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兵制类
作者:许保林·著
出自————《中国古代历代兵书》
第八章兵制类
第一节概述
兵制,古代又称兵志,《辽史》称兵卫志,就是古代的军事制度。自有军队,即当有组织军队的制度。早在商代的甲骨文中就有了兵制的零星记载,如”王作三自”等。周代对兵制有了系统的记载。任宏《兵书略》著录的《司马法》155篇,与今本五篇有很大不同,班固将其归入礼类,其原因大概是其多为兵制内容。现存最早的系统兵制文献是《周礼·夏官》。它详细记载了周代的兵制,夏官之长大司马,掌军政,统领军队,为六卿之一。夏官之属有军司马、舆司马、行司马等86种官名。据《史记·封禅书》记载:汉文帝”使博士诸生刺《六经》中作《王制》,谋议巡狩封禅事。”(《中华书局点校本1382页)《索引》云:”刘向《七录》云:’文帝所造书有《本制》、《兵制》、《服制》篇’。”(中华书局点校本1383页)但是,自秦汉至五代,未见有兵制专书;史书亦无”兵志”一目,有关兵制资料入”职官志”。宋代对兵制研究有很大进展。北宋欧阳修等撰《新唐书》首创”兵志”,专门记载历代兵制设置及其兴废沿革。南宋建炎四年(1130年,宋高宗赵构敕命王铚编修《祖宗兵制》(高宗赐名《枢庭备检》),元时失传。南宋陈傅良研究各代兵制兴废沿革,写出了第一部兵制通史《历代兵制》。它也是现存最早的一部兵制专著。
之后,钱文子又作《补汉兵志》,此为补史书”兵志”之始,清代有的学者效法,为没有”兵志”的正史补写”兵志”,如钱仪吉的《补晋兵志》。明清时又产生一些断代兵制和专门兵制,如《皇朝兵制》、《湘军志》、《历代马政志》、《历代武举考》、《旗军志》、《苗疆师旅考》等。
在古代兵书分类法中,收录兵制方面兵书的类目也称兵政,如明祁承㸁《澹生堂书目·子部·兵家类》即称兵政。兵制类收录的兵书比较广泛,举凡兵员征集、军队编制、数额、职官、营制、饷章、军礼、条例等军事制度方面的著作,都在收录之列。
军事后勤是兵书中的一个重要门类。早期兵书中有很丰富的军事后勤的论述,但宋元之前尚未见有军事后勤专书。明清之际有了军事后勤专书,如《军需则例》等,但多为记述后勤制度方面的内容,故亦归入兵制类。
兵制属制度范畴,因此古代书目将兵制方面的著作多入史部之政书类。
第二节历代兵制
陈傅良撰。陈傅良(1137-1203),字君举,号止斋,南宋温州瑞安(今属浙江省)人。少为文自成一家,后拜郑伯熊、薛季宣为师,共开永嘉学派先声。乾道(1165-1173)登进士甲科。光宗时为起居舍人,因进谏不被采纳而辞官。宁宗继位,召为中书舍人,兼侍读,官至宝谟阁待制,死后谥文节公,学者称止斋先生。为学重”经世致用”,为官”抗疏忠垦”,这一思想也贯穿于他的《历代兵制》之中。著述除《兵制》外,还有《周礼说》、《春秋后传》、《左氏章指》、《止斋论祖》、《止斋文集》等。
《历代兵制》八卷,按照时代顺序,分别记述了周、春秋、秦、西汉、王莽、东汉、三国、两晋、南朝、北朝、隋、唐、五代、北宋的兵制及沿革,阐述了后代兵制对前代兵制的继承和发展。内容包括兵种的建立、军队建制、兵员数额、将校设置、兵员征集、兵赋徭役、军功爵赏及有关战争情况等。
对于周代的乡遂制,汉代的禁卫兵(南北军)、郡兵(轻车、材官、骑士),南北朝、隋、唐的府兵,北宋的禁军、厢兵、蕃兵等都作了较详细的记述。”三国”兵制后附有《八阵图赞并序》。
《历代兵制》所记北宋兵制最详,史料价值最大。然而经考证,这部分文字并非陈傅良亲撰,而是对王铚《枢庭备检》的序文稍作删改后,并入本书体系的。据王铚之子王明清《挥麈录》记载:南宋建炎四年(1130年),王铚奉命编修《祖宗兵制》,高宗赵构”连夕观之”,称其甚佳,赐名《枢庭备检》。原书二百卷,元时失传。《挥麈录》尚保留其序言,与今本《历代兵制》第八卷”宋代兵制”相对照,除个别文句有删改和最后被删掉一段以外,两文基本相同。陈傅良有改对的地方,如”公师”改为”公卿”,也有改错的地方,如”幽陵”改为”山陵”、”亩”改为”万”等。两文可对照阅读,以取长补短。
