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个时代兵器的杀伤力·第二十九
作者:T·N·杜普伊 ·美国
出自————《现代军事理论》
所有的兵器,都具有一种共同的特性——杀伤力,即使人致伤,如可能则使人毙命的能力。战争的历史,就是一些集团的人们,通过比敌方更为有效地使用兵器,或换言之,充分发挥或者接近发挥兵器的最大杀伤力,力图将其意志强加于另一些集团的人们所采取的方法的回顾。
当然,兵器的杀伤力是相对而言的。比如一把剑,有人操之能置对手于死地,那末我们说没有什么比这把剑具有更大的杀伤力了。然而,剑的杀伤力却要受时间、距离、乃至持剑人的身体条件等诸因素的制约。假如我们给这些或者其它因素赋以一定的数值概念,便可将剑的杀伤力跟氢弹、坦克或其它任何兵器加以比较。显然,能在较短时间里歼敌越多的兵器其杀伤力也就越大。表1(见第12节)和图2表示了各个历史时期中有代表性的兵器的杀伤力。这些杀伤力的理论指数(简称TLI)是用标准公式计算所得之结果(见表1),并用半对数方法加以图示的(见图2)。
图2 各历史时期兵器杀伤力和士兵分散率的变化
读者从图表上不难看出,在我们称之为“冷兵器时代”的整个历史时期中,表示杀伤力的曲线相当平直,但从启用黑火药兵器之后,特别是20世纪中叶开始,曲线便急剧上升。
为了提高兵器杀伤力,促使人们采取两项重大的做法。第一,人们不得不改变作战方法,以便最大限度地发挥新型兵器的效能;第二,人们同时采用主动和被动两种手段来限制敌方使用新型兵器的效能。
这两者相互结合,并在很大程度上相互补充的做法,即最大限度地发挥兵器的效能以打击敌人,同时又限制敌人兵器效能的发挥,导致了我们所说的战术的发展,即作战中用兵技巧的发展。这些战术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1)火力,或称杀伤力;(2)运动,旨在使部队及其兵器运动到能最大限度地杀伤敌人的阵地,或者说运动到敌方对我方具有最小杀伤力的阵地,或者实现这两种要求的某一结合;(3)军队的部署,即要达到下述之双重目的:要最大限度地发挥我方使用兵器的效能,同时更重要的是最大限度地降低敌人兵器的效能。
战争中的不变特性
从本书前面所述的内容可以明显地看出,战争的历史是一个不断发展变化的过程。其中,在技术方面的变化使兵器发生了变革,并进一步导致战争中战术的变化。但是,尽管有着这样一些变化和变革,战争仍然存在着某些永恒不变的特性,而且,这些不变特性跟那些变化和变革相比至少是同等重要的。
战争的不变特性主要有三个方面。第一是战争的目的不变,即使用致命的工具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对方。第二是进行战争的方法不变,这些方法可归纳为一套原则,通常称为战争之原则。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个方面,即人的本性不变。
如表1和图2所示,在以往的整个历史时期里,兵器的杀伤力只有过很少的几次重大提高,并且主要是在大约1850年之后。每次杀伤力的大提高均可看成是足以改变战争特性的新飞跃。这种飞跃属于一种革命性的变化,随之能引起一系列的革新。革命和革新是不容混为一谈的。因此,我们可以说用后坐力来带动的带式送弹马克沁机枪是一种兵器上的革命,而后来出现的一些机枪虽然性能更佳,但却只能算作是技术进步过程中的革新而已。一种新型兵器的出现,只有当它被吸收作为制式装备因而引起战术及作战时的军事编制的变化,或者在使用原有兵器来对付它或用它进行作战而引起战争的重大变革的时候,方能充分估价其真正的影响和意义。因此,第二次世界大战初期德国组建了装甲师并投入实战,便表明坦克这种新型兵器已被成功地吸收作为德军的制式装备,并由此带来了兵器技术及战术的许多重大的进步。
相对来说,在历史的进程中,兵器技术和战术的突出进步是为数不多的。现用下面几页篇幅先介绍一下从马其顿国王菲利普设法提高长矛的杀伤力,并通过建立方阵(约公元前355年) [ 注:这一时间顺序可能被颠倒了。 ] 使长矛的作战效能得以充分发挥以来,直至发明原子弹这整个历史时期中,兵器及其杀伤力的十八项重大进步。
冷兵器时代
马其顿长矛:公元前359年后不久,马其顿国王菲利普下令增加矛的长度,因此这种长矛要比同时代的矛明显地长一些。它曾用于由4096名训练有素的专职长矛兵组成的方阵作战,菲利普和亚历山大极其成功地采用过这种方阵队形,它近似于现代的一个师。
