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世纪·第四
作者:钮先钟 ·中国
出自————《现代军事理论》
封建主义的兴起
君士坦丁大帝死于公元337年5月22日,此时的罗马帝国好像一支即将熄灭的蜡烛,发出闪烁不定的蓝光。接着在 376年,由于匈奴(Huns)从伏尔加河(Volga)流域向西移动,遂迫使哥德人(Goths)越过多瑙河,于是所谓“民族大迁徙”(Wandering of the Nations,日耳曼人称之为Voolkerwanderung)从此展开。公元406年,又有第二波的条顿(Teutonic)民族打过了莱茵河。此时罗马人口正在减少,许多土地都已废耕,所以也就形成一个真空,等待日耳曼人去填充。这些入侵的异族又并非以敌人的身份出现,在名义上他们是帝国的保卫者。而当他们入住之后,也就取得帝国的合法居留权。更进一步,他们有了武器和装备,也就获得了推选自己的傀儡皇帝的权力,最后终于建立其自己的王国。 [ 注:J.F.C.Fuller,A Military of the Western World(Funk and Wagnalls,1954),vol.Ⅰ,p.277. ]
从376年到476年,经过百年来的动乱,西罗马帝国终于灭亡,并分裂成为若干个独立王国。从此时(公元5世纪)开始,以后1000年在历史书上被称为中世纪(Middle Age)或中古时代(Medievalperiod)。而其终点则为15世纪的文艺复兴(Renaissance)和宗教改革(Reformation)。从公元500年到800年,罗马所遗留的一切典章文物在此300年间都已破坏无余,虽有日耳曼民族先后建立其王朝,但都不能形成长久的统一和安定的局面。所以,在此阶段中惟一尚能保有统一观念的组织即为基督教会。 [ 注:Mark V.Kauppi and Paul R.Viotti,The Global Philosophers(Lexington Books,1992),p.126. ]
中世纪,尤其是从公元400年到800年之间的阶段,常被称为黑暗时期(Dark Age),但事实上,中世纪也并非像一般人所想象的那样黑暗,只不过是另一种形态的文明而已。中古欧洲的文明就本质而言,实为日耳曼(Germanic)和罗马基督教(Roman–Christian)两种文化的结合,其发展的主要区域为已有大量日耳曼人迁入并与原有居民混合的地区。换言之,西欧的中心已由地中海移到法兰西和莱茵河地带(Rhineland)。 [ 注:邹文海,《西洋政治思想史稿》,第七章《中古的再评估》对于并不黑暗的中古时代有很详细的分析,可供参考。 ]
尽管名义上尚有所谓神圣罗马帝国(Holy Roman Empire)之存在,但诚如伏尔泰(Francois–Marie Voltaire)所讥笑,这个帝国既不神圣,也非罗马。不过它却仍代表政治与宗教的结合,也象征统一的最后希望。神圣罗马帝国名存实亡后,欧洲仍有若干王国继续存在,但就整个趋势看来,所谓国王者,其统治权实在是非常有限。 [ 注:Mark V.Kauppi and Paul R.Viotti,The Global Philosophers,p.126. ]
中央权力日益减弱,地方权力日益增强,其结果即为一种新的制度逐渐形成,此即所谓“封建主义”(Feudalism)。在此要略作解释,因为中国周代即已有封建制的存在,所以最初的翻译者遂自然会用中国所固有的名词来译“feudalism”一字。事实上,从中文来看虽同为“封建”,但中西制度却有根本上的差异。中国西周时代所采取的制度是一种具有战略意义的设计,由中央政府作有计划的实施,其目的是企图建立一种稳定的新秩序。而西方的制度则是逐渐发展成形,并非由于故意的设计。用一种未免过分简化的说法来表示:中国是先封后建,而西方则似乎是先建后封。 [ 注:有关中国封建制度的分析,可参看钮先钟,《中国战略思想史》,pp.34–39。 ]
