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洋舰队的编制与训练·第二
作者:戚其章·中国
出自————《北洋舰队》
出自————《战争通史》
第一节 北洋舰队的编制与领导
一 北洋舰队与李鸿章
说起北洋舰队,不能不提到李鸿章。北洋舰队是李鸿章一手筹办起来的。从北洋舰队的建立到它的最后覆灭,李鸿章一直是它的最高领导者。
北洋舰队的兴建,正当帝国主义对中国加紧侵略的时刻,“倭逼于东南,俄环于西北” [ 注:《洋务运动》第一册,二○八页。 ] ,“外警之迭起环生者,几于无岁无之。” [ 注:薛福成:《庸盒内外编》,海外文编,第二卷,六页。 ] 当时一些清朝官员认为办海军就可以制止外国的侵略,如说:“方今外洋环伺,迭起衅端”,“彼所以肆意要挟者,亦以我之海军未立也” [ 注:刘秉璋:《刘文庄公奏议》第四卷,一二页。 ] ;“挫外夷之凶焰而折其谋,而其端则必自海军始”。 [ 注:《洋务运动》第三册,三二页。 ] 因此,当时筹建北洋海军完全是根据防范外国侵略的需要,是符合我国的民族利益的。
早在一八七○年(同治九年),李鸿章就任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时,就提出了“整顿海防” [ 注:《洋务运动》第一册,二四页。 ] 的建议。这个建议的目的,正如他后来在《筹议海防摺》中所说:“洋人论势不论理,彼以兵势相压,我第欲以笔舌胜之,此必不得之数也。夫临事筹防,措手已多不及,若先时备预,倭兵亦不敢来,乌得谓防务可一日缓哉!” [ 注:《李文忠公全书》,奏稿,第二十四卷,一页。 ] 李鸿章对日本的侵略的估计是错误的,但他整顿海防是针对日本的侵略扩张,则是毫无疑问的。
可是,办海军需要大量船只,这些船只从哪里来呢?到一八七四年(同治十三年)为止,中国自造的船只共二十艘,分拨于沿海各省,天津只分到一艘镇海。这显然是无济于事的。于是,李鸿章提出:“今急欲成军,须在外国定造为省便”。 [ 注:《洋务运动》第一册,四七页。 ] 在他的主持下,北洋舰队的舰艇主要是购自外国的。如下表所示 [ 注:龙骧、虎威、飞霆、策电四炮舰于一八八○年(光绪六年)拨归南洋调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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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洋舰队初建之际,从国外购进舰只,这本是十分必要的。但是,李鸿章却把发展海军的希望完全寄托在买船上,而不是象日本那样,买船与造船并重,并以发展自造为主。一八七八年(光绪四年)以前,日本的造船水平还落后于福州船政局,而一八八四年(光绪十年)前后,就和福州船政局大体相当了。到一八九四年(光绪二十年),日本的造船能力,已远远超过了福州船政局,可以自造三千吨级的巡洋舰(如秋津洲)和四千吨级的主力舰(如桥立)了。后来,北洋舰队因无力更新而出现“后难为继”的情况,便是李鸿章这一方针带来的必然结果。
在筹建舰队的同时,李鸿章还聘用了一些洋员。他们主要担任教习、管驾、管轮和管炮。一般地说,聘用一定数量的洋员做技术工作,这是必要的。何况舰队上的洋员数量并不多,而且逐渐减少。但是北洋舰队的总教习一职,李鸿章是始终用洋员充当的。李鸿章聘用洋人总教习,一方面是由于需要他们担任训练工作,另一方面也有一定的政治目的。李鸿章在对待外国侵略时,往往借助于洋人总教习的身份。例如,一八八四年(光绪十年)中法战争时,李鸿章派超勇、扬威二舰去上海,就是由德人式百龄统带的。一八九○年(光绪十六年)以后,北洋舰队有四年多的时间没设总教习。可是,甲午战争刚爆发,李鸿章就迫不及待地要聘请总教习了。汉纳根本是德国陆军军官,马格禄乃是英国拖船的船长,皆非海军军官出身,对于海上作战茫然无知,李鸿章偏要聘请他们充当总教习,显然不是指望他们帮助训练,而是要借用他们的洋人身份。在帝国主义的军事侵略面前,李鸿章是个软骨头,这只不过是表现出其一个侧面罢了。
