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后的发展·第六
作者:约翰·威克斯 ·英国
出自————《反坦克战史》
出自————《战争通史》
他们将锻剑为犁,锻矛为镰。
—— 旧约以赛亚书
1945年以后,很少有锤锻犁头和加工镰刀的迹象。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都竭尽其能地保持着一支尽可能强大的军队。虽然在装备方面少有进展,但起码1945年时的装备依然保留在战斗部队中服役。这种状况一直到朝鲜战争以前很少 有所改变。然而,朝鲜战争爆发以后,人们在认识上发生了突变。首先,朝鲜战争突出地表明:武器装备的发展研究工作,必须刻不容缓地持续进行下去;其次,朝鲜战争大量暴露了二次大战时老式装备的严重缺陷。这一点,在任何武器中,都不如反坦克武器表现得那样突出。幸好美国已有一种3.5in(88.9mm)火箭筒,并且已经作好了充分的准备,可以立即投入生产,而用不着再中途校核设计。1954年以后,“北约”各国在近距离武器发展方面表现出了一种引人注目的乐观情绪,而这种乐观情绪跟第一种反坦克导弹发展计划所取得的进展有直接关系。
美国的3.5in火箭筒已经成了“北约”各国陆军的主要近程反坦克武器,它的声誉,起码在一定程度上说,是基于人们对战时的“巴祖卡”效能的印象,而不是3.5in火箭筒本身的战绩。实际上,3.5in火箭筒以及其它许多反坦克火箭筒,过去以至现在仍然被人们称之渭“巴祖卡”,但这只是一种通俗的称呼,并没有被军事术语学正式采纳。目前,数以千计的反坦克火箭筒,仍然继续在世界各国陆军中服役,自然,弹药的供应肯定会有些困难。在任何火箭系统中,发射筒都只是一个非常次要的部分,而它的弹药,换言之,也就是火箭弹,才是决定系统成败的关键因素。
火箭发射筒的作用,仅只是在火箭弹起动初期,赋予其一定的运动方向,它既不承受发射应力,也不产生应变,而且也用不着导引弹丸旋转。它可以用任何材料制作,只要求它在火箭弹通过时,不要燃烧起火,并且当火箭弹在筒内运动时,具有支撑火箭弹的强度即可。这种材料几乎可以是压制的纸板,然而,实际上,这些材料要比纸板强韧得多。之所以这样,是因为部队生活——即士兵的行动,有其独有的特点。一个用硬纸板造的火箭筒,在战斗中,也许保持不到2 min,就会被彻底压碎。为了使其能够适应战场上的恶劣使用条件,火箭筒通常都用具有一定规格和足够强度的金属材料制作,其结果自然会导致战斗重量的增大。火箭筒的前后两端要比中间容易损坏,基于这个原因,在原型“巴祖卡”的改进型上,前端炮口部装上了一个喇叭口,而在尾部则用金属丝缠绕了一层加固的座环。这些加固措施减少了火箭筒变形的危险性,因而曾被后来的许多设计所仿效。
由于发射火箭弹时,射手必需把火箭筒放在肩上,并且面部刚好与火箭筒并列,因此,射手射击时,一直处于高度的易损状态。这样,对火箭筒设计所提出的一个最重要的要求,就是当火箭弹飞离发射筒时,不能向后喷射火焰。而在火箭筒设计中耗费精力最大的,就是必须保证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发生后喷火焰烧伤射手面部的情况。火箭弹的发动机必须在发射筒内燃烧完毕,这一过程是如此之快,以致几乎是一种跟火炮发射完全类似的瞬间爆发现象,然后,火箭弹即象任何尾翼稳定炮弹一样,飞出筒口,进入飞行轨道。尽管采用的是一种微型火箭,不会尾喷火焰,但仍然存在后喷的火药气体,并且能够向筒口后方喷出几码远的距离。这一点,常常被火箭筒的反对者们所引用,认为火箭筒在发射阵地伪装方面,存在着严重困难。然而,在实际上,这仅仅是部分事实。因为后喷气体存在的时间仅仅只有千分之几秒,而且在战场上很快就会消散。
