争(公元1337~1453年)是此期最具重要性的冲突,因为它历时很长。这是一场因英国引起的征服战,也是一场法国的自卫战和自立战。发生在克雷西(公元1346年)和普瓦捷(公元1356年)的那些战斗表明,法国决定维持那种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骑兵完成的突袭战术。而作为防守者,英国人绝大多数时候在受到攻击时都下马迎接进攻,紧接而来的短兵相接便为徒步作战的一方提供了相当的优势。同样在阿金库尔(公元1415年)之战中,英王亨利五世面临的是数量上占巨大优势的敌人,但他只从容等待法国人前来进攻。又有一次,许多前进中的骑兵和步兵甚至在他们根本未接触到英军阵线之前,就被密集的弓箭射倒在地上,射来的箭就像云层一般,一个目击者如此告诉我们:
如果防守者训练有素,武器精良而且纪律严明,则进攻者要想击败他们必然会越来越困难。第一次进攻被防守者密集的箭雨大大削弱,而防守者的军队已摆好阵势,随时采取主动反击来打击丧失斗志的敌人,骑兵也严阵以待,只等去追击那些妄图逃离战场的人。
然而,虽然百年战争中发生了一些重要的战斗,但14世纪英国主要的攻击战术仍是突袭——或马队入侵——它在法国使用时只派较少的部队,有时只有两三个人。突袭的主要目标是通过一种旨在破坏敌人的经济、社会结构、人口而不是摧毁其军队的战争来削弱敌人的士气,并消灭其经济上的纳税能力以摧垮敌人抵抗到底的决心。用意大利诗人彼特拉克(生于1309年)的话说:
在我的青年时代,英国人曾被看成是最温顺的野蛮人。但今天他们却是一个残忍的好战民族,他们已通过无数次的胜利推翻了法国人在军事上获得的荣耀。这个民族曾经比可怜的苏格兰人更低劣,但他们却用火和剑把整个法兰西王国毁坏到了那样一种程度,以致我最近因生意上的事情横穿法兰西时,不得不强迫自己相信:它确实是我以前见过的那个国家。但它再也不是过去的样子,城墙之外没有一座建筑仍旧站在原地。
普瓦捷战役(公元1356年)是入侵法国的英军所取得的一系列辉煌胜利之一,他们依靠弓箭手和马下武装士兵对抗法国的马上骑士。弓箭手信心十足,骑兵却不如此,他们的马显然太容易为箭所伤。有的马已经受伤,开始后退了。在接下来的溃败中,法国国王自己和他的一个儿子也沦为英国人的阶下囚。
在这样一种恐吓性的战争中,不需要精良的武器甲胄,也不需要军事贵族的传统美德或技能。突袭中使用的马可能是小而便宜的劣种马,但一般士兵在纵火焚烧一个村庄或农民的谷仓时,其表现就和它们的社会地位一样出众了。他们迅速行进——有时一天十英里,就像1355年由“黑王子”率领的阿基坦人的大突袭一样——为尽可能多地破坏敌人领土,部队以平行纵队铺开。他们希望能迫使敌人作战或干脆逃跑,从而把国家丢下任凭他们进一步随意践踏。1346年(在克雷西)和1356年(在普瓦捷)英国人实现了前一个愿望,而1355年(在卡尔卡松袭击中)和1359年(兰斯战役)他们实现了后一个愿望。1360年,英军的灵活战略导致了布勒丁尼和约的签定,这一和约赋予爱德华三世对法兰西1/3领土的绝对统治权,并因释放普瓦捷战役中被囚的约翰国王勒索到一笔巨额赎款。
围攻和火炮
尽管这种战争方式使法国的经济和尊贵荣誉都遭到了极大的毁灭,但它很少能迫使敌人全面投降。因此1415年英国转采征服性的战争方式,企望以此带来全面的胜利。这一希望到1420年前都会实现。新的目标要求使用其它一些旧方法,尤其是围攻,因为占领一座城堡或军事重镇可能导致对其整个国家的军事控制,有时甚至最终发展到签署一项政治和行政控制的议案。如果说亨利五世在阿金库尔的胜利相当引人注目的话,那么他在阿夫勒尔、法莱斯瑟堡和鲁昂的围攻亦是如此。鲁昂的占领,使英国控制了诺曼底并使英国进一步扩大了攫取领土的野心。