另外,李鸿章也常有盲目相信而滥用洋员的情形。例如,一八九四年(光绪二十年)十二月,美国人晏汝德,浩威“挟奇技来投效”,“其术近于作雾”,据称能够运兵登岸,活捉敌船,使雷艇靠近敌战船,而“敌不能看见”。 [ 注:《中日战争》第三册,二五九、二六○页。 ] 这分明是一个骗局,而李鸿章却认为“留之必有用处”。 [ 注:《中日战争》第三册,二六九页。 ] 其他滥用洋员的情况,也是不少的。但是,对于某些妄图攫取舰队指挥权的洋员,李鸿章却是抵制的。有人说,北洋舰队的指挥权一直严密控制和掌握在外国侵略者手中,这显然是不符合事实的。
李鸿章作为北洋舰队的最高领导者,不仅掌握了舰队的指挥权,而且掌握了舰队的人事权。清政府最高当局对北洋舰队的一切命令,只有通过李鸿章才能发生效力。当时即有人指出:李鸿章“拥兵自卫,不权缓急,专以保护畿辅为名,虑朝廷亦无以夺之,则是水师者非中国沿海之水师,乃直隶天津之水师;非海军事务衙门之水师,乃李鸿章之水师也。” [ 注:《洋务运动》第三册,一七页。 ] 这还是道出了一些实情的。虽然由于清政府的腐败以及统治阶级内部斗争的制约等原因,北洋舰队发展成军后便处于停滞状态,这不能完全归咎于李鸿章。但李鸿章所搞的任人唯亲一套做法,却给北洋舰队带来了极坏的影响。例如,关于拆除威海南帮龙庙嘴炮台的问题,丁汝昌与驻威海陆军将领刘超佩等的意见有分歧,而李鸿章却支持刘超佩等的错误意见,严厉批评丁汝昌,无非是因为刘超佩是他的至亲。 [ 注:参拙作《中日甲午威海之战》,五九、六二页。 ] 再如,在黄海海战中,济远管带方伯谦和广甲管带吴敬荣同样是临阵逃跑,而事后方伯谦在旅顺被斩头,吴敬荣却以“人尚明白可造” [ 注:《中日战争》第三册,一三○页。 ] 而逍遥法外,无非是因为吴敬荣是他的乡亲。因为李鸿章搞的是任人唯亲,必然要是非不明,赏罚不公,这就促成了北洋舰队内部的派系斗争和某些腐败现象的发展。对此,李鸿章是不能辞其咎的。
尤为重要的是,在外国侵略日益加紧的情况下,李鸿章不是把北洋舰队当作一支打击侵略者的军事力量,而是把它视为维持个人权势的政治资本,顶多对外起到一点威慑的作用。对于北洋舰队的作用,李鸿章就公开说过:“亦不过聊壮声威,未敢遽云御大敌也”。 [ 注:《李文忠公全书》奏稿,第七十二卷,四页。 ] 所以在整个甲午战争中,根据李鸿章本人的政治外交上的需要,在军事上始终推行了一条“避战保船”的方针。李鸿章从来没有让北洋舰队主动地进攻和打击敌人。丰岛海战是在日舰偷袭的情况下发生的;黄海海战是一场遭遇战,主动进攻的仍是日本舰队,黄海海战后,李鸿章命令北洋舰队深缩威海港内,“有警时,丁提督应率船出,傍台炮线内合击,不得出大洋浪战” [ 注:《中日战争》第四册,三○二页。 ] ,坚决实行“避战保船”的方针。直到日本侵略军进攻威海之际,李鸿章还口口声声“铁舰能设法保全尤妙”。 [ 注:《中日战争》第四册,三一七页。 ] 这样,就使北洋舰队在战争中始终处于消极被动的地位,无法有效地打击敌人。
总之,北洋舰队是李鸿章创建起来的,最后又毁灭在他自己手里。成由其人,败亦由其人。应该说,北洋舰队是李鸿章平生的得意之作。但在他领导下,在抵御外国侵略的战争中却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对此,李鸿章是逃脱不了罪责的。至于对北洋舰队广大将士的评价,则要同李鸿章分开。对具体问题要做具体分析。不能因为否定了李鸿章,就连整个北洋舰队及其广大将士都否定了。
二 北洋舰队的编制
早在一八八一年(光绪七年),北洋舰队创立之初,道员薛福成即拟定《酌议北洋海防水师章程》,但未颁行。 [ 注:见《清朝续文献通考》,兵考,海军。 ] 一八八八年(光绪十四年)九月,于北洋舰队成军的同时,正式颁布了《北洋海军章程》。北洋海军副将刘步蟾参加了章程的草拟,“一切规划,多出其手”。 [ 注:李锡亭:《清末海军见闻录》。 ] 刘步蟾在英国学过海军,“涉猎西学,功深伏案” [ 注:《中日战争》第七册,五四四页。 ] ,故章程除吸取了薛福成《酌议北洋海防水师章程》的部分内容外,“内多酌用英国法”。 [ 注:《洋务运动》第八册,二八四页。 ]
