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维持和平行动
作者:T.N.杜普伊 ·美国
出自————《哈珀-科林斯世界军事历史全书》
出自————《战争通史》
联合国
1945年10月24日,《联合国宪章》 由29个国家正式批准生效,总部后来设在纽约。联合国由联合国大会和安全理事会组成。安全理事会由选举产生的12个会员国构成,其5个常任理事国是中国、法国、英国、苏联和美国。
联合国的裁军活动在下文单独介绍,这里记述的是本时期联合国的其他重大活动 [ 编者注:战后一个时期内,联合国为美国所控制、支配,因而,所谓本时期联合国的一些重大活动,往往带有强烈的冷战色彩。 ] 。
1946年4月18日,国际联盟解散 国际联盟经表决同意解散,其资产和职责移交联合国。
1946年12月19日,希腊边界 联合国成立了一个委员会,调查阿尔巴尼亚、南斯拉夫和保加利亚侵犯希腊边界(参见第二十章→地中海-东南欧→土耳其→联合国谴责希腊邻国)事件。后来又成立了一个特别委员会监察希腊北部边界(1947年10月21日)。
1947年5月15日,巴勒斯坦 联合国成立了一个特别委员会调查巴勒斯坦问题(参见第二十一章→中东→巴勒斯坦和以色列→联合国通过巴勒斯坦分治决定)。该委员会提出分别成立独立的犹太人国家和阿拉伯人国家的建议,得到联合国大会的批准(1947年11月29日)。
1947年8月26日,印度尼西亚 联合国任命了一个斡旋委员会,寻求和平解决印度尼西亚的战争(参见第二十一章→东南亚→印度尼西亚→荷兰进攻爪哇)。
1948年1月20日,查漠和克什米尔 联合国调解委员会试图解决印巴纠纷。
1948年4月23日,巴勒斯坦停战委员会 该委员会是在阿以战争爆发后成立的,由瑞典人福克·伯纳多特伯爵领导。后来又成立了由伯纳多特领导的联合国巴勒斯坦国际调解与观察团(5月14日)。不久,伯纳多特被犹太恐怖分子暗杀(参见第二十一章→阿拉伯-以色列战争→第一次阿以战争或以色列独立战争→第二阶段:“十天攻势”)。
1948年10月25日,苏联否决关于柏林问题的议案 此举阻碍了安理会解决柏林封锁问题(参见第二十一章→西欧→西德→柏林封锁)。
1948年12月11日,巴勒斯坦调解委员会成立
1948年12月12日,朝鲜 联合国大会任命了一个委员会协助朝鲜实现统一(参见第二十一章→朝鲜战争→背景)。
1949年1月7日,阿以停战 (参见第二十一章→阿拉伯-以色列战争→第一次阿以战争→第四阶段)安理会采取措施,监督停火。
1948年1月28日,印度尼西亚 安理会再次努力使双方停止对抗并解决印度尼西亚问题;斡旋委员会(参见第二十一章→东南亚→印度尼西亚→荷兰进攻爪哇)也相应改组成联合国印度尼西亚委员会。
1950年1月3日-8月15日,苏联抵制联合国 苏联抵制一切有台湾代表参加的联合国机构。
1950年6月27日,朝鲜战争 安理会以七票赞成一票反对(苏联缺席)表决决定,帮助韩国击退朝鲜的“入侵”(参见第二十一章→朝鲜战争→1950年的作战行动→联合国和美国作出反应)。
1950年9月14日,联合国谴责朝鲜“入侵” 这是朝鲜问题委员会在向联合国大会提交的一份报告中提出的。
1951年2月1日,中国被指责为“朝鲜的侵略者”
1953年4月23日,对美国在朝鲜进行细菌战的指控进行调查 联合国大会以51票赞成,5票反对表决通过一项决议,对共产党方面提出的美国在朝鲜实施细菌战的指控进行公正的调查。
1953年11月11日,美国指控“共产党方面在朝鲜(战争中)的暴行” 美国在向联合国大会提交的一份报告中指控:“至少有6113名美国军人和总计11622名联合国军的军人受到谋杀、拷打和其他形式的虐待”。
1954年,埃及封锁以色列 苏联否决了联合国安理会的一项决议,即要求埃及停止限制经苏伊士运河开往以色列的船只。