短剑:公元前250年左右的一种古罗马短剑,长度为两英尺,系一种沉重兵器,主要用来刺人体的要害部位,造成当场死亡或致命的感染。它的重量和宽度还使之适合于作为手斧来使用。古罗马短剑兵通常编成120人左右的小队,作战时可按预先规定的简短指令灵活编队,这样就可以在作战范围内的任何位置上进行运动或战斗。每个短剑兵都经过专门的训练,他既能单兵作战,同时又是协调良好的整个战斗机器中的一员。这种小型编队,再加上轻步兵和轻骑兵,便组成4500人左右兵力的作战部队,即所谓的古罗马军团,它差不多也类似现代的一个师。
英国长弓:公元1200年前 [ 注:有迹象表明,约公元前3000年时,埃及就已经出现了长弓的完整的雏形。而英国弓来源于威尔士的说法也是有疑问的,也许本来就是在英国发展起来的。 ] ,威尔士山民发明一种可以快速放箭的长弓。它用紫杉木制成,据说它的箭头能射入栎木四英寸的深度。弓箭兵必须从小开始训练才能熟练地使用这种兵器。虽然长弓的杀伤力要比欧洲所有其它种类的弓箭强得多,但实际上却并不比制作较为粗陋,使用不大灵便的石弓好。石弓在欧洲出现比英国长弓大约要早一个世纪。直到英国国王爱德华一世和他的孙子爱德华三世时期,长弓才在作战中真正得到有效的使用。他们选用大量长弓兵组成一个强有力的火力基地,并由弓箭兵、轻重步兵及小股带盔甲的精锐骑兵紧密有序地配合作战,从而实施一种能攻能防的战术。
蒙古弓:一种反曲式弓,用动物的角和木头制成,样子与普通弓差异颇大,长度则与英国长弓相近。射箭是骑在马背上进行的,因此弓箭兵从小就要苦练骑马和射箭的本领。蒙古弓箭兵按照成吉思汗建立的完善的作战指挥系统进行编队,在权威首领的指挥下,手持性能大大优于所有对手的兵器,与全身披盔带甲的长矛骑手协同作战。在十三世纪的大部分年头里,蒙古军曾所向披靡,称雄一时。
黑火药时代
黑火药本身只是一种危险性属于中等的炸药。欧洲人直到1250年才懂得使用它,在中国则可能要早一些。当时,人们花了50至75年的时间才发现将黑火药装在一头开口的管内并进行点燃,便具有杀伤力。但黑火药兵器被正式作为部队的制式装备则花了将近400年的时间。到了15世纪中叶,黑火药兵器在提高杀伤力方面才清楚地显示出巨大的潜力。
最早的火炮:公元1326年,黑火药被用来在城堡门楼上发射小型弹体。这种发射装置尽管十分原始,但已经属于一种火炮了。它使黑火药成了能够使人致命的东西。因此可以说是使黑火药具备杀伤力的一次带根本意义的飞跃。
火绳枪:在出现火炮后约120年,发明了最早的安全可靠的枪。到了15世纪中叶,又在此基础上制成了火绳枪。由于这种枪的射击速率很慢,在射击完毕装填子弹时,射手既不能射击又不能防卫,因此使用起来很成问题。为了解决这个问题,采取了两个办法。一是由长矛兵来保护容易受到攻击的火绳枪兵,二是将火绳枪兵编成十列横队,当第一列打完一发子弹后,便退回最后一列去装子弹,接着后面各列依次轮流射击。16世纪初的西班牙方阵便是采取这种战术的最好例证。
古斯塔夫·阿道夫对兵器的改进:这位国王改进了当时的兵器,提高了兵器的杀伤力。这些兵器成了他全面改革后的军事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他在战术以及军事编制方面的改革则成了后来三个世纪中欧洲军事实践的基础。他通过改进子(炮)弹(第一次大规模采用早就出现过的一种思路),大大提高了滑膛枪和火炮的射击速率。为了发挥步兵的火力,他发明了“线式战术”,将士兵编成行数较少的队列,而不是象西班牙方阵那样密集的队形。为了发挥炮兵的火力,他设法减轻炮管和炮架的重量,改进炮队的编组,使之比当时其它军队的炮兵具有大得多的战术机动性和效能。
燧发枪和刺刀:这两种兵器组成了一种更简单更可靠的枪械。枪上带有可进行肉搏战的装置,这样,当枪在射击之后仍然具有杀伤的能力。由于使用了环套固定的刺刀,因而结束了黑火药兵器很长的一段过渡时期,从此,不再要由长矛兵来保护手持空枪的士兵了。在欧洲,约从1700年起开始普遍使用这种组合式兵器,直到下一世纪仍是部队的制式装备,前后经历了约125年时间。燧发枪和刺刀在杀伤力方面完全可与线式战术和滑膛枪相匹配。
技术变革时代
总的来说,这一时期兵器的杀伤力比之黑火药时期的早期兵器有了一个量的飞跃。由于这些兵器近代才使用,又有较好的资料记录,兵器在哪种情况下发明以及与此相关的技术取得了哪些进步等情况都比较清楚,因此分析起来比较容易。
圆锥形步枪子弹(1849-1860年):即通常所说的米尼枪弹。这种子弹用于前装枪,由能防风雨的火帽引发,其初速快,有效射程相当于当时的滑膛枪,而精确度则大大优于老式燧发枪。采用这种子弹的步枪是美国南北战争时期的主要步兵武器,当时战斗中的大部分伤亡是这种兵器造成的,同时它还导致了步兵战术的重大变革,不过这种变革进程比较缓慢。由于采用圆锥形子弹的步枪具有很大的杀伤力,因此是战争中最引人注目的兵器革命,至少直到20世纪80年代仍是如此。
