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军组织·第七
作者:乔治·赛勒斯·索普·美国
出自————《理论后勤学》
出自————《西方军事著作》
由于本书旨在概要而抽象地介绍组织体制的情况,无意考虑它是否适用于某一具体的作战单位,用以说明后勤工作在战争科学中的地位;所以,本书列举的参谋部和后勤部的职责分工或工作任务并不是十分精确或完美无缺的。
我们认为,后勤是战争科学中一个与众不同的分支,它包含的大量活动,应与战术或战略活动相协调,而不应与战术或战略相混淆。
上面我们对海军组织已作了相当详细的阐述,但主要是把它作为一个方法的实例予以探讨,而且不过是对一个至少是很枯燥和非人格化的主题,注入一点因果关系和现实意味而已。
看来,再用许多篇幅来详尽阐述陆军组织是不必要的。因为陆军这个部门同海军的分工毫无二致;陆军部组织机构的叫法也与海军所用者几乎相同;陆军与国家战略委员会的关系,同海军完全一样;陆军从上到下的控制方法(从军、师以至到团),也同海军一样。一位要人曾经宣称,陆上战争与海上战争的基本原理是相同的,这就更可证明上述想法的正确。事实上,许多海战的例子说明,交战双方的陆军部队只不过是站在漂浮的平台上(而不是“脚踏实地”)进行对抗而已。现在的海战大都是浮动大炮之间的较量,与我们在陆地上司空见惯的活动炮群之间的较量几无区别。据称,陆军人员的伤亡有70%是炮击造成的,而由轻兵器杀伤的只有15%。当然,物质的损失差不多全是由武器造成的。假如陆军和海军的职能如此相似,那就有理由认为,它们也应当按同样的方式组织起来行使其职能。
因此,要说明陆军的控制方式及其后勤的地位,我们只需一般地介绍其组织的概况,也就能够达到目的。
陆军部长:是陆军的政治首脑,在国家战略委员会与参谋,后勤两部之间起承上启下作用;也在上述各部与国家首脑之间(以及立法机构之间)起同样的作用;他有权任免和指挥陆军中任何一个机构(或一切机构)或工作人员。
(一)陆军参谋部(成员由总参谋部派出)
一、 陆军参谋长:是陆军部长在作战事务方面对所有下属人员发布指示的发言人,并代表整个参谋部;在参谋和后勤两部召开联席会议时担任主席,并对上述两部各办事机构的行政管理工作进行全面监督。
二、人事处长:其职责与海军参谋部的相应机构相同。
三、 陆军参谋学院院长:领导全院教职员,其职责与海军参谋学院相同。
四、作战处长:其职责与海军作战处长相同(但对海岸防御指挥部无管辖权)。
五、 民兵司令:职责与海军民兵司令同。
六、 交通处长:与海军交通处长同。
七、外事处长:与海军同。
(二)陆军后勤部:设下列各处(每处均由处长领导)。
一、工程处:主管公共建筑,野战工事、军用地图绘制,轻工兵作业,等等。
二、 军械火炮处,职责与海军后勤部军械处相同。
三、马政处:负责为骑兵准备马匹事宜。
四、财务与供应处:职责与海军同。
五、 医疗卫生处:职责与海军同。
六、 给养处:职责与海军同。
七、通信处:职责与海军同。
八、航空处:职责与海军同。
九、 法律事务处:职责与海军同。
十、 宗教事务处:职责与海军同。
十一、 运输处:提供陆上运输工具。
十二、 年金处:职责与海军同。
十三、宪兵处。
陆军控制系统次一级为下述三类单位:1. 野战集团军;2. 永久性兵营;3. 交通线。
这些单位的职责分工与海军大致相同,“野战集团军”相当于“舰队”,“永久性兵营”相当于“国内海岸设施(指挥部)”,“交通线”对陆,海军来说都一样。
野战集团军的组织:最高统率人为陆军上将,其地位与舰队的海军上将(舰队司令)相同。
(一)参谋部:设参谋长。
一、 人事副参谋长。
二、 作战副参谋长。
三、外事副参谋长。
(二)后勤部:每个处相当于陆军后勤部的一个或数个处;每处由一位“检查官”领导。
一、 工程处:主管野战工事、军用地图绘制、轻工兵作业,等等。
二、 军械火炮处。
三、马政处。
四、财务与供应处。
五、 医疗卫生处。
六、给养处。
七、 通信处。
八、 航空处。
九、 法律事务处(包括年金事务)。
十、 宗教事务处。
十一、 运输处。
十二、宪兵处。
军可以看作是一个战术单位,而不是一个行政管理单位(但它作为独立作战的野战军时例外)。
再下一级行政管理单位为陆军师,其最高主官是陆军少将。象海军分队一样,其组织也是与上一级组织对口的。但定员较少,后勤机构只有几名军官。
最低一级是团。主管人是陆军上校。团副官长代表团司令部,他在使用他的团之同时,也行使宪兵处的后勤职能。
团后勤处包括:
一、 财务与供应科(兼管给养和运输)。
二、 医疗卫生科。
三、通信科。
四、宗教事务科,兼管法律事务。
在海军中,舰船是最小的行政管理单位;在陆军中,连队是最小的行政管理单位。但是,因为连长担负全部指挥及行政管理职责而无需他人协助,所以此处略而不论。
在结束陆军组织的讨论之前,必须着重指出的是:作者的意图只是为了介绍陆军组织的一般原则,舍此别无他求;因而不应受到挂一漏万的指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