火箭筒所存在的一个既无法避免又无法轻视的最大缺点,是它的炮口初速太低。而这才是一个真正严重的问题。绝大多数肩射火箭筒在发射时的初速,都低于500 ft/s(152.4m/s),这样的初速所能达到的射程很小,通常小于100 yd(91.4m)。在这个射程上,火箭弹的飞行弹道还非常弯曲,如果射手不了解阵地到目标的精确距离,他就根本无法命中目标;如果目标正在运动,他还得计算出一个不小的提前量,在这种情况下,要想命中目标,就只能靠射手的运气。如果既不知道目标的精确距离,又打的是运动目标,那么,射手就可能是发发脱靶。
火箭筒本质上只是一种单发射击的武器,但不时总有人试图提供一些连发机构或自动装填装置,从弹药尺寸和重量的角度看,这种想法并不很实际,可是这种或那种方案仍不时出现。这种情况开始于第二次世界大战,当时美国陆军中一些具有革新精神的人,曾经将两具“巴祖卡”火箭筒联装在一起,目的是使其具备连发能力,以提高命中机会。朝鲜战争时,这种想法又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当时,美国人在当地造出了一种四联装的3.5in火箭筒。但这种笨重的装置并没有打算作为反坦克武器使用,而是作为步兵排在局部地区专用的一种近距离支援武器,这种武器的价值,虽然也曾得到过承认,但当时也仅仅只是对中国人民志愿军的战壕进行过射击。然而这种计划具有—定的吸引力,以致在朝鲜战争结束之后不久,美国碧加汀尼(Picatinny)兵工厂就开始进行一种三连发的3.5in火箭筒的试验。
这种新颖的布局,是在普通发射筒的上方采用了一个箱形弹仓,火箭弹借助一个弹性供弹器压进弹仓内,当下面的一发弹发射出去以后,射手转动位于弹仓前方的曲柄手柄,另一发弹即落于发射筒内。发射筒的侧面安有一个电器插头,电器插头跟火箭弹上的接头相接触,因而也就不再需要象一般火箭那样,必需接到地线上。这样,射手转动曲柄的速度有多快,发射速度也就有多快。遗憾的是,这种装置也存在着一些麻烦,其中,最严重的一点,是它时刻都在受到自炸的威胁。这种威胁是由正在发射的火箭弹所产生的火焰引起的,这些火焰能够进入弹仓,并点燃下一发待装火箭弹。这种系统,仅只依靠重力供弹,并且在弹仓与发射筒之间也没设隔板。尽管几乎全部火药气体实际上都将从发射筒后方喷出,但也足以能够喷到弹仓后壁上,将下发火箭弹的发动机点燃。当然,这种情况并不是每次都会发生,而一旦发生此种情况,所形成的烟火场面,将会煞为壮观。不过,坦率地说(或是在一定程度上坦率地说),连发火箭筒确实不是一种符合实战要求的近战武器。早在这种方案的研究工作铺开之前,由于受到重量和尺寸的限制,多数人都已持否定态度。不管人们多么渴望使火箭筒具备2连发或3连发的能力,然而用弹仓形式供弹,并不是解决这一问题的理想方法。
尽管火箭筒存在着上述缺点,但它仍然是为步兵提供的一种富有成效的反坦克武器,所以,在50年代中,数量惊人并且型号大同小异的火箭筒开始在世界各国陆军中相继投入现役。在随后不久出现的一股反坦克火箭筒设计热中,名列前矛的,是推出了“布林吉西”(Blindicide)火箭筒的比利时人。这种武器采用的是只有一根管子的整体式发射筒和传统的击发机构。它与3.5in火箭筒(奇怪的是,从来没有人给这种火箭筒起个正式的名称)不同,因为3.5in火箭筒采用的是长度可变的两段式身管,一个管子可以插于另一个之内,为了行军时便于携带;而“布林吉西”火箭筒则坚持采用一根整体式身管,这就意味着,相对于火箭弹的长度来说,发射筒的长度比较短,这进而也就意味着,当火箭弹离开筒口时,发动机仍在燃烧的可能性比较大,因此,所有出售的“布林吉西”火箭筒上,都安有一个由金属制作、用以保护射手面部的面盾。它的击发机构也比较别致,因为比利时的设计师们对美国在“巴祖卡”系列中所采用的电发火系统明显地缺乏信心。因此,他们在发射药管的底部安装了一个普通火帽。装填动作完成以后,通过一个弹性弹夹,使火箭弹在炮尾内准确定位,使其既不能前移,也不能后移。长形击锤被安装在发射筒外部的一个转轴上,并可以用手扳动;射击时,击锤转向上方,锤击火帽;发射药点燃后,火药气流将击锤吹回原位,从而为下一发再次扣动扳机作好了准备。使用这种装置,重新装填的速度非常之快,并且由于击锤不在火药燃气流中停留,所以,它的烧蚀并不厉害。