1955年9月29日,阿尔及利亚 经过投票,联合国大会决定调查阿尔及利亚的状况。法国退出联合国大会(9月30日),后又重返(11月25日)。
1955年10月12日,联合国大会谴责南非的种族隔离 南非随后退出联合国大会(11月9日)。
1956年4月、7月,哈马舍尔德访问中东 哈马舍尔德应安理会的请求前往局势紧张的中东访问,他试图平息双方的情绪并促使阿以达成停火协议。
1956年10月28日,匈牙利危机 (参见第二十一章→东欧→匈牙利)
1956年10月29日,苏伊士运河危机 (参见第二十一章→阿拉伯-以色列战争→1956年战争→背景)
1956年11月4-7日,联合国紧急部队 以色列进攻西奈和英法联军入侵苏伊士运河地区失败(参见第二十一章→阿拉伯-以色列战争→1956年战争→背景)后,应埃及的请求,安理会派出一支从10个国家征选的6000人的部队,以监督停火,保卫埃及边界;并在内盖夫设置一条警戒线,将以色列和埃及的部队隔开。首批部队数天后抵达(11月15日)。
1957年9月14日,苏联干涉匈牙利遭到谴责 联合国大会表决通过了这一决议。
1958年6月11日,向黎巴嫩和约旦派出观察员小组 这些维持和平小组促使美国和英国撤军(8月2日)。
1959年6月20日,朝鲜 驻朝鲜的“联合国军”司令部指责朝鲜在非军事区构筑防御工事,是违背了停战协定。
1959年12月1日,《南极洲条约》 由12个国家签署的这项条约规定,只能和平利用南极大陆。
1960年7月14日,组成赴刚果的联合国维持和平部队 安理会授权秘书长组建一支维持和平部队,帮助刚果政府维持秩序。这些部队主要从非洲国家选派,由瑞典少将卡尔·冯·胡思指挥。他们前去刚果维持和平。这支实力最强时曾达约18000人的部队,实际上与反政府武装作战(参见第二十一章→非洲→中非→扎伊尔),期望能使刚果问题得到和平解决。最后一批联合国部队在1964年6月30日离开刚果时,那里的反叛活动再度爆发(参见第二十一章→非洲→中非→扎伊尔)。
1961年9月17日,达格·哈马舍尔德卒 这位秘书长快要飞抵刚果的伊丽莎白维尔机场时,死于在北罗得西亚附近发生的一次飞机失事。
1962年9月21日,西伊里安 联合国组建了一支安全部队,监督荷兰将西新几内亚移交印度尼西亚(参见第二十一章→东南亚→印度尼西亚→荷兰同意放弃西新几内亚)。
1963年6月1日,向也门派出联合国观察员部队 (参见第二十一章→中东→南也门→英国的亚丁保护地)安理会组建的这支200人的观察员部队起初由瑞典少将卡尔·冯·胡思指挥,执行为期两个月的使命。不久,该部队的使命延长(8月1日),胡思以缺少美国的支援、后勤供应不力为由,宣布辞职。他的职务由印度中将普雷姆·辛格·古亚尼接替(8月27日)。
1964年3月4日,塞浦路斯 联合国派去了一支维和部队(参见第二十一章→地中海→东南欧→塞浦路斯→联合国干涉)。后来在联合国的努力下,双方实现停火(8月11日)。
1964年7月3日,联合国驻也门观察团的使命延长 秘书长吴丹宣布将该观察团的使命延长至9月14日,这将会促进阿拉伯联合共和国和沙特阿拉伯关于实现共同撤军的谈判。
1967年5月18日,吴丹同意从西奈撤走联合国紧急部队 (参见第二十一章→阿拉伯-以色列战争→背景)
1967年7月10日,联合国观察员同意监督苏伊士运河的停火 (参见第二十一章→阿拉伯-以色列战争→双方的兵力)
1973年10月27日,联合国紧急部队重返西奈 (参见第二十一章→阿拉伯-以列色战争→十月战争→超级大国的卷入)
1974年5月31日,向戈兰高地派驻联合国部队 (参见第二十一章→阿拉伯-以色列战争→十月战争→超级大国的卷入)这支部队被指定为联合国脱离接触观察团。
裁军活动
1945年11月15日,美国、英国和加拿大向联合国提供原子能信息 美国总统哈里·S.杜鲁门、英国首相克莱门特·艾德礼和加拿大总理麦肯齐·金表示愿意与联合国其他成员国共享原子能信息。