后装枪(1848-1864年):这种枪的特点是射手可以俯伏射击和俯伏装弹,因此它使前装枪过时了。后装枪的技术思路并不新,它的雏型早在一个世纪前便已在实战中使用了。1848年普鲁士军队率先将这种枪大量用于步兵作战,但直到1864年丹麦战争时才公开撞针枪的秘密。
后装线膛炮(1845-1870年):虽然1845年左右就已制成可供实战用的后膛炮雏型,但此后的25年内却一直没有得到广泛采用。经过不断的改进,终于在普-法战争(德国操纵)中显示出它比老式的法国前装炮要明显优越。由于它的射程更远,发射速率更高,因而杀伤力就更大。
马克沁机枪(1883年):这种用后坐力来推动的带式送弹机枪是现代自动化兵器的雏型。第一次世界大战证明,这种机枪是黑火药出现以来在提高杀伤力方面效果最好的一种兵器。
榴弹(1886年):装有烈性炸药的轻型火炮炮弹能够在爆炸点周围20英尺的范围内产生1000多块具有杀伤力的弹片。美国南北战争中所用的老式黑火药炮弹只有2-5块弹片,普法战争中普鲁士军所用的炮弹也只能产生30块弹片。因此,仅从爆炸所产生的弹片来推算,理论上榴弹的杀伤力是普通黑火药炮弹的35至200倍。
机柄弹仓式步枪(约1895年):在大约半个世纪的时间里,各国军队曾使用过各种各样的弹仓式步枪,但在进入第二次世界大战时,经过大量改进的毛瑟枪成了各国军队标准的步兵步枪的原型。这种枪之所以具有更大的杀伤力,其主要原因是射击速率大大提高了。美国的M1903型斯普林菲尔德式步枪是这类枪中的佼佼者。但是,主要由于财政上的原因,大约过了半个世纪之后这种枪才逐步被半自动步枪(系机关枪原理的改进)所取代。
坦克(1916年):这是一种内燃机驱动的环状履带车,它使机枪和轻型火炮具备了越野机动能力并得到了装甲的保护。这就使之比没有装甲保护的人背马驮式兵器具备了大得多的杀伤力。第一次世界大战时,由于当时一些兵器杀伤力的提高,曾经形成了战术上的一种僵持局面,坦克的出现从机械化的角度为解决这个问题向前迈进了一步。
战斗轰炸机(1917年):这种飞机在作战灵活性,航程以及将相对来说把较大的炮弹(或机枪子弹)射向点状目标所用的反应时间等都提高到了一个新的水平。(请注意,在特定条件下也可在作战中使用中型和重型轰炸机。第二次世界大战初期德国使用斯图卡式俯冲轰炸机可以说是短暂却又成功的反常现象,并不能说明飞机的杀伤力得到多少提高,因为作战环境有可能变得对这种飞机的活动十分不利。)
弹道导弹(1944年):这是一项德国人的发明 [ 注:主要是在美国人罗伯特·H·戈达德(1882-1945)的火箭理论基础上发明的。 ] 。(此情于1944年披露)由于这种导弹射程远,具有全天候作战能力,并有较强的抗干扰性,因而大大提高了弹头的杀伤力。这种导弹是导弹家族的雏型,这导弹家族正在引起战术和军队编制的变化,即使射程大幅度地增加,也就大大提高了杀伤力。
原子弹(1945年):在某种程度上由于全世界都知道原子弹首次用于战略轰炸,同时也因为人们承认它具有极其强大的杀伤力,因此,尽管原子弹尚未用于战术目的,但它在促使战术和军事编制的改变方面已经起到了特殊的作用。如何对核武器作出恰当的应变,也许是当今或过去从未遇到过的最严重的军事课题。
辅助性技术的重大进展
要了解战争的演变情况,很重要的一点是必须认清杀伤力的提高不仅仅是兵器本身的作用。当然,给敌人造成伤亡的是兵器,因此兵器是实现战争目的的工具。但是,在许多情况下,兵器的实际杀伤能力一直是受辅助性技术进展的影响并因此而得到相应提高的。
正因为历史上兵器本身的杀伤力只出现过为数不多的几次真正重大的提高,因此,对兵器杀伤力起着直接影响的辅助性技术的进展也是寥寥无几的。但是,尽管这些进展数量不多,却也带来了许多技术上的革新和进步。
下面列举辅助性技术的19项重大进展。这些进展看来确已对战争产生了革命性的影响。正如武器本身一样,这些进展大多是在19世纪中叶以来的技术革命时代出现的。
冷兵器时代
盔甲:史前,人们为了保护自己免受敌人的袭击,开始使用原始的兽皮制成的盾,后又改为木制盾。埃及和美索不达米亚军队的士兵曾用过最原始的盔甲,后来希腊人制成了金属头盔,护胸铁甲和金属盾,使盔甲得到了改进和完善。到了基督纪元初期,锁子甲的使用使盔甲得到了较大的改进。在12和13世纪期间,锁子甲一直是士兵用来保护身体和四肢的主要防护具,直到14世纪,金属片盔甲开始取代它为止。当然,盔甲的作用在于抵御敌人兵器的伤害,而它的保护作用又能使士兵得到精神上的鼓舞,以便更勇猛地,并以更大的威力使用手中的兵器。
