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事概况
作者:T.N.杜普伊 ·美国
出自————《哈珀-科林斯世界军事历史全书》
出自————《战争通史》
概述
15世纪是一个变幻莫测的年代。那些引起“文艺复兴”运动的科学、文化、经济和社会力量,海外探险和殖民主义的突然兴起,整个世界──尤其是欧洲──正在发生变化的政治模式,都不可避免地给战争带来了影响,导致了军事不确定性和盲目实验时代的到来。
没有一个国家,也没有一个军事领导人能左右这个世界,但确有许多能干的战士,如英国的亨利五世、波希米亚的约翰·齐斯卡、匈牙利的亚诺什·匈雅提,以及奥斯曼苏丹穆拉德二世和穆罕默德二世。法国的贞德不是一名真正的军人──尽管她能利用战争中的精神因素,但她对军事缺乏真正的理解。
历史学家普遍认为中世纪是随着本世纪的结束而终结的。这种终结没有突变,而是以下列事件,特别是军事事件为标志:君士坦丁堡的陷落、百年战争的结束、玫瑰战争的结束和查理三世对意大利的入侵。
火药武器对这些事件影响甚为深远。但相对来说,玫瑰战争受到的影响较小。火药武器的这种不断提高的效能是本世纪军事史的主要内容,虽然还有两个方面也很重要:在消失了1000多年后西方战争中军事职业化的再度出现和步兵重要性的日益增长。本时期末,这三个方面孕育了后来骑兵-步兵-炮兵协同的合成兵种作战思想。
军事职业化出现的实例之一是战争的理论研究再度兴起,自从韦格蒂乌斯时代以来,这种研究几乎销声匿迹。用这种新的理论方法研究军事的代表作品是克里斯蒂恩·德·皮萨恩撰写的关于战争和骑士制度的论文。
在这种政治一军事条件下,古老的拜占庭最终屈服于新生的伊斯兰教,对穆斯林开放南欧和东欧,但匈牙利的马扎尔人后裔将穆斯林的进一步深入遏制了一个世纪。
盔甲
这一时期,三大军事趋势把单兵盔甲变成明日黄花的时候,也恰恰是单兵盔甲发展到巅峰的时候。盔甲重量的不断增加使骑士(或持械士兵、重骑兵)更加笨拙不堪;然而本世纪中叶以后,即使是最优良的德国和意大利盔甲上的淬过火的钢板,也无法再挡住射手和徒步步兵火力越来越强的新式射击武器。另外,遭受过挫败、负重过多的骑兵在对付危险的敌步兵集团,或与自己的步兵进行合作时,需要更多──而不是更少──的机动性和灵活性。
由于这些客观因素,到本世纪末,盔甲的重要性更多地表现为荣誉的标志,而非用来进行防御或防护。没有比盔甲方面发生的一切更能说明军事艺术上的变化或混乱了。正是在其重量最大,幻想以其防护轻兵器火力的时候,它被寻求机动性且注重实际的骑兵弄得轻巧,甚或摒弃了。由淬过火的钢制成的磨得光亮的盔甲,通过其耀眼的表面取得最大的防护力,同时,(有时是在同一套盔甲上)这些光亮的盔甲上雕刻和蚀刻有精美的图案,这就必然减少了盔甲的张力,并削弱了盔甲的本来作用。
兵器
概述
到本世纪初,重装骑兵徒步作战的实践,已经引起持械士兵下马所使用的兵器上的改进和变化。剑一般留在剑鞘内,而这时的剑鞘经常绑缚在马鞍上而不是系在骑士的腰带上。由于盔甲的防御力更大,持械士兵通常携带重量很大且兵刃锋利的击打武器。尽管狼牙棒仍然在使用,但更流行的是一种长柄斧,而开山斧──一种劈具或宽刃斧──和长戟最受欢迎。