“布林吉西”火箭筒是一种非常出色的武器,并曾向世界上很多国家出口。使英国陆军感到恼火的是,他们曾在亚丁(Aden)遇上了这种武器,并且它已成了恐怖主义分子武库中的主要装备。“布林吉西”系列有多种口径,其中最大的是100mm,这在当时的肩射武器中可能是最大的。如果口径比这再大,它的火箭弹就必然需要一个更大和更重的发动机,反过来又要求有更长的发射筒。其结果必然是,这种只能由单人携带和隐蔽的武器,在尺寸和重量上大大超过战术使用所能接受的范围。即使是100mm的口径,也已经超出了绝大多数国家所能接受的范围,所以,“布林吉西”更为流行的口径是83mm。
法国人通过“斯特安”(Strim)系列建造了一个优秀的火箭筒和火箭弹的体系,其中的最后一种型号,至今还在法军中服役。“斯特安”系列采用的是十分普通的传统式发射筒,它的第一种型号是50式73mm火箭筒,这种型号与任何别的型号几乎完全类似,但它现在已经被更高级、毁伤威力更大的F1式88.9mm火箭筒所代替。在F1式火箭筒设计上,法国人最注重的,是使火箭弹流线型化和得到尽可能大的炮口初速。精确数据目前尚未透露,但它的有效射程是400m,对于火箭筒来说,这已经是相当好了。F1式火箭弹的弹体形状,非常象是一发细长的野战炮炮弹,弹头呈锐尖的圆锥形。尾部有九片尾翼,弹体飞离炮口后,尾翼即自动展开,由于火箭弹在飞行中低速旋转,因此提高了射击精度。火箭弹装在一个塑料包装筒内,发射前,包装筒插于发射筒尾部;发射后,包装筒即被抛弃。F1式火箭筒的整个结构和使用过程,集中反映了老式传统火箭筒的水平,后来的其它型号,似乎都还没有超出它的范围。然而,现在已经出现了能够把火箭弹发射到更远距离上的、比较理想和比较简便的方法,苏联的RPG-7火箭筒已经显示出了这种趋势。
法国另一种更新的设计是APX80式火箭筒,它实际上是一种比F1式火箭筒尺寸稍小一点的无座力炮,但其性能却比F1式火箭筒提高25%。从这种武器上发射出去的弹丸,依靠一个小型火箭发动机进行续航飞行,这一点,跟苏联的RPG-7所采用的方法相同,尽管这种方法还谈不上是一种革命。在APX80上,火箭弹发动机是通过尾部的喷管向后喷射气体。根据要求,它的80mm口径的空心装药战斗部应能穿透最重型的坦克装甲,并且据称它的精度也非常好。这里再次显示出了,当前各国正在极力利用现代技术成果,使口径较小的武器发挥出最大的效能。对反坦克作战来说,如此小的一种武器,就能完成作战任务,因而,考察它所采取的办法,自然也就引起了人们的兴趣。
在这些高级火箭筒中,无论哪一种,都既不是非常便宜,也谈不上是一种真正的单兵武器。为了生产一种真正能由单个步兵携带和发射的火箭筒,法国陆军正在试验几种非常轻便的型号。圣·埃蒂埃(MAS)兵工厂制造的A式火箭筒,实际上是一种微型传统火炮,火炮的身管是一根一次使用的加固玻璃钢管。分解以后,两段身管的总长超过15 in(381mm);结合以后,插入膛内的长度不超过4 in(101.6mm)。发射筒即是火箭弹的包装筒,发射筒的一端安有一个橡胶肩垫,另一端戴有一个炮口帽。发射筒上方的一个方盒内,安有一个简易瞄准具,并有一枚柱销,该柱销就是火箭筒的扳机。制造厂商声称,这种微型火炮的有效射程为50m,但人们会同意,在不损伤射手肩膀的情况下,这种射程也就是它的最大射程。这是一种颇为诱人的方案。