西方的封建主义并未经过任何设计,而是在需要之下自然成长。谁都不知道它在何时开始,何人是首创者,也无人知道其完全的真面目,因为它始终在修正与改变之中。综合言之,对于罗马帝国崩溃所造成的混乱和不安,封建主义即为一种自然的反应。其所产生的影响是至深且大,中古时代的政治、军事、经济、社会,甚至于伦理,都无一不发散出浓厚的封建气息。封建主义的最大特点就是公权力的私有化。任何局部性的贵族(Local lords)在他所控制的领土(fief,即所谓采邑)中享有一切统治权,虽然就名义而言,那是由遥远而微弱的国王所授予,但实际上,只不过是承认已经存在的现实而已。其结果为地方对中央享有极大的自主权,并使整个欧洲形成大小诸侯各自为政的现象。
封建主义的建立绝非一朝一夕之功,而是长时间演变的结果。自从4世纪异族入侵时开始,所谓条条大路通罗马的完整交通体系即日益破坏,使个别地区彼此隔绝。道路的破坏也可能是由于当地人民主动地拆毁,因为这也是阻止胡骑长驱直入的一种方法。以后国家多事,也就自然无人加以修复,但交通干道破坏之后,大城市的繁华生活也就无法维持,而都市和商业文明也随之而衰落,取而代之者则为分散的、农业的城堡(castle)文明。
城堡是封建贵族所建立,在政治、经济、军事三方面都是其必不可少的基地。城堡大都位于可以控制交通的险要地形上,易守难攻,加上城墙和护城河等防御工事的增强,也就可以确保安全达相当长久时间。城堡附近为居民集中之地,平时在田野中耕作,遇警则可迅速退入堡内。因此,在一个经常扰乱不安的环境中,堡主保护其臣民(vassals)的安全,而后者也对前者提供一切必要的服务。此种契约关系,推而广之,也就成为封建时代的基本伦理规范。由于交通的阻塞,商业行为也随之停顿,贵族及其臣民在经济上都是力求自给,过着孤立简陋的生活。当时的人很少离开其家乡,所以也都缺乏知识,甚至于是文盲,自然更无任何远大的眼光。 [ 注:邹文海,《西洋政治思想史稿》,第二章,第三节(封建的时代),pp.143–148。 ]
中世纪的城堡足以代表一种有效的权力(effective power),堡主(大小贵族)实际上就是一个土皇帝。小贵族对大贵族,贵族对国王虽有效忠的义务,但后者却无权(也无能)干涉前者的内政。贵族之间有其联防条约关系,小贵族可仰赖大贵族的援助。不过,他又必须坚守其城堡以待援军的到达。通常,小贵族必须坚守7日,大贵族的援军始能赶到,若到20天则国王的援军也可能到达。简言之,封建制近似防御同盟,国王的地位不过是一个兵力也许较大的盟主而已。
事实上,封建时代的政治权力分配要比上述的概况还远较复杂,除国王、大小贵族(分别拥有公、侯、伯、子、男等爵位)以外,教皇(宗)和主教(bishop)也都享有相当的权力。此外,有时中等阶级的商人和城市居民也能形成一种政治力量。他们对宗教或政治领袖提供经济支持,以换取准许他们组成自由社区(free communes)和商业联盟(commercial leagues)的“特许状”(charter)。商业团体不仅富可敌国,有时还能从事外交活动,建立其自己的驻外机构,突破闭关自守的限制。 [ 注:Mark V.Kauppi and Paul R.Viotti,The Global Philosophers,p.127. ]
总而言之,在中世纪时除交通不便、人口稀少等地理因素以外,还有三种原因足以妨碍强力中央政府的发展:(1)封建制度形成之后,权力早已分散,那些大小诸侯自然没有人愿意放弃其既得利益;(2)自从罗马帝国崩溃,教宗即以天下共主自命,自然反对王权的扩张;(3)神圣罗马帝国虽早已名存实亡,但对于独立王国的权威也仍构成一种法理上的限制。所以在如此情况之下,也就几乎没有剩余的政治空间可以容许近代国家的发展。 [ 注:同上书,p.128。 ]
