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计划在海军总司令和希特勒那里得到了哪些支持?·第十二
作者:卡尔·邓尼茨·德国
出自————《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的德国海军战略》
出自————《战争通史》
在回答第十个问题时我已经讲过,在1939年8月底的紧张时期,我在一份报告中曾经就我们和英国之间的危险的政治局势再次指出了建造潜艇的极端迫切性。
不久,战争爆发,海军总司令同意了我的潜艇建造计划。
于是我在1939年9月8日的一份报告中提出了我认为必需的潜艇类型,并且列出了它们应制造的数字比例。请阅1939年9月8日潜艇舰队第四百八十二号密件,我已把该报告的副本附在第十二个问题后面。
1939年9月28日阿道夫·希特勒视察威廉港的潜艇舰队。我利用这个机会在汇报时着重提出了两点:
1、我确信,潜艇在对海上强国英国的作战中能够取得决定性的成就,因为现在与第一次世界大战大不相同,例如潜艇在对付护航队方面也能联合作战。
我之所以特别强调这一点,是为了使希特勒这个陆军军人出身、毫无海战经验的人更加相信我的用潜艇战对付英国的观点。
2、我在汇报中强调的第二点是:取得海战胜利的一切希望全在于我们手里有无足够数量的潜艇。
我想用这种提法来支持海军总司令部对于立即加速建造潜艇的要求。
我汇报后,希特勒没有答复,也没有表态,更不用说同意了。显然,他在这一天还是显示了他是重视德国潜艇部队的,否则他肯定不会宣布和进行这次视察。但他对我提出的有关潜艇战的所有问题却保持沉默,海军元帅雷德尔也没有支持我的主张。
后来我知悉,海军总司令在1939年9月1日已经下达了关于建造战舰的命令:“撤销和平【建造】计划。新的建造计划相应地包括下列紧迫的任务:
“1、建造新的潜艇,其型号按潜艇司令的建议。
“2、继续建造五艘大型舰只:战列舰‘俾斯麦号’和‘铁比茨号’,巡洋舰‘欧根亲王号’和‘赛德利茨号’以及航空母舰‘齐柏林号’。
“3、建造新的驱逐舰、鱼雷艇、探雷艇和扫雷艇,以及控制沿海海路所必需的捕鱼船;此外还要建造快艇。”
其后,雷德尔在1939年10月10日请求希特勒将这项紧迫的海军建造任务置于其他军备任务之前,并指出:为此还须尽快地提供必需的原料和劳动力。希特勒在同雷德尔的这次谈话中同意了海军的建造计划,但却没有同意雷德尔所要求的授予他紧急措置的全权。
为什么没有授予海军这种全权的原因,到了1939年12月8日德国武装部队总司令部奉希特勒之命对海军作如下通知时,就完全清楚了:
“1、元首同意海军的计划:
“(a)继续建造五艘大型舰只;
“(b)限制轻型舰只的建造计划;
“(c)执行已提出的潜艇建造计划。
“2、鉴于戈林元帅拥有统辖各方面的全权,元首和武装部队最高统帅认为,无需为实施潜艇建造计划另行授予特权。”
这个决定对潜艇建造起着愈来愈不利的作用。例如,海军分配到的用于装备的钢材还不到德国钢产量的百分之五。尽管德国钢产量不断增长,然而分配给海军的钢材(例如1942年)却少于战争初期。关系到整个军备计划的潜艇建造这一迫切任务,只不过是许许多多其他各种任务之一而已。
由此而产生的后果是,潜艇建造计划不得不降至次要地位,而由于在这期间(例如1941年2月)所遭受到的损失,这个数字和战争初期的数字相等。我们在前线作战的潜艇只有二十二艘。
我曾多次反复指出,最紧要的是赶在敌人防御力量逐步增强和添造商船之前,尽快地打一场大西洋战役。例如,1942年5月14日我给希特勒的一份报告中曾这样说:
“因此,我只能一再强调,关键在于尽可能快地击沉敌船,尽可能快和尽可能多地使用能在海上实际作战的潜艇来杀伤敌人。今天被击沉的敌船要比往后在1943年被击沉的敌船所起的影响和作用更大。”
柏林潜艇局也同样写道:
“鉴于我们面临的形势,最为重要的是,趁我们的损失相对来说还比较小以及敌人的防御措施(其中也包括美国的商船建造,它将到1942年底和1943年初才会达到较大的规模)还没有得到充分发展的时候,首先把前线作战潜艇的数字通过最快的途径提高到某种最高水平。今天所耽误的,即使今后再增加生产也是无法弥补的。”
但在战争的最初几年里,潜艇建造并没有获得所要求的优先地位,直到1943年春,即战争进行了三年半以后,国家领导人才满足了这个要求,然而这时已经太晚了。
耽误了及时地建造潜艇的时机是造成大西洋战役失败的根本原因。对此,有关的历史学家是毫无异议的。英国海军历史学家罗斯基尔在他的《海战》这部著作第1卷第60页上这样写道:
“德国人如此缓慢地扩建他们的潜艇,其结果对英国极为有利。”他在他的《海军旗:1939-1945年大战中的英国海军》一书第93页上写道:“德国人对潜艇建造这样的不予重视,以致他们在战争进行十五个月以后还不能补偿他们已损失的三十一艘潜艇。到了1940年底,他们的实际作战能力已退回到了原先的二十二艘潜艇这个最低数字。希特勒政府对于大规模建造潜艇计划的必要性,认识上如此缓慢,这对英国来说,无疑是减少了危险。”
英国海军上将阿瑟·赫兹利特爵士在他的《潜艇与海上强国》这本书的第188页在谈到我们有赢得战争的希望时这样写道:
“他们取得胜利的唯一希望就在于,在英国的防御措施发生作用以及美国力图在1942年底建成庞大的船队之前,加紧建设潜艇舰队并取得成果。这一点他们耽误了,这一耽误也许就成了战争失败的主要原因。”
这本书的第189至190页,海军上将阿瑟·赫兹利特爵士用下面的话总结了他对第二次世界大战海战战略的看法:
“人们也许很容易得出这样的结论: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德国的潜艇进攻是不难击破的,他们充其量不过重复过去历史上海盗战的老一套。象这样的潜艇进攻,采取护航办法是完全可以抵御得了的。这种想法实在太幼稚了。德国人是完全可以不致失败的。假如德国人较快地建立他们的潜艇舰队,假如英国人疏忽大意,没有采取护航的办法或者没有发明潜艇侦察器和雷达,假如美国的造船计划最后落了空,那末,结果就会截然不同。大西洋战役之所以取胜,只是由于盟国在这个战役上作出了军事方面的和非军事方面的以及科学上的努力。他们之所以非这样做不可,正是由于潜艇不断地袭击了商船船队从而有可能成为掌握制海权的一种决定性的武器。而要是不这样做的话,他们就将在战争中失败。”
那末,希特勒没有把整个战略放在以大西洋战役为头等任务并以此最后决定其他一切战事这一基点之上,这是怎么回事呢?
希特勒错误地理解了英国人的意图,直到1940年,他仍然希望与英国取得谅解。他一直相信存在着与这一岛国维持一种特殊的和平的可能性,尤其是1940年7月德法停战以后,使他感到这种可能性更大了。但是,当英国人并不表示他们有这种谅解的意图时,希特勒又相信,战胜俄国以后也可以促使英国考虑和平的,因为,照希特勒的估计,这就意味着,抽去了英国人能在欧洲大陆打击德国的“大陆之剑”。但希特勒没有考虑到,这个海上强国如能由此而保持其大西洋中海上航路的话,他们自然要在欧洲大陆上扩展其力量。事情的结局就是:由于潜艇战和潜艇建造在整个战略和整个军备中没有置于首要位置,在1943年的大西洋战役中我们遭到了失败,而英国人和美国人则得以在1944年把它们的力量深入到欧洲大陆。由此,我们在战争的最初几年在欧洲所获取的胜利也就得而复失。
关于我那个计划在海军总司令那里得到了哪些支持的问题,我想作如下回答:
雷德尔元帅当然相信,德国海军的战略任务是对英国进行商船袭击战。
由于这个原因,他在战争开始时就决定加紧建造潜艇。然而他所主张的加速建造潜艇在希特勒那里未能获准,这点我已经讲过了。
但是,雷德尔元帅从战争开始时起,在使用潜艇进行商船袭击战的同时还十分大胆地把海军的水面舰只、战斗舰、装甲舰和巡洋舰投入了这场战争。