围攻是一种进展比较缓慢且缺乏戏剧性的方式。它需要有大量专业人员,尤其是地道士兵和那些擅长炮术的人——15世纪早期,传统的投石机和其它利用拉力和杠杆作用的武器仍和新的火药大炮(参阅第6章)并肩作战(如果不总是互相结合的话)。新型武器必然为围攻增添生气:正像当时的一些描述所证明的那样,对防御者来说,生命的危险性大大增加。为了阻挡那些骑马出动的突然袭击者,14世纪法国增设了许多以围墙设防的城镇。然而对于进攻者来说,倘若他能接近这些城镇,使它们进入自己的有效射程之内,那它们就成了挨打的死靶子。射程是关键,它常令拥有较大火炮武器的围攻者比防御者更占优势。那些防御者的火炮经常是较小的。对被围一方来说,面对着一个以良好火炮装备的敌手,问题不是他能否抵抗得住,而是他能抵抗多久。15世纪中期时,像当时的证据所清楚显明的,正是由于火炮造成的威胁,法王查理七世才在短短几个月之内就重建了那些要害城市,这些地方在一个世代以前曾更长时间地抵抗了英国人的进攻。火炮带来的不只是毁灭,它还带来了恐惧。
胡斯派和瑞士人
火炮使用的增多和修筑防御工事成本的增加,大大提高了战争的花费,但是并非所有的革新都贵得如此荒唐。例如,15世纪头25年间波希米亚的胡斯派发动的独立战争中,对骑兵的完全轻视和低微的战争花费形成了他们军事组织和作战方式的主要特点。由于民族主义、地区主义和社会平均主义的驱使,1415年以异端罪名被判处死刑的约翰·胡斯的一些追随者企图建立起一个国家,以实现他们激进的政治、社会和宗教观点。在此过程中,他们引进了革新的战争方法,历史证明这种方法将产生长期的影响。在一位天才军事领袖约翰·日什卡的带领下,他们发明了一种属于自己的特别作战方式。例如,他们用许多马车组成了流动的车堡。它的发明最初是为防御部队抵抗骑兵的进攻而用,但后来它被用来进攻——几乎像用坦克一样——以驱散并击退敌军,然后再返回原地,就像1421年12月在波希米亚的库特纳·霍拉,当日什卡和他的部队差一点被敌人包围的时候他所做的那样。
日什卡的声名和战绩至少应部分归功于他的机智:马车实质上是一种农具,就像他的支持者们所使用的连枷(大量制造以用于战争)和矛。但胡斯派部队的成功绝对不是因为它最早在战场上使用了火炮,并且以马车把火炮从一个地方运至另一个地方,而是因为其它一些原因,在另外一些地方,沉重的火炮和迫击炮也被放在四轮马车上运送至各处。到达使用地点后,它们便被卸下来,固定在炮架上准备发射。直到15世纪中期——很奇怪如此之晚——一些资料才提到利用两个轮子并带着“炮耳”(架在炮管其中一边的木桩,作为调整炮管角度的轴心)的马车。这样取得的灵活程度和快速行动能力,使火炮在战术作战中越来越成为必不可少的角色,尤其是打击那些移动缓慢的目标时,比如企图爬上某野战工事或在艰难地形中拥挤在一起向前挪动的队伍。但是,发射频率过慢和意外爆炸的危险,意味着火药、火炮还是一种不成熟的武器。
与之相反,15世纪下半期在法国和勃艮第军队中服务的瑞士部队使用的基本上是矛和手枪。由于富于作战经验的人口比例甚高,而且一般不存在社会背景的差别,所以他们的作战风格是偏爱集团性的进攻。当面临一次围攻战时,他们通常的选择是迅速行动,比如突然袭取敌人防线。他们很少去俘虏敌人(在那些以俘获富裕敌人作为战争主要诱因的贵族社会中,这是最普遍的做法),而且,他们向敌人挑战以激起战斗的嗜好与那种被广泛接受的逃避战争(因而也是失败的原因)的做法迥然不同。所以,几乎没有什么奇怪的,瑞士人成了最受欢迎的雇佣军,他们被雇主训练并用传统武器加以装备去迎接骑兵的进攻。在15世纪行将收尾时,对他们最具威慑力的策略仍是骑兵突袭。
15世纪初期,波希米亚的胡斯人用“车堡”——由许多农用马车组成的流动堡垒——保卫自己的独立,它们极为普通和廉价,突出体现了构成军队主体的农民的低下出身。部分马车负责掩护发射弓箭、手枪和投掷石头的步兵;另一部分运载野战炮兵和备用武器。虽然其用途主要是为了防御,尤其是对付骑兵,但流动车堡在进攻能力方面也提供了成功的范例。