尽管这些屠杀工具是可怕的,但很快就得到证明,新的火药武器在击穿盔甲方面更为有效。到本世纪末,即使是最保守的骑士也不得不承认,使用火药武器的平民已成为战场主宰,贵族统治的优势在克勒西和森帕赫分别受到英国自由民和瑞士山地居民的冲击,此时已经寿终正寝了。尽管操纵新式武器的士兵面临许多问题,如:必须防止火药受潮、火药燃烧的方法烦琐呆板,爆炸过程中存在危险等,但是,这些新式武器的威力和潜力非常巨大,以致在整个欧洲被普遍采用。
十分奇怪的是,最热衷于恢复步兵支配地位的两个军事体制在采用新式火药武器方面却是最缓慢的,虽然这些新式火药武器能巩固步兵的支配地位。它们是对一直发挥作用的长弓感到心满意足的英国军事体制和主要依赖其致命长矛的瑞士军事体制。法国人研制出了当时最优良的火炮,并造就出当时最优秀的炮兵,却在采用轻火药武器方面也令人不解地缓慢;在下一世纪的帕维亚之战中(参见第十三章→西欧→法国→与西班牙和神圣罗马帝国的战争),这一点带来了一场大灾难,并使法国人意识到将几乎全部精力投人到火炮上的危险性。西班牙人似乎在开发火炮和轻武器这两方面比其他民族都做得好些,与此同时,通过继续利用长矛和剑,熟练运用野战筑垒将火药武器的局限性减少到最小程度。结果,到本世纪末,西班牙拥有了世界上最优秀、兵种结构最合理的军事力量。
轻武器
本世纪初,除大小之分和能否携带外,炮兵武器与轻武器之间没有真正的区别,那些小到可由单个步兵携至战场上的铁管火器被称作“火棍”或“手炮”。它们一般长0.6-0.9米,口径1.2-1.3厘米以上,常常被绑缚在长矛柄上。后来为了方便,这些手炮常与短木套或木架安装在一起,这样就能夹在腋窝下;或更常见的是架在地上或合适高度的物体上,如:岩石、窗户、货车或树权上。胡斯教徒们显然是试图在肩上对这种武器进行瞄准的第一批人。
早期曲托枪
填入枪管内的火药用布或纸包裹好,射弹(一颗铁丸或者铅丸或者一块小金属块)也是如此,放置在火药的上方。本世纪初,这种火药包的点嫩,像较大的炮兵武器一样,是通过慢慢燃烧的“火绳”──事先浸入硝石液然后晒干的细绳或碎布搓结而成的绳──来进行的。像现在在美国独立纪念日所用的“火绒”一样,火绳会自行燃烧(除非被雨淋灭)并引燃放置在“火药池”(枪管顶端的一个小凹处)中起爆火药;火药池与枪管内的装药之间有一个火门,火门也装有起爆火药。装填、瞄准和击发这种武器的困难是不言自明的,不可能有距离和方向上的精确度。因此,这些武器对战术和战争的实施所产生的直接影响微乎其微,它们只能成为较易操纵的长弓和石弓的辅助兵器,而不能取而代之。
15世纪中期之前,由于改进了引发枪机的火绳,这些粗劣的、噪音很大的武器变成了重要的兵器。一个固定在火药枪侧边,称为“蛇管”的S形机件夹住一条燃烧的火绳,这种火绳通常由细绳制成,通过板机作用于火药池和火门(为了方便也为了防雨已移置于火药枪的侧面)内的起爆火药。这样持枪射击者就可以用肩膀顶住木枪托,其瞄准和射击与现代的抵肩步枪非常相似了。本世纪中期之后,这种火药枪又有了改进,其枪托呈曲线或弯曲状,抵肩时更方便更舒适。由于有了弯曲的枪托,这种改进后的武器被称作“hackenbusche”(德语)、“hachbut”(英语)或“arquebus”(法语)──字面意思都是“曲托枪”。这样就第一次出现了像石弓那样易操作的而杀伤威力又比它们大得多的真正实用的轻型火药武器──尽管其不足90米的有效射程小于弓箭。这种轻型火药武器在接下来的一个世纪里一直是步兵的标准武器。
火炮
