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明清时期的军事后勤·第一节·明朝
主编:廖德清 等
出自————《中国古代军事后勤史》
出自————《现代军事理论》
第四章
明清时期的军事后勤
第一节
明朝
一、历史概况
从公元1368 年朱元璋称帝起至公元1644年李自成攻克北京止,为我国历史上的明朝时代。明朝先后共十七帝,历时二百七十六年。
明太祖朱元璋出身于濠州钟离(今安徽风阳东)一个贫苦农户,公元1352年参加濠州郭子兴所部红巾起义军。郭子兴死后,朱元璋继之成为这支红巾军的领袖。公元1356年,朱元璋攻下集庆(今南京市),改为应天府。从公元1360年至1364年,朱元璋集中兵力灭掉陈友谅。公元1367年,消灭割据江南的张土诚。接着派大将军徐达、常遇春率二十五万大军北伐中原,年底,在应天即位称帝,建都南京,建国号明,建元洪武,庙号太祖。
明朝建立后,明太祖朱元璋推行了一系列加强中央集权和发展社会经济的政策措施。公元1398年明太祖病死,太祖孙朱允炔继位,改元建文。建文帝采用齐泰、黄子澄的削藩建议,引起燕王朱棣的“靖难之师”。经过四年的战争,朱棣得胜,登上帝位,改元永乐。明成祖朱棣雄才大略,即位后改北平为北京。公元1421年正式迁都北京,从此加强了对北部边境的防御,使北京发展成为全国政治、经济与文化的中心。他还凿通了贯通南北的大运河,修补了长城,沿长城设置了“九边”重镇。成祖以后,仁宗.宣宗时代皆承平无事。明朝初期从太祖洪武到宜宗宜德这六七十年间,明统治者采取了各项措施恢复和发展社会经济。如奖励垦荒、轻徭薄赋、大兴屯田、兴修水利、整顿吏治等,都起了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作用。因此出现了“仓庾充实,闾阁乐业,岁不能灾”的繁荣景象。
明代中后期在明初社会经济恢复、发展的基础上,随着生产力的进步,分工的扩大,和商业的发展而孕育出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最初形态,出现了资本主义萌芽。万历年间,在纺织业中开始出现“机户出资,机工出力”的生产关系。机户和机工,可以说是初始彤态的资本家和工人。
与此相适应,明代的科学技术和思想文化获得了长足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在科学技术方面有李时珍的《本草纲目》徐光启的《农政全书》宋应星的《天工开物》等一批科学名著问世。在思想界,明中叶的王守仁是著名的唯心主义思想家,他的“心即理”说、“致良知”说和“知行合一”说,对当时和后代思想界产生了很大影响。王学左派大思想家李贽,是一-位坚决反对传统道学的学者,提出了许多反封建道德伦理的观点。文坛上出现了《水浒》、《三国演义》《西游记》以及“三言”、“二拍”等文学巨著。