骑兵的生存
如果说骑兵时代已经过去,那就错了。虽然很少有哪个地区像意大利那样由骑兵占据着绝对的支配地位,但15世纪的法国军队仍然包括许多轻骑兵、重装骑兵,同时还包括骑着劣马的步兵,而其对头勃艮第公爵们的部队中也并入了重装骑兵。这一情况说明了很多问题:其一,是传统的封建主义社会秩序在法国和勃艮第仍然幸存了下来——可能是一个骑士,也可能是贵族圈中的一个骑兵战士,都能折射出那一秩序的持续影响。在勃艮第,也保存着在公爵“好人”菲利浦的漫长统治时期(公元1419~1461年)曾被精心培育和鼓励、影响深远的骑士传统。也许这得归功于法国王权(如今已从和英国漫长的争战中恢复过来)新产生的领土野心。15世纪下半期呈现出某种战斗的复兴趋势,在过去的100年中很少有这种趋势。在这一点上,包括了瑞士人积极参与的法兰西–勃艮第战争。在15世纪的第三个25年中,关于如何作战、用何种部队去作战的原则具有特别的指导意义。由于战马和通过越来越精巧的金属薄片甲胄(它意味着骑马者已无需使用盾)使驭马者得到安全的保护,骑兵上演着某种回归。虽然火炮,尤其是便携式轻武器正被日益广泛地加以使用,但它们的发射频率仍然很低,勃艮第公爵“大胆”查理的那些战斗(公元1476~1477年)和格朗松之战(公元1476年3月),马拉之战(公元1476年6月),最后是南锡之战(公元1477年1月),所有这一切作战都证明骑兵仍然实用。无论是进攻还是防守,若没有它,任何一支15世纪的部队都不可能在战场上取得决定性的胜利,尤其在敌人缺乏高效的火炮时。
这幅画描绘了英王亨利四世和叛乱者珀西家族军队之间的什鲁斯伯里之战(1403年7月21日)。它生动地表现了综合作战的巨大威力以及骑兵部队的战马和骑手们的蓬勃活力。此画作于15世纪90年代,它强调了这样一件事实,被金属薄片制成的甲胄所保护起来的骑兵在决定整个15世纪期间许多战争的最后结局中,仍然充当着一个至关重要的角色。
中世纪晚期的军队
这是一个变化的时代,不仅由于技巧方面的因素,更重要的是由于社会、政治和经济的现实。勃艮第的查理公爵可能并非他所自比的亚历山大或恺撒,但他敏锐的预见力和丰富的经验使他意识到,他的军队中必须拥有各式武器,包括传统的和新式的。他在1472年创建的军队是前几年大变革的产物,它包括重装骑兵(约占15%)、骑马的弓箭手(约占50%)、矛兵(约占15%),手枪队(10%),以及徒步的弓箭手(10%)。虽然只是估计,但这些数字强调了马在战斗中的重要性,它的作用既不容忽视更不容被遗忘。
虽然如此,“大胆”查理的军队和其它军队却仍由步兵占据着统治地位。14世纪的英国,骑兵(武装士兵)和步兵的招募比例是1:2。15世纪早期亨利五世统治时,正常比例是1:3,到40年代招募工作变得非常困难时,这一比例一直上升到1:10之高。意味深长的是,步兵数量增长的这一变化在法国比在英国要慢得多:直到15世纪开始。法国军队的比例仍保持着一名骑兵对一名步兵,后来变化至1:2。接着,在15世纪40年代和50年代英军被法军从诺曼底并最终从阿基坦驱逐出境时,才上升至1:5或1:6。在西班牙,一个世代之后重新征服了格拉纳达的军队中,每2名或4名步兵对应一名骑兵。只有在因社会–宗教的因素发生战争的国家里如波希米亚,这种比例才有很大的不同。1422年由神圣罗马皇帝西吉斯孟德派遣的对抗胡斯派人的军队中,共有1656名骑兵和3.1万名步兵,比例为1:19。