实际上,到本世纪初,每一支欧洲军队都有若干火炮,而且土耳其人已将火炮传人东亚。这些简单的管状物──大多数是由铁或精铁铸成,有的是由铁棍箍成──几乎在围困战或要塞防御中得到了广泛的使用。这些用牛力车从一处拉到另一处的大炮,正如大多数对它们所取的名称一样,必须架设在土丘或临时搭成的木台上,因此,它们从总体上说不适宜于机动作战,也不可能将其看成是标准的野战火炮。射弹既有铁制的,也有石制的。到本世纪中期,打制石炮丸的工艺得到了相当的发展。
随着抛射技术和造炮技术的提高,以及在“射击助理员”中低劣和不稳定火药的管理方法的完善,大炮在要塞区的攻防作战中起着越来越大的作用。大炮的尺寸越来越大,土耳其人在君士坦丁堡围困战中使用了70尊重型大炮,其中的12尊非常大,有一尊19吨的庞然大物可发射重达约680公斤的石丸弹,发射距离超过约1600米。由于火炮具有后坐力,也由于每次射击后必须变换阵地,这些大炮每天只能发射大约7次。
大多数火炮是前装炮,但后装炮已不鲜见。然而,由于后装炮没有阻止爆炸气体从后方溢出的密垫(或者现代炮兵所称之的紧塞)而易出事故,因此很快就不受欢迎。尽管本世纪末在日耳曼可能已开始试制第一门膛线炮,但本世纪所有的火炮都为滑膛炮。
整个15世纪,法国在制炮和炮术方面取得最大进展。法国的火炮优势大约在1440年由布诺兄弟开始建立起来的(参见第十二章→西欧→法国→军事职业化的兴起),并成为百年战争中法国赢得突然和压倒性胜利的主要因素。布诺兄弟使用其火炮摧毁了英国人以惊人的速度建立起来的城堡围墙。15世纪早期攻城炮的改进在围城时间的长短上得到反映:亨利五世在诺曼底的历次战役中围城时间较长(如:1418年、1419年,对圣鲁恩和谢尔堡的围困分别为五个月和六个月),而法国于1449-1450年迅速收复诺曼底时围城时间则较短。到本世纪末,火炮已使中世纪的要塞过时了──这在某种程度上是因为城堡和有围墙的城市没有找到适于反炮兵的重型火炮的安置方法。
15世纪的长管炮
火炮在百年战争末期两次最重要的野战──弗尔米尼之战和卡斯蒂永之战中也发挥了重大作用。但应该说明的是,这些加速法国胜利的相对轻型的远程火炮和重炮,在围城战斗中都要事先安置好,且几乎不能改变射向,去击退英军的换防部队。
本世纪前期,胡斯战争(参见第十二章→东欧→波希米亚→胡斯战争)中约翰·齐斯卡的车堡形成了野战火炮的一种作战思想,他将重炮安置于战车的联接处。这些火炮的火力,加上装备手炮的步兵的火力,屡屡击退了日耳曼、匈牙利和波兰骑兵与步兵的进攻,为齐斯卡式的典型的高潮反击创造了条件。但是,这些火炮总是要在战斗前安置在位于齐斯卡事先选定的地形的车堡上;如果敌人不发起进攻,这些火炮则毫无用处。
中型重炮
本世纪的最后十年,真正的野战火炮才突然而戏剧性地出现。当时,法国人──仍然是卓越的炮手──将较轻的新式青铜铸火炮安装在马拉的两轮车上。这种可机动的法国野战火炮在战场上可以迅速与马分离,并快速作好战斗准备;加上能直接从行军纵队投人战斗,因而在法国人赢得福尔诺沃之战这一具有重大意义的胜利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正是在这最后十年期间,法国人引入了炮耳的概念。炮耳既可以使火炮在固定的轮式马车上更快地安装,又可以相对地提高猫准精度和增大射程──与早期抬高与降低炮管高度的呆板方法截然不同。福尔诺沃之战中的一些法国火炮,当然不是所有的火炮,可能有了炮耳,并能根据射程的要求进行升降,而无须在炮架架尾的下方挖坑,或在炮架轮下垫石块。