骑士与城堡
当西欧进入黑暗时期之际,第一个受害者即为罗马的军事传统。甚至于罗马帝国在其崩溃之前,即已自动放弃其步兵兵团,改用骑兵来对抗异族的机动兵力。帝国瓦解之后,法朗克人(Franks)曾经一度企图恢复步兵的地位,但其原始化的组织根本不能与纪律严明的罗马兵团相比拟,所以也就无法对抗有良好训练的骑兵。
等到封建制度在9世纪出现时,骑士(knight)也就在军事方面扮演主角,并且与整个制度保持一种不可分的关系。封建制度的特性之一即为依照阶级作任务上的分工,把军事任务保留给某一阶级遂自为事理之常。自从6世纪起,马镫(stirrup)即开始普遍使用,这也就使马变得不仅只是一种机动工具,而且同时也是一种战斗工具。速度可以转换成为冲力,骑在马上的装甲战士对徒步战斗的人员遂享有一种绝对优势。到8世纪和9世纪时,骑士遂成为战争中惟一具有决定性的因素。在骑士之间的战斗,与后世的装甲战斗或海军战斗非常类似。胜负的决定是有赖于射程(range)、保护(protection)、速度(speed)三因素之结合。射程(即打击距离)来自较长和较重的矛(lance),保护则来自甲胄(amour)。因为装甲,所以马的负重量自随之而增加,自然影响其速度,所以也就必须有特别培育的骏马,不仅要能载重和耐劳,而且还能发挥高速以适应冲锋陷阵的任务。但在战役中,一位骑士又不能单枪匹马来作战,他还需要若干助手来帮助他携带或操作日益复杂的装备,包括长矛、战剑、头盔、盾牌等。至少,他需要一位持盾者(shield–bearer,即esquire,意为侍从),一位马夫(groom),一位轻装的骑兵,负责搜索和前哨的工作,两名步兵负守卫之责。所以,以一位骑士为核心,遂组成一个包括6人在内的战斗小组(lance),正像一辆重战车有6位乘员一样。这样一整套装备的成本也的确非常昂贵。
在装甲战斗中管理这些重武器和马匹,都非一般老百姓所能胜任,而且这样成本昂贵的兵力也不是穷人能养得起。所以到10世纪时,战争也就变成富人的专业,他们从青年时起就接受专门训练。然则他们的生活又怎样维持?主要的费用是出自土地,而土地在中世纪也代表惟一的财富来源。他们获得“采邑”的赐与,而其回报则为向其主上(lord)宣誓效忠,并提供服役。于是军事专业、土地享有、个人义务三者合而为一,构成封建制度的基础。
此种武士阶级也就是贵族,同时也是地主。他们的子孙支配着欧洲的土地直到16世纪为止,支配着欧洲的政治直到18世纪为止,支配着欧洲的社会直到20世纪为止。骑士阶级也逐渐形成一种共同的行为规范,即所谓侠义之风(chivalry)。以后又影响及于整个欧洲的社会、文化和教育。今天西方所推崇的“gentleman”(君子或绅士),实际上即为古代骑士的化身。 [ 注:Michael Howard,War in European History(Oxford,1976).书中第一章《骑士的战争》对于封建时代骑士制度的形成有详细的论述,pp.1–19。 ]
概括说来,从11世纪到14世纪,骑兵(士)在此300年间是居于支配一切战争的地位。此一骑兵时代(Cavalry Age)可以说是与封建时代作平行的演进,而且也荣辱与共。骑士成为封建制度的代表,也是陆军的骨干。对比言之,步兵的地位则降到了最低点。当然在战争中仍然需要步兵,但他们所担负的都是辅助性的任务,甚至于连配角的资格都还不够,而只能算是“跑龙套”。