明中叶,从英宗正统年间起,历经景帝、宪宗、孝宗、武宗、世宗、穆宗到神宗万历初年将近一个半世纪,是社会矛盾,主要是农民阶级与地主阶级的矛盾趋向激化朵锐的历史时期。这时统治阶级完全放弃了初期的改良政策,政治黑暗、腐败,地主阶级大肆兼并土地,残酷压榨人民,澈起连续不断的农民起义。著名的有正统年间福建、江西、浙江- -带的邓茂七、叶宗留起义;成化年间刘通、石龙领导荆襄流民起义。声势最大的是正德年“间的刘六、刘七起义。
明中叶统治阶级内部纷争剧烈,宦官和内阁以及内阁诸大臣之间的矛盾激化,出现了藩王与皇权间的武装冲突。武宗时先后发生过安化王朱寡鍤和宁王朱宸濠的叛乱。在边疆地区有南倭与北虏的威胁。倭寇在嘉靖年间最为猖獗,幸赖戚继光等名将才取得了平定倭寇的胜利。北虏即蒙古各部的威胁。英宗时瓦刺部也先乘明朝腐朽人侵,英宗受宦官王振挟持亲征,在土木堡(今河北怀来)被俘,称为“土木之变”
明神宗统治时代是明朝走向衰亡的转折时期。神宗即位时年幼,由著名的改革家张居正秉政,兴利除弊,加强中央集权,清丈隐漏土地,推行“一条鞭法”,朝政颇有起色;但张居正死后,改革立即夭折,神宗不理朝政,整天贪图享乐,官吏贿赂公行,政治一团漆黑,甚至神宗本人就派出大批矿盐税使四处劫夺民财,严重地激化了社会矛盾。所以有人说“明之亡,实亡于神宗”。之后,继承神宗的光宗即位- -月郎病死,由昏庸的熹宗继位,大宦官魏忠贤专权,政治腐败达到极点。直到崇祯年间,虽然朱由检想力挽狂澜,但为时已晚。从明神宗初年已经起兵的努儿哈赤已建立起与明朝对峙的后金政权。这个政权经过努儿哈赤、皇太极两代的努力,陆续统一了东北及内蒙广大地区。而就在这时明朝统治下的内地爆发了李自成、张献忠领导的农民大起义。在关外的清朝、关内的农民军内外夹攻中,明朝遂陷人了四面楚歌的困境。公元1644年,李自成所部农民军攻克北京,结束了明朝的统治。
二、军制与后勤体制
1、军制概况
朱元璋攻占集庆时就仿照元制,设置了行枢密院和诸翼统军元帅府管理军事。明朝建立后,为加强中央集权,公元1376年(洪武九年),设都指挥使司,掌管行省军事,受大都督府直接管辖。公元1381年,把大都督府分为中、左、右、前、后五军都督府,每府以左右都督为长官。全国各地的都指挥使司和京师内外的卫所都归其管辖。兵部和五军都督府,都是中央最高的军事统御机构。都督的职责是“掌军旅之事”,凡是武职人员、世官、流官、土官的袭替、优养、优给,其所属上报于府,府再传到兵部请示批准,既准之后,再返回府,下达都司、卫所。各省和各镇的镇守总兵宜、副总兵宜,皆以三等都督或署都督及公、侯、伯充任。
明朝兵部为中央六部之一,和五军都督府同为中央最高军事有机构。从洪武元年设立兵部起,其职责即为制定军事计划、传达皇帝命令、调动军队、组织训练及选授各地武官。兵部设尚书一人为长官,左右侍郎各一人为副。下属机构有武选、职方、车驾、武库四清吏司,各设郎中一人,员外郎一人,主事二人。明代兵部和五军都督府既互相配合,又互相牵制。“兵部有出兵之令,而无统兵之权,五军有统兵之权,而无出兵之令。”都督府管军政、军籍,有统兵权而无调兵权。
