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关于西线总司令的军事权限·第六十三(二)
作者:瓦尔特·胡巴奇 ·德国
出自————《战争通史》
电报 1944年9月7日
国防军统帅部/国防军指挥参谋部/第二军务组(西线) [ 译者注:这里可能有误。据有关资料,西线地区的军务工作是由国防军指挥参谋部军务处前线分队的第四军务组负责的。 ]
1944年第0010783号机密文件。
关于西线总司令的军事权限
一、我授权西线总司令冯·龙德施泰特元帅:
1、为完成我赋予他的任务,可使用其管辖范围内国防军各军种、武装党卫队以及国防军以外各种组织和团体的一切可以使用的兵力、兵器。但以下人员例外:海军总司令指定的潜艇、快艇的乘员和有航海经验的专家;空军总司令指定的航空部队人员和专家。
2、为恢复和维护其管辖范围内的秩序,可采取各种必要的措施。海、空军以及国防军以外的各种组织和团体的所有办事机关,均应服从他的命令。
二、西线总司令可就西线壁垒和西线阵地中警戒兵力的分配问题,给陆军装备主任兼后备陆军司令下达必要的指示(如果国防军统帅部未曾下达这方面的指示的话),以便使警戒兵力的分配与西线整个局势相适应。一俟给西马克大区的党和国家机关赋予了军事任务,西线总司令的命令对它们也适用。
三、驻比利时和法国北部地区的国防军司令,驻荷兰的国防军司令,在一切方面均归西线总司令指挥。
领袖:(签字)阿道夫·希特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