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的战斗队形·第五
作者:克劳塞维茨
出自————《西方军事著作》
所谓战斗队形,就是为了把各兵种组成整体的各个部分而进行的区分、编组及其配置形式,这种区分、编组和配置形式是军队在整个战局和战争中必须遵循的标准。
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战斗队形是由一个算术要素和一个几何要素(即区分和配置)构成的。区分是以军队平时的固定编制进行的,它以步兵营、骑兵连、骑兵团和炮兵连这样的部分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的需要把它们编组成更大的单位,直至整体。同样,配置是根据平时用来教育和训练军队的基本战术(应该看作是战时也不会有根本改变的军队的一种特性)进行的,它结合战争中大规模使用军队的各种条件,规定出军队进行战斗部署时应该遵循的标准。
过去大部队开赴战场时都是这样,有些时期甚至还把这种战斗队形看作是战 斗的最主要的部分。
十七和十八世纪,步兵因火器的改进而数量大增,在作战时列成纵深很浅的长横队。当时,战斗队形虽然变得简单了,但编组这种队形却更困难更需要技巧了。骑兵只配置在受不到射击并有活动余地的两翼,还没有其他的配置方法,所以战斗队形经常使军队成为一个完整的和不可分割的整体。这样的军队,只要在中间被截断,就会象一条被切断的蚯蚓一样,虽然两头还能活动,但已丧失了原有的机能。因此,军队受整体的束缚,若要使某些部分单独配置,每次都必须重新进行小规模的编组。整个军队行军时,就仿佛处于无规则状态,当敌人离得很近时,就必须用高超的技巧组织行军,以便某一线或某一翼能够始终同另一线或另一翼保持不太远的距离。这种行军经常是偷偷地进行的,而且只有在敌人也同样受这种约束的情况下,才能不受到打击。
因此,到了十八世纪下半期,人们想出了把骑兵配置在军队后面的办法,这样配置的骑兵象配置在两翼一样,同样能够很好地掩护两翼,而且除了能同敌人的骑兵单独进行战斗外,还可以完成其他任务。这样一来,在整个正面,也就是在阵地的整个宽度上的军队,就完全由相同的部队组成,因此可以把它任意分成几个部分,而且每个部分之间以及同整体都很相似。于是军队灵活了,它不再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而是一个由若干部分组成的整体了。各部分可毫无困难地从整体中分割出去并再回到整体中来,而战斗队形始终不变。这样,就产生了由各兵种组成的部分,这正是人们期望的。
很自然,所有这一切都是从会战的需要出发的。从前,会战就是整个战争,而且将来会战也永远是战争的主要部分。但是一般说来,战斗队形更多地属于战术而不属于战略。我们只是想通过这些变化说明,把大的整体化为小的整体,战术是怎样为战略作准备的。
军队的兵力越大,分布的空间越广,其各个部分的作用越是错综复杂,战略的作用就越大。这样我们的所说的战斗队形就必然同战略发生某种相互作用,这种相互作用主要表现在战术同战略的衔接点上,也就是表现在军队从一般配置到战斗的特殊配置的转换时刻。
现在,我们从战略观点来研究区分、各兵种的联合和配置这三个问题。
一、区分。
从战略观点出发,应考虑军团应该有几个军或几个师,而不是一个师或一个军应该有多大的兵力,把一个军团分为三部分甚至只分为两部分是笨拙的,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司令官就几乎完全失去作用了。
按基本战术或高级战术来确定一个大单位和小单位应该有多大兵力,这当然有很大自由度,这个问题在历史上发生过多次争论了。与此相反,一个独立的整体需要分为若干部分,这却是既明确又肯定的要求。由于有这个要求,在战略上就要确定大单位的数目并进而确定它们的兵力。至于小单位(如连、营等等)的数目及其兵力的确定,则是战术范围的事情。
即使一个最小的独立的整体,也需分为三个部分,一个部分可以在前,一个部分可以在后,否则难以想象。再恰当一点是将整体分为四个部分,这就需要使充当主力的那个中间部分比其他两个部分强大一些。如果把整体的一个部分作为前卫,三个部分作为主力,即作为右翼、中央和左翼,两个部分作为预备队,一个部分作为右侧部队,一个部分作为左侧部队,那么就把整体分成了八个部分。我们认为一个军团分为这样的八个部分最为恰当。我们没有机械的重视这些数字和形式,但我们认为这些数字和形式表现了最普遍的和经常反复出现的战略配置,因此应该是一种恰当的区分。