城防设施与攻城装备
本世纪内筑城方面有一些有限的进展。石堞眼 [ 编者注:中世纪的城堡中,在入石等处通路上端突出部分。由其开口处可向下方的敌人投石或倒沸水。 ] 的使用已普及,取代了有时称为板围的早期木制(和易燃性)炮台。石堞眼可以使城堡或城镇的守卫者从较为安全的位置向围城者进行射击,或者向缘梯攻城的敌群投下擂石或倾倒沸油。
到本世纪中叶,围城战中轻火器和火炮的广泛使用对城堡的设计和围城战的实施产生了相当的影响,在法国更是如此。城墙和堑壕的存在可使枪手更为安全地重新装弹,轻火器低射速的弊端也不像野战战场上那样严重,所以轻火器在攻防双方都很普及。
城堡和要塞城镇的构筑或改建都把火炮的部署作为主要考虑事项。最常见的是在塔楼的较低层建筑炮座,并在较高层准备好通过螺旋而上的通道使用较小火炮的设施。为了提高城墙的抗炮火能力,其墙基修得很厚,并在远离主城墙的地方修建永久性外围工事。围城战期间,防御者可以在外围工事安置火炮和较轻型的火器。这些改进并不普遍,一般在法国和意大利以外就较少见。继在卡斯蒂永击败英国人之后,法国炮兵部队在让·布诺领导下倾其全力对波尔多进行围困,围困时间持续了10星期以上(1453年7月下旬-10月19日),而土耳其人对君士坦丁堡的大围困只持续了55天。这既是由于奥斯曼的围城部队强大,也是因为拜占庭人在防御中使用火炮和轻火器的准备不足。
陆军战术
概述
本世纪中,训练有素、纪律严明的步兵的重要性和价值继续上升,达到了既可以独立也可以在与骑兵联合进行的战斗中,对骑兵和其他步兵发起进攻行动并赢得胜利的程度。以纪律和训练都极为出色的瑞士长矛兵及其日耳曼模仿者雇佣兵为例──步兵进攻战术的成功极少依赖于投掷武器弓、手炮或火炮,它们仅仅是对马其顿方阵的复活。可是到本世纪末,瑞士人和雇佣兵通过使用火绳枪加强了士气和他们令人生畏、不可抗拒的冲锋锐势。这些雇佣长矛兵的雇主们把他们与重骑兵和轻骑兵结合起来形成合成兵种协同作战,从而在他们身上获得了最大程度的利益。到本世纪末,法国人将这种协同发展成控制陆战战术长达四个多世纪的步兵一骑兵一炮兵协同作战的雏形。
英国和法国的步兵战术
英国步兵在防御战术上的优势,在本世纪初期被亨利五世及其弟──贝德福德的约翰所取得的几乎不间断的胜利所证实。贞德所取得的鼓舞人心的胜利,并没有改变装备有强大投射武器、纪律严明、身披重恺的长矛兵在防御中对中世纪骑马或徒步重骑兵的基本技术优势。
事实上,法国最终赢得百年战争的胜利,证实了当时充分装备投射武器的优秀步兵在防御中的优势。布诺兄弟仅仅是用新式火炮武器取代长弓和砍斧,增加这些投射武器的威力罢了。
胡斯教徒的战术体制
约翰·齐斯卡及其胡斯教徒也给予日耳曼和东欧的骑士以同样的教训。齐斯卡显然注意到了罗斯人和立陶宛人的车阵在防御鞑靼、波兰和条顿骑士团的骑兵中的作用;他还注意到,如果骑兵和步兵联合进攻突入车阵,其防御者就会失败。鉴于这一教训,他研究出历史上最简单而且最有效的一种战术体制。