章程规定了舰队的编制,包括舰只配备和人员定额,计军舰二十五艘,官兵四千余人。 [ 注:《北洋海军章程》所说军舰二十五艘,后屡有调整充实,故实际上不止此数。 ] 根据成军之初的编制,全军分为中军、左翼、右翼和后军:中军为致远、靖远、经远三舰;左翼为镇远、来远、超勇三舰;右翼为定远、济远、扬威三舰,后军包括守口炮舰镇东、镇西、镇南、镇北、镇中、镇边六艘,鱼雷艇左一、左二、左三、右一、右二、右三六艘,练舰威远、康济、敏捷三艘,运输舰利顺一艘。当时认为船只仍太少,还计划陆续添置。事实上,后来除从别处调来少数小型舰艇外,基本上没有得到扩充。
北洋舰队的官制,仍按清朝旧制:设海军提督一员,统领全军,提督衙门设在威海刘公岛上;总兵二员,分左右两翼,各统带铁甲舰,为领队翼长;副将以下各官员,根据他们所带舰艇的大小,职事的轻重,按品级分别安排。总兵以下各官员,都住在舰上,不另设衙门。副将以下官员的定额,计有:副将五员,参将四员,游击九员,都司二十七员,守备六十员,干总六十五员,把总九十九员,经制外委四十三员。
北洋舰队的官员有两种:一是战官,一是艺官。艺官大都是管轮学堂出身,担任各舰管轮或司汽机。战官的出身比较复杂,大致有四种情况: (一)由水师学堂出身,或毕业后又出国深造,兼备天文、地理、枪炮、鱼雷、水雷、汽机、驾驶诸学及战守机宜,充当各舰管带或大、二、三副等职; (二)出洋官学生出身,在国外学习海军,充当各小舰艇管带或大、二、三副等职; (三)船生出身,或在中国船上实习,或在洋船上实习,充当各小舰艇管带或大、二、三副等职; (四)长江水师员弁出身,后转入海军任职,人数极少,但资格甚老,皆充当管带等职。兹将北洋舰队主要战官的出身情况列表如下(见下表),以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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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上表可知,福州船政学堂学生是北洋舰队的主要骨干和中坚,出洋官学生和船生次之。李鸿章说:北洋“所需管驾、大副、二副、管理轮机炮位人员,皆借材于闽省”。 [ 注:《洋务运动》第二册,四六○-四六一页。 ] 这确实是真实情况。这是一批中国最早的海军人才。其中,多数在保卫祖国海疆的战斗中表现英勇,例如沈寿昌、柯建章在丰岛海战中战死,邓世昌、林永升、黄建勋、林履中、陈策在黄海海战中牺牲,黄祖莲在威海海战中阵亡,丁汝昌、刘步蟾、杨用霖则拒降自杀。当然也有一些民族败类,如王永发在丰岛海战中投降敌人,方伯谦、吴敬荣在黄海海战中临阵脱逃,蔡廷干、李士元、刘芳圃、徐永泰在威海海战中乘机逃跑。但是,看其主流,总算是一批难得的海军人才。
战官的升擢主要有三途: (一)作战有功,如黄海海战后,右翼总兵刘步蟾以提督记名简放,由汉字勇号强勇巴图鲁赏换清字勇号格洪额巴图鲁,升用参将左翼中营游击杨用霖免补参将,以副将尽先补用。 (二)接船有功,如一八八五年(光绪十一年)接在德国订造的定远、镇远、济远三舰来华,以“远涉风涛数万里,俱臻平稳” [ 注:《洋务运动》第三册,一○页。 ] ,尽先游击刘步蟾免补游击,以水师参将尽先补用,尽先千总邱宝仁以守备尽先补用,一八八八年(光绪十四年)接在英、德两国订造的致远、靖远、经远、来远四舰来华,邓世昌、叶祖珪、林永升、邱宝仁均赏给汉字勇号。(三)训练有功,如一八九一年(光绪十七年)李鸿章检阅北洋海军后,即赏给邓世昌、叶祖珪、林永升、邱宝仁清字勇号,赏给方伯谦汉字勇号。这三项擢升标准,对选拔人才起了一定作用。但是,李鸿章在提拔人才时往往破坏这三项标准,如广乙管带林国祥本是丰岛海战中的逃将,毁舰登岸后,复被日军俘虏,“听命立永不与闻兵事状” [ 注:《中日战争》第一册,六五页。 ] ,而黄海海战后却升为济远管带,这就不能不引起军心不服,从而影响了士气。