马镫:在亚洲一些地区也许早在公元一世纪就已开始使用,但在欧洲则到6或7世纪才得到推广。当使用长矛兵器时,马镫能把马和骑手的全部重量变作挥刺长矛的合力,大大提高了长矛的威力;而在使用弓和剑的时候,马镫使骑手能够安全稳当地骑在马上使用手中的兵器,因此也提高了弓和剑的杀伤能力。
由于以上的技术进展,在当时形成了一支披盔带甲的骑兵部队。在后来的800年内,直至长弓和瑞士长矛相继发挥威力之前,它们一直是称雄称霸于欧洲的军队。
黑火药时代
稳定性黑火药(即粒状火药):约在公元1450年,有人发明了一种黑火药,它能长期保持爆炸特性,不会分解成原来的配料成份,因此使用起来非常可靠,效能很高。
火绳枪点火装置:15世纪西班牙人研制成一种火绳枪的点火装置,它使射击更加安全,射手也可用枪进行瞄准,因此提高了射击的精度,当然也就提高了枪的杀伤力。
燧发枪点火装置:这是用于滑膛枪的一种更安全,更准确,速度更快的点火装置。这种滑膛枪取代了火绳枪上原有的点火装置。它的基本工作方式是:用二硫化铁或燧石与钢件相撞击产生火花,使火药池内的火药点火。这种装置提高了滑膛枪的效率,在夜战中不致暴露枪的点火动作,避免了射手的危险;另外,它使枪在雨天也可进行射击。士兵在遭到突然袭击时可以更快地出手还击。
铁制推弹杆:据有些历史学家称,18世纪初,普鲁士国王腓特烈·威廉一世首先采用了一种铁制的推弹杆,以代替原先容易折断的木制推弹杆。普鲁士步兵经过训练后使用这种新工具(枪的本身未加改动),每分钟平均射击速率至少提高了一至二倍。 [ 注:有的历史学家认为射击速率的提高,几乎完全是由于加强了训练和提高了纪律性的结果。 ]
技术变革时代
蒸汽机(1769年):英国人詹姆斯·瓦特发明了蒸汽机,随之又出现了铁路和机车,从而实现了大批量兵员的运输,并能按数量要求将弹药及时送上前线,使士兵能以更高的射击速率来使用兵器。蒸汽动力也引起了海军作战的革命性变化,它实现了兵器的大批量生产,用以武装大规模的部队并使舰队具有了空前大的动力。
火帽(约1851年):19世纪初,美国人本杰明·肖发明了火帽以代替燧发机。它除了应用于滑膛枪外,还为1835年发明柯尔特式自动左轮手枪准备了条件。
电子通信:19世纪中叶,用电首次达成了远距离瞬间通信,从而实现了对大规模作战部队的指挥控制。
(1)电报(约1840年)是电信发展中的第一项重大发明。在美国南北战争期间,电报曾广泛应用于大部队的战略战术指挥。
(2)更近一点,用野战电话首先实现了瞬间话音传输,第一次世界大战中曾得到大量应用,主要作炮兵通信,用来将炮兵观测员的射击数据和修正数据传达给炮位。
(3)第一次世界大战中也出现了早期的无线电话。到了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期便成了战略战术指挥的主要通信手段。它既可以作为有线电话的补充,而且在远距离高度机动部队的作战指挥中完全取代了有线电话通信。
带刺铁丝网:它原先是农民用的一种对人无害的器材,在军事上用来将射击目标限制在火力范围之内,并把目标与支援的武器及人员隔离开来,从而更充分地发挥自动武器的杀伤力。这种器材最早于1874年被用于此类军事目的,但直到第一次世界大战时人们才充分认识到了它的作用。
无烟火药(1887年):使用这种火药后,射手一面能以稳定的速率进行射击,一面还可以连续地观察射击的目标,因此,无烟火药的启用标志着兵器杀伤力的一次重大提高。而且由于射击时不产生烟云,不致于暴露自己,所以不易受到对方反击的伤害。
内燃机(1887年):在可供实用的内燃机问世后不久,人们很快就用它制造坦克和飞机,并因此而产生了全新的战争概念。当它被用来驱动卡车和履带车后,步兵、炮兵和补给车等便具备了在道路上和越野的机动能力。
带后坐装置的高速射击火炮(1890-1910年):要充分发挥后膛炮的效能,必须找到炮架承受后坐力的办法。有了这种炮架,就不必在每次发射炮弹后再用人力将炮送回原来的位置并重新确定射击方向和距离。在发明了先进的后坐装置后,这个问题便随之解决了。接着出现了一系列的火炮,其特点是射程远,射击的精度更高,特别是射击速率大大提高了。此外,还有一些象套筒炮管这样的重炮结构方法也在提高火炮杀伤力上发挥了作用。到1914年,由于火炮杀伤力的大提高,终于使“线式战术”过时了。
侦察机:于1907年研制成功,但直到第一次世界大战才得到充分的利用。侦察机能发现过去来说隐蔽而无法发现的目标(主要供炮击用)。
空中摄影:照相机是技术革命时代的又一项技术进展,它与侦察机相结合(主要是空中摄影,但不全是),成为发现敌人目标的基本手段。
雷达:它实质上是发出脉冲信号,在遇到目标时将脉冲反射回来的一种电子设备。其用途有:
(1)用于防卫(1938年):雷达为侦察人员提供了发现和识别空中、地面及海上目标的全新手段;在确定目标之后就能够更充分地发挥手中兵器的杀伤力。英国最先懂得了它的作用,并用之于防空系统,这便是他们取得1940年不列颠战役决定性胜利的主要原因。
(2)用于进攻(1944年):无线电变时引信或称近发引信,它运用雷达原理,能在接近目标时引发高爆弹。以往只采用带定时装置的引信对炮弹进行空中引爆。这种引爆方法比较费钱,并需进行复杂的有时还不太可靠的计算,因此定时引信在作战时只能说是勉强有效。如果给引信装上一个微小的雷达装置,那末,当炮弹飞过地面上规定的一段距离,或者碰到地面上突起的目标,或者遇到明确指定的空中目标,比如一架飞机,就会引爆。因此,只要炮弹对准任何一个目标并在越过目标时靠到足够近的距离,就能使高爆弹发挥最大的潜在杀伤力。
惯性制导和无线电制导:这是两种制导或导航方法,可以为远程弹道导弹、飞机、海军舰艇以及地面车辆提供精确的方位和距离。
电子计算机/自动数据处理(1940年):最早供军用的近代电子计算机雏型,是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英国为破译德军密码电报而研制成功的。但时至20世纪80年代初,人们仍然只是模糊地认识到这种可以用来进行计算和存取信息的越来越小而且越来越轻的电子设备所蕴含着的巨大潜力。
人造地球卫星:把这项技术进展放在这里叙述很没有把握,因为从战争角度来说,这项技术并无历史基础,况且人造卫星在某种程度上也可以说是弹道导弹技术引伸发展的结果。不过卫星与导弹毕竟有着相当大的差异,而且人造卫星在侦察、通信乃至作为武器的空间发射台等方面的潜在能力将会给未来战争带来明显巨大的影响。因此,似有在此略加提及的必要。
战争与和平对兵器发展的刺激作用
19世纪前,提高兵器的杀伤力并利用这种成果的工作是一些发明家独自进行的。这些成果的出现在很大程度上带有一种偶然性。到了19世纪时,即从19世纪30年代燧发枪被逐步淘汰起,欧洲和北美列强便开始设立工业、军事等方面的科研和管理机构,从事开发“19世纪最伟大的发明,即发明方法的创造发明。” [ 注:此文引自纽约麦克米伦出版公司1925年出版的艾尔弗雷德·诺思·怀特黑德著《科学与当代世界》一书第141页。 ]
那时对科研工作的新兴趣,加之从事科研工作的各种机构之间能够很好地互通信息,使得军事思想家们能够比以往更好地利用日新月异的科技革新成果。到了19世纪中叶,工业革命所带来的广泛的科技变革便开始初见成效了:兵器的杀伤力有了提高,战术得到了发展,而且出现了与兵器杀伤力及战术发展相适应的军队组织体制。不过这些成效在起初的阶段来得较慢,因此在19世纪的大部分年头里军事技术的发展一直是处于落后状态的。
奇怪的是,技术革命时代的重大技术进展的时间都是紧挨着连在一起的。圆锥形步枪子弹、高效后装枪和线膛野战后膛炮相继出现于1841至1849年之间;近代机关枪、高爆弹、机柄弹仓式毛瑟枪、无烟火药以及近代速射火炮等先后于1883年至19世纪90年代中叶问世;坦克和战斗轰炸机是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二个年头的时间里(1916-1917年)出现的,而弹道导弹和原子弹则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接连着的二年之内相继发明的。
19世纪新兵器的技术进步是在和平时期取得的,或者至少可以说它们的雏型是在上几次重大战事结束后大约十五年的和平时期里出现的。为何存在这样一个时间上的间隔呢?其原因或许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战时财政预算上的困难;二是由于战时花费了大量的财力物力,因而使人们对发展技术产生了某种冷淡态度;三是需要有一段时间让人们进行考虑和试验。
20世纪兵器杀伤力的提高(如坦克和战斗轰炸机,弹道导弹和原子弹)则都是战争时期的科研成果。每种兵器装备的发展,其基本思路产生于和平时期,但是往往缺乏推动力。总要等到国家安全危在旦夕,因而出现压倒一切的必要性和可能性的时候,方才着手进行研制。1911年奥匈联军曾经拒绝制造一种可供实战的坦克;而美国国会在两次大战中间的年头里也肯定会否决为曼哈顿计划提供几十亿美元经费的提案。
发明者的身份
近代,究竟是谁从事着提高兵器杀伤力的研究工作呢?是个人还是集体?是私人机构还是政府科研部门呢?大体上说,从事轻兵器,火炮和弹药研制工作的是文职科研人员,他们的工作基本上是个人单独进行的。当然也有不少军事人员在从事这种工作。由于火炮及其弹药的研制需要铸工厂、化工厂以及金属加工机床,因此,在英国由私人厂家,在法国和德国则由政府兵工厂负责牵头从事这种工作。