胡斯教徒以两轮或四轮马拉车纵队行进。大多数两轮或四轮马车裹缚护甲、两侧辟有枪眼。在这些裹缚铁甲的四轮战车或另外一些敞开的四轮车内,装有许多小型火炮。齐斯卡的部队大多数为步兵,他们训练有素,并通过实施齐斯卡在其塔博山据点建立的管理方法而具有高度的纪律性;他们中许多人配备有手炮,大多数人为长矛兵。另外,他有一小支用于侦察和反击的轻装骑兵,可能类似于波兰人的长矛骑兵。尽管长于围攻战,但齐斯卡却总是避免在开阔地带进行进攻。他的战略是,尽可能深远地突入敌人的领土,然后选择一个好的防御阵地,在阵地上建立车堡。胡斯教徒从车堡基地的袭击屡屡迫使敌人发起灾难性的进攻。
战车被组成一个车阵,并用铁链连结在一起,在这种车墙前面由随营人员──也是弹药运送员──挖掘一条壕沟。他在战车之间的空隙处置放其火炮──可能置放于四轮车上,但更可能放置在山丘或结实的木台上。其手炮兵和执斧兵也位于这些空隙处,从战车枪眼进行射击。长矛兵用于防护火炮,并阻止敌人步兵砍断把战车联为一体的铁链。但由于进攻者常常被车堡的火力所击退,他们很少执行这种任务。一旦进攻被击退,齐斯卡的长矛兵和骑兵则发起冲击、实施反击,最后取得胜利。
尽管齐斯卡没有引入真正的野战火炮,也没有在战术进攻中使用火药武器,但他的战术体制却是对野战堡垒的最富于想象力和心理进攻的运用,而且他的战斗是防御一进攻战术的典范。但是,如果敌人有戒备且敢于进攻,就不能恰当地建立起车堡。齐斯卡死后,其继任者未能掌握并保持他的战略主动权。另外,车堡对真正的野战火炮和大量轻火器来说极为脆弱,因此,它很快就被废弃了。
瑞士人的战术体制
自罗马军团衰落以来,首次真正将步兵带回到进攻战的是瑞士人。瑞士人是相当贫穷的山区人,没有马匹。武器简陋、盔甲很少的瑞士徒步士兵被迫最大限度地利用其当地资源和山地地形,同哈布斯堡王朝进行争取独立的战争。在这一过程中,他们发现了由于缺乏累赘的盔甲而获得的机动的好处,并且再次发现了古希腊人以一群向下冲锋的长矛兵发起密集冲击的作战思想。像希腊人和马其顿人一样,他们也认识到,如果长矛兵能够在骑兵冲锋面前仍保持没有空隙的密集队形并毫不畏缩,那么这一原则在平地上也同样能起作用。如果他们能以速度和勇气将其进攻保持到战斗结束,那么,密集的长矛兵对马匹和骑手所产生的恐怖能大于骑兵对长矛兵所产生的恐怖。
利用这一经验需要优秀的组织、严格的训练和自罗马时代后几乎未曾见到过的铁的纪律。坚定的瑞士人迎接了这些挑战,并建立起在机动性、凝聚力和冲击力可与马其顿方阵相匹敌的部队。结果,到本世纪中期,他们被普遍认为是世界上无与伦比的最优秀的部队。
像马其顿人一样,瑞士人的主要武器是一杆长约6.4米的长矛,长矛由长约5.5米的木柄和用于同进攻骑兵的剑相格击的长约0.9米的铁矛组成。他们在乐曲中行进,经常是按节拍进军,这是自罗马人之后的第一次。他们还像马其顿人那样有各种能迅速、有步骤、有秩序地加以选用的队形──如线形队形、楔形队形、方形队形。但在大多数情况下,他们以密集的纵队行军和战斗,正面很少超过30人,而纵深却达50-100人。
除基本的长矛兵外,瑞士的队形里还有充当游兵的少量的执斧兵──后来为手炮兵和火绳枪兵和位于纵队或方阵中内纵列的大量戟兵。戟兵的主要任务是:当长矛兵阻止或击退骑兵冲锋后,在混战中砍倒各孤立无援的骑兵。
只要有可能,瑞士人都是从行军纵队直接而快速地投入战斗,没有部署,也没有拘泥于建立战斗线的拖延。他们通常以三个向左后或右后成梯队的纵队或方阵作战。如果地形允许,各纵队就沿平行的道路或越野开进,以与他们排列好的队形相同的队形进行战斗。如果只有一条道路,第一纵队则一直行进,直接投人战斗,其他纵队向左或向右分开,根据情况,然后快速行进到第一纵队的翼侧。
