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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争篇·第七

军争篇·第七

作者:钮先钟 ·中国

出自————《孙子三论》《原论

出自————《现代军事理论

   从第七篇到第十二篇(“火攻”),这六篇构成全书的第三大段,所讨论的大致都是层次较低的问题,换言之,大部分都是属于战术和技术的范围。所以概括地说,对于战略研究并无太多重要性,不过其中又还是有若干名言值得注意。尤其必须说明者是思想本是一个完整体系,将其分层分段只是一种治学方法,因此,孙子在这几篇中所提出的某些观念对于较高层次(大战略及军事战略)还是能够适用。以下的分析就是采取这样的观点,至于与战略思想无太多关系的部分,则一律从略而不予论列。

   “军争”是古代军事术语,其意义很难作明确的界定,概括地说,就是两军争利。何谓“利”?“利”即为足以取胜的有利条件。所以曹操注曰:“两军争胜。”王皙注曰:“争者争利,得利则胜。” [ 注:《宋本十一家注孙子》,《孙子集成》第一册,505页。 ] 何守法则更指出:“争胜争利,其争一也。” [ 注:何守法:《音注孙子》,《孙子集成》第九册,521页。 ] 在十三篇之中,“军争”篇是紧接在“虚实”篇之后,可以明确显示这两篇之间在逻辑上具有密切关系。孙子在“虚实”篇之首即明确指出若欲求胜,则必须“先处战地而待敌”。因为双方都希望能够先处战地,所以双方都必须争取时间。因此,严格说来,所争者不是“胜”也不是“利”,而是“先”。

   “军争”的正确意义就是双方在会战之前,为了想要抢先达到自认为有利的战地而所作的运动。因为两军对敌,其运动的距离和速度大致相等,所以要想先处战地的确并非易事。因此军争也就成为一个非常不易处理的实际问题。军争虽然只是一种预备步骤,但又是在会战中以正合、以奇胜的先决条件。因为若不能先处战地,则也就会丧失主动,于是一切奇正、虚实都将沦为空谈。所以孙子一开始就提出警告说:“凡用兵之法……莫难于军争。”

   为什么那样难?孙子解释说“军争之难者”是由于必须“以迂为直,以患为利”。接着他又说:“故迂其途而诱之以利,后人发,先人至,此知迂直之计者也。”“以迂为直,以患为利”为概括的指导原则。如何实际行动,就是“迂其途而诱之以利”,而其所能获致的结果即为“后人发,先人至”。若能如此,孙子就认为这样即可谓已经能了解(知)“迂直之计”,而能知迂直之计者,则也可能就是军争的成功者。

   用现代观念来解释,所谓“迂直之计”也就是李德哈特所提倡的“间接路线”(Indirect Approach)。李德哈特说:

  名将宁愿采取最危险的间接路线,而不愿意驾轻就熟走直接路线。必要时,只率领小部分兵力,越过山地、沙漠或沼泽,甚至于与其本身的交通线完全断绝关系。 [ 注:B.H Liddell-Hart,Strategy:The Indirect Approach(Faber,1967),p.163. ]

   他指出“名将宁愿采取最危险的间接路线,而不愿意驾轻就熟走直接路线”,这好像就是孙子所讲的话。

   作为间接路线的“迂直之计”固然是具有地理性,其应用范围,严格来说,只限于作战(野战战略)的层次。但推而广之,也可视为一种抽象观念,所以,对于较高层次的战略还是有其暗示价值。李德哈特曾指出,所谓路线不仅具有实质意义,而且也具有抽象意义。所以,他说:

  从历史上看来,除非路线具有足够的间接性,否则在战争中就很难产生效果。此种间接性虽常是物质的,但却一定是心理的。 [ 注:同上书,25页。 ]

   李德哈特于是作结论说:

  敌人心理平衡的动摇,实为胜利的主要条件……战略史根本上就是间接路线应用和演进的记录。 [ 注:同上书,25、17页。 ]

   孙子是两千余年前的人,其所用文辞当然与时人不一样,但其基本观念则与李德哈特如出一辙,甚至于可以说李德哈特的话无异于是在替孙子提供解释。

   从抽象的观点来看,“军争”同时具有正反两面,前者是利益,后者是危险,所以,孙子说:“军争为利,军争为危。”由此也就可以了解军争之难就是难在如何能在利与危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换言之,其理想目的为既能获得利益而又能避免危险。但这又的确是一个两难问题,因为诚如孙子所云:“举军而争利则不及,委军而争利则辎重捐。”所谓“举军”就是“全军”,意即保持正常军事组织,携带一切装备补给一同前进,于是行军速度必然较慢,因此也就赶不上(不及)预定的时间。反而言之,“委军”就是留下辎重,加速前进,那固然能赶上时间,但却会有后勤不继的危险(辎重捐)。