明朝地方上最高军事机构为都指挥使司。它直接管辖分布于大约一省之内的卫所、军队。其职责是“掌一方之军政,各率其卫,所,以隶于五府,尚听于兵部。”都司所属卫所在其都督府指挥下,管理地方军土的战备、训练、屯种等事宜。都指挥使司设都指挥使一人,都指挥同知二人,都指挥佥事四人。明朝为加强各地军队的统率,经常在作战时派都督府的长官或公侯。伯等充当总兵官、副总兵官。久之,形成了以总兵官为首的镇守系统。总兵宜下设副总兵、参将、游击将军、守备、把总等。明朝的总兵官由中央派遣要员担任,位高望重,尤其是掌握地方上的最高军权。为了防止这些将帅成为割据势力,遇有战事,中央则派都御史或副都御史、佥都御史到各地当巡抚,后来巡抚成为固定的官名。巡抚兼治一方的民事和军务,不仅各该省的都指挥使、布政使、按察使沦为其下属,就是总兵官也必须听其指挥。景泰年间之后,明朝在几个重镇和省形成的用兵地区设置了总督军务或总制、总理等更高的职位,派重臣大员出任。明末,由于军情紧急,明朝又特派枢臣出任经略,或派阁臣前往督师。他们有原来的兵部尚书和大学士头衔,加上新的实授,权力又在总督之上。
明朝总结了唐宋元以来军队建制的经验教训,创设了卫所制度。明初,朱元璋谋臣刘基奏定军卫法:“自京师达于郡县,皆立卫所,外统之都司,内统于五军都督府,而上十二卫为天子亲军者不与焉”①。公元1374年,再对军卫法作了进- -步的申定,明确提出:“度要害地,系一郡者设所,连郡者设卫。”公元1393年,全国有都司十七,留守司一,内外卫三百二十九,守御千户所六十五个,当时约有官兵近二百万人。都司卫所的隶属关系是:五军都督府一都指挥使司一卫(每 卫5600人)一千户所(每卫5个千户所,每王千户所1120人)一 百户所(每千户所有10个百户所,每百户所112人)一总旗{每百户所有2个总旗,每一总旗50人)小旗(每总旗有5个小旗,每小旗10人)
卫所军制有以下几个特点:一、皇帝直接控制,将领与士兵相对分离。卫所的军队,“外统之都司,内统于五军都督府”,每遇战事,皇帝命将充任总兵官,调卫所军队领之。战事结束,将领上缴所佩印,官军各归卫所。军队统帅的任命和总指挥的权力完全掌握在皇帝手中,而调发归兵部.这种将不专军,军不知将的制度,可以杜绝骄将跋扈,骄兵叛乱的发生。二、有专门的户籍,军户世袭。也就是说,军士皆另立户籍,其身份是世袭的,明代有军籍、民籍和匠籍等户口,军籍隶属都督府。明朝把在各地驻扎卫所的军人称为军户。军户就是用户籍将军人固定下来,世代当兵,“凡军、匠、灶户、投皆永充”②。早在洪武元年就有规定:兵与官皆附卫为籍,世世代代不变。最重要的是军籍独立,不许私自变动,尤其禁止以民为军。在军户中,士兵有正军与贴户之分。贴户就是直系壮丁的子弟或家
①《明史·刘基传》卷一二八。
②《明史·食货志)卷七七。