瑞士人看不起火器,而且在15世纪中不太了解自己的密集纵队面对有效炮火时的脆弱性──主要是因为到那时为止还没有真正的野战火炮。勃灵第的“鲁莽”查理认识到了瑞士人对火炮和轻型火器火力的这一脆弱性,但他的鲁莽使其未能利用他相对先进的战术思想(参见第十二章→西欧→瑞士→格朗松之战)。
欧洲其他国家的步兵都不能与瑞士人匹敌,到本世纪末,他们的士气和战术优势是举世无双的。尽管他们不加选择地出国充当雇佣兵,但他们常常是巧世纪后期法国军队中步兵的主要组成部分。被这一点和与瑞士的战争所困扰的哈布斯堡的马克西米连,通过创立日耳曼的对应步兵──雇佣兵,竭力抵消瑞士步兵的优势。由于编组训练和装备与其样板一样,日耳曼雇佣兵很快就几乎与瑞士人一样受到欢迎。但奇怪的是,只要瑞士人与日耳曼雇佣兵互相作战,尽管战斗总是激烈而残酷,瑞士人都毫不例外地获得胜利。似乎他们对其模仿者比对其他敌人更加凶恶更加残忍得多。瑞士人和日耳曼雇佣兵双方都把他们之间的战争称为“糟糕的战争”因为在这种战斗中,他们势同水火,伤亡惨重,而且利用战俘获得赎金的机会很少。
骑兵战术
14世纪中,西欧重骑兵在与英国步兵进行的战斗中所经受的挫败,由于瑞士人战术体制的产生和火器的出现而进一步加剧了。解决这一问题的真正方法到巧世纪末都未发现。由于与其他兵种一起,重骑兵在对被火炮火力或早先步兵战斗打得昏头转向的敌人发起的高潮冲锋或反击中仍然有效,它作为西欧军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存在下来。纪律严明的法国近卫骑兵是欧洲最好的重骑兵。
可是作为一种折衷产物,武器和盔甲较轻的骑兵开始在西欧出现。一些曾参加过东欧土耳其战争的西欧人已注意到武器和盔甲较轻的匈牙利及土耳其和阿尔巴尼亚骑兵的作用。他们一方面具有纪律性和一些冲击力;另一方面又具有不披戴盔甲的轻骑兵的机动性和灵活性。这些骑兵是骑马弓手和长矛手的混合,在编组、装备和战术上与旧拜占庭全身披甲的骑兵相似,只是装备少一些。威尼斯人似乎把被称为轻骑兵的这类阿尔巴尼亚骑兵引人了其本世纪末在意大利北部的战争,他们很快就为法国人所效仿。在西欧,对这一时期出现的这种新型骑兵,都开始称之为“轻骑兵”──不论他们是不是真正的阿尔巴尼亚人。大约在同时,相似的西班牙雇佣骑兵(参见第十章→军事概况→陆军战术→骑兵战术)也开始出现在意大利。
这是欧洲骑兵一系列主要转变的第一步,但欧洲骑兵在下一世纪之前并没有真正重新产生效果。
军事组织
本世纪初,只有英国人和奥斯曼土耳其拥有近似于正规常备军的军队,这两个国家都是通过对传统的封建征兵制的改进而非消灭来完成这一切的。英国军队是根据爱德华三世建立的制度(参见第十一章→军事概况→中世纪后期的西欧军队),通过契约征集来的。每个有权势、财富或能力的骑士或贵族与国王签订契约以征集用于对外作战的一定数量的部队。除了由王室财政为这种契约支付的资金外,获得战利品的前景也吸引了这些首领及其士兵。英国国王和大贵族通常有大量的英国作战士兵参加在法国和苏格兰边境的局部冲突,这导致了英国具有战斗经验的后备力量的增加,他们可以汇集到国王旗帜下,向北或渡过英吉利海峡进行大型远征。