由于在环境、军事目标和可筹军费上的不同,各个军队自然会在规模上相差悬殊。13世纪末,许多由被迫服兵役者组成的军队规模都比较庞大。1298年英王爱德华一世入侵苏格兰时,身边几乎有1万人(以一名骑兵对大约8名步兵的比例)。1340年夏末,法王菲利浦六世在所有战场上调派的军队总人数达10万人之多。有的是他直接供养的,有的靠他辖下的各城市和贵族们提供帮助。同时,他的对手英王爱德华三世及其盟军约保持着5万人的兵力。不过,这些可能已构成了中世纪晚期最大的作战组织。薪俸部队的发展,加上1348年后黑死病的冲击,军队规模很快便降下来。进入14世纪末,一般的法国军队仅包括5000人,尽管1417年亨利拥有高于这个数字两倍的军队,而威尼斯的军队在1430年左右也拥有约7000人的军队。
中世纪的海上战争
对峙不只发生在陆地。英法之间漫长的冲突使海洋在战争中的角色变得越来越重要。为了在欧洲大陆作战,英国必须从海上运输他们的人力和马匹(成千上万),以及各种形式的武器,补给和装备。为了这一目的,必须找到船只,并能保证在需要它们的时候可随时使用(这种需要可能会持续数月之久)。皇家军官们通过公开征用的手段掠夺了一些商船。但这种方法收效太慢,而且在商人和渔民阶层引起了强烈反抗。另一方面,13世纪晚期在法国,菲利浦四世在鲁昂的塞纳河上兴建了一座造船厂:克洛·德加莱斯造船厂,目的是给法国的王室制造属于它自己的船只(能够迅速投入作战的船只),同时提供一些船只修理设施。
1340年6月,在英法百年战争的第一次战役中(可能也是最血腥的),爱德华三世率领一支强大的远征军越过英吉利海峡抵达佛兰德的斯勒伊斯港口。但他发现法国的舰队早已在港口前面准备就绪,决意要阻止它登陆。用编年史学家让·罗萨尔的话来说是这样的:“我正在谈论的战争极其污秽极其恐怖,因为在海上的进攻和作战要比在陆地上更艰苦也更残酷,你既无法逃跑也无法撤退。”正像另一位英国编年史学家杰弗里·列·贝克所描述的那样:
从弓、弩射出的箭似一片铁云袭来,纷纷落在法国人身上,成千上万人瞬间死于非命。就连那些胆子够大的或好奇心很强的人,一旦被近在身边的矛、剑、投枪所包围,也开始喘息起来,从船上堡垒里掷下的石头也杀死了许多人。总而言之,这毫无疑问是一场既重要又严酷的战斗,惨烈得让一个懦夫从远处都不敢观看。
1475年的马拉之战
在1475年5月发生的马拉之战中,勃艮第公爵“大胆”查理将其部队部署成一种复杂的结构加以利用:步兵与用篱墙保护的弓箭手部队互相交替,步兵的右翼是骑兵,左边则是以壕沟掩护的火炮。查理统率的总人数在1.5万到2万之间。但在此期间,有一次当公爵允准他的大批部队后撤回营时,三支瑞士持矛兵的冒险进攻,突破了勃艮第人的防守。 [ cdhyy注:图上标为“1475年马拉松”有误 ]
当时估计法军大约损失了2万到5.5万人(现在的这个数字被缩小到大约1.6万到1.8万人),包括那些与舰共存亡的指挥官们。斯勒伊斯的失败对法国称霸海上的野心是沉重一击。
亨利五世也很重视保有海上控制权。为了保证实现他在法国的军事野心,他部署了一支由39只战船组成的舰队。一些战船是靠继承、俘获或购买而逐渐积累起来的,另一些则是在他于南汉普顿设立的新船坞里修建的。
15世纪的海战主要是以箭矢、掷石及在战斗中的短兵相接。在这场1416年的战斗中,桅楼里的一名法军士兵试图向下面甲板上的弓弩手和划船战士投掷圆石时,被箭贯当胸。这些弓弩手保卫的是渡海至英格兰的沃里克伯爵理查德,他是英属加来港的长官。注意图左侧船边上突出的两门小火炮以及重炮位的缺设。
北方水域那种典型的高舷船需要码头的便利条件(或者至少要与码头高度相齐)以卸货或下人。但是浅龙骨的,由帆或桨驱动的单甲板平底战船却可以登岸。中世纪时,卡斯提尔和热那亚两地是这种船只的最大供应商。百年战争中,英法两国都竭尽外交手段来取得两地的支持,其重要性由此可见一斑。1372年一个平静的夏日,一支卡斯提尔舰队在比斯开湾击毁了一支英国海军船队,而这支舰队自己也于1416年8月15日被另一支英国海军船队击沉在塞纳河口。这支船队里还包括了一些热那亚战船,他们是帮助该军对英国在前一年占领的阿夫勒尔进行海陆封锁的。