作者著此书的目的旨在通过古今兵制对比,揭示当世兵制流弊,提供改革兵制的借鉴。《四库全书总目》说:”盖傅良当南宋之时,目睹主弱兵骄之害,故著为是书,追言致弊之本,可谓切于时务者矣。”因此,此书具有较强的思想性和倾向性。他采取夹叙夹议的写作方法,每个朝代在叙其兵制沿革大略后,便加以评论,指出其利弊得失,”以为世鉴”。如在论述西汉兵制时评论说:”兵制可采惟有汉氏,重兵悉在京师、四边。””强干弱枝。””终汉之世,上无叛将,下无骄兵。”对东汉兵制评论说:”由此观之,外内轻重一系于兵,三代之制为不可易矣。”对唐的府兵则大加称赞:”府兵之制,居则无事则耕于野,其番上者宿卫京师而已。若四方有事,则命将以出,事解辄罢兵散于府,将归于朝,故士不失业,而将帅无握兵之重。所以防微杜渐绝祸乱之萌也。自井田不复,兵制之善莫出于此。惜乎,后人之不能遵也。”这最后一句话道出了他说古意在喻宋。所以对宋代兵制言之尤详。对于北宋初年赵匡胤集兵权于一身,亲卫殿禁,戍守更迭,京师府畿,内外相制,发兵转饷捕盗之制,持肯定态度,”窃闻祖宗兵制之善者,盖能深鉴唐末五代之弊也。”认为宋初”兵虽少而至精”。接着对咸平(998-1003)以后的冗兵充斥,军费浩繁的现象进行了抨击。指出:”逮咸平西北边境之役,兵增至六十万。皇祐之初兵已一百四十一万今内外之兵百余万而别为三四,又离为六七也。别而为三四者,禁兵也、厢兵也、蕃兵也。离而为六七者,谓之兵而不知战者也。给漕挽者,兵也;服工役者,兵也;缮河防者,兵也;供寝庙者,兵也;养国马者,兵也;疲老而坐食者,兵也。前世之兵未有猥多如今日者,前世之制未有烦于今日者也。”接着算了一笔账:”总户口岁入之数而以百万之兵计之,无虑十户而资一厢兵,十亩(引者按:原文为”万”,据《挥麈录》校六”亩”)而给一散卒矣,其卫士之给又浮费数倍,何得而不大蹙也。”而兵多又”教习不精,士气不振”,企图以此感悟当局精兵简政,减轻国家和民众负担,提高军队战斗力。
纵观全书,陈傅良在兵制方面的主要思想是:(1)主张寓兵于农,兵农合一,有事出战,无事耕田。(2)反对冗兵冗官,主张精兵减政,兵要少但要至精。(3)主张强干弱枝,”天下之兵皆内外相制”,反对”诸王擅权”(4)主张量力征收军赋,反对征调无度,认为”兵虽可练,而重扰也。”(5)主张严格要求,严格训练,反对”教习不精”。(6)主张严明赏罚,认为”凡统驭施设制度号令,人不敢慢者,功过必行明赏罚而已。明于赏罚则上下奋励知所耸动,而奸宄不少逾绳墨之外,事则必立,功则必就也。”赞同宋太祖的”抚养士卒不吝爵赏,苟犯吾法,惟有剑耳。”《历代兵制》是我国古代第一部兵制史专著,勾画出了两千年的兵制轮廓,并加以评说,具有一定的军事学术价值,是研究古代兵制的重要参考书。需要指出的是此书出自封建文人之手,书中对封建君主粉饰赞美,把农民起义军则诬为”盗贼”,这是应予批判的。
《历代兵制》现存版本多为丛书本,如《守山阁丛书》本、《瓶花书屋丛书》本、《墨海金壶》本、《长恩书室丛书》本、《学海类编》本、《兵法汇编》本、《四库全书》本等。建国后,研究《历代兵制》的主要成果是解放军出版社1985年版《历代兵制浅说》,可参考。
第三节军需则例
《军需则例》是清乾隆年间关于军事后勤的兵书。书前有乾隆四十一年(1776年)、四十九年(1784年)、五十年(1785年)关于《军需则例》的奏章。乾隆五十年由户、兵、工部一百余名官员对以往战争中形成的军需条款及云南等省上奏的军需条例进行比较核酌,统归画一,纂成这部《军需则例》,并由乾隆皇帝钦定颁发。