属,也称余丁。正军死亡或老病,须由余丁补充数额。军户全家逃亡或死绝,由政府派官员到其原籍勾族人顶替,称为“勾军”或“清军”。一般情况下,正军调发、操练时,余丁则从事农业生产。军户被分配到指定卫所时,有一定的额数,有一定的成地。因此,明代军户是国家一种特殊的、永久性的组织。而军民分籍制度,主要是使军户没有封地面有禄田,成为没有人民而有军队的贵族。明朝初期,军户的来源有四:一是从征,就是原来跟随朱元璋参加农民军时的基本队伍,即“诸将所部兵”;二是归附,这是指元朝的降军以及其他农民军和割据势力的部队失败后向朱元璋投降的,即所谓“胜国及僭伪诸降卒;三是谪发,他们是因罪被罚充军的。由于死罪变为充军,感谢皇帝宽大之恩,也被称为“恩军”;四是垛集,一种选兵法,即征兵。朝廷以强制命令征调民户为军。以户为单位,按人口多少抽丁从军。户有三丁、五丁抽一,垛一丁为正军、贴军。其一丁、二丁者,几户人合起来凑成正军、贴军。以丁数为准抽丁为军的,有人称为“抽籍”。从征和归附两种军户,都是明朝建立之初即有的。随着明朝在全国统治的确立,卫所军队生要来源是垛集军户。垛集与谪发都有强制性,其处境略有不同的是“内地多是抽军垛集,边防多是有罪谪戍”①:但是自从明朝建立卫所军户制度起,就有卫所军士逃亡问题。因为军士生活很苦,军籍束缚很严,只有官至尚书末能免除军籍。第王,军与屯结合以屯养军。为了建立庞大的军事武装,巩街其敢权,明朝在全军范围内大兴屯田,实现军以屯为本。明初所有的民屯、军屯、商屯等屯田种类,虽不都是笃事性质,但显然具有军事性质的屯田比重很大;组织也很宪备子与在明代建立前,朱元璋就以远见卓识提出“兴国之本,在于强兵食”,命康茂才为都水营田使,管理屯田。将士们“且耕且战”,在力
①丘俊:《明经世文编·州郡兵制议》卷七四。
江等地屯田,‘得谷一万五千石,以给军饷”①。洪武元年以后,明朝.正式建立了军屯制度,命令所有卫所军户进行屯田,以屯田所得供养军士。朱元璋说:“吾京师养百万兵,要不费百姓- -粒米”②。卫所军户屯田,既要守边、出征,又要耕种土地。根据边疆与内地的不同情况,边疆要地,军士三分守城,七分屯种;中原内地,军士二分守城,八分屯种。总的原则是军士“每军种田五十亩为一分”,由卫所管理屯种。也有百亩、七十亩、三十亩、二十亩不等,视“田土肥瘠,地方冲缓而定”③”明政府发给屯田将士耕牛和农具。军屯的军户也衢向政府缴纳租税,正常规定是亩收一斗,也有些地方是“岁收其半,余留自食”。辽东地区为“每军限五十亩,租十五石”④。这种军屯,不但解决了军士自身军食的问题,还使一部分军官、马兵、水兵的粮饷加额以及舔置军械等有了保证。有人估计明初军屯田地为八十九万二千七百八十九顷余,而当时全国垦田为八百五十余万顷,军屯约占全国垦田十分之一还多。明成祖时屯田称极盛“东至辽左,北抵宣、大,西至甘肃,南尽滇、蜀,极于交趾,中原则大河南北,在在兴屯矣”⑤。明初养兵近二百万,不需从国库支饷,“以一军之田,足以赡一军之用。”商屯是作为军屯一种辅助性的屯田,和卫所军队也有密切关系。这种屯田始于洪武二年的“开中法”,规定商人把粮食运到边疆地区的粮仓,可在内地领到贩盐的专利执照“盐引”,“得盐多少按运粮多少远近计算”。这等于让商人替政府运军粮到边疆,所以逐渐有商人为免运输之劳,便在边疆旺地区雇人屯垦,以所收粮就地交纳,租取盐引。其实质就是军守边,民供饷。商屯在卫所军士开垦土地之外,应为民屯。商屯维持到孝宗弘治年间,由于户部尚书叶淇变法而遭破坏。
①《明太祖实录》卷一二。
②傅维嶙《明书 ·成马志》卷10.