1946年6月14日,“巴鲁克计划” 在联合国原子能委员会召开的首次会议上,美国代表伯纳德·巴鲁克提出一项计划。根据该计划,美国将停止贮存原子弹并向国际原子能发展机构透露所掌握的原子能秘密,但在这个国际机构中不能有否决权。
1946年6月19日,苏联提出反计划 苏联代表提出一项消除一切原子弹的反计划,并坚持保留五大国在一切原子能事务中的否决权,主张通过批准一项国际协定,三个月内销毁一切原子武器。此后不久(7月24日),苏联拒绝了“巴鲁克计划”。苏联代表安德烈·葛罗米柯宣布苏联将不允许对其境内的原子能项目进行任何形式的检查。
1946年12月14日,通过《世界裁军决议》 联合国大会一致通过了这个决议。根据该决议,成立了联合国裁军委员会。在以后的岁月中(1947-1960年),该委员会断断续续召开过一些毫无成效的会议。
1946年12月30日,“巴鲁克计划”被批准 原子能委员会采纳了该计划的基本要点,并将其提交安理会,但遭到苏联的否决,
1958年3月31日,苏联单方面禁止核试验 苏联宣布将停止一切原子弹和氢弹试验,但后来又恢复了试验(9月30日)。
1958年10月31日,美国单方面停止核试验 艾森豪威尔总统宣布,这次自愿停止核试验的期限为一年。在完成了一系列核试验后,苏联也心照不宣地同意停止核试验(12月)。
1959年8月26日,美国延长单方面停止核试验的期限 鉴于美国、英国和苏联在日内瓦进行的核试验会谈休会六个月,美国宣布将单方面停止核试验的期限(截止日期应为10月31日)再延长两个月。在三国会谈没有达成协议的情况下,美国宣布放弃其所承担的停止进一步进行核试验的义务(12月31日)。但美国并没有进行核试验,表明只要苏联对进行大气层核试验采取克制态度,美国也不会进行此类试验。
1960年3月15日,十国裁军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这次在日内瓦召开的会议和联合国裁军委员会以往召开的会议一样,没有取得什么成果。这次会议由于苏联采取行动而中断(6月27日)。
1960年5月7日,美国计划恢复地下核试验 此举旨在改进地下核试验的方法。
1961年9月1日,苏联开始进行大气层核试验 这次事先没有宣布的单方面行动,意味着持续两年半的暂停大气层核试验的局面不复存在。
1961年9月5日,美国恢复大气层核试验 鉴于苏联单方面恢复核试验,美国也开始进行核试验。
1963年4月5日,美苏达成建立“热线”协议 在17国参加的联合国裁军委员会会议上,美国提议美苏建立直接通信联络,以减少偶发核战争的危险(3月15日)。古巴导弹危机促使双方采取了这一行动(参见第二十一章→北美→美国→古巴导弹危机)。
1963年7月25日,《禁止核试验条约》签署 经过三年多时断时续的谈判才达成了这个条约。该条约严禁在大气层进行核试验,但仍允许进行地下核试验。后来,世界上多数国家也签署了该条约。该条约于当年秋季生效(10月10日)。
1963年10月17日,禁止太空武器 联合国大会批准了美苏早些时候单方面发表的声明。该声明被确立在一个正式的《外层空间非军事化条约》中(1967年1月27日签署,1967年10月10日生效)。
1964年7月21日,非洲非核化 在开罗召开的一次最高级会议上,非洲统一组织各成员国的国家和政府首脑发表的一份声明宣布了这一决定。
1967年2月14日,拉丁美洲非核化 多数拉丁美洲国家的代表在墨西哥城签署的这项条约,得到联合国大会批准(1967年12月5日)。美国于1971年5月12日在该条约上签字。
1967年3月2日,美苏同意进行限制核武器谈判 (参见下文)
