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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军篇·第九

行军篇·第九

作者:钮先钟·中国

出自————《孙子三论》《原论

出自————《现代军事理论

   这一篇从理论的观点来看层次更低,所讨论的都是有关战术性和技术性的实际问题,与战略研究几乎是殊少关系。不过,其内容还是可以显示孙子对于战场上的实际情况了解得非常透彻,尤其是在战术情报的领域中,对于敌情的观察更是十分严密合理。用现代军事术语来表示,这些内容都可以算是实用的准则(doctrine),甚至于到今天也还不丧失其价值。概括言之,这一篇是相当完整,并可以充分表现出孙子的思想确实具有深厚的科学基础。

   因为“行军”是一种常用的现代军事术语,所以也就使人自然地会以为《孙子》书中所谓“行军”和现代军事术语的意义相同。这是一个必须纠正的错误。在中国古文中,“行”和“军”分别代表两种不同的观念。“行”读音应为“杭”,作行列或阵势解,也就是在战场上的战斗序列。“军”的意义为“屯”,也就是军事术语所谓的宿营,俗语所谓的驻扎。所以,孙子所用“行军”一词不能照现代军语解释,而包括两个不同阶段的军事行动在内。我国旧行的军事术语中有所谓“阵中勤务”,其意义似乎与孙子的“行军”还比较接近。

   这一篇在组织上分成两大段:前段分析部队在不同的地理环境(共分四大类)中行军(照古文解释)的原则,后段则专论如何观察敌情的问题。

   孙子首先把地理环境,也就是现代军事术语中所谓的“地形”(terrain)分为四类:(1)山地,(2)水上,(3)斥(沼)泽,(4)平地(陆);然后再分析如何“处军相敌”。“处”作位置解,处军就是把军队置于何处。“相”应读“象”,意为观察,“相敌”即为观察(研究判断)敌情。孙子分别说明其原则如下:

   1、处山地之军:绝山依谷,视生处高,战隆无登。(“绝”作越过解,“依”作依附解,“视生处高”即居高向阳。若敌已占领高地,切勿仰攻,即“战隆无登”也就是“军争”篇末段所云“高陵勿向”。)

   2、处水上之军:绝水必远水,客绝水而来,勿迎之于水内,令半济而击之,利;欲战者,无附于水而迎客;视生处高,无迎水流。(越过水域之后应立即前进,不可逗留在水边,此即“绝水必远水”。不要背水迎敌,要居于上流而不可居于下流。)

   3、处斥泽之军:绝斥泽,惟亟去无留。若交军于斥泽之中,必依水草而背众树。(斥泽为盐碱沼泽。概括地说,沼泽是最不适宜于军事行动的地形,应速(亟)去勿留。)

   4、处平陆之军:平陆处易,而右背高,前死后生。(应位置在平坦地形(易)上。依照古代阵法,右翼为较重要的侧翼,故应背高以为依托。阵地应前死后生,前人多释为前低后高,但若释为前方便于迎敌,后方留有退路,似较合理。)

   孙子在分论四种地理环境之后,又对“行军”提出一个总原则:

  凡军好高而恶下,贵阳而贱阴,养生而处实,军无百疾,是谓必胜。(养生意为使人员能保持良好的生活条件,处实意为所处位置应能获得充实的补给。)

   孙子所云与拿破仑之言可以互相印证。拿破仑说:“疾病是最危险的敌人”,“宁可让部队去从事流血最多的战斗,而不可让他们留在不卫生的环境中”。 [ 注:钮先钟:《西方战略思想史》第八章,201页。 ] 真可谓英雄所见大抵相同。从古今中外的历史上看来,战争中病死的人是要比战死的远较众多,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事实,但却很少有人注意。孙子在两千余年以前,即明确指出,“军无百疾”实乃争取胜利的必要条件,真可以算是先知先觉。

   孙子接着又列举若干细节,那虽然都是经验之谈,但对于较高层次的研究已无太多重要性,所以不必讨论。在说明“军旁有险阻……蘙荟者,必谨复索之,此伏奸之所处也”之后,这一篇的内容遂进入第二大段。“必谨复索之”意为必须谨慎地作反复的搜索;“伏奸之所处”意为敌方情报人员潜伏的地方。第二段所讨论的主题是对敌方进行侦(察)搜(索)时,应如何观察征候,并作出何种判断。孙子对于各种征候所暗示的意义作了详尽的列举,不仅非常有趣,而且也可以反映出孙子的科学精神。不过,由于时代的演进,其所言的内容对现代的情况并无太多的意义。何况现代侦搜技术的发展更非孙子所能想像,所以对于这一部分实无详加解释之必要,只要师其意即可。

   在这一段之后,孙子遂对全篇提出其总结论:

  兵非多益,惟无武进,足以并力、料敌、取人而已。夫惟无虑而易敌者,必擒于人。

   这一段话虽然很短,但却很难懂,所以有详加解释之必要。

   汉简本作“兵非多益”,十一家注本作“兵非益多也”,武经本作“兵非贵益多” [ 注:分别见《孙子集成》第一册,114、585、242页。 ] 。文字虽略有差异,但意义大致相同。照汉简本解,即不以多为益(贵)。“惟无武进”若译为白话则应为“但不可轻进”。兵力不必过多,只要能并力(协力)、料敌、取人,也就够了,惟有缺乏考虑(无虑)而轻(易)敌者,必然会为敌所擒。

   “取人”意为获(取)得部队(人)的竭诚拥护。从这一点才又引到下述的两段:

  卒未亲附而罚之,则不服,不服则难用也;卒以亲附而罚不行,则不可用也。故合之以文,齐之以武,是谓必取。令素行以教其民,则民服;令素不行以教其民,则民不服。令素行者与众相得也。

   这两段有其特殊重要性,应作较详细的解释,大家应该记得在第一篇中,孙子曾提出问题说:“法令孰行?兵众孰强?士卒孰练?赏罚孰明?”但奇怪的是,在提出这些问题之后,孙子就不曾再加以任何讨论。直到写完第九篇时,他才就这一方面发表若干意见以来作为尾声。

   孙子主张对于部队的管理训练应采取“合之以文,齐之以武”的原则。前者是用仁爱来巩固部队的团结,后者是采取严格的态度以贯彻纪律的执行。这也就是俗语所谓恩威并用。若能如此则“是谓必取”,“取”就是上文中的“取人”。

   孙子又回到“法令孰行”的问题。若能经常(素)维持法令的执行,则部队就会服从严格的训练(和纪律),反而言之,若在平时即法令废弛,则部队也就自然不会服从。但又如何能达到“令素行”的水准,其条件则为“与众相得”。换言之,即所立法令能够符合群众的愿望,深获大家的认同。

   把这一段纳入“行军”篇的尾部也未尝没有理由,因为一切军事行动必须以部队的素质为基础。如果法令不行,兵众不强,士卒不练,赏罚不明,则又如何能行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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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无辎重则亡,无粮食则亡,无委积则亡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