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国藩·议汰兵疏·第三
作者:曾国藩
出自————《曾国藩·议汰兵疏》
出自————《中国古代历代兵书》
【原 文】
宣宗成皇帝每与臣下言及开捐一事①,未尝不咨嗟太息,憾宦途之滥杂,悔取财之非计也②”。臣尝即:国家岁入之数与岁出之数而通筹之③,一岁本可余二三百万④,然水旱偏灾尧汤不免。以去岁之丰稔⑤,而江浙以大风而灾,广西以兵事而缓⑥,计额内之歉收已不下百余万。设更有额外之浮出⑦,其将何以待之?今虽捐例暂停,而不别筹一久远之策,恐将来仍不免于开捐。以天下之大,而无三年之蓄,汲汲乎惟朝夕之图而贻君父之忧,此亦为臣子者所深耻也。当此之时,欲于岁入常额之外,别求生财之道,则搜括一分,民受一分之害,诚不可以妄议矣。至于岁出之数,兵饷为一大宗。尝考本朝绿营之兵制⑧,窃见乾隆四十七年增兵之案,实为兵饷羸绌一大转关⑨,请即为我皇上陈之。
【注 释】
①宣宗成皇帝:即道光皇帝。开捐:指出钱买官。清中叶以前为临时捐纳。鸦片战争以后为弥补巨大的财政亏空,将损款作为正式的财政收人。规定京官从郎中以下、外官自道台以下都可以按规定价格购买。
②取财之非计:不是国家生财的正道。
③通筹:通盘筹算,整体考虑。
④岁:年。
⑤丰稔(ren):丰年。稔,谷物成熟。谷物一年一熟,故用以称年。
⑥以兵士而缓:因为战事而缓收赋税。
⑦额外之浮出:发生突然的事变。
⑧绿营:始于明代的一种兵制。清人入关以后,规定各省汉族兵用绿旗,称绿营兵或绿旗兵。有马兵、步兵、守兵。
⑨贏绌:增减。
【译 文】
道光皇帝每次和我谈起开捐一事时,常常叹息不已,感到这不是取财的正道,官场也由此而混乱。我考虑到,国家每年的收入和支出如果能通盘考虑,本来可以剩余二、三百万,但水旱灾害就是尧舜商汤也不能避免的。以去年丰收年为例,江浙因大风而成灾,广西因战事而缓税,总共减少的收入已不下百万。如果再有意外事情发生,还有什么办法对付呢?现在虽然开捐的事停止了,但如果不能拿出长久之计,恐怕将来还免不了重新开捐。国家这样大,如果没有三年的积蓄,而只顾眼前打算,却将国君的忧虑放在脑后,这是做臣子极大的耻辱。但现在想在每年正常收入之外再求生财之道,那就会多取一分,百姓多受一分祸害,确实不能再乱出点子了。说到每年的支出,军饷是一项大开支。我曾考察过本朝的绿营兵制,私下见过乾隆四十七年关于增兵的方案,它确实是军饷增减的关键,请允许我为皇上详细陈述这件事。
【读 解】
曾国藩虽为清廷的忠实干将,但他的眼光却有过人之处。作为一位将领,他知道打仗就要银两,但他并不像许多一味贪得无厌的军官那样只顾搜刮民脂民膏。他清醒地认识到,在正常赋税之外,“搜刮一分,民受一分之害”。我们只要看看古今中外的通例,就会知道这的确是准确而深刻的名言。
中外无数统治者生前横征暴敛、淫乐无度,死后大墓大棺陪葬无数。早在西汉末年,学者桓谭的《新论》就这样记载国家收支的一般情况:大司农从百姓身上赋敛来的钱,一年为四十万万,半敷用作官员薪俸,半数供朝廷使用。少府从园地工商收来的税钱,一年有十三万,全部供皇帝私用。除朝廷所谓“公用”外,光是皇帝私人开支就占全国总收入的三分之一!这几乎是中国历代王朝的通例(汉元帝时“都内积钱四十万万,水衡积钱二十五万万,少府积钱十八万万”,都是皇室的收入)。明代为了应付王朝的巨大开支和“剿贼”的需要,一再增加“兵饷”,先后共借一千六百七十余万钱。崇桢皇帝甚至明确下令说:“不集兵无以平賊,不增赋无以饷之,其累吾民一年。”结果“饷已尽而赋未平”,于是又追加“剿饷”。加之各级官吏层层加码,盘剥无度,弄得“农怨于野,商叹于途”,最后皇朝终于自取灭亡。历史上的通则是:一个朝代越是接近灭亡越是拼命聚敛财富挥霍无度。法王路易十六手中已经欠下40亿国债,却依然变本加厉地收刮挥霍。一次宴会要耗费千万余元!仅凡尔赛宫一年喝的葡萄酒就价值79万法郎!法王的奢华自不必说,仅王后安唐妮的各种手镯就值七八百万法郎!然而巧取豪夺,横征暴敛的结果是把法王路易十六与王后送上了断头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