按北洋舰队的编制,炮手以上为官员。其服装同于陆军,但夏季可戴草帽,故水手背地称官员为“草帽儿”。官员的品级从顶子上分,职别从袖饰上分。炮手的袖饰是一条金龙;管带、大副、二副的袖饰都是二龙戏珠,只是珠子颜色不同,管带的珠子红色,大副的珠子蓝色,二副的珠子金色。因此,官员的品级和职别可以一目了然,反映了舰队内等级的森严。 [ 注:据《镇北舰水手苗秀山口述》(一九六一年)。 ]
水手头以下为士兵。士兵的来源,除少数系从原登州、荣成水师转来的 [ 注:《洋务运动》第二册,四六二页。 ] 以外,一般都是从威海、荣成、文登一带农民、渔民和城镇人民中招募。应募的条件是:第一,年龄以十六岁至十八岁为合格,十六、十七岁身高四尺六寸以上为率,十八岁四尺七寸为率;第二,略能识字,必须自书姓名;第三,有父兄或保人画押作证;第四,凡刑伤罪犯之人,概不招募。招募时,由练勇学堂督操官或练船管带官会同驾驶大副、医官三人目测合选,然后录取。
士兵包括水手头、水手和练勇,各有等级。炮手虽属官员,但均由一等水手考升,职位最低,类似士兵,也有等级。如下表 [ 注:据《来远舰水手陈学海口述》(一九五六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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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北洋海军章程》,练勇以二百五十人为定额。事实上,后来招募练勇的数目远远突破了这个定额。例如,一八九一年(光绪十七年)即在威海、荣成一带招练勇七个排,每排二百人,共一千四百人。 [ 注:据《来远舰水手陈学海口述》(一九五七年)。 ] 各舰遇到水手请假、革退、病故等情况,即在练勇中挑补,以保证舰队人员不至于缺额。所以,所谓“练勇”实即见习水手。
北洋舰队士兵的升级条例,系仿照英制,规定十分严格。凡应募的士兵,初上练船,都是三等练勇。三等练勇在海上实习一年,经考核合格者,由练船管带提升为二等练勇,不合格者继续学习。二等练勇考升一等练勇,年龄须在十九岁以上,在练船管带官、驾驶大副、枪炮大副以及炮弁的主试下,合格才提升为一等练勇,不合格者继续学习。凡三等水手缺额,须在一等练勇中调补,不必再考。二等水手缺额,须在三等水手中考升。所派考官与考试一等练勇相同。一等水手缺额,须在二等水手中考升,派枪炮大副为考官,熟悉大炮操法,且能发令操演洋炮、手枪各技,方为合格。副水手头缺额,由一等水手内考升。正水手头缺额,则由副水手头按资擢升,不再考试。凡一等水手年龄在三十岁以下,熟悉大炮、洋枪、手枪等操法,引信使用,以及操演队法,并善于打靶、略能识字,即可应考炮手,由枪炮练船大副主试,枪炮练船管带官录取。考在前列者为一等炮手,在后者为二等炮手,无缺可补即作为候补炮手。
以上练勇、水手、炮手的等级和考升条例,反映了当时军舰上的细密分工和严格的考核制度,但也有不少形式主义的东西。如规定应募练勇的年龄为十六岁到十八岁,据调查,有不少三等练勇只有十五岁。再如规定三等练勇须在船上实习一年才能考升二等练勇,在实践中也不是完全能行得通的。威海刘公岛渔民苗秀山于一八九四年八月应募当三等练勇,九月就升为二等练勇,十二月升三等水手,于次年一月又提升为二等水手。前后才七个月,他就连升四级。 [ 注:据《镇北舰水手苗秀山口述》(一九六一年)。 ] 而有的当了两年多三等练勇,也没有升上三等水手。 [ 注:据《练勇营练勇苗国清口述》(一九五七年)。 ] 尽管如此,这些条例对北洋舰队选拔熟练的水手和炮手,还是起到了应有的作用的。
三 北洋舰队中的洋员
按北洋海军的编制,洋员无定额,有的在舰上,有的在岸上,数量很不稳定。过去我们总是采取简单化的方法,对洋员全盘否定,这不是实事求是的态度。