西班牙人,由于其国防预算很小,因此,到目前为止的许多年内,不得不使用一些简单的武器。西班牙人的制式反坦克武器,是根据美国3.5in火箭筒改制而成的一种变型武器,称之谓“因斯特拉萨”(Instalaza)。“因斯特拉萨”与3.5in火箭筒的主要区别,似乎就在于它增大了初速和射程。这表明,西班牙人已经对火箭弹重新进行了设计。鉴于它的口径比美国原型火箭仅稍有增加,所以,初速和射程增大还是可能的。
在对较远距离上的目标射击时,估测目标距离,是反坦克作战中的一个最大难题。而解决这个难题的办法之一,就是在瞄准具上加装测距机。加拿守大人首先在其被称之谓“海勒尔”(Heller)的火箭筒上进行了这种尝试。它的第一种型号出现于1956年,1961年以前,很少有什么改进,这种型号一直到1967年前后,仍然在部队中服役。“海勒尔”是一种设计简单、性能良好的传统型火箭武器。初速为715 ft/s(218m/s),这是当时已有火箭筒中的最高值。它的最大有效射程为300 yd(274m),然而,在450 yd距离上,仍然十分精确。但研制工作者们并不以此为满足,他们还在发展比这更好的武器。
瞄准具是这种武器系统的核心,它包括一具基线长度为9 in(229mm)的合象式测距机。9 in的基线长自然达不到很高的精度,但安装上它以后,在300 yd(274m)的距离上,可以获得很高的首发命中概率,而在450 yd(411.3m)的距离上,它的首发命中概率还可以达到80%。
英国陆军已经非常接近于采用“海勒尔”火箭筒,但在最后一刻,却选中了瑞典的“卡尔·古斯大夫”,这使加拿大人大失所望。这两种武器的性能几乎完全相同,英国陆军选择后者的原因,至今尚不清楚,但加拿大货币的行情,或许是其中的一个因素。
在东方集团中,苏联的设计一直是其它各国遵循的样板。50年代,在火箭筒方面的样板,就是苏联的PHT-2式。这只不过是一种简单的火箭发射筒,使用的是一种相对其口径而言显然是尺寸过大的火箭弹。几乎所有的苏联卫星国都根据这种有效但不惹人喜爱的装备生产了它们自己的变型,并且各种变型又都有一些各自的特点,有的配上了一个光学瞄准具,有的则换上了另外一种三脚架或是手柄握把。但所有这些变型,都没有偏离原有的基本设计,而且还可能全都发射同一种弹药。尽管这后一点尚不能完全肯定,因为据说有几种变型与苏联原型的口径并不相同。然而,这一点并不重要,人们并不希望在这些国家之间必须交换弹药。如果事情果真已经达到了这种地步——即一个国家军队的火箭筒所配的弹药已经全部用尽,那么,接着下一步,远为严重的事态就会到来,在这种情况下,即使能够补充到弹药,也已经无法挽回败局。
在战后几年里,英国人对火箭筒的发展并没有表现出多大热情。其实,在40年代后期,在英国就已有人提出了两项颇有意义的设计,因为那时“博尼”3.5 in肩射无座力炮显然已经无法再继续使用下去。“红星”(Red Planet)即是这两项设计之一,这是一种4.5 in(114mm)的火箭筒,可以在一个三脚架上发射,也可以放在士兵肩上发射,根据保存下来的一张照片使人有理由相信,相对其火箭发动机的尺寸而言,发射筒的长度可能有点短,因而火箭弹发射时喷出的尾焰很可能会喷到射手脸上。然而,这种武器并没有超过模型阶段。另一项设计是“红鸡”(Red Biddie),与“红星”是姐妹关系,或许应该说是后者的姐姐,它的口径是5 in(127mm),对于一种肩射武器来说,这样大的口径自然会令人望而生畏。根据这一方案,不久即演变出了一种无座力炮。即使这样,它显然还是有些过大。象“红星”一样,它也没有超出模型阶段的范围。人们设想,口径这样大的武器并不能打算作为一种远距离的交战武器使用,而是用单人每次只携带一发大口径空心装药战斗部,在对坦克所进行的一次性打击中,能够达到很高的单发毁伤概率。根据外形判断,290 yd(183m)可能已经是他们所期望达到的最大射程,而在这个射程上仍然可以得到一个比一般要高的命中概率。
这两种方案被放弃以后,英国人就没有再进一步提出本国的设计,而在朝鲜战争一结束,就采用了美国的3.5in火箭筒。
