练胆气·第二·第二十六·劝涵忍 作者:戚继光 出自————《练兵实纪》《练胆气·第二》 出自————《中国古代历代兵书》 他人索我争斗,说是他人理短,亦好好避他,禀赴本管,转达应该上司,定与处分得平。若与争竞,纵是军士十分理长,先打军士不忍之故,然后另与审处。若强买民物亏折价值等项,因而争竞者,不论曲直,只将军士先处,然后听有司剖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