指挥一个军团(以及指挥任何一个整体),只向三四个人下达命令,好象很 容易。但是,一个统帅却要在两方面付出很大的代价:第一、传达命令的层次越多,命令的速度、效力和准确性受到的损失就越大,如在统帅和师长中间设有军长,就会出现这种情况;第二,统帅的直属部下的活动范围越大,统帅本身的实际权限和作用就越小,一个指挥十万人的统帅,他自己的权限在十万人分为八个师的情况下要比只分为三个师的情况下大得多。此间原因很多,最主要的一点是任何一个指挥官都认为对自己指挥的各个部分有某种所有权,因此,要从他那里抽调一部分部队,不管时间长短,他几乎每次都是要反对的。凡是有些战争经验的人都会明白这一点。
但是,为了不致造成秩序混乱,也不能把一个整体分为过多的部分。一个军团的司令部要指挥八个部分已经不容易了,因此,区分的部分最多不能超过十个,在师里,由于传达命令的手段少得多,因此,区分的部分要少一些,最多五个部分,是比较恰当的。
如果一个军团分为十个师,一个师分为五个旅,而旅的人数太多,那么就必须增添军一级编制,但是,这样一来,就增加了一级新的权限,其他各级组织的权限因而大为减小了。
通常一个旅有二千到五千人,不得超过五千人,主要有两个原因:第一、人们认为旅是一个指挥官能够直接地、即用口令指挥的部队;第二、一个步兵部队兵力较大,就必须配有炮兵,而这种有各兵种初步联合的部队,就自然成为一个独立的部分了。
我们不想陷在这些战术上的细节问题里,也不愿争论三个兵种应该在什么时候、以怎样的比例联合,是在八千人到一万二千人的师里,还是在上万人到二万人的军里。我们的论断是:只有这样的联合,才能使一个部队具有独立性;而且对那些在战争中常常不得不独立行动的部队来说,至少是希望有这种联合的。
一个二十万人的军团分为十个师,每个师又分为五个旅,则每个旅为四千人,这样的区分是比较协调的。当然,也可以把这个军团分为五个军,每个军又分为四个师,每个师再分为四个旅,每个旅为二千五百人。但是,抽象地看来,我们认为还是第一种区分法较好,因为采取第二种区分法,除了增加军一级机构以外,一个军团分为五个军,一个军分为四个师,单位太少,不够灵活,而且一个旅只有二千五百人,兵力也大小。采取这种区分法,整个军团中将有八十个旅,而采取第一种区分法只有五十个旅,比较简单。第二种区分法的优点,只是使司令官直接指挥的将领减少一半。显然,兵力较小的军团分为军就更不恰当了。
以上是对区分的抽象的看法。遇到具体问题还可以作出不同的决定。首先必须承认,我们可以在平原上指挥八个师或十个师,但在广阔的山地阵地上,也许就无法指挥了。如果一个军团被一条大河分成两部分,那么一个司令官就不能指挥另一部分。总之,抽象的规则必须服从地形特点和具体情况。
然而,经验告诉我们,这些抽象的规则仍然是经常有用的,由于情况特殊而不能应用的场合比我们想象的要少得多。
现在我们作一个简单的概括,并列举研究的内容。
我们所说的整体的各个部分只是指直接区分出来的第一级单位,因此我们说:
(一)一个整体区分的部分太少,整体就不灵活;
(二)整体的各个部分过大,整体的司令官的权力就会受到削弱。
(三)增加任何传达命令的新层次,都会从两方面削弱命令的效力,一方面是多经过一个命令的准确性会受到损失,另一方面是传达命令的时间拖长,会使命令的效力受到削弱。
这一切都要求尽量增多平行的单位,尽量减少上下的层次。一般而言:一个军团司令官能够顺利指挥的单位不超过八至十个,次一级的指挥官能够顺利指挥的单位不超过四至六个。
二、各兵种的联合。
在战略上,那些经常需要单独配置、因而可能被迫独立作战的部分,需要战斗队形中各兵种的联合。这种单独配置的部分是第一级的单位,而且主要只是这一级单位,这是事物的性质决定的。因为,单独配置大多是由整体的概念和需要引起的。
因此,严格地说,战略只要求在军的范围内,如果没有军这一级,则在师的范围内;进行各兵种的固定的联合,而在下一级单位中,可根据需要进行临时的联合。
但是,如果一个军人数很多(三四万人),那么不分割配置的情况显然就极为少见。因此,在兵力这样大的军里,各师就需要有各兵种的联合,否则,从另外的地方(也许距离相当远的地方)匆忙调一部分骑兵来配属给步兵,必然会延误时间,还会造成混乱。认为这种延误是无所谓的,是毫无战争经验的人。
至于有关三个兵种联合的更具体的问题,即应该在什么范围内联合,联合到什么程度,按什么样的比例,以及每个兵种应该保留多少预备队等等,都是纯战术问题。
三、配置。
军队的各部分在战斗队形中应该按什么样的空间关系进行配置,也完全是战术问题,只同会战有关。虽然,也有战略上的配置,但战略上的配置几乎只是当时的任务和要求决定的,从不包括在战斗队形这个概念内,因此我们将在《军队的配置》一章中进行研究。
综上所述,军队的战斗队形就是对一支准备作战的军队的区分和配置。各部分的配置,应该使派出去的每个部分在运用时同时能满足战术和战略的要求,如果当时已经不需要,那么派出的各部分就应该归回原位,这样,战斗队形就成为有效的方法论的最初环节和主要基础,而这种方法在战争中就象钟摆一样,调节着全部机件,我们已经在第二篇第四章中讲过这一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