《军需则例》共十五卷(原书称十六卷,含奏章一卷),十五章一百二十三条,约五万字。古代没有专门的军事后勤机关,军需供应分属户部、兵部、工部三个部管理,所以本书由《钦定户部军需则例》、《钦定兵部军需则例》、《钦定工部军需则例》三部分组成。
《钦定户部军需则例》九卷,九章六十五条,乾隆五十三年(1788年)增补3条。主要卷目和内容为:
卷一:俸赏行装,记各级从军官吏及土目土兵俸禄数额的规定;
卷二:盐菜口粮,记各级官吏随军出征时生活费用的发放标准;
卷三:盐菜口粮,记驻防官兵、绿营官兵、土目土兵及投诚人员生活费用的规定;
卷四:骑驮马驼,记各级官员配备马匹、骆驼的规定;
卷五:运送脚价,记运送军粮、军火、军械、军饷等军需物资装备费用的规定;
卷六:整装安家工食口粮,记医生、供事、书识画匠、渡夫水手、站夫、押差夫、工匠等为军队服务的各类杂役人员俸禄发放标准;
卷七:采买办解,记买米麦豆草、马驼牛羊、纸张笔墨、药材等物资的报销规定;
卷八:折价抵支,记官兵口粮折价、出征官兵骑驮马匹及沿途解送马驼牛羊发放草料的规定;卷九:杂支,记旅差杂费的发放标准及报销规定。
《钦定兵部军需则例》五卷,5章40条。主要卷目和内容是:
卷一:廪粮车马锅帐,记各级将官配备随员、马匹,以及官兵发放锅帐、生活费用的规定;
卷二:安塘夫工,记塘站马夫工食、马匹草料、顾用车马经费、号书兽医盐粮、出派京兵配备车马的规定;
卷三:军功议恤,记军功加级、阵亡加赠及录用子弟、优恤出征阵亡病故兵丁眷口的规定;
卷四:阵亡赏恤,记阵亡伤亡袭职、阵伤给赏、伤亡官兵准恤定限、错报阵亡处理、降革官兵阵亡恤赏、办理议叙恤赏限期等的规定;
卷五:土司军功议恤,记对土司官兵奖赏军功,抚恤伤亡的规定。
《钦定工部军需则例》一卷,十五条,其条目是:配制火药、制造铅弹、制造火绳、铸造炮位炮子、设窖烧炭、一切军装器械、杂项、化毁炮位、制造地雷火弹、制造皮衣等项、配制炸药、配制弩药、修理道路、搭造桥座、制造渡船。这部分内容主要记制造火药、铅弹、火绳、地雷、弓弩刀箭、鞍具、火弹、火箭、炸药、桥梁、渡船等武器装备的用料标准、工序及所需经费。例如,”配制火药”条记载,乾隆年间,云南省配制火药一斤,用硝十一两八钱,磺二两一钱,柳炭灰二两一钱,连器具人工合银一分四厘四毫;四川省配制火药一斤用毛硝一斤,毛磺二两,柳炭用二三两不等。煮硝每百斤用柴一百二十斤,火药每七斤用工银四分。
《军需则例》是中国古代官定的军事后勤条例,记录了古代军需品的筹办、制造、经费、供应等情况。专门性军事后勤兵书的出现,是后勤工作逐步独立出来的结果,说明古代军事学术研究的分工愈来愈细,反映了军事学的发展和进步。
该书具有军事后勤史和军工科技史料价值,现有乾隆五十三年(1788年)户部刊本。
第四节太平条规
《太平条规》是太平天国颁定的关于军队纪律制度的兵书。全书共一卷,五叶,每半叶六行,每行二十二字。由《定营规条十要》和《行营规矩》两部分组成。
《定营规条十要》记太平军平时要遵守的纪律,共十条:”一、要恪遵天令。二、要熟识天条赞美朝晚礼拜感谢规矩及所颁行诏谕。三、要炼好心肠,不得吹烟、饮酒,公正和傩,毋得包弊徇情,顺下逆上。四、要同心合力,各遵有司约束,不得隐藏兵数及匿金银器饰。五、要别男营女营,不得授受相亲。六、要谙熟日夜点兵、鸣锣、吹角、擂鼓号令。七、要览无干不得过营越军,荒误公事。八、要学习为官称呼、问答礼制。九、要各整军装、枪炮,以备急用。十、要不许谎言国法、王章,讹传军机、将令。”《行营规矩》记太平军行军作战纪律,共十条:”一、令各内外将、兵凡自十五岁以外各要佩带军装、粮食及碗、锅、油、盐,不得有枪无杆。二、令内外强健将、兵不得僭分干名坐轿、骑马及乱拿外小。三、令内外官兵各回避道傍呼万岁、万福、千岁,不得杂入御舆官妃马轿中间。四、令号角喧传,急赶前禁地听令杀妖,不得躲避偷安。