当时清政府从国外购进几批新式战舰,需要大量驾驶轮机、炮火等方面的军事技术人才。要满足这种需要,只有两个办法:一是派人出去学,二是请人进来教。在这两个办法中,清政府主要采取了第一个办法。根据这个办法,福州船政学堂曾先后派出三批学生共六十七人 [ 注:第一批是在一八七六年,派出制造学生十四人,艺徒七人,驾驶学生十二人,共三十三人;第二批是在一八八一年,派出学生十人;第三批是在一八八五年,派出制造学生十四人,驾驶学生十人,共二十四人。 ] ,出国学习。清政府还先后派四批官学生出国学习,共一百二十人,回国后也多半转入海军。 [ 注:这四批官学生,分别于一八七二年、一八七三年、一八七四年、一八七五年出国,每批三十人。其中病故或因事故撤回者二十六人,学成归国者九十四人。在这九十四人中,有五十人分拨北洋海军。 ] 另外,北洋舰队和水师学堂还派出一些人员出国学习。但是,仅依靠第一个办法,还是不能完全解决问题。所以,清政府又不得不辅之以第二个办法。不是清政府愿意这样做,而是当时形势逼迫它这样做。薛福成说:“外侮日迫,极图借才异国,迅速集事,殆有不得已之苦衷” [ 注:《庸盒内外编》,海外文编,第二卷,三一页。 ] ,便道出了这种隐情。
那么清政府和洋员之间究竟是什么关系呢?有人说,是一种被控制和控制的关系。这是不符合事实的。实际上,基本上是属于雇佣的关系。他们主要担任驾驶、机务、炮务等技术性很强的工作。清政府聘用洋员,必立合同,其中赏罚、进退、工薪、路费等都有明文规定。合同规定的期限有长有短,长者三年或五年,短者只有数月。清政府对洋员实行高薪政策,例如定远、镇远、济远三舰人员共八百五十六人,薪粮银共一万五千三百一十一两,平均每人约十八两;洋员四十三人,薪水共六千零八两,平均每人约一百四十两,是中国人员的八倍。 [ 注:《李文忠公全书》,海军函稿,第一卷,一页。见所附《北洋海防月支各款摺》。 ] 总教习琅威理月薪高达七百七十五两。 [ 注:《洋务运动》第三册,八六页。 ] 甚至舰上一名洋炮手的月薪也有达到三百两的 [ 注:谷玉霖《甲午之战威海拾零回忆记》:“有一英人炮手,月薪三百两……中国炮手给他起了个绰号,叫‘三百两’”。 ] ,为中国炮手的十八倍。清政府花这么高的代价雇洋员,有的洋员滥竽充数怎么办?遇到这种情况,清政府可以随时“分别辞退”。 [ 注:《洋务运动》第四册,二四六页。 ]
当然,洋员中也有少数是具有政治野心的分子,如定远副管驾英人泰莱即是一个典型。泰莱于一八九四年五月进入北洋舰队后,即时刻企图攫取舰队的指挥权,成为“操实权之作战将官”。 [ 注:泰莱:《甲午中日海战见闻记》。 ] 不仅如此,泰莱还企图控制整个中国海军。他曾与总教习德人汉纳根合谋,购买智利制造的六艘巡洋舰,加上德国和英国制造的名一艘,组成一支新舰队。这支新舰队开来中国后,与北洋舰队合成一军,由他担任全军水师提督。 [ 注:参拙作《应该为刘步蟾恢复名誉》,《破与立》一九七八年第五期。 ] 但泰莱的梦想终于由于刘步蟾等爱国将领的坚决反对而归于幻灭。泰莱想步李泰国之后尘,结果也和李泰国一样遭到了失败。这说明,外国侵略分子想控制中国舰队不是那么容易的。虽有少数洋员有破坏活动 [ 注:参考本书第六章,第二节。 ] ,但从整体上看,这终究是个别情况。
清政府和洋员之间既是一种雇佣关系,清政府是雇方,就应该操有自主之权。清政府提出的原则是:“一切调度机宜,事权悉由中国主持”。 [ 注:《洋务运动》第二册,二四九-二五○页。 ] 从北洋舰队建立之日起,直到它最后覆没,从未违背这条原则。所以,它所雇用的洋员都带有临时性质,而且数目也在不断地减少。例如,一八八五年(光绪十一年),定远、镇远、济远三舰从德国驾驶回国时,共雇用洋员四百五十五人,到中国后只留下四十三人;一八八八年(光绪十四年),致远、靖远、经远、来远四舰从英国和德国驾驶回国时,雇佣洋员三十二人,到中国后只留下十三人。北洋舰队刚成军的时候,主要战舰上还有五十多名洋员,到一八九四年便逐步减少到八名了。广东巡抚蒋益澧说:“船上舵工炮手,初用洋人指南,习久则中国人亦可自驶”。 [ 注:《洋务运动》第五册,一一页。 ] 这一点,北洋舰队基本上是做到了的。