1968年7月1日,《不扩散核武器条约》 世界多数国家同意停止向还没拥有核武器的国家扩散核武器。尽管许多无核国家认为这将把它们永远置于二流国家的地位,但多数国家还是签署了这个条约(1970年3月5日生效)。没有签署该条约的国家有核大国法国和中国,以及阿根廷、巴西、印度、以色列、巴基斯坦、南非和西班牙这类潜在的有核国家。
1969年11月17日,美苏开始进行限制战略武器会谈 两国代表在芬兰的赫尔辛基举行了为期一个月的会晤,想方设法制定严格的核武器控制措施。后来秘密会议轮流在赫尔辛基和维也纳举行。
1969年11月25日,美国承诺在战争中不进行生物战,也不首先使用化学武器 理查德·M.尼克松总统宣布美国不首先使用化学武器,也不进行一切形式的生物战。后来(1970年2月14日)又宣布不使用毒素武器(介于化学武器和生物武器之间的一种武器)。尼克松还要求美国参议院批准美国从未批准的1925年《日内瓦议定书》(禁止进行化学战)。美国参议院最终批准了该议定书(1974年12月)。
1971年2月11日,《海底非核化条约》 该条约禁止“在海床、洋底及其底土”安置核武器等大规模毁灭性武器。
1971年9月30日,美苏《核事故条约》 这是美苏限制战略武器谈判所取得的第一项成果。为减少可能发生意外战争的风险,两国保证在出现下列情况时要向对方通报:①发生可能会引爆核武器的事故时;②对方的预警系统发现可疑行动时;③准备把导弹发射装置瞄准对方时。该条约在华盛顿签署,随即生效。
1972年5月26日,美苏《限制战略武器会谈协定》 在莫斯科最高级会议上,尼克松总统和苏共中央总书记列昂尼德·勃列日涅夫签署了一批协定,这是限制战略武器谈判进行三年来所取得的第一批重大成果。首先是《限制反弹道导弹条约》。该条约禁止双方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反弹道导弹系统,但允许对方在其首都和一个洲际弹道导弹基地建立有限的反弹道导弹防御系统。该条约没有提及核查问题,但双方都默认,各自的侦察卫星保证能进行核查。其次是《限制进攻性战略武器的临时协定》。该协定规定,五年内暂停部署进攻性战略导弹发射架,其目标是在长期谈判期间,把部署的洲际弹道导弹冻结在当时的水平上,期望这一必要措施有助于达成一项限制战略核武器的全面协议。当时,美国有1056枚洲际弹道导弹,苏联有1618枚洲际弹道导弹。这项临时协定并没有禁止双方提高导弹的质量(如精确度)和发展多弹头分导式重返大气层运载工具。
1973年6月21日,美苏第二阶段限制战略武器会谈达成协议 在华盛顿最高级会晤中,尼克松总统和苏共总书记勃列日涅夫又签署了两项关于限制战略武器会谈的协议。首先是《关于进一步限制进攻性战略武器谈判的基本原则》。这表明双方在达成必须用以取代《临时协定》(参见下文)的全面条约方面取得了一些进展。其次是《防止核战争协定》。该协定规定,两国都要“避免出现可能导致两国关系恶化的危险形势;避免军事对抗;避免在两国间以及每国(或两国)与其他国家间爆发核战争”。
1973年10月30日,北约和华约就共同削减部队进行谈判 这些会谈在维也纳开始举行。
1974年7月3日,签署《削减反弹道导弹的议定书》 经过讨价还价,美苏同意将各自的反弹道导弹基地的数量减至一个。
1974年11月24日,《符拉迪沃斯托克协议》 该协议把战略导弹明确限定在2400枚,多弹头分导式导弹限定在1320枚。战略轰炸机也按导弹计算。
评论:第一阶段限制战略武器谈判条约有多种理由值得批评,尤其是在限制发展和部署反弹道导弹方面。批评者们认为,美国放弃了在发展打击军事力量的限制损伤战略武器方面的巨大优势。该条约还被当作六七十年代引起争议的核战略理论的典型受到批评。这种理论主张通过相互确保摧毁进行威慑。此后不久,这些批评似乎得到了证实,当时美国关闭了位于南达科他州南福克斯用来保护导弹的唯一一个反弹道导弹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