战后步兵反坦克武器发展的第二种趋势,是发展反坦克枪枪弹。这种武器跟火箭筒一直是“携手共进”的,并且事实上至今仍然如此。尽管在二次大战中,小型步枪发射的榴弹的信誉很低,以致英国陆军在1945年就已全部淘汰了这种武器,但有些国家在战后依然坚持发展这种武器,因为它可以用只有几盎司重的炸药,给面对坦克进攻的单个步兵提供一种最后决斗性的防御。这种观点的主要倡导者,是比利时的“麦卡”(Mecar)公司,他们早在1950年就已开始推销他们的“埃奈加”(Energa)枪榴弹。凭心而论,麦卡公司的“埃奈加”确实是一种前所未有的优秀设计。它的空心装药战斗部内装有110 oz(3118.5g)多一点的炸药,对装甲板的作用,起码象3.5in火箭筒一样有效。而比当时仍然是许多国家制式装备的“巴祖卡”更是有效得多。发射这种枪榴弹时,步枪手需在枪口安装一个特制的接合器,这种接合器仅有几盎司重,可以很方便地装在口袋内携带,它的作用是作为榴弹的发射套筒。把榴弹装在套筒上,并把发射药筒装进枪尾以后,射手即做好了全部发射准备。
使用这种装备的最大问题,在于瞄准困难,并且弹丸飞行速度太低。在套筒上有一个用手指即可扳动的照门,照门上用一系列小孔表示不同的距离,而“准星”就是榴弹弹体时弧形线外缘。这种办法,起码也应当说是不精确的。练习瞄准是射手训练中的一个最大难题,更为要命的是,由于榴弹的飞行弹道非常弯曲,所以,要求射手估测目标的误差,不能超过几码远的距离。尽管麦卡公司声称:“埃奈加”对125 yd(114.3m)距离上的目标射击时,精度仍然很好,但对绝大多数的射手来说,能够掌握的距离是75 yd(68.6m),而对50 yd(45.7m)的距离则更为可取。然而它能穿透200mm厚的装甲板,尽管作为一种反坦克武器,看来有些勉强,但用于对付轻型装甲车辆、工事、堑壕和掩体的武器,则是十分有效的。北约一些国家的军队,其中包括英国,已经采用了这种枪榴弹,英国引进以后,立即给它定名为No94式。
“埃奈加”取得成功以后,其它厂商立即步其后尘,截至1967年为止,在北约各国服役的、利用步枪发射的反坦克榴弹已经不下7种。追朔它们各自的历史自然使人十分乏味,但值得强调的一点是,这些型号所采用的发射方式,跟“埃奈加”完全一样。而到1967年,很多步枪在设计时就在枪口安装了一个整体式榴弹套筒,因此也就不再需要另加一个接合器。这些榴弹的有效射程,几乎都一样,并且都很短,在破甲性能方面也都大同小异。然而与此同时,又出现了另外一种趋向,这就是发展尺寸更小的反装甲榴弹。这种小榴弹既便于携带,又具有较高的飞行精度。枪榴弹小型化是为跟步枪口径小型化(如0.223in——即5.66mm)的发展趋势相一致,同时,也是为了实现这样的想法,即要想使它们不受损坏,步兵就不能携带尺寸较大的枪榴弹。
步枪口径小型化的趋势,给枪榴弹设计师们带来一个相当麻烦的难题,因为将后座力保持在规定限度之内这一点,是带有强制性的。如以“埃奈加”为例,那么,当用比利时的FAL步枪发射时,它所产生的后座力几乎要比它用同一步枪发射普通子弹时大7倍。后座力的急剧增长意昧着,射击时必须用支架把步枪支撑住,或者用绳子捆住枪体然后吊起来。而如此猛烈的后座负荷可能很快就会使目前被很多欧洲国家陆军所重视的、重量很轻的0.223in步枪解体。从射手训练角度看,猛烈的后座力也不会使人向往,因为它的射手只有经过相当程度的训练,才能克服扣动扳机时所具有的那种使人不难理解的神经紧张感觉。对于比较小的榴弹,比较容易作到坚固,且又不致增加额外的重量。“埃奈加”枪榴弹必须保存在一个金属容器内,以免其受到损坏,但现在有些公司(如FN公司)所生产的小枪榴弹已经可以放在皮制子弹盒内,而结果并没有造成大的损坏。问题的关键就在于,它们对目标到底能有多大的破坏作用。于是,有人挖苦说,要想使一个如此之小的枪榴弹,能够消灭世界上的任何坦克,看来只有使它击中车长的眼睛时才有可能。