也有人认为洋人任总教习则是外国侵略者控制北洋舰队的象征,这也是不正确的。北洋舰队共聘用过六任总教习,其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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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六任总教习中,琅威理任期最长,两次任职,时间长达五、六年之久,应该是最有权的了。其实不然。早在一八七九年(光绪五年),清政府想聘用琅威理为总教习时,赫德即“嫌其无权”,提出“须有调派弁勇之权。” [ 注:《洋务运动》第三册,二九七,三○一页。 ] 结果怎么样呢?只用一个事例便足以说明了。一八九○年(光绪十六年),北洋舰队巡泊香港,“丁汝昌尝因事离舰,刘子香撤提督旗而代以总兵旗。时琅威理任海军总教习,挂副将衔,每以副提督自居,则质之曰:‘提督离职,有我副职在,何为而撤提督旗?’刘子香答以‘水师惯例如此’。” [ 注:李锡亭:《清末海军见闻录》。 ] 琅威理不服,“以电就质北洋,北洋复电以刘为是”。 [ 注:池仲祜:《海军大事记》。 ] 由此可知,总教习无论加什么头衔,都不过是虚号崇优,并非实职。试想,连挂旗的资格都没有,还有什么指挥权呢?关于琅威理,英国专栏作家于得利说得很对:“他的支配权最多只及于船舶运用术及炮术而已,至于行政则由中国人掌握最高权。” [ 注:《洋务运动》第八册,四四一页。 ] 其实,在觊觎北洋舰队权力问题上碰钉子的,何止总教习琅威理一人!另一名总教习汉纳根不也是因要求以提督衔任海军副提督掌握实权而碰壁,才不到船任职吗?
总之,无论总教习还是普通洋员,清政府和他们一般都是雇佣关系。他们当中少数人的非分要求和攫权企图,总因受到抵制而难以得逞。不少洋员克尽厥职,是有劳绩的。特别是主力战舰上的洋员,其中不少人在黄海海战中和中国爱国将士并肩战斗,并且表现得很勇敢。如帮办定远总管轮德人阿壁成,两耳虽在海战中被炮弹震聋,却毫不畏避,仍然奋力救火。致远管理机务英人余锡尔,重伤后继续战斗,与船同殉。定远管理炮务英人尼格路士,见船首管理炮火的洋员受伤,急至船首,代司其事;不久,舱面火起,又舍生救火,最后中炮身亡。此外,如定远总管炮务德人哈卜们和帮办镇远管带美人马吉芬,都因亲冒炮火而负伤。黄海海战“洋员在船者共有八人,阵亡二员,受伤四员”。 [ 注:《中日战争》第三册,一五六页。 ] 他们的鲜血是和中国爱国将士的鲜血洒在一起的。所以,对北洋舰队中的洋员问题,必须作具体的分析,不能笼统地肯定或否定。
第二节 北洋舰队的教育与训练
北洋舰队的建立,需要大量熟练的专门人员和水手。人从哪里来?主要靠教育和训练。
清政府最早设立的海军教育机构,是福州船政学堂。船政学堂设于一八六七年(同治六年),先在福州城内白塔寺、仙塔街两处招生,初名求是堂艺局,学生称“艺童”。另外,又从广东招来已通英文学生邓世昌等十人,作为外学堂“艺童”。后以厂舍落成,学堂迁回马尾,分制造、驾驶两学科,习制造为前学堂,习驾驶为后学堂。甲午战争以前,船政学堂共毕业学生十二届,一百六十人,特别是前五届的毕业生当中,有不少人成为北洋舰队的高级将领和技术骨干。
北洋舰队建立之初,所需的管驾、大副、二副,以及管理轮机和炮位人员,皆“借材”于福州船政学堂。一八七九年(光绪五年),两江总督沈葆桢死后,海军的规划权责遂专属于李鸿章。一八八○年(光绪六年)八月,李鸿章奏准于天津设水师学堂,以前船政大臣光禄寺卿吴赞诚为总办,留英船政学生严复为总教习。一八八一年(光绪七年),水师学堂在天津卫城东三里落成,开始招生。但按原订学堂章程,学生每月赡家银只有一两,报考者甚为寥寥。一八八二年(光绪八年)十月,改订章程,规定学生每月赡养银为四两,学习期限为五年,考试成绩优等者,递加赡银,并赏功牌、衣料;学有成就,破格录用,等等。于是,天津水师学堂逐步走上正规。清政府办水师学堂的目的,“原思亟得美材,大张吾军”,以期“今日之学生,即他年之将佐”。 [ 注:张焘:《津门杂记》卷中,一九页。 ] 天津水师学堂确实为北洋舰队培养了相当一批技术力量。在这一批学生中,“文理通畅,博涉西学” [ 注:余思贻:《航海琐记》(又名《楼船日记》)上册。 ] 者甚多。到甲午战争时,舰上的鱼雷大副、驾驶二副、枪炮二副、船械三副等职务多由他们充当。