③《明会典·屯种》卷一八。
④《明宪宗实录》卷二四四。
⑤《明史·食货志一》卷七七。
明朝在京师驻守的军队自成系统,单有编制,是一支重要的武装力量。明朝建立初都南京,调拨全国卫所军队的精锐到京师,组成京军。遇有战事,以京军为主力,再抽调外地卫所的部分军队加以辅助,作为战斗部队。洪武年间在南京的京军有四十八卫。永乐十八年(公元1420年),明成祖迁都北京,因地近边境,防御根本重.要,将京军定制为三大营,即五军营、三千营和神机营,也称为京营,增至七十二卫,其中亲军二十六卫,由皇帝直接统御,不屑于五军都督府和兵部领导,担负宫廷宿卫及皇帝随身扈从等任务。明初京军人数约有八十万,永乐时征安南、蒙古,平藩王之乱,都是以京军为主力。正统时征麓川,还是以十五万京军为骨于,同卫所军队相比,京军战斗力较强。他们由皇帝亲自掌握,使用最先进的武器。卫所军队,且耕且战,任务主要是防卫和守御地方,因而发展的结果,必然是京军逐渐成为明朝军事主力,卫所军制日益废驰。京军编制的第一-次大变化是在正统末年,至景泰三年(公元1452年)始建立新的团营制。在景泰二年选十万精兵分为五营团操,名日团营法。次年把团营军士增加到十五万,分编为十营。以五十人为队,队有管队官;百人为三队,有领队官;千人有把总,五千人有都指挥,组织体制完善,互相制约,兵将熟识,根据敌人多少进行调动。其编制以内官为监军,以兵部尚书或都御史一人为提督,下辖十个团营,每团营一万五千人*每一团营辖三都指挥,每一都指挥辖五于人;每一都指挥辖五把总,每一播总辖一干人;每个把总辖二指挥,每- -指挥辖五百人;每一指挥辖五领队,每一领队糖一百人;每一领队辖二管队, 每心管队领辖五十人。第二次变化是在宪宗时代。宪宗即位,改革了团营制。这时分为一等、次等训练,然后又分选一等十四万军士分为十二营团练,即奋、耀、练、显四武营;敢、果、效、鼓四勇营;立、伸、扬、振四威营。其营设官以侯十二人掌管,以内臣监军,勋臣为提督。第三次大变化是世宗嘉靖年间,这次改革是罢废团营,复三大营旧制,改三千营为神枢营,成为五军、神枢、神机三大营。五军营仍由卫所军士组成,而神枢、神机二大营的军士则从京畿、山东、山西、河南等地招募的四万兵众组成,以募兵代替了世袭。
明朝除中央的京军和外地的卫所以外,“郡县有民壮,边郡有土兵”①。他们也是明朝军队的组成部分。民壮、土兵的建制,明朝本无立法规定。朱元璋起兵时曾设民兵万户府。明朝建立后,边境、海防受到侵扰,卫所军队防不胜防,就以自愿和征集方式组织一些民壮参加防御。闽、浙苦倭,指挥方谦“请籍民丁多者为军。”正统二年(公元1437年),明朝开始召募民壮为军,召募军余及民壮自愿效力边防者为军,仅陕西就有四千二百人,每人给布二匹,月粮四斗。最泰初年,又派人到直隶.山东、山西、河南召募民壮,并拨山西义军守大同。利用民兵的数额多了。但是,民兵性质未变,只限于有事召募,无事则免归。土兵之名也起源于地方。宪宗成化二年(公元1466年),巡抚延绥都御史卢祥奏称:“边民多骁勇,习见北虏;敢于战斗。若选作士兵,练习调用,必能奋力各护其家”②。于是在延安、庆阳所属州县内选民丁之壮者编为什伍,当时即名为“土兵。”明朝后期召募民壮.土兵越来越多,以解决兵力不足。民壮、土兵的任务是守卫乡里,通常不能离开本地区到境外远戍。他们和京军及卫所军队的区别是隶属民籍,不是军籍。战争结束,各归乡里。不受兵部种都督府管理,归地方管理。同时和募兵也不-一样,募兵由中央派人到地方召募,除退役外,不得离开行伍。乡兵与民壮、土兵相似。他们的特点是“隨其风土所长应募,调佐军旅缓急”③。乡兵中隶于军籍者以浙兵、川兵、辽兵最有名。浙兵中尤以义乌为最。
①《明史·兵志三》卷九一。
②夏燮:《明通鉴》卷三十.
