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第九
作者:伯纳德·科尔·美国
出自————《炮舰与海军陆战队》
出自————《战争通史》
中国并没有在1928年实现统一:革命仍将进行二十多年。中国局势继续动荡不安的主要原因是日本决心控制满洲和蒙古的局势,同时蒋介石也未能赢得中国人民的拥护。但在中国革命中,1925年到1928年这一阶段十分重要。国共合作以及随后发生的国共分裂、北伐战争、国民党打败军阀及同化 军阀等都是这一时期的关键事件。这些国内事件对中国的外交政策以及远东地区的国际局势都有重大影响。由于这些事件的影响,外国在九江、汉口、镇江、厦门和天津等地的租界到1930年都已全部归还中国 [ 译者注: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各在华有租界的国家(除日本外)才全部宣布交还他们在华租界。1937年中日开战以后,日本租界当然也就不存在了。 ] 。1929年,英国放弃了在威海卫租借的海军基地。条约进行了重大修改,国民政府得到了法律上的承认。所有这些事态发展都带有排外性:中国决心要根除外国控制,尤其是以租界、外国利用中国内河所进行的商业活动,在中国内河巡弋的外国军舰以及“不平等条约”等形式所表现出来的外国控制。
中国革命的排外性对美国侨民的生命财产都造成了威胁,因为在1925年中国总共约有一万四千名美国侨民。 [ 注:《中国基督教年鉴,1928年》,第5页。 ] 保护这些美国侨民的主要工具是亚洲舰队,尤其是华南巡逻队和长江巡逻队所属的炮舰。
亚洲舰队和派驻该地的海军陆战队都支持美国的对华政策,这是一项防御性政策,执行不同其他外国联合的独立措施。这项政策由国务卿弗兰克·凯洛格于1927年1月初步制定,并由亨培克于1928年7月概括成形。亨培克指出:“应该在考虑中国人民权力和利益的基础上”保护美国侨民的生命,“不应考虑其他国家的利益,不应采取任何带有侵略性的行动。” [ 注:亨培克:“中国和美国的对外政策”,载《政治社会科学院年刊》第一百三十八期(1928年7月),第37页。 ]
美国亚洲舰队的高级海军军官和海军陆战队军官都遵守美国采取独立行动并且不干涉中国内政的政策。马克·布里斯托海军上将和史沫特莱·巴特勒少将坚决支持并贯彻这些政策。事实上,在尽量裁减美国驻华军队这方面,布里斯托比大部分美国驻华外交官,包括马慕瑞公使在内都要来得彻底。
同样,华盛顿的官员同派驻中国的官员看法上也有不同。1927年3月发生的南京事件充分表明了这一点。国务院派驻中国的官员比留在华盛顿的官员更能直接感受到事态的紧迫感。而留在华盛顿的官员对美国公众舆论比较敏感,对报界舆论、国会舆论以及美国商业教会团体潮水般的信件所表示的舆论尤为敏感。报界、国会和商业、教会团体都下定决心要对美国的对华政策施加影响,他们赞成执行一项对国民党和其他他们称为改革者的人有利的“软”政策。
1927年6月,当中国排外危机达到顶峰的时候,京津地区的美国海军陆战队达三千三百七十三人,上海达一千二百二十六人。加上天津的陆军第十五步兵团的九百名官兵,驻在中国的美国作战部队兵力几达一个整编师,他们分属于海军陆战队和步兵,拥有大炮、坦克和飞机。这是一支规模庞大、战斗力很强的部队,在两次世界大战之间的时期,美国的国防力量有所削弱,因此这支部队更显得强大。