骑兵(士)在战术层面上虽是一种攻击性的兵种,但就战略层面而言,中世纪的战争是属于纯粹防御性的。因为缺乏重步兵(方阵或兵团)来作为作战基础(operational base),所以也就不能形成战斗序列。结果只好用城堡(castle)来代替步兵,于是战争也就丧失了其战略机动性。同时,骑士是以个人身份参加战争,中世纪的军队实乃乌合之众,完全缺乏有效率的组织和指挥体系。因此,也缺乏后勤能力,再加上交通的不便,部队的行动不仅迟缓,而且更不能及远。简言之,只能有局部性的战斗,而不可能有大规模的战争。
另一方面,在有效的火器尚未出现时,城堡也就有其极坚强的防御能力。中世纪的军队几乎完全缺乏攻坚的能力,所以城堡的建立使小兵力可以对抗大兵力,诸侯可以对抗国王。当封建制度发展到其最高潮时,整个的西欧真是城堡林立,遍地皆是。以英格兰为例,就大约有1200座城堡。骑兵和城堡之间的共存和互赖,使得欧洲到10世纪结束时,要算是进入了一种相当太平的小康状况。 [ 注:Richard A.Preston,Men in Arms.(Praeger,1956),p.72. ]
通史学家大体都认为欧洲文明的发展在此长达千年的中世纪中是呈现着停滞的状况。军事史学家的看法也大致相同,即认为战争艺术在这个阶段是不仅没有进步,反而退步。甚至于有人说,战争艺术已经降到了其最低点(its nadir)。此种论断未免过分简化,至少并不完全正确。在军事领域中,即令是在骑兵时代,也还是有新的发展。主要的项目都是属于技术性的,例如武器和甲胄,攻城战和守城战等方面的改进。
不过就战略思想而言,这个时代的西欧真可以说是交了白卷。但这也并非不可谅解。这个时代是信仰的时代,也是无知的时代,几乎一切的学术都不受尊重,又岂只是兵学而已?事实上,那个时代的战争也根本不需要有所谓战略的指导。那些骑士(贵族)所需要的是勇而不是智。他们甚至于都是文盲,而且古代所遗留的兵经都已经成为稀有的古董,他们既不知珍惜,也无从学习。他们当然也不可能有著作传世,所以,即令他们有任何思想,后世也无法知道。
尽管如此,这个时代的战争还是有其值得研究的价值,它至少可以使我们获得鉴往知来的启示,所以在战略思想史的全部架构中,对于这个阶段仍然不能留下空白,它具有承先启后的地位,同时更对尔后的思想发展提供了一种必要的时代背景。
就全局而言,中世纪的思想并不以“进步”(progress)为追求的目标,其所关切者为“安定与秩序”(stability and order),所以中世纪的一切制度都是以维持现状为目的,而抗拒任何改变,到处都反映出浓厚的保守气息。在中世纪的欧洲,安定的最大保障者即为教会。教会是惟一的统一组织,其势力遍布全欧,而在每一个国家中除国王以外,教会也是最大的地主。教会为保持其既得利益,势必要和骑士阶级合作,甚至于有时僧侣与骑士已经不分家了。日耳曼武士与拉丁和尚的结合实为一切中古文化的根源。 [ 注:Richard A.Preston,Men in Arms.(Praeger,1956),p.73. ]
最足以表现教会对骑士阶级具有强大影响力的事实即为十字军(crusades)东征。第一次十字军东征是在11世纪末期(1095–1099),而最后一次(第八次)则在1270年,即为13世纪的后期,所以也可以说其全程是与骑兵时代相始终。除表现宗教热忱以外,十字军东征还有另一种重要意义,即足以显示自从罗马衰亡以来,在封建制度之下的欧洲已经第一次有足够的力量能向东方发动攻势。有人认为十字军只能算是一场闹剧,甚至于是幼稚的儿戏,并不具有任何值得研究的价值。其实不然,即令仅就军事方面来看,十字军对于战争的形态也还是带来了不少的改变。
首先应说明的是十字军与封建时代的一般陆军在组织上有两点显著差异:(1)十字军是完全由志愿人员(volunteers)所组成;(2)十字军是一支多国性(multi–national)部队。其次,就战绩而言,十字军的表现也并不像一般人所想象的那样恶劣,除偶然由于无知或急躁而自投罗网以外,大致还是能与敌人(回教徒)旗鼓相当。尤其是第一次十字军东征曾经收复圣城并建立若干十字军王国。