五、令军兵男、妇不得入乡选饭取食、毁坏民房、掳掠财物及搜操药材铺户并州府县司衙门。六、令不许乱捉卖茶水、卖粥饭外小为挑夫,及瞒昧吞骗军中兄弟行李。七、令不许在途中铺户堆火困睡,耽阻行程,务要前后联络,不得脱徒。八、令不得焚烧民房及出恭在路并民房。九、令不得枉杀老弱无力挑夫。十、令各遵主将有司号令分发,毋得任性自便,推前越后。”以上两部分纪律条文共二十条,归纳起来,其内容主要有五项:一是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二是遵守太平天国礼制。
三是平时搞好战备,战时英勇杀敌。四是爱护群众利益,严格群众纪律。这部分内容最多,《行营规矩十条》里面就有六条讲到群众纪律。说明太平军对民众纪律非常重视。五是秉公办事,缴获归公。
《太平条规》是中国历史上农民起义军留下来的唯一一部纪律制度方面的兵书,具有一定的军事史料价值。
《太平条规》今存本封面题”太平天国壬子二年新刻”,藏英国伦敦不列颠博物院东方部。太平天国壬子二年即清咸丰二年(1852年),这一年刻本既然是新刻本,说明此前还有原刻本,但至今尚未发现。
第五节太平军目
《太平军目》是太平天国颁行的关于军事制度的兵书。太平天国采用《周礼》”五人为伍,五伍为两,四两为卒,五卒为旅,五旅为师,五师为军”的制度,作为组织革命队伍的兵制。《太平军目》就是记载的这种军事制度。
《太平军目》一卷,共34页。全书不分篇目,开始总记各级编制人数、旗帜尺寸及监军到军师的旗帜形制:”伍长管四人。两司马管五个伍长,共管二十五人。旗长阔俱二尺五寸。卒长管四个两司马,共管一百零四人。旗长阔俱三尺。旅帅管五个卒长,共管五百二十五人。旗长阔俱三尺五寸。师帅管五个旅帅,共管二千六百二十五人。旗长阔俱四尺。军帅管五个师帅,共管一万三千一百二十五人。旗长阔俱四尺五寸。监军旗长阔俱五尺。总制旗长阔俱五尺五寸。日干侍卫旗长阔俱六尺。月令待卫旗长阔俱六尺。指挥旗长阔俱六尺五寸。检点旗长阔俱七尺。丞相旗长阔俱七尺五寸。丞相以下皆三角旗。翼王族长阔俱八尺,内写’太平左军主将翼王石’。副军师二,旗长阔俱八尺五。正军师二,族长阔俱九尺。军师以下皆四方旗。”接着从军帅开始,依次记述各级编制序列。
《太平军目》是古代农民起义军留下来的唯一一部兵制方面的兵书,是研究农民起义军军事制度的重要文献,具有一定的军事史料价值。
《太平军目》现在所能见到的有两个藏本,一是中国革命博物馆藏本(简称中国藏本),一是英国伦敦不列颠博物院东方部藏本(简称英国藏本)。这两种藏本内容、形式、叶数均相同。但中国藏本缺封面,并且《旨准颁行诏书总目》只收十三种书;而英国藏本有封面,题”太平天国壬子二年新刻”,《旨准颁行诏书总目》收书十五种,比中国藏本多二种。
这两种藏本文字也略有不同,如第八页第七行中国藏本作”左营前旅帅统下”,英国藏本作”右营”;第二十二页第十六行中国蒙本作”右营前壹卒长统下”,英国藏本作”左营”等。
这些不同的文字,有的是中国藏本错,英国藏本对,如前举第一例,这种情况居多;也有的是中国藏本对,英国藏本错,如前举第二例。由此可知,这两种本子虽然在内容、形式、页数等方面相同,但却是两个不同的刻本。英国藏本刻于太平天国壬子二年,即清咸丰二年(1852年)。中国藏本未知刻于哪一年。另外,据张德坚《贼情汇纂》记载,太平天国还有一个初定军目,”以一军为例,全刻五百两司马,前列军帅、师帅、旅帅,后列卒长,每一卒长之下列两司马四人,尚无东西南北之分,及刚强伍长、冲锋伍卒诸名色,千篇一律,满纸皆卒长、两司马字样,不知其军制者无不开卷茫然。嗣俘得续改军目,眉目较前清楚。”现在所见到的中英两种藏本均为续改后的本子,而初定军目至今尚未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