   孙子又再度表现出其高度科学化的精神,他将之分成三种不同的假想情况来作精密分析:

  (1)卷甲而趋,日夜不处,倍道兼行,百里而争利,则擒三军将;劲者先,罢(疲)者后,其法十一而至。

   “卷甲”即放弃重装备,“不处”即不休。“倍道兼行”即行程加倍,达到日行百里的标准。其结果为“劲者先”(少数精锐先到),罢(疲)者后(疲惫不堪的人员则落后),能达到目的地的人仅为总数十分之一。于是所有高级将领都有成为俘虏的危险。古代的军制是全军分为上、中、下三军,“擒三军将”即三军主将均被俘,而传本作“三将军”则含义似嫌模糊。

  (2)五十里而争利,则蹶上军将,其法半至。

   假使行军速度由百里减到五十里,则结果能达到有利战地的兵力将为总数之一半,于是担负前卫的上军之将仍可能牺牲。“蹶”(厥)的意义为损折。

  (3)三十里而争利,则三分之二至。

   假使把速度再由五十里减到三十里,这也可能即为当时的正常行军速度,则全部兵力有三分之二可能准时到达目的地。曹注说:“道近至者多,故无死败也。”换言之,自高级将领以下,都没有太多损失。 [ 注:《宋本十一家注孙子》,《孙子集成》第一册,513页。 ]

   不过,以这样低速前进,则能否达到“军争”的目的,又似乎颇有疑问;但若提高速度,则又将导致严重的危险,因为“军无辎重则亡,无粮食则亡,无委积则亡”。用现代语来说,就是若无适当的后勤支援,则根本不能作战。然则又应如何?孙子首先对于“军争”列举出三个先决条件:

   (1)不知诸侯之谋者,不能豫交;

   (2)不知山林、险阻、沮泽之形者,不能行军;

   (3)不用乡导者,不能得地利。

   春秋时代是一个多国林立的时代,要想采取军事行动,时常需要其他国家的合作,有时还必须假道邻国。所以,对于这些国家必须在平时即建立良好关系,否则到战时就会面临行动上的障碍。要想合作(豫交)则又必须先知该国的战略计划(诸侯之谋)。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前,德国对法国的战争计划,即所谓施里芬计划(Schlieffen Plan),是假定德军必须通过比利时前进。但德国政府既未考虑比利时的永久中立地位以及其与英国的关系,更从来就不曾对比利时作友好合作的准备。于是当德军在1914年假道比利时时,立即遭到该国的强烈抵抗,并终于导致马恩河会战(The Battle of the Marne)的失败。这一段故事可以证明孙子的远见。 [ 注:钮先钟:“从希里芬说到马恩河会战”,载于钮先钟,《战史研究与战略分析》(台北:军事译粹社,1998),21-53页。 ]

   不知地形者不能行军,这也可以说是常识,不过所谓“行军”者又不能仅只采取现代军事术语的狭义解释,应释为军事行动。在此又可以引述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的一段佳话来作为例证。那就是所谓曼施泰因计划(Manstein Plan)的作为。当曼施泰因考虑改变德国陆军总部的原定计划,而主张应通过阿登(Ardennes)地区发动奇袭时,他内心里有一个重大的疑问,那就是“我们能通过吗?”阿登地区一向被欧洲军人视为天险,尤其在此地区中使用大量装甲兵力更是史无前例的冒险。但又诚如曼施泰因所云,由于敌人绝不会想到德军会在这里使用任何装甲兵力,所以才能产生奇袭作用。

   当时的曼施泰因对于装甲战还不能算是真正专家,所以他就向公认为战车权威的古德里安(Heinz Guderian)请教,等到古德里安认为可行后他才敢正式提出其计划。古德里安在其回忆录《闪击英雄》(Panzer Leader)中说:“他要求我以战车专家的观点来确定其理想是否可行。在详细研究地图和回忆我在上次大战时的个人经验之后,我就明确认定其计划绝对可行。”这一段故事足以显示孙子之言对于现代战争同样适用,诚可谓永恒的智慧。 [ 注:钮先钟:“曼施泰因及其计划”,载于《战史研究与战略分析》,55-70页。 ]

   再降到局部的范围,孙子强调使用“乡导”的重要,所谓“乡”者即指当地而言。即令到今天,某一局部地区的若干地理特点也还是只有当地的人民才知道,尤其是在比较落后的地区中则更是如此。凡是有过战斗经验的人都一定知道,要想找到便利的捷径,或可饮的水源,几乎都必须依赖乡人的指引。总结言之,孙子所列举的三条是把大战略、战略(作战)、战术三个层面都已包括在内。