十字军东征不仅使欧洲武士们大开眼界,而且也让他们学到若干教训,并迫使他们不得不采用新的战术。他们发现欧洲的骑士对于机动性较高的敌人感到穷于应付,不久又已认清骑兵必须有步兵的支援。采取联合兵种的战术,十字军在1098年终于赢得安提奥赫(Antioch)的胜利,并于次年收复耶路撒冷。不过,基于封建的偏见,此种新战术并不受欢迎,而在以后累次十字军战争中又曾一再从头学习痛苦的教训。至于在欧洲的战争中,武士们还是遵守他们的传统规律,拒绝作任何改变。其结果为使战争的防御性更为增强,并使筑城的艺术(art of fortification)获得显著的改进。 [ 注:Steven Runciman,A History of the Crusades.(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3 vols,1951–1954),为有关十字军的权威著作,可供进一步研究的参考。 ]
尽管骑士的精神已经高度地发扬,尽管城堡的建筑是多而又大,但到13世纪,作为一种政治和军事体系的封建制实际上是已经盛极而衰。建立封建制的理由是它能保存欧洲的宗教和文化传统。此种理由现在已经逐渐丧失其说服力。新的力量正在出现,并联合起来把封建贵族推下其权力的宝座。
王权的扩张
自从12世纪时开始,政治权力就有再度向国王手中集中的趋势,其首要的原因是封建制本身在性质上有了新的变化。有三种现象特别重要,即货币化(monetarization)、系统化(systematization)、官僚化(bureaucratization),现在分别简述如下:
(1)封建关系本是以劳务为基础,逐渐变成改用货币偿付的方式。这种改变使国王或中央的收入远多于局部贵族的收入。钱多好办事,于是中央政府的权力地位遂因之而升高。
(2)封建制日益普遍化,同时也日益系统化。此种制度逐渐形成一种金字塔(pyramid)式的组织,由上而下有了明显的权限划分。换言之,上级对于下级的事务可以作合理的干涉,而臣民也可以向上级政府要求军事和法律的保护,于是他们与局部诸侯的关系也自然相对减弱。
(3)生活方式日益复杂,即令是地方政府也需要若干专业人员来处理各种事务,尤其是司法和财政。这些人员都非地主而必须靠政府的薪俸维持生活,自然是效忠于国王。官僚(文官)体制的建立实为现代国家的基础。 [ 注:Joseph R.Strayer,Medieval Statecraft and the Perspective of History(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71),pp.80–89. ]
此种权力集中的趋势又获得大环境的帮助。到12世纪时,欧洲周边上的外患已经逐渐平息,所有的异族不是已经同化即已被驱离。于是国王和贵族也就可以把较多的注意力和资源投入国内事务方面。同时,欧洲人口又已有相当巨大的成长,不仅刺激经济发展,而也产生若干新的问题使封建旧制无法解决。
加速中世纪欧洲走向近代的另一主要因素即为财富的增加,而财富的主要来源就是国际贸易,而国际贸易自从罗马衰颓之后,实际上即已完全断绝。到10世纪时,威尼斯商人开始与拜占庭发展贸易关系,十字军东征不仅增加了该国的财富和重要性,而且更导致新贸易中心的出现,例如热纳亚和比萨(Genoa and Pisa)。到12世纪时,西欧各国都已分别发展其贸易,许多新的商业城市纷纷兴起。国际贸易不仅使各区域之间的原始产品可以互相交换,有无相通,而且更刺激新产品的制造和新市场的开发。随着工商业的繁荣,城市中产阶级也随之而出现,此种现象遂又产生重要的后果。拥有财富的新阶级充满新的活力,成为反封建的急先锋,对于旧有的权力分配投下新的变数。很明显,在此种冲突中,国王是坐享渔人之利。经济革命不仅动摇了封建社会的根本,而且更扩大了国家(国王)的财源,并使其军事权力的扩张可以突破旧有的限制。 [ 注:Richard A.Preston,Men in Arms,p.80. ]