直到1900年,黑火药兵器尚有一些重大的技术问题需要解决。比如兵器太重、冒烟、后坐力、射击的速率、射程、引信、弹片的数量以及精确度等。(当时由于已经发明了整装式金属弹壳制的炮弹,因此后膛装填兵器的封闭或密封问题就早一步得到了解决。)这些问题早已是几个世纪以来众所周知的了,但是当时看来还没有一个国家的政府主动提出想要解决其中的任何一个问题。随着科学技术的日益进步,有人终于找到了解决这些课题的机会,于是搞出了一些发明创造,并把它们奉献给政府。在解决上述技术课题的过程中,政府兵工厂所起的作用显然是比较小的,充其量不过是少量火炮的研制工作。当时通常的情况是个人发明家将他的新发明卖给政府部门,而政府部门主动要求发明家研制新的和具有更大杀伤力的兵器倒是鲜见的事情。
到了第一次世界大战时,新兵器的发明过程开始有所变化。不论是飞机还是坦克,不论是弹道导弹还是原子弹,都是由最初的设想先变为科研人员的基本思路,然后在军队和地方科研人员的共同参与下,经过一个或几个政府科研机构的努力,最终研制成可供实用的新型兵器。这就是从小型私有工业向大规模政府科研机构的一种转变。
就国家来说,1914年前的大多数发明项目差不多都是法、德、英三大工业强国分别着搞出来的。近代机关枪的发明者海勒姆·马克沁原是美国人,但在当时美国的一种潮流影响下,他移居到了英国,与著名的维克斯兵工厂合作从事科研工作。三大工业强国非常清楚它们需要高效能的兵器装备,又掌握着先进的技术,同时有足够的预算经费,因而为发明家和生产厂提供了从事科研工作的良好前景。1917年后,美国开始跻身于三国集团,从此便在兵器的科研生产上始终占据着领先地位。
兵器杀伤力的重大提高所经历的阶段
一种重要的新型兵器或者威力比原来更大的改进型兵器的研制成功,其思路往往在很早以前就已经形成。例如,在坦克和飞机出现之前约450年的时候,伦纳德·达·芬奇就已经提出了这两种装备的设想,在这同一时期,还有人进行了后膛炮和高爆弹的试验工作。
随着工业革命的到来,人们开始有可能将图纸上的设计变成兵器装备的样品(当然有的发明家可能并不知道某些思路设想早就有了),然后再对它们作一些大的改进。从形成设计思路到制成装备的样品,直至正式装备部队,这段间隔时间是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而逐渐缩短的。从研制出最初的后膛炮到生产可供实战使用的安全火炮至少花了400年。而后来改进成法国75毫米火炮则仅花了51年。从1795年第一架小型的飞机样机上天到1903年制成莱特兄弟驾驶的载人飞机,中间共经过了108年,而到1917年制造出战斗轰炸机则仅仅花了14年时间。
新兵器被吸收作为制式装备
一种杀伤力更大的新型兵器的研制成功,只是实现兵器杀伤力的三个步骤中的第一步。接下来还必须有军事部门来采用它,还必须被吸收到战术、军事理论及军队的组织体制中去才能达到提高杀伤力的目的。我们看到,兵器的发明和采用是越来越多而且越来越快了,但是,兵器被军事系统所吸收这个过程却没有得到相应的加快。
以往发明一种可供实战使用的新型兵器后,并不能保证立即有军队来购买,即使买,也不能保证买走足够的数量作为军队的制式装备。1776年英国少校帕特里克·弗格森发明了一种后装枪,(法国和奥地利早在50年前就已试验了后装毛瑟卡宾枪。)但是过了60-70年后,也就是弗格森死后约80年,那些大国才迟疑不决地开始采用这种兵器。美国南北战争时期,美国购买了只够装备一小部分军队的后装式连发枪,而大部分军队却仍然使用单发前装枪。直到1866年的七星期战役时,前装枪才真正从它的实用军事装备清单上被后装枪取代。
从兵器发明到采用,其间隔时间的长短是可以反映出一些问题的。人当然不是随时随地都在从事战争,但工业、商业、法律、医疗以及工程设计则是一刻不停在进行着的。在和平环境下的科研活动中,新装备和新的设计思想可以在任何时间里进行试验。无时不有的竞争刺激着人们去使用新的更先进的技术手段。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在两次战争之间往往总有一段很长的间隔时间。比如1914年前就有过这样的一段间隔。因此,1872年还是21岁的德国现役军官到了1914年与欧洲敌军对阵时已是六十三岁的高龄,实际上到了他事业生涯的尽头。在任何其它重要的职业和机构中,都不会象在军队里那样,整整一代人都不经过专业技术、工作表现或业务能力的实际考核。但在那样长的时间里,竟没有实战的经验来验证所需要试验的武器。
