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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变篇·第八

九变篇·第八

作者:钮先钟·中国

出自————《孙子三论》《原论

出自————《现代军事理论

   十三篇之中,这是最短的一篇,也是疑问最多的一篇。传本虽均以“九变”为篇名,而篇中也一再提到“九变之利”和“九变之术”,但“九变”的内容究竟是什么?《孙子》原书并未作明确的列举,而后世注《孙子》的人也各有其不同的见解,不仅迄无定论,而且疑点也颇多。尤其令人感到失望的是非常巧合,银雀山所发现的汉代残简中也以这一部分残缺得最厉害,甚至于连篇名都找不到。因此,我们也无法利用汉简本来对传本作必要的核对。 [ 注:《银雀山汉墓竹简·孙子兵法》,《孙子集成》第一册,122页。 ]

   从曹操开始,历代注《孙子》者都曾提出其疑问或解释。曹注中有“九变亦云五变”之语。 [ 注:《宋本十一家注孙子》,《孙子集成》第一册,552页。 ] 贾林注曰:“五利五变亦在九变之中。” [ 注:同上书,552页。 ] 在十三篇之外,汉墓竹简的其余部分中又还有“四变”这样一段文字。 [ 注:《银雀山汉墓竹简·孙子兵法》,《孙子集成》第一册,131页。 ] 明代刘寅在其《孙武子直解》一书中,曾因张贲之旧说,认为“军争”篇的最后一段应该是本篇之首部,而“圮地”、“衢地”、“围地”、“死地”四句乃“九地”篇文的重复,应予以删除。“将受命于君,合军聚众”两句亦系前篇之重出,也应删除。于是现有传本之原文:

  凡用兵之法:将受命于君,合军聚众,圮地无舍,衢地合交,绝地无留,围地则谋,死地则战。

   遂被改为:

  凡用兵之法:高陵勿向,背丘勿逆,佯北勿从,锐卒勿攻,饵兵勿食,归师勿遏,围师必阙,穷寇勿追,绝地无留。 [ 注:刘寅:《孙武子直解》,《孙子集成》第二册,403-412页。 ]

   这样也就恰好凑足“九变”之数,于是下面一节:

  途有所不由,军有所不击,城有所不攻,地有所不争,君命有所不受。

   也就被摒除在“九变”之外。刘寅遂又把这五句称为“五利”。 [ 注:同上书,417页。 ]

   何守法则不同意刘寅的见解。他认为“自(此)圯地至不争为九变,君命句则总言之,正见为变也”。 [ 注:何守法:《音注孙子》,《孙子集成》第九册,574页。 ] 不过,无论采取哪一种解释,似乎都很勉强。刘寅的态度很大胆,但对于原书作如此的割裂却很难获得广泛的支持。尤其不把下面一节列于“九变”之内更缺乏理由,何况汉墓残简中又还有“四变”的部分。何守法的意见比较合于传统,而且也不需要改变原文,但对于为何与“九地”篇部分重复,以及“君命”句不列入,又还是未能作充分合理的解释。因此,诚如《孙子校释》所云:“此段文字确有难释之处。” [ 注:吴九龙主编:《孙子校释》,193页。 ]

   “九变”的内容有疑问,固已为众所周知的事实,但以“九变”为篇名,其意义又安在?这个问题似乎很少有人加以认真的讨论。张预曰:

  变者不拘常法,临事适变,从宜而行之之谓也。凡与人争利,必知九地之变,故次军争。 [ 注:《宋本十一家注孙子》,《孙子集成》第一册,544页。 ]

   何守法则谓:

  九变者,用兵之变化有九也,常之反为变。凡用兵有常法,有变法。如上篇军争之法,是道其常也。此篇皆以不必争为言,则变矣。 [ 注:何守法:《音注孙子》,《孙子集成》第九册,569-570页。 ]

   张预对于“变”的解释完全正确,但他把“九变”视为“九地之变”则完全不对。假使照这样解释,此篇就可并入“九地”篇之内而无须独立成篇,而且即令单独成篇,其位置也应在“九地”之后始合于逻辑。何守法认为用兵有常法,有变法,也完全正确。但他认为“此篇皆以不必争为言”则与理论和事实都不符合。战争的目的就是“争”,常与变只是方法上的调整,与目的无关。举例来说,“途有所不由”就是“军争”篇中所谓的“迂直之计”,如何可以说它是“不必争”?