奥斯曼的苏丹们尽可能地废除一切世袭的封建关系,尤其是他们特别注意将在欧洲和亚洲新占领的土地赏赐给功劳最大的勇士。这样为苏丹的战争征集到一支庞大而有战斗力的部队的贵族就可能有希望分配到战争中获得的土地。同样地,年轻贫穷的士兵在战斗中表现突出也能获得土地和财富。结果是,由于以战养战,苏丹们征集优秀而狂热的部队毫不费力。
土耳其军队主要由骑兵组成,封建士兵是类似于轻骑兵的轻装甲骑马弓手或长矛手。不断作战的经验保证了他们的能力;尽管这些封建士兵不能战胜重装甲的西欧持械兵,但他们较小的冲击能力一定程度上被较大的机动性和机动能力所弥补。土耳其军队的核心是训练有素、纪律严明的近卫步兵部队──本世纪中从来不超过1万人的强大部队──和苏丹的骑兵卫队。这些被称为帝国骑士的骑兵卫队为长矛手,其盔甲比封建骑兵的盔甲稍重一些。土耳其军队中还有大量非正规的轻骑兵和轻步兵,他们一般被用于侦察和追击,但很少用于阵战。
在西欧,尤其是在战争频繁的法国,贵族和国王广泛依赖于雇佣兵部队,他们能提供短期封建士兵所缺乏的持续性和职业性的能力与经验。但在和平时期,这些自由连队,正如同其名称一样,是致命的危险分子,他们偷盗、抢劫、杀人,恣意妄为。因其过于强大,封建士兵难以对付,故统治者怂恿他们出国,或雇佣他们进行对外战争。对外战争有希望提供足以支付其佣金的战利品。
法国解决自由连队的方法显然是由总管阿蒂尔·德·里奇芒和其他大臣们向查理七世建议的,这一方法是建立一支常备军。这支军队由亲军组成,开始时大约是1500-1800人的长矛兵组,但后来在路易十一统治期间人数增加到3000以上。这些亲军编组成30-100个长矛兵组的连队,每个连队由一名可信任的队长指挥;百年战争后期有20-25个连队。每个长矛兵组包括一名骑士或持械兵(法国人称为“精骑兵”)、一名护卫兵、两名弩手和两名仆役或听差。一名仆役服务于骑士和护卫兵,一名仆役服务于弩手。骑士和护卫兵都是当时的重骑兵;两名弩手原先为骑马的步兵,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的战场作用大致与骑士和护卫兵相同,只是他们很少携带长矛。仆役的年龄常常不到13岁(或更小),不算作战斗人员,但有时充当饲养员、侦察员和哨兵。亲军的所有士兵都有相当的薪金并得到足够的口粮,因此无需抢劫。他们只忠于国王。
这些连队分驻于法国的各个地区(1445-1446年,分别辖属30人、60人和100人的长矛兵组的三个连队,共190个长矛兵组驻扎于普瓦图县),并集中和单独吸收了自由连队的大量士兵。的确,新连队的一半以上的队长为外国人。他们很快就颁布了法律和命令,其他的雇佣兵另寻出路──主要去了意大利的雇佣兵连队。随着雇佣兵从军事承包人向对某个特定国家发生联系的契约士兵较变,一段时间内,意大利一直在建立对雇佣兵部队实施国家控制的模式(尽管是较为缓慢地进行的)。
亲军的建立是作为军事和社会制度的封建主义的丧钟,是常备军和战争中职业化的真正开端。同一时期内,法国建立一支大约8000人(路易十一后来将人数扩大了一倍)的由中央控制的临时民军的努力(1448年)收效甚微。这些士兵被称为“自由弩手”,因为他们原先装备的是弓,而且不交纳赋税。这表明又向封建主义迈离了一步(遭到民兵贵族军官的广泛反对),但由于训练、管理和征召中存在的缺陷,这些“自由弩手”被证明是毫无战斗力的,并因其在1479年吉内门之战中的沉闷表现之后被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