在这种封锁中,海陆战役往往结合起来。1346~1347年,英军对加来港实行了以海上封锁为后盾的长时期的陆上围攻,迫使其投降,赢得了在欧洲大陆上的一个宝贵前哨(占领至1588年)。港口和港口的控制,无论是为了保卫漫长的海岸线(例如法国),还是出于进攻目的,都是至关重要的。所谓港口,就是这样一些地方,舰队可以在此集结,也可以在此被摧毁,它使得海军作战通常只发生在近海的浅水里而非远海。港口若坐落在河口,也就同时控制了河流。1415年对阿夫勒尔的占领,使英国有机会海运士兵和大炮,并封锁了塞纳河至卢昂的河道,对该城进行长期禁运,从而于四年后最终占领卢昂。河流在一国范围内运送火炮和其他重武器装备的作用尤其重要。英国认为,若想控制河流,必先获得并保证海上控制权。15世纪时,如何设法取得海上控制权,已变得越来越重要,而这一目标若没有海军协助,便无法达到。海军的众多任务中,将包括对一个国家合法贸易利益的保护。
国家和战争
正如让·德·比埃伊在1466年写的军事论文《源泉》中说的那样,“所有的帝国和统治均在战争中发现了自己的起源”,中世纪也不例外,但国家的建立与国家的保卫一样,都要依赖于军队。1300年就已经有了短期服务的雇佣兵制度,意大利众城邦的壮大也使用了此种方法。但英国、法国和北欧比较大的王国,却仍然继续主要依靠传统的社会体制来提供战争需要的兵员。随着战争中封建义务的衰减和战争时间的延长,以及士兵们迫于经济需要不愿参与无利益战争的情绪,不可避免地导致了为整个战争服务支付军饷的做法。
这种办法从13世纪晚期开始迅速蔓延发展,产生了非常重要的后果。因为涉及到大笔款项,而只有中央政权(国王、诸侯、“国家”)才有权通过税收来筹集、提供这些钱款,参战者与付钱者之间就分担了战争的责任。因此,统治者作为付钱人,就变成了雇佣者,他通过军事合同与那些为他效忠的军队达成协作关系。这在英语里被称作“契约”(indenture),法语里叫“the lettre de retenue”,意大利语里为“Condotta”。
契约是一份既有实际意义也具象征意义的文件。它预示了一个社会的领导者有权决定宣战还是议和,同时也宣布他有明确的权力来任命某人在战时领导军队(这些人是如何被选出或根据什么条件被选中,则是另一个问题),最后它还给予统治者以权力,来坚持确保效率的标准:那些接受报酬的人有义务去训练和服满既定的期限(开小差成为一种重罪),并根据契约中的协议,被配备与他们在军队中地位相称的武器。进行操练的需要,主要来自罗马帝国的传统,也是亚里士多德“任何国家都应枕戈以待”的思想在当时复兴的结果。对一些人来说,两个对手之间进行的通常是攻击性的打斗,和那些练习军事技巧的比赛看上去都是很必要的,而对另一些人而言,进行训练的重要性被认识得更明确。在英国,《阿姆斯条令》与《温切斯特法规》开启了一系列规章,这些规章受到王权的鼓励,强调身体健康的男性成年人有义务准备参战。类似的规章,在以后的几个世纪里风行全欧洲。1363年,英格兰要求士兵进行固定的箭术练习,1456年,苏格兰出于同样目的,将足球和高尔夫球作为固定操练项目;1473年时,那些在勃艮第军队服役的士兵接受的命令,要求他们不仅会个人格斗,还要掌握编队战斗的本领。而军队的纪律也通过一种固定的检阅制度得到了加强。这种制度被称为“集中检查”,主要来源于英国式的操练,它在“百年战争”中逐渐发展起来,其重点不仅在于核点人数(以防军官们虚报军饷或诈领已开小差士兵的军饷),还在于确保最低标准的着装和武器配备。这样一来,付钱的契约人了解到他的付出的确是物有所值,而同时军队装备的标准也得到了保证,两方面的要求取得了一致。