还须记住,重大的战争总会留下两个后遗症。第一,经费预算问题;第二,大批装备物资的库存。经费预算问题迫使军队要把战时遗留下来的库存物资用完。(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协约国在20世纪30年代给德军帮了大忙,它们迫使德军销毁了1918年的遗留物资。)经费预算问题以及大批过时的装备物资告诉人们,在1914年前出现的两次兵器杀伤力的大提高中,为什么第一次的提高出现在拿破仑战争之后约15至20年的时间里,而第二次的提高则出现在美国南北战争和普法战争之后差不多同样长的时间里。
兵器发展被拖延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上次战争中的一代军人,他们习惯于那些陈旧的武器装备以及与之相适应的过了时的军事思想,他们正是靠着这些装备和思想而飞黄腾达的,要新的思想产生影响,老一代人必须从权力地位上引退,这就需要花去一定的时日。曾有一位大物理家这样说过:“试图说服反对者而使新的科学真理取胜那是办不到的……但只是因为反对者终将寿终正寝,而了解科学真理的一代新人会成长起来实现其使命。” [ 注:此文引自1949年纽约出版的马克斯·普朗克著,F·盖纳译的《科学传纪文学和其他论文》一书第33-34页。 ]
上述见解可以说是处处适用的,但在采用新兵器时各国却并无明显的固定的做法。有这样的例子:某些国家由于自身存在着一些问题,或者因为某些做法,使得某个大国未能及时采用某种新型兵器。不过这仅仅是个情况而并非典型事例。俄国曾经十分重视用刺刀而在使用机枪方面落后了;德国则强调用机枪而没有及时采用英国发明用来对付德国机枪的坦克。想从这些例子中就各国采用新兵器的做法得出点什么结论,即使并非不可能,至少也是危险的。
兵器从采用到有效地使用之间的间隔时间
一种兵器,要成为军火库中能充分发挥作用的一员,并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其特长和潜在效能,总要经历一个过程。这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因为不管哪种新型兵器装备,按照常规都必须先进行试验,看一看怎样才能使它达到最佳的战斗状态。况且和平时期进行的试验,不管搞得如何逼真,都无法代替严格的实战环境。这个间隔时间的长短还要受当时军事思想模式的影响。该模式总是力图使新型兵器去顺应已有的战术。而战术的变化则往往又要等到新型兵器允许或者要求进行这种变化的时候才姗姗来迟。
从火绳枪的例子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以上这样的典型情况。火绳枪是经过充分的研制后最早被大量使用的枪械。它于16世纪下半叶得到广泛采用。最初是以当时密集的步兵常用的齐射方式来使用的。在射击过程中,士兵无法防卫,在装填子弹的很长一段时间里不仅对战斗无所作为,反而要大批长矛兵来保护他们。后来大约过了50年,才想出后退装弹的办法,即排在第一列的士兵射击,射击完毕便走到最后一排去装子弹,其余九列士兵依次照办。
这是最早的一种行之有效的办法,用来解决单兵使用黑火药兵器所遇到的一个基本问题。从此以后,只要发明了新型枪械,就可以很快在战场上得到有效的使用。不过这并不意味着最初的使用方法就是最有效的方法。一般说来,找到兵器的最佳战术使用方法需要20至30年的试验过程。同样,19世纪末炮兵武器最初给作战带来的重大变化也是如此。坦克和战斗机是在实际用于作战之前或用于作战的同时人们就要求能够有效地使用它们了,问题在于如何恰当地发挥其应有的杀伤力。弹道导弹一开始实际上被当作远程火炮使用,它被吸收到作战理论中去的过程却是缓慢的。核武器的出现带来了一些有关战术的根本概念性质的难题,这些问题和影响使用高效黑火药轻武器的那些问题是相类似的。就目前来说,没有理由可以认为新型兵器被吸收作为制式装备的过程会变得更容易和更快些。
很明显,在核时代的初期,核武器在发明和公开之后,直到制定出在作战中使用核武器的条令,这中间要相隔一段时间。1945年,最早的两颗原子弹是作为大规模的毁灭性恐怖武器来使用的。1948年实施柏林封锁的时候,使用战术核武器成了现实可行的一件事。但是,当时的美国既没有确定地面作战中使用战术核武器的策略和战术,也没有制定出有关的条令。事实上,直到下一个年头,即1949年,美国才开始考虑在使用核武器的情况下战术、条令及军事编制如何进行重大的修改。
新型兵器被吸收作为制式装备的过程