中世纪的武士阶级虽保有好勇尚武的习性,但实际上在这个时代中发生大规模战斗的频率却非常低。国王想要兴师动众很不容易,不仅要设法说服那些割据一方的贵族们同意出兵,而且恶劣的交通也对部队的调动和补给构成莫大的困难。军队好不容易集中之后,又不能维持太久的时间,因为通常国王只能要求其骑士每年服役40天。此外战争还受到季节的限制。在英格兰,贵族们常拒绝到海外服役,而在欧陆上,贵族们也常拒绝在本国境外作战。
封建时代的野战军根本只是一群乌合之众,毫无纪律之可言。许多人都只听命于其顶头上司,并不重视国王的权威,所以也就不可能建立有效的指挥体系。因此,所谓战斗序列最多只是虚应故事,结果形成各自为战的现象。尤其是当时又有俘虏可换赎金的陋习,所以大家都尽量不杀死敌人以免断绝财源,同时由于想发财,志不在斗,纪律和秩序也就更难维持。
封建武士是一方面有余勇可贾,另一方面却目不识丁,他们平时勤练武艺(包括骑术劈刺等在内),但从不好学深思,换言之,只知斗力而不知斗智。这个时代不仅没有任何有关战争艺术的著作,甚至于情报、后勤、管理、地理等各种知识也都完全缺乏。也许只有筑城的技术为惟一例外,那是确有相当的进步,其后果则为更增强了战争的防御性,并使小贵族更能对抗中央的统治。
各国君主对于封建制加在其王权上的限制自然深表不满,他们很早就企图打破封建阶级的军事专利权,以改进军事组织的缺失,并提高国家和国王的权力地位以及应付战争的能力。眼前最简单可行的方法就是雇用佣兵。佣兵本是一种最古老的行业,甚至于可以说在古今中外的历史中都是一种普遍存在的现象。虽然在12世纪时,各国统治者的财力还相当有限,不能大规模改制,但却已有足够的钱雇用少量的职业军人。所谓佣兵时代(age of mercenaries)固然尚未来临,但到13世纪初期,各国的军队中都已有不少的佣兵了。这又与人口增长有其必然关系,到处都已感到耕地不足,尤其是没有土地的武士就会变成佣兵部队中的干部。
到13世纪后期,英法两国的王室在他们的国内,实际上已经能够禁止其贵族们进行私人性的封建战争。现在城堡已经不能对贵族的独立地位提供无条件的保障。国王有了其新财源之后,也就能够雇用佣兵来对任何城堡进行长期的围攻(long sieges),使最富有和最顽强的堡主也不得不屈服。所以到中世纪后期,英法两国也就已经成为欧洲最强大的王国。 [ 注:Richard A.Preston,Men in Arms,pp.81–83。 ]
欧洲在14世纪时发生了两件大事:黑死病(Black Death)和百年战争(the Hundred Years War)。它们对当时的欧洲产生了非常重大的冲击,加速中古时代的结束和近代的开启。黑死病(1347–1452)也许就是一种淋巴腺鼠疫(bubonic plague),在 1347年从东方传入,以后就一再在欧洲流行,估计使欧洲的人口损失了四分之一,并造成广泛而严重的后果。社会结构受到破坏,人民四散流亡,原有的农业由于劳力缺乏而无法维持,同时人民对于一切都丧失信心,引起严重的精神崩溃。 [ 注:J.F.C,Fuller,A Military History of the Western World,vol.Ⅰ,p.469. ]
百年战争(1337–1453)则为一场人为的灾难,发生于英法两国之间。其起因是一种王朝继承权的争执,自今日视之,已经没有太多的意义,但这场战争对于尔后的军事发展以及英法两国的历史却具有非常重大的影响。而尤其重要的后果则为封建时代的战争方法以及装甲的骑士从此遭受彻底的淘汰。就某种意识而言,百年战争对于战争艺术和军事组织都带来革命性的改变。专业原则取代了封建原则;贵族丧失了其支配地位,军队的人力和武器都已民主化。骑兵不再是惟一的战斗主力,军队都已由不同的兵种联合组成,战术也开始受到重视。财力和人力的增强也使国家能够扩大战争的范围,延长战争的时间。最后,炮兵的出现更暗示又有新的革命即将来临。