③《明史·兵志三》卷九一。
他们善用狼筅,间以叉槊,抗倭名将戚继光即以训练义乌兵而获大捷。不隶于军籍的乡兵所在多有,各有长技,如河南嵩县毛葫芦兵,习短兵长于走山,山东有长竿手,徐州有箭手,福建的漳州、泉州乡兵习镖牌,广东的暨丁习长牌、斫刀。另外,西南地区还有土司兵。
2、后勤体制
明朝是以武力斗争建立起来的封建国家。在这个国家里经常有约二百万的军队,他们参加了统一全国,镇压农民起义,平定藩王之乱,反对外来侵略等各种战争。为了维持平时和战时军队的物质需要,;保障军队的供应,明朝建立了从中央到地方的庞大而复杂的后勤组织系统。
中央后勤组织体制:
洪武十三年(公元1381年),朱元璋宜布废除丞相,提高六部的职能。从此六部直接对皇帝负责,在全国成为中央政府最高的行政部门。户部、兵部、工部除了主管全国民政的财务、运输、建筑等等之外,还要负责军事上的物资、军籍、运输<武器制造、军队训练、工事建筑等等。太仆寺,行太仆寺、苑马寺管理马政,宦官、都察院、五军都督府也都担负一定的后勤任务。
户部。明朝的户部是国家最高的财政机关。在六部中仅次于吏部,居第二位。这个部门和军事后勤的联系既直接又广泛。军队平时和战时的后勤供应;主要由户部来管理和承办。
户部的机构庞大,官员众多,有些就属于后勤方面的。户部的首长设尚书一人,次者左、右侍郎各一人。其属下有司务厅,设司务二人。又有浙江、江西、潮广、陕西、广东、山东、福建、河南、山西、四川、广西、贵州、云南十王个清吏司,各设郎中一大,员外郎一人,主事二人。又照磨所,照磨一人,检校一人。所辖有宝钞提举司,设提举一人,副提举一人,典史一人。钞纸局,大使、副使皆各一人。印钞局,大使、副使皆各一人。再者是十几个仓库,有宝钞广惠库,设大使一人,副使二人;广积库,设大使一人,副使一人,典史一人;赃罚库,设大使一人,副使二人;又有甲字、乙字、丙字、丁字、戊字库,设大使五人,副使六人;广盈库,设大使一人,副使二人;外承运库,设大使二人,副使二人;承运库,设大使- – 人,副使一人;行用库,设大使、副使各一人;太仓银库,设大使、副使各一人;御马仓,设大使一人,副使一人;军储仓,设大使一人,副使一人;另有长安、东安、西安、北安门仓,各设副使一人,还有个张家湾盐仓检校批验所,设大使、副使各一人。
从职掌上看,户部和军事后勤的关系最明显。如《明史》所载:“尚书掌天下户口、田赋之政令。侍郎贰之。”这就是掌握后勤的基础。其中“以刍地给马牧”,“以山泽、陂池、关市、坑冶之政佐邦国,赡军输”,“以输转、屯种、籴买、召纳之法实边储”,等等,皆为从不同的方面保证军事后勤的供应。
户部之下的十三司也分别起到同样的作用。他们“各掌其分省之事;兼领所分两京、直隶贡赋,及诸司、卫所禄俸,边镇粮饷,并各仓场盐课、钞关。”按照这个原则,凡是宗室、勋戚、文武官吏的廩禄,由陕西司兼领之。北直隶府州卫所;福建司兼领之。南直隶府州卫所,四川司兼领之。全国的盐课,山东司兼领之。关税,贵州司兼领之。漕运及临、德诸仓,云南司兼领之。御马、象房诸仓,广西司兼领之。各省清吏司有的设专官管理军事后勤,如陕西清吏司设郎中三人,其中一员总理甘肃钱粮,一员驻扎在马池,整理官兵粮草。隆庆四年(公元1570年)改驻延绥镇城。山西清吏司,设郎中四员,其中一员总理宜府粮储,一员总理大同粮储,一员提督蓟州军处粮草,还有主事四人中,也以二负负责宁武关粮草①。