枪榴弹的黄金时代,目前几乎可以肯定已经结束,在如此优秀的抛射式火箭筒已经大量涌现的条件下,只有少数几个国家的陆军还在继续使用它们。跟当时希望拥有的任何别的枪榴弹相比,美国的M-2式单发火箭筒,射程更远,精度更高,而且战斗部的威力也更大。在当前的情况下,让枪榴弹继续在部队服役的唯一可能理由,必定是因为它的造价较低。尽管这种说法可能会受到批驳。
尽管当前各国都想努力赶上美国,但仍然有许多国家,出于各种不同的原因——其中多半是财政上的原因——仍然继续使用着十分陈旧的装备。例如,在类似于西班牙内战规模的战争中,只要具备适当的条件,并且具有机智和勇敢精神,原始的莫洛托夫鸡尾酒瓶炸弹(Molotov Cocktail),仍然可以用来阻止装甲车辆前进,并且能发挥良好的作用。在1956年的匈牙利事件中,在一些场合,曾经使用一些可能是最原始的手段,结果使苏联的T-34坦克退出了战斗。最成功的方法,是进行火攻,使坦克乘员窒息。将数桶汽油泼在坦克顶部,当坦克开至狭窄街道以后,再从另一所房子内,或是抛出莫洛托夫鸡尾酒瓶炸弹,或是抛出蘸有煤油的燃烧破布,将坦克顶部的汽油点燃。显然,利用这种古老的攻击方法,迫使坦克乘员跳车,将是极为奏效的,坦克乘员跳车以后,再由埋伏在别的建筑物内的阻击手将他们击毙。由于匈牙利人在布达佩斯的一条陡峭的卵石坡道上,浇注了大量的润滑油,因此,起码有2辆苏制T-34坦克被消灭。这2辆坦克在失去控制以后,沿着坡道下滑,并且不由自主地一直滑进坡道下面的房子内。在那里,它们又马上受到了莫洛托夫鸡尾酒瓶炸弹的攻击。
为了迷盲苏军坦克,在布达佩斯大街上还使用了烟幕弹。结果,这些坦克有的闯入障碍物中,有的冲到建筑物内,在车体陷入困境、寸步难行、或是炮身插到某个方向、炮塔动弹不得的时候,预先埋伏好的匈牙利人,就立即开始用莫洛托夫鸡尾酒瓶炸弹进行攻击。
倍受称赞的美国106mm无座力炮,已经为大多数西方国家所采用,究竟有多少国家至今还不清楚,但它先后曾在“北约”的每一个成员国、南美洲几乎每一个国家、以及一些东南亚国家部队中服役。各采用国在这门火炮上所表现出来的创造性,主要是想把这种火炮安装在各种各样的车体上,但结果并非全都成功。法国的申纳尔特(Chennavlt)公司,在50年代曾经生产了一种小型的双人装甲车,上面可以安装一门106mm无座力炮。车体的外形极为低矮,高度不到3 ft(0.9m),所以2名乘员都是卧姿进行操作。它是一种履带车,并且十分机动灵活,但马力较小,并且没有顶盖,不能从上方给乘员提供防护。尽管存在着以上缺点,但它体现了一种颇有意义的设想。行军时,炮身固定于2名乘员之间,炮口指向前方;射击时,装在支架上的炮身被向上抬高,并且可以绕轴做360度旋转。原打算把它作为一种快速机动的火炮,使它能迅速到达步兵营防线受到威胁的地点,或是配属侦察部队,为其提供—种有效的反装甲防护。可惜的是,法国陆军并没有买这种武器,从上述试验中,倒是日本人从中受到了启发,并且试制出了日本自己的变型车辆。
日本人的车型和法国的原型车非常相似,车体低矮,顶部敞开,2名乘员——发动机的功率可能也不足——安装的也是2门火炮,但它的火炮口径是75mm,而不是106mm。2门火炮安装在一个特制的液压支架上,液压支架可以向上伸出几英尺远,并且能够通过遥控装置控制转向,通过一具型号不明的潜望镜进行瞄准。设计这种武器的目的是,发射时,车辆先隐蔽在遮蔽物后面,然后使火炮上升到顶端。这样,既开阔了视野,又可以在安全条件下进行射击。射击后,火炮下降并收回,在敌人还未察觉炮弹来自何方的时候,车辆即已转移。这个情况就象是,当詹姆斯·邦德(James Bond),还在刚刚组建的见习生学校就读的时候,他已经立即被抢走了。不用说,除了日本人外,别人不会这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