尽管这支部队兵力强大,布里斯托、巴特勒和其他美国指挥官仍然自觉并成功地执行了国务院制定的政策。史沫特莱·巴特勒对美国采取独立行动的政策认识尤为清楚。他写道,这一政策“已经严格遵守……我们没有同其他外国部队采取任何联合行动,并且明确指出我们不接受任何保护天津外国侨民的作战计划,我们只接受我们自己制定的保护美国侨民的作战计划。” [ 注:巴特勒的最后报告,第20、21页。 ]
亚洲舰队同在华的所有外国部队一样,在行动上都受到限制。单独行动的驱逐舰和炮舰能够威胁当地的中国指挥官,并能把美国侨民撤离危险地区。但是凯洛格、詹森和亚洲舰队的指挥官们都认为对驻在中国的全体美国部队来说,并没有一个明确的攻击目标。法国报纸发表的一篇社论也同样指出:即使外国军队采取“联合行动”,他们也“无法对一个没有称职政府、拥有四万万人口的庞大国家采取决定性行动”。 [ 注:引自1927年4月11日《纽约时报》第二版。 ] 温斯顿·丘吉尔也曾指出:“惩罚中国就如同鞭笞水母一样,徒劳无益。” [ 注:引自路易斯著《英国的远东战略》,第133页。 ]
在美国官员中,对这一点认识最清楚的是马克·布里斯托海军上将,他也认识到驻在华盛顿和中国两地的海军军官和外交官员之间存在意见分歧。布里斯托同华盛顿的主要决策人詹森对美国应该执行什么样的对华政策通常持有一致意见。华盛顿国务院一位高级官员约瑟夫·格鲁副国务卿不同意詹森的观点,后来迫于压力,他只好离开国务院。格鲁对中国事件采取一条强硬路线,而他的观点同驻京公使马慕瑞和公使馆官员的观点比较接近。
他们认为美国对华政策应该建立在同其他外国合作的基础之上,尤其是同英国合作;他们赞成进行军事干涉,消除对美国侨民生命财产的威胁。这一方针也得到许多领事官员的支持,尤其得到了高思、克宁翰、精琦士、戴伟士、亚当斯和范宣德的支持。可是驻汉口领事罗赫德却是例外,这也许是因为他不久前仍在华盛顿任职的缘故。
派驻远东地区的中级海军军官,也就是担任参谋和指挥炮舰、驱逐舰的少校及中校级军官并不象外交官那样轻易发表自己的观点。但是这些军官似乎赞成美国执行一项较为强硬的对华政策,布里斯托海军上将给这些海军军官留下的印象很不好,但是他们仍然执行舰队司令的命令。真正的分歧在于华盛顿的美国决策者和派驻中国的那些应该执行这项政策的官员之间。
虽然布里斯托海军上将曾经规劝驻北京的海军武官不要对中国的未来进行预测,但他自己在这一方面却毫不犹豫。他卓有远见地指出:中国革命“不是用……过去那种制服中国的武力示威所能制止的”。布里斯托认为,虽然共产党的活动特点是暴力,但是共产党和国民党都在力图实现同样的目标和改革,他们对“将来同外国帝国主义的关系”持有相似的观点。海军上将指出:“只有尽快认清现在的局势,并且采取建立友好关系、公平对待和坚定有力的方法准备应付这一局势,才能少吃苦,少受罪。” [ 注:亚洲舰队1928年年度报告,第7、15页。 ] 布里斯托在他自己同中国人打交道的过程中同样也是恪守这些原则。
1927年英国驻上海的第二号人物高特勋爵尖锐地批评了美国,他声称:“美国的对华政策仅限于向上海派遣一名高级海军将军,给长江一些毫无用处的小船派一些低级军官,并且坚持美国人应该分享英国用武力和外交获得的所有利益。” [ 注:“他的语调更为激烈”,释意载于艾瑟顿致詹森,1927年12月23日。 ] 这种批评也许不无道理,但是派驻中国的美国海军在这一时期仍然取得了胜利,在这一时期只出现过一起重大暴乱事件,也就是1927年3月爆发的南京事件,这一点足以说明美国海军所取得的胜利。即使在南京事件期间,海军指挥官们采取的行动也很谨慎。南京事件的后果证明,从1926年9月爆发的万县事件中所吸取的教训确实不无道理:在中国采取肆无忌惮的“炮舰外交”的时代已经成为过去。《密勒氏评论报》在一篇社论中指出:“外国列强最后未能采取措施进行报复,这确实是一个转折点。……在南京事件之后未能在中国进行干预,这确实表明(外国)在东亚的势力正在消失。” [ 注:《密勒氏评论报》,1927年5月14日,第275页。 ]