   若再作进一步的观察,又可以发现本篇所列举的九项中,有一部分实为用兵之常法,例如“圮地无舍,衢地合交”等。任何部队都不会在圮地(山林险阻之地)宿营,这是常法,任何部队进入衢地(中立国)都必须先作外交上的安排,也是常理。所以,为何要将其列入“九变”,也实在很难解释。

   也许应该如曹操所曾经想到的,九变实在是五变,即指“途有所不由……君命有所不受”而言。至于前面的那一节(圮地无舍……死地则战)则应删除,因为那是属于“九地”篇的范围,而且也是用兵的常法,不含有随机应变的意味。不过,姑无论九变是否即为五变,抑或还有其他的内容,但孙子对于“九变”又还是非常重视,他说:

  将不通于九变之利者,虽知地形,不能得地利矣。

  治兵不知九变之术,虽知五(地)利,不能得人之用矣。(赵本学认为“五”字应作“地”字。) [ 注:赵本学:《孙子书校解引类》,《孙子集成》第五册,284页。 ]

   虽然我们还是不知道孙子所谓九变的正确内容,但却至少对于他的结论可以获得两点认知:(1)不知九变则虽知地形,仍不能得地利,即令能知地利,又还是不能得人之用。由此可知通权达变之重要。(2)基于孙子所言,可知九变并非九地之变,而是能够得地利的先决条件。因此,其中似不应包括属于地理范围的因素在内。

   假使说这一篇是以“九变”的讨论为其主题,则到这里也就应该已经是其结束。如果是这样,则这一篇不仅是最短的一篇,而且也将是最缺乏实质内容的一篇。但事实又并非如此,因为后面还有一大段文章,而那也正是这一篇的最精彩部分,甚至于在全书中也是值得重视的名言。

  是故,智者之虑,必杂于利害。杂于利,而务可信也;杂于害,而患可解也。是故,屈诸侯者以害,役诸侯者以业,趋诸侯者以利。

   这一段话与前面的讨论实在是没有太多的关系,无论作何种解释,似乎都还是相当勉强。很明显,其内容是属于大战略的层次,而非属于较低的作战层次,所以在这里出现颇不可解,若照逻辑来说,似乎应该位置在“谋攻”篇内,则比较合理,因为就内容而言,那都是在讨论与伐谋、伐交有关的问题。这一段的含意也相当复杂,必须逐句加以解释。

   孙子首先指出“智者之虑,必杂于利害”。所谓“智者”用现代语来说也就是有理性的“决策者”(decision maker)。任何决策者(包括主和将都在内)在作决定时的考虑必然会包括正反两面,既要争利又要避害,而利害之间的关系又非常复杂,往往利中有害,而害中又有利,所以一切的考虑也就必然是“杂于利害”。

   因此,当敌方采取任何行动(务)时,假使依我方的研究判断,可以发现其中含有对其确实有利的理由(杂于利而务),则此种行动也就具有可信性(credibility)。反而言之,假使敌方对我方构成任何威胁(患),但此种威胁对其本身又可能产生有害的后果(杂于害而患),则对这样的威胁也就可以设法使其解除(可解也)。

   以上所云为一般原则,下面所提供的则为三种可以采取的实际方法:(1)“屈诸侯者以害”就是用威胁(害)的手段即可迫使对方屈服;(2)“役诸侯者以业”就是设法引诱敌方从事于劳民伤财、消耗国力的事业,以使(役)其不能对我构成威胁;(3)“趋诸侯者以利”即为诱之以利,以使对方改变其政策的方向(趋)。用现代术语来说,第一句就是所谓“胁迫”(compellence),胁迫的目的是要使敌方遵从我方的意志,所以要比“吓阻”(deterrence)更进一步,后者只具有消极目的,而胁迫则具有积极目的。第二句是一种间接路线,在战国时代有一个常为人所乐道的实例:

  秦地沃地千里,古有“陆海”之称,秦王政初年,完成郑国渠对农业大有贡献。然郑国渠之开凿,发起者实系韩国而非秦国本身。韩国使水工郑国入秦建议开辟泾水为沟渠,长三百里,其目的为导致秦国从事经济发展,借以缓和其对韩国的侵略。渠尚未完即已为秦人发觉,遂欲杀郑国。郑国曰:“始臣为间,然渠成亦秦之利也。”秦以为然,遂使毕其工。渠成灌地四万余亩,于是关中无凶年之虑。秦以富强卒并诸侯,因命名为郑国渠。 [ 注:严洁:《秦汉盛衰兴亡史》(台北:财经与贸易杂志社,1977),7页。(原文以《史记》卷二十九,河渠书为依据。) ]

   这一段故事不仅对于“役诸侯者以业”提供了最适当的例证,而更可以显示所谓利害者真是一种非常微妙的观念,尤其是就短期的观点来看可能有利(害),但从长期的观点来看,则又可能害(利)莫大焉。至于第三点,“趋诸侯者以利”更是国际事务中的常事,似可不必解释。不过,有一点应指出,利诱与威胁若能配合使用,则也就更能收协力之效。

   接着即为一段常为人所引述的名言,尽管许多人对于其原意并不一定完全了解:

  故用兵之法:无恃其不来,恃吾有以待也(之);无恃其不攻,恃吾有所不可攻也。

   很明显,孙子写这一段名言是为了替上述利害分析作一总结。所谓“来”者即敌方所采取的各种行动(务),所谓“待”者即我方所采取的各种应付准备。“有所不可攻”即“立于不败之地”。然则又如何能完成各种准备而立于不败之地,其要诀即为对于双方利害的平衡能作周密的评估。这也正是“智者之虑,必杂于利害”的根本理由。

   在这一篇的结尾处,孙子又笔锋一转提出所谓“将有五危”的观念:

  (1)必死可杀(勇的偏差)

  (2)必生可虏(智的偏差)

  (3)忿速可侮(信的偏差)

  (4)廉洁可辱(严的偏差)

  (5)爱民可烦(仁的偏差)

  凡此五者,将之过也,用兵之灾也。

  覆军杀将,必以五危,不可不察也。

   此五危是与第一篇中论五事时所云“将者智、信、仁、勇、严”之句有遥遥相对的意味。根据曹注,“将宜五德备也”之说,那也可以称之为“五德”。五德是贤(良)将所必备之标准品德,而五危则为一般将领所常有的性格偏向。统军之将若在性格上有任何一种偏差,则都可能导致覆军杀将的灾难。所以,孙子提出严重警告说“不可不察也”。

   事实上,五危又与五德有其微妙关系。(1)勇本是美德,但好勇过度,甚至于以必死自誓,则就可能陷入敌方圈套而冤枉送命。(2)智本是美德,但智者往往慎重过度,并且太重视个人的安全,于是也就会缺乏冒险精神,不愿死中求活,而宁愿束手就擒。(3)信本是美德,但若过分信守计划、规律、承诺,而不免急躁求速(忿速),则敌方也就很容易激动他。(4)严本是美德,但若律己过严,过分重视操守(廉洁),则敌方也就可以故意破坏他的清誉(辱),以来使其心理丧失平衡。(5)仁本是美德,但若过分仁慈爱民,则敌方也就可以利用此种爱心以使其受到困扰(烦)。

   基于以上的分析,即可明了孙子的思想几乎和克劳塞维茨如出一辙。因为克劳塞维茨曾说:“坚强的性格就是一种不因最强烈的感情而丧失平衡的性格。” [ 注:Carl von Clausewitz,On War(Princeton,1976),p.106. ] 换言之,应坚持五德而力戒五危。

   不过,为什么孙子要把“将有五危”的观念纳入这一篇?这似乎又是一个谜,但又未尝不可解。因为将若欲不受五危的影响,其基本条件即为在思考上能够对于利害作平衡的评估。所以,在分析“智者之虑”之后,再论“将有五危”也应该算是相当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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