继天津水师学堂之后,清政府又在北京西郊设立了一所水师学堂。一八八六年(光绪十二年)五月,清政府派醇亲王奕〔言瞏〕、北洋大臣李鸿章、汉军都统善庆检阅海陆军,并巡视沿海炮台。以培养海军人才为名,在北京颐和园西墙外昆明湖左边建筑校舍,名为昆明湖水师学堂。一八八七年(光绪十三年)冬天,校舍落成。一八八八年(光绪十四年)一月底,昆明湖水师学堂开始上课。第一届学生三十六人,于一八九三年(光绪十九年)冬天毕业。嗣后,又招收第二届学生四十名,还未到毕业,甲午战争就爆发了。昆明湖本不是训练海军人才的适宜之所,设水师学堂只不过是为慈禧修颐和园而掩人耳目而已。加上第一届毕业生刚到舰上实习,人数又少,故在甲午战争中没有什么突出的表现。
北洋所设的第三所水师学堂是在威海。一八九○年(光绪十六年),北洋海军提督丁汝昌建议在威海设立水师学堂,以便就近兼习驾驶、鱼雷、水雷、枪炮等技术。随即在刘公岛西端向南坡地上建筑校舍七十余间,名为威海水师学堂。其操场及应用器械兼供练勇营并舰队共用。威海水师学堂总办由提督丁汝昌兼领,洋教习由美人马吉芬充任。学堂所有规章制度,除内外堂课有变通外,其管理、奖励等项都按照天津水师学堂章程办理。同年冬天,趁北洋舰队南巡之便,在上海、福建、广东等地招收学生三十六名。一八九一年(光绪十七年)五月,开始授课。另有自费学生十名附学,计共四十六名学生。一八九四年(光绪二十年)十月,第一届学生三十名毕业。按学堂规定,毕业学生放假回籍。不久,日本侵略军进攻威海,这批学生尚休假在家,故未来得及参加战斗。
除水师学堂之外,清政府还在旅顺设鱼雷学堂一所。早在一八八一年(光绪七年),清政府即在旅顺设立了鱼雷营。一八八三年(光绪九年)又在威海金线顶设立了鱼雷营。一八九○年(光绪十六年),为了培养急需的鱼雷人才,北洋决定设学堂于旅顺口鱼雷营内,名为旅顺口鱼雷学堂,派鱼雷营总办刘含芳兼管堂务,聘鱼雷专家德人福来舍为教习。课程以鱼雷为主,兼习德文、算学、航海等科目。迄甲午战争爆发,先后毕业三届学生,共二十三名,派充北洋舰队鱼雷副、鱼雷弁等职务。此外,又代江南水师学堂培训鱼雷学生六名,结业后也留在北洋舰队任职。
以上教育机构,主要是培养舰队上所需要的专门人才。另外,根据守卫海口的需要,清政府从一八八一年(光绪七年)以来,在渤海湾沿岸的旅顺、大连、山海关、北塘、大沽等地,先后设水雷营五处。 [ 注:据李鸿章《北洋海防月支各款摺》(光绪十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各水雷营的官兵人数是:旅顺一百三十三人,山海关一百零八人,北塘一百二十八人,大沽二百二十九人。大连官兵人数不详。 ] 设水雷营,便需用水雷人才。因此,除在大沽、旅顺水雷营内附设水雷学堂外,又于一八九一年(光绪十七年),在威海港南北岸各设水雷营一处,各一百三十六人,南岸水雷营附设水雷学堂。同时,清政府还在山海关设武备学堂一所,在威海设枪炮学堂一所。山海关武备学堂的规模跟威海水师学堂的规模差不多,也招收学生三四十人。威海枪炮学堂共招收两届学生,每届约三十人。
所有这些学堂,都聘有少数洋教习。专业课程的教学多由洋教习主持。另外,还有一定数量的中国教习任课。聘用洋教习时,先订立合同,规定任职年限和薪金待遇等。薛福成曾记录了一部分洋教习的合同内容:“鱼雷水雷学堂教习罗觉斯,光绪十三年正月到北洋水师行营,合同以三年为期,每月俸薪三百五十两。雷匠威廉在英雇募,教习北洋水师施放水雷一切用法,并装配拆卸修理水雷等事,合同以三年为期,每月薪水一百五十两。操炮教习雷登、费纳宁、赖世、锡伦司、希勒司、古纳尔共六员,于光绪十二年十一月到营,合同以三年为期,每月薪水各一百三十两。鱼雷教习纪奢、贝孙、海麦尔共三员,于光绪十三年正月到营,合同以三年为期,每月薪水各一百三十两。” [ 注:薛福戒:《出使英法义比四国日记》第三卷,一九页。 ] 洋教习的薪金最低一百三十两,最高三百五十两,平均是中国教习薪金的十几倍。这些被清政府雇佣的洋教习,多数能够按合同办事,有一定的教学效果。据一位参观过学堂的英国人说,学生们在洋教习的教授下,对于所学的原理“已有十分充足的知识。” [ 注:《洋务运动》第八册,三九六页。 ] 清政府采取的方针是,“完全坚决地要尽量不依赖外国人,并避开外国的势力。” [ 注:《洋务运动》第八册,三九四页。 ] 对洋教习中少数招摇撞骗或不听中国调度者,清政府有时就将他们辞退。