1929年9月,布里斯托海军上将在即将结束任职时针对运用武力问题再次阐明了自己的政策:为保护美国侨民,应该进行撤离,不应运用武力,保护财产不应给任何一方造成伤亡。最后,美国部队既不保护外国租界,也不同其他外国部队“在统一指挥下进行行动”。1929年,查尔斯·麦克维海军上将担任舰队新司令,他在亚洲舰队第一号总命令中重申了布里斯托的政策,他指出:舰队的使命包括保护美国侨民的生命财产,但是舰队的另一项重要使命是“同中国人建立友好关系”。 [ 注:均引自惠勒著《珍珠港序幕》第10、11页。 ]
这两位海军上将所强调的美国对华政策是建立在经常互相冲突的道义原则和法律原则之上的。政府官员通常同美国公众一样认为美国应该尊重中国的主权,不应该干涉中国内政。但是这些官员同时认为中国负有法律义务,必须履行条约规定,继续保持美国侨民在该国生活工作的条件。这些条约规定必须保护美国侨民及其利益,并且规定如果中国政府无力提供保护,美国政府就有义不容辞的义务提供保护。
海军面临的难题是要执行经常是相互矛盾的政策,一方面必须保护在华美国侨民的生命财产,另一方面却不能干涉这个正在发生革命的社会的内政,而这个社会正在直接威胁着美国侨民的生命和利益。在1925年至1928年危机四伏的时期内,美国海军军官和外交官员一而再三地提出“保护美国侨民的生命财产”这一政策。这一政策的前半部分很明确:美国侨民应该撤离危险地区(他们几乎总能做到这一点)。但是保护“财产”的可能性都是几等于零,这一任务也从来没有明确过。海军偶尔也向美最时轮船公司的轮船和美孚煤油公司的油轮派遣卫队;海军也多次派遣登陆部队试图保护教会机构和石油公司设施,但是这种努力所取得的成功都很短暂。
很明显,“保护美国侨民的生命财产”只不过是一种老生常谈,这种陈词滥调说起来总是出口成章。它并不代表美国在中国执行的政策。华盛顿海军上将、布里斯托海军上将、巴特勒少将和亨培克都强调得一清二楚:保护侨民生命是主要任务,而保护财产在实际上是行不通的。即使是不遗余力地敦促保护中国一些地区的马慕瑞,他这样做主要也只是要为美国侨民保留一个避难场所。
美国制定的对华目标既出于经济上的“门户开放”政策的考虑,也出于“自决”这一道德标准的考虑。由于这两种概念在本质上相互矛盾,相互对立,加上美国又未能解决这种矛盾,这就促使中国于1949年再次“关闭”,这恰好是开放第一批通商口岸的一百周年。美中之间所谓特殊关系的空洞实质直到这时才暴露出来。就在中国1949年“关闭”的时候,英国海军还遇到过这样一起事件,足以表明中国的“对外关闭”:
1949年4月20日,英国“紫石英号”巡洋舰在长江下游江面上航行时遭到共军炮火的轰击。多年来西方列强的军舰在这一地区可以自由航行。(该舰)被扣押了好几个星期,丝毫无法动弹,后来在一个漆黑的夜晚该舰偷偷解开缆绳,顺河而下,溜到海面上。它再也没有重新驶入长江,也没有任何一艘西方军舰重新回去过。 [ 注:彼得·费伊著《鸦片战争》,第365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