火药在欧洲的最早出现时间已不太可考。虽然中国宋仁宗时,曾公亮(999–1078)所编《武经总要》对于火药如何配方已有明确的说明,但火药是否由中国传入欧洲,以及可能在何时传入,又都尚有疑问。不过,蒙古人西征大军,在1241年渡过沙爵河(Sajo River)时,曾使用鞭炮(firecrackers)发出闪光和巨响以助声威,在历史中的确是有所记载。 [ 注:钮先钟,《中国战略思想史》(黎明),p.416,pp.40–450。 ]
依照希门上校(Colonel Hime)在1915年所著《炮兵原始》(The Origin of Artillery)的记载,火药的配方是英国人乐哲·培根(Roger Bacon,1214–1292)在1249年首次发现。不过,从其著作中并不能暗示他曾想到利用火药(gun–powder)来制造火器(firearms)。 [ 注:J.F.C.Fuller,A Military History of the Western World,vol.Ⅰ,p.469. ]
大致说来,欧洲在13世纪即已有火药,但火器的发展则非常迟缓。用投掷工具发射火球、火箭等技术是古已有之,但利用火药来作为推送动力则远较困难。也许很讽刺,为和平目的而发展的铸钟技术(bell founding)只要略加改进,即可以用来铸造最原始的火炮。14世纪的初期,此种火器即已开始进行试验,最早的巨型臼炮(great mortar)一天只能发射一次。到15世纪时,火器的种类逐渐简化,只保留在此后500年间支配战争的两种形式的武器,炮(cannon)和枪(hand gun)。 [ 注:Michael Howard,War in European History,p.13. ]
火器所产生的最重要效果最初是表现在攻城战方面。1453年土耳其炮兵在40天之内击毁了千年不坏的君士坦丁堡城墙。火器也是有助于王权扩张的另一因素。国王拥有火炮使得任何诸侯也再无负隅顽抗的可能。英国在百年战争中一直居于优势,到14世纪终了时仍然如此,但在15世纪法国陆军开始使用枪炮,于是不到50年英国的优势即已完全丧失。从1450年到1453年,法国的炮兵把英国人留在诺曼底(Normandy)和基恩(Guienne)的要塞据点逐一击破,而在累次战斗中也都使缺乏火器的英军受到严重的挫败。
除火力因素之外,法国在百年战争中的最后胜利又应归功于下述两个因素:其一是职业性常备陆军的建立,其二是法兰西民族精神的发挥。百年战争也常被称为第一次民族战争(national war),所谓民族意识和民族主义从这次战争中衍生出来,而法兰西则居于领先地位,所以它也就成为粗具雏形的第一个欧洲民族国家(nation–state)。1445年在查理七世(CharlesⅦ)指导之下,法国组成罗马时代之后的第一支正规常备陆军(regular standing army)。再经过若干改进之后,等到查理八世(Charles Ⅷ)在1494年率领法军入侵意大利时,其部队也就可以算是欧洲所从未见过的最优秀陆军,包括步、骑、炮三兵种在内。那与300年后拿破仑入侵此同一地区时所率领的兵力,在组织上几乎毫无差异。很明显,封建制度和骑士战争都已从此成为历史陈迹。而黑暗已久的战略天空也开始现出熹微的晨光。 [ 注:Michael Howard,War in European History,p.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