这个决定也可以从心理上来加以解释。德国海军几乎清一色地由具有水面作战经验的海军军官所组成。因此,不言而喻,他们原则上是适合于指挥水面战争的。英国海军也曾有过同样的想法,例如,英国海军历史学家罗斯基尔在他的海战文集第1卷第355页就有一段确切的叙述。
何况,不仅从心理因素方面,而且从客观因素方面来看,雷德尔海军元帅在商船袭击战中使用大型舰只的这种做法也是正确的。这些舰只在击沉商船方面当然是同样有成绩的。当我们的大型水面舰只在大西洋作战时,同时也迫使英国海军相应地投入庞大的水面作战兵力,这样,德国舰只以他们的行动也牵制了敌人的很大一部分力量。
这种做法,战略上是正确的,但有一点不可忘记,即最根本的是要击沉敌方的商船。因此,决不容许出现任何影响击沉的行动,我方海军的其他一切行动,如牵制或分散敌方的海军力量,均应服从于扎扎实实地击沉敌方的船舰这一首要目标而退居第二位。
为了实现击沉敌船的这个目标,最有效的武器就是德国潜艇。而且就其开支费用而论,——我们可以作一比较,在同样情况下,使用水面舰只所需开支费用要大得多,——潜艇也是同英国作战的最经济的武器。所以,我认为,水面舰只在大西洋投入战斗,尽管如前所述是应受欢迎的,但无论如何不应阻碍潜艇投入战斗。不然的话,其后果只能是使我们的总击沉率降低,而给敌人造成有利的因素。
因此,我认为,在把大量的水面舰只投入战斗的时候,一定要牢记上述的观点。但事实上并不完全这样,比如,1941年3月,在海军总司令部的命令下,大约八百名布列塔尼地区港口的潜艇修理工被派到布勒斯特去修理停在那里的两艘战斗舰“沙恩霍斯特号”和“格奈森瑙号”。这当然也是必要的,但是从整个战略上来看,其结果使得德国的潜艇得不到修理而不能出航,以致大大降低了大西洋战区的击沉率。
这样就背离了我们最根本的战略原则:尽可能多地击沉英国的运输船只。
关于这个问题,在答复第十五个问题时我还会提到的。
(第十二个问题的附件)
潜艇舰队司令部第四百八十二号密件
呈柏林海军总司令部
柏林
事由:潜艇建造计划
过程:1939年9月8日施尼温德海军上将与潜艇司令的商谈。
1、按照潜艇舰队司令部1939年9月1日第一百七十二号密件所规定的比例继续建造Ⅶc型和Ⅸ型潜艇。
2、不建造小型潜艇,因为此类潜艇基本上只能在本国水域内使用,而不能在近期内用之于在波罗的海可能发生的海战,在北海能否使用也是个问题。而Ⅶc型潜艇则既可在北海作战,同时也能作为大西洋(亚速尔群岛)舰艇使用。
3、继续完成已下达的Ⅹb型潜艇的建造任务。在欧洲以外的水域里运用水雷是很有希望的(开普敦、西蒙斯敦、科伦坡、新加坡)。(关于后两个港口,见6.潜艇供油船。)
4、继续建造Ⅺ型潜艇。它的主要作用在于在十分遥远的海域内发挥战略上的压力。使用火炮的可能性是很值得怀疑的。潜艇司令建议,此类潜艇应减少火炮装置,使之成为具有较大活动半径的快艇。这样,此类潜艇也能与鱼雷艇一起在大西洋上使用(在侦察从供应国——美国——出航的护航队时,它比慢速潜艇较易于保持联系和恢复联系,并能把停泊在大西洋东部的鱼雷艇引导过来并投入战斗)。因而此类潜艇也可作为“潜艇舰队”使用。
据此,建议定名为“远洋潜艇”。
5、由此,原定建造Ⅻ型潜艇(以前的潜艇舰队)自属多余,此类潜艇在速度和活动半径方面是否能完全达到规定的要求颇成问题。
Ⅺ型潜艇则肯定能达到这些要求。
6、建造三艘能运载两千吨左右燃料和给养的潜艇供油船,其速度可相应地降低,但供应潜艇的燃料和给养的储藏量要大。
综上所述,由此需要建造的潜艇有如下几类:
(a)鱼雷艇、Ⅶc和Ⅸ型潜艇;
(b)具有很大活动半径的远程鱼雷潜艇、Ⅹb型潜艇;
(c)大型快速远洋潜艇;
(d)潜艇供油船。
潜艇司令 邓尼茨(签字)
1939年9月8日于威廉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