根据观察和记录,如果一种兵器的威力还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它还没有处于最佳的使用状态,就极容易肯定这种兵器没有被吸收作为部队的制式装备。当然,要确定一种兵器事实上已经被吸收作为制式装备,并且成了军事建制的一个有效组成部分那也是不难的。但是,若要断定新型兵器成为制式装备的过程完成于何时那就并非易事了。
一种完全新型的兵器问世并初步得到采用时,总是与原有的兵器及军事理论存在着许多不协调的地方。这可以在以下几个方面反映出来。比如,人们含含糊糊而又犹豫不决地想把新旧两种兵器加以配合使用;不能始终如一而又灵活有效地在进攻战中使用新兵器,因而常常导致战术上的僵持局面;兵器和士兵容易受到对方的反击;由于使用新兵器或者不愿使用新兵器因而造成惨重的伤亡等等。为此,我们就新型兵器是否已被采用作为部队的制式装备规定下列几项标准:
(1)能够按照条令,保证新旧两种兵器配合使用,采取与两种兵器特性都适合的方法,熟练地使用新兵器。
(2)能够在进攻战中始终灵活有效地使用新兵器,以便充分利用优势的作战指挥和/或武器装备等有利条件。
(3)能够有效地对付预料中的和未曾预料到的对方反击。
(4)能够大幅度地减少使用新兵器士兵的伤亡,同时给敌人造成大得多的损失。
从历史上看,新型兵器成为制式装备或新的军事思想被采用需要有三个基本的先决条件:
1、要有熟悉军事业务的聪明而又博学多才的领导,对现行军事体制的性质及背景具有广博的知识以及处理军务的卓越能力。
2、能有效地协调国家的经济、科学技术和军事等方面的资源。
3、能对新型兵器进行战场试验,以作为评价和分析其性能优劣的基础。
当这些条件齐备后,新型兵器从试用到成为部队的制式装备之间大约还需20年或者一代人的时间。值得注意的是,尽管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新型兵器或兵器的改进型正如雨后春笋般地出现,但在过去的一个世纪里,上面所说的那个间隔时间却并无多大改变。倘若三项先决条件不具备(1830年前常有这种情况),那末新兵器被采用为制式装备的过程还会更慢。
新兵器或者兵器的改进通常要等科学家、技术人员或者士兵确感条件成熟时才能着手进行研制。一种新兵器专门用来解决某个战术课题这样的情况是十分少见的。
假如不经过严格的实战检验,就大量启用从未试用过的新型兵器,并很快改变战术和编制,这当然是人们所不情愿的。某些非结论性的事例表明,在这方面采取鲁莽冒失的行动是要付出可观代价的(就象普鲁士采用撞针枪的例子那样)。尽管人们并不情愿这样做,尽管不经过实战检验就把新兵器当作制式装备来使用是不妥当的,但是,新兵器越来越快地发明出来迫使军事部门不得不迅速地改变作战战术和军队编制。
大约在一个世纪的时间里(约于1840-1942年之间),起初是普鲁士,后来是德国,始终在军事上(指陆地作战)处于稳固的领先地位。这倒并不是因为德国在智力、科学或者作战等方面处于优势,而是由于他们比别人更早地认识到了工业革命使兵器以及使用兵器的方法变得愈来愈复杂,因而对战争产生了意义深远的影响。普鲁士人则比别的国家更早地把自己组织起来,有计划地而不是靠偶然的机遇来获取将新型兵器吸收为制式装备所需要的第一、二两项先决条件。这种有计划的组织工作也使他们能够充分而又及时地利用自己的和别人的有关新型兵器战场试验的成果。
德国和别的大国的经验(这些大国在关于参谋总部建设的思想以及把军事跟国民社会结合起来等方面曾仿效德国),向人们提出了在20世纪中期将新型兵器吸收为制式装备所应具备的其它先决条件。
(1)必须设置工业的、开发性和基础性的科研机构,建立军事参谋机构及其支援机构,用优良的组织管理方法,使这些机构相互之间以及与政府高级决策机关之间建立起有机的联系。
(2)这些机构必须以共同熟悉的方法来从事科研、开发及试验活动,以便科研人员之间开展相互交流,相互支援并相互评价各自的科研成果。
(3)这些科研机构在相关的研究课题上必须朝着一个共同的目标各尽其力。
显然,系统地开发新的威力更大的战争手段所需要的费用已经变得十分可观了。美国的年度军事预算就清楚地表明了这一点。为了达到科研工作的最佳成本效能比,必须以最有效的方法使科研机构的工作能够很好地互相协调配合,并使科研机构的内部工作程序发挥出最高的效率。不过有一个问题尚不清楚,即我们和平时期的兵器试验手段,比如复杂的实战模拟演习,计算机分析评价以及精心设计的野外测试等,是否确实能够代替实实在在的战场试验(即第三项先决条件)。人们有充分理由确信,就目前来说,这些手段还不能达到目的。 [ 注:参见1979年纽约鲍勃斯-梅里尔公司出版的T·N·杜普伊著《数字、预言和战争》一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