关于北洋舰队的训练,则有明确的规定:逐日小操;按月大操;立冬以后,全舰队赴南洋,与南洋舰队的南瑞、南琛、开济、镜清、寰泰、保民等舰合操,巡阅江苏、浙江、福建、广东各海口,直至新加坡以南各岛,兼资历练;每逾三年,钦派亲王大臣与北洋大臣出海检阅。 [ 注:《清史稿》,兵志,海军。 ]
逐日小操,是一切操练的基础,在北洋舰队里是最受重视的。这种操练每天都要进行,所以又叫做“常操”。舰上常操都有定程,随季节不同天之长短而设。据现在所看到的一份“秋季操单”,规定每天上午八点三刻至十一点三刻、下午两点至四点为操练时间。 [ 注:余思贻:《航海琐记》上册。 ] 常操有两种:第一种,是舰内常操,主要使水手演习四轮炮操法、大炮操法、洋枪操法、刀剑操法等。这种常操每天上下午都要进行一次。凡水手,都是由练勇提升的,都在练船上受过这些操法的训练。练船之设,最早始于福州船政学堂。一八六九年(同治八年),福州船政学堂购买普鲁士帆船一艘,改为学生练船,取名建威。北洋舰队开始设练船,是在一八八○年(光绪六年)。北洋舰队的练船,原先只有一艘康济。一八八六年(光绪十二年),又从英商手里购买一艘帆船改为练船,取名敏捷。后来,又将威远、海镜两艘炮舰改作练航。这样,便基本上满足了北洋舰队训练水手的需要。第二种,是舰队常操。舰队常操因只在每天巳时进行,故又称“巳刻操”。据记载,一八八七年(光绪十三年),邓世昌、叶祖珪、林永升、邱宝仁到英、德两国接带致远、靖远、经远、来远四舰,在归途中就每天进行这种常操,“时或操火险,时或操水险,时或作备攻状,时或作攻敌计,皆悬旗传之”。 [ 注:余思贻:《航海琐记》上册。 ] 一八九四年(光绪二十年)九月十七日,北洋舰队在大东沟完成护航任务之后,也按规定进行了舰队常操。 [ 注:川崎三郎:《日清战史》第七编,第四章,五二页。 ]
进行舰队常操,主要是为了训练阵法。北洋舰队的阵法一百余式,其中最常用的有十式,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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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十种阵式中,鱼贯阵和雁行阵是最基本的阵式,变化最多。训练阵法,首先要学好这两种基本阵式。这两种阵式还可与其他阵式结合,形成新的阵式。同时,任何一种都不是固定阵法,而是可以互相变化的。每种阵法本身,都包含着集中和分散两种因素。可化集中为分散,也可变分散为集中。因此,在变化阵式时,必须处理好集中与分散的关系,才能做到“种种变化,神妙不穷。” [ 注:余思贻:《航海琐记》上册。 ] 军队的全部组织和作战方式,取决于物质的条件。上述阵法,与当时的军舰发展水平基本上是相适应的。后来在黄海海战中,北洋舰队一度屈居劣势,主要是没处理好集中与分散的关系,并不是阵法本身的问题。 [ 注:参考本书第五章第六节。 ]
北洋舰队成军后,曾进行过两次检阅:第一次,是在一八九一年(光绪十七年);第二次,是在一八九四年(光绪二十年)。检阅是对舰队训练工作和作战能力的一次全面检查。所以,除了检查操演船阵以外,还要检查各舰和全军的实弹演习。检阅之后,根据这两项的成绩来定赏罚。
这就是北洋舰队的教育与训练的大体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