   在已符合先决条件之后,军队又应如何实际运动?孙子所给予的概括指导原则也是三条:

   (1)以诈立;

   (2)以利动;

   (3)以分合为变。

   “兵以诈立”一语曾经引起很多的争论。其起因是由于梅尧臣注曰:“非诡道不能立事。”换言之,这也是在(欺)诈与诡道之间画上等号的开始。 [ 注:《宋本十一家注孙子》,《孙子集成》第一册,518页。 ] 事实上,孙子并未将诡道视为一种特定名词,也无意对其作普遍的使用(可参看“计”篇)。所以“诈”字在此应照一般常用的意义解释,并无任何特殊之处。用现代军事术语来表示就是所谓“欺敌”(deception) [ 注:《简明美华军语词典》(台北:黎明文化事业公司,1986),365页。 ] ,这也是古今中外的军队所常用的手段,不值得大惊小怪。所谓“兵以诈立”就是以欺敌的手段来取胜,“立”字原意为“成”,此处应解为成功。简言之,在军争的过程中,必须尽量设法欺敌,使其对我军行动感到不可捉摸,然后才能达到后人发,先人至的目的。

   “以利动”可以有多种不同而又互赖的弹性解释。孙子告诉我们,军争本来就是争利,但有时又必须以患(害)为利,同时又必须对敌诱之以利。简言之,一切行动都是基于利害的考虑,此即所谓“以利动”。

   “以分合为变”用现代军事术语来表示,即所谓“分进合击”。古代军队由于缺乏有效的指挥和通信,再加上缺乏良好的道路,所以在运动时大致都是全部兵力集中在一起,这样固然便于控制,但又必然会降低行动的速度和弹性。孙子是一位敢于向传统观念挑战的思想家,所以他才会提出“以分合为变”的观念,这很可能也是他的一种创见:将部队分散,采取不同的路线前进,自然能够较易于迅速达到对我方有利的战地。不过,理论虽然如此,但实际行动时却可能会面临很多意想不到的困难,尤其是如何能够迅速有效地由分而合,则更是一种高度艺术。尽管如此,至少就理论而言,又是完全正确的。19世纪初叶的拿破仑,在西方可能是最早试用分进合击的战略家,至于其灵感是否出于孙子,则很难断定。

   假使能符合上述的要求,则军队的行动也就必然能表现出极高度的弹性和效率,孙子对此作了非常生动的描述:

  故其疾如风,其徐如林;侵掠如火,不动如山;难知如阴,动如雷震。

   此外,还要:

  掠乡分众,廓地分利,悬权而动。

   对于后述的三句话的前两句,我有与众不同的解释。旧有的注释都认为是要分散我军的兵力(众)去掠取敌国乡邑,并分兵占领有利的地区。我的想法与此恰好相反。我认为我军之所以要采取“掠乡”的行动,是为了想要分散敌方的兵力(众),因为此种行动足以诱致敌方不得不分兵去援救那些受到骚扰的乡邑。同样地,“廓地”就是扩大作战面以来分散敌人的注意(利)。这样对于敌方遂能产生备多力分的效果。如果依照前人的解释则完全违反了孙子所一向提倡的集中原则。至于“悬权而动”其意义与“计”篇中的“因利制权”大致相同,可以不必再解释。

   一直写到这里,孙子才提出其总结论:“先知迂直之计者胜,此军争之法也。”汉简本“计”字作“道”字,在意义上并无太多差异,所以仍从传本。从文理上来看,“军争”篇应到此即全部结束。但所有的版本在后面又都还有一大段文章,严格说来,与前面并无太多关系,最多只能说是一种补充而已。尤其是其中最后一节更常被人疑为是属于下篇。好在其所论的都是属于层次较低的问题,所以似乎可以不必深究。

   不过,其中的第一节具有特殊意义,应加以较详细的分析。这又可以分为两点:(1)这是孙子正式引述古代兵书(《军政》)的证据。根据传本在“形”篇中虽也曾引述“兵法”,但汉简本则只作“法”字,足以暗示那不一定就是古代兵法。(2)这一节可以显示孙子对于C3(指挥、管制、通讯)的重视,并明确指出此种体系能统一部队(民)的耳目,并产生“勇者不得独进,怯者不得独退”的效果。当今天的世界正在进入信息时代之际,孙子对于C3的重视使我们对于他的远见不得不深表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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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无辎重则亡,无粮食则亡,无委积则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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