在那些由勃艮第公爵、“大胆”查理委托付印的书籍中,有一本法文新译本《亚历山大大帝的伟业》,查理对这位伟大的军事领袖推崇备至。图中,马其顿人正不顾海滩上三门火炮的轰击,试图在塞西亚登陆(这种火炮配有药室里装火药的炮弹和一种能提拉炮筒的装置)。战船甲板上也装有三门火炮,在桅搂里可能还能看到手炮,但双方最主要的武器仍是弓箭。
统治者可以期望得到他雇来作战的士兵的服务,但也同样对他们负有义务,这两方面具有同等的重要性。首先,雇佣者应向军队提供武器、装备(包括昂贵的火炮)和其他在战斗中需要的物资。这不仅需要钱,也需要发展军队的组织和管理工作,以使军队的物质需求得到及时正确的补给。其次,他要向军队发饷,正常说来要用现金支付。这点通常更难达到,而且有可能导致军队的骚动,欠饷的士兵可能会转向“软弱”的靶子来进行自我补偿。这种行为会使民心背离(即失去潜在的“政治”支持),招来公众的批评,公众对这类受害者的困境更加了解。而更重要的,是这种不守纪律的行为可能会迅速带来军事效率和作用的跌落。既然,关于军队行动必须有秩序有指挥的重要性已被人们充分理解了,而罗马军队制度的那些严厉纪律也得到了广泛赞同,那么英国、法国、波希米亚、瑞士和勃艮第指挥官们颁发的意在控制士兵行为的法令就不令人惊奇了。军队常设机构的发展,也反映了军队建立秩序的必要性。
古代民族的榜样
这些发展背后隐藏的思想可以追溯到很久以前。古代(尤其是罗马人)支付战费的传统是众所周知的,而古代战争的经验也被后人充分理解吸收。像“大胆”查理公爵就熟知历史上那些伟大的军事将领们的战绩。他把亚历山大和汉尼拔的绣帷高挂在自己布鲁塞尔皇宫的大厅里,对恺撒、庞培、汉尼拔、亚历山大大帝和其他自己希望追随模仿的著名将领的事迹心醉不已,甚至有一本专为他翻译的恺撒的《高卢战记》。在这方面,历史是有教诲价值的,过去军事学的作者们也起到了相同的作用。
15世纪时,军阀贵族们最喜爱的文学作品并不是传统的骑士背景小说,而是那些能提供罗马或其他时期军事价值的作品。虽然《塞克斯图斯·尤利乌斯·弗尤蒂努斯的战略》这样的读本很流行,但维吉提乌斯的《军事问题》在它成书1000年后,仍然是最常被引用的军事书籍,它成为古代世界留给后人的珍贵遗产。他的思想还以“稀释”了的方式,在卡斯提尔国王阿方索十世的《七法全书》和罗马加莱斯的《统治原理》这两部写于13世纪中后期的书中被传播下来,一个多世纪后,诗人克里斯廷·德·皮萨在其作品《骑士制度和军队的丰功伟业》中再次表现出他的思想,而这本书正是威廉姆·卡克斯顿于1490年在英国编辑出版的《骑兵和步兵的功绩》一书的基础。这种流传方式使古代传统在新时期里变得比以往更加纷繁复杂。
正是在这种传统里,人们受到创建一支常规军的启发。每位国王或诸侯都曾配备一名私人卫士,这种卫士的数目变得越来越大,召集一支庞大的、相互协作的、土生土长的力量的做法也越来越普通(受古时传统的“平民”军队的影响),并在15世纪中期,于那不勒斯王国、威尼斯和米兰共和国内发展壮大起来。特殊的军事需要,对单纯依赖昂贵的雇佣军做法的日益不满,都是这种组织迅速发展的原因。在法国,常规军的建立是以查理七世于1445年撰写的《军队建制条例》为基础进行的,而他的继承人路易十一在1470年后,更是大大扩充了由皇家付饷的士兵数量。与此同时,路易十一政治上的死对头勃艮第的查理公爵也正在做着相同的事。十字军征战西班牙的最后舞台——1492年收复格拉纳达的摩尔王国,是通过8万名将士的十场恶战才勉强完成的。
但大批量生产的火药武器的传播,却迅速改变了西方战争的性质。虽然“大胆”查理能毫无困难地理解他的祖父即曾于1356年在普瓦捷作战的“大胆”菲利浦的军事世界,但由于火药革命,他却可能对他的外孙、国王查理五世的军事世界大感迷惑。查理五世在1552年拥有大约15万人的军队,分别在陆地上的五个不同的地点以及在地中海、北大西洋上同时作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