仓库制度是户部管理和承办军事后勤的一-项重要内容。明朝在南北两京及各省府州县和都司卫所设置了大大小小的各种仓
①以上户部设官,均见《明史·职官一》卷七二。
库。户部主要管理京卫及京畿地区的仓库。两京库藏的建设,体制略同。按贮存物资种类不同,分为十库,也称内府十库。其中内承运库,专门收贮缎匹、金银、宝玉、齿角、羽毛等,而以金花银为数最大,一年可进百万余两。广积库,贮存硫黄、硝石。甲字库,贮存布匹、颜料。乙字库,贮存胖袄、战鞋、军士裘帽。丙字库,贮存棉花、丝纩。丁字库,贮存铜铁、兽皮、苏木。戊字库,贮存甲仗。赃罚库,贮存没收官物。广惠库,贮存钱钞。广盈库,贮存紛丝、纱罗、绫锦、绸绢。以上内承运、甲字、丙字、丁字赃罚、广惠等六库属户部。乙字库属兵部,成字、广积、广盈等库属工部。这些统称为内库。
明初,各项赋税不收金银,只有坑冶税收之,人内承运库。后来岁赋偶尔有折金银的,俱送南京户部所属仓库,供给武官俸禄。边境情况紧急,亦从中取给。到了明中叶,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各项赋税改折金银日渐增多。明英宗正统七年(公元1443年),明朝正式设户部太仓库,凡各省派剩麦米,十库中绵丝、绢布及马草、盐课、关税,所有折银者,皆人太仓库。连籍没家财,变卖田产;追收店钱,援例上纳者,亦皆人之。因为专门贮存银两:所以也称为银库。至神宗万历六年(公元1578年),太仓每年入库的银子达四百五十余万两。这其中包括供应军事后勤的银两在内。①
从明初起就设置京卫军储仓,洪武三年(公元1370年)增至二十所,并设临濠、临清二仓以供转运。二十四年,临清仓储粮十六万石,专给训练骑兵之用。二十八年置皇城四门仓,储备粮食,供守御军衢。洪武年间亲师诸卫仓共有四十一所。明成祖永乐时期,在天津、通州设置左卫仓,且设北京三十七卫仓。永乐十三年(公元1415年),在通州张家湾建仓廠七十间,取名通济仓。自永乐迁都北京至宜德年间,又屡次增设北京及通州仓,仓庾数增多,范围扩大,委户部司员管理。宜德五年(公元1430年)任命李昶为户部尚
①《明史·食货志三)卷七九。
书,专职管理北京仓和通州仓,遂成为定制。正统年间增置七个京卫仓,又将临清、德州、河西务等处仓廪划归京、通仓管辖范围。景泰初年,移武清卫各个仓于通州。据估计,有明一代京仓大约有五十六个,通仓十六个,粮储抵达,分别贮于京、通二处。这里是军粮的重要供应站。在京者又称旧太仓、百万仓、南新仓、北新仓、海运仓.禄米仓、新太仓及广备库仓。在通州的又称为大运西仓、大运南仓、大运中仓及大运东仓。一般情况下,由户部侍郎或尚书负责管理。
兵部。明朝的兵部是国家最高的军事机关,在掌握全国军事政令的同时,也主管一部分军事后勤。洪武元年设立的兵部,至六年设有总部驾部和职方三个部隶属于兵部。十三年提高部权,又增置库部为四属部。二十二年改总部为司马部。二十九年最后定以武选、职方、车驾、武库四清吏司为兵部的四个属部。兵部的首长设尚书一人,左、右侍郎各一人。“尚书掌天下武卫官军选授、简练之政令,侍郎佐之。”
明朝兵部掌握军事后勤的任务,主要体现在四个清吏司的职掌权限之中。如:
武选“掌卫所士官选授、升调、袭替、功赏之事。…以优养恩故绝,以褒恤励死战,以寄禄驭恩幸,以杀降、失陷、避敌、激叛之法肃军机,以典刑、败伦、行劫、退阵之科断世禄。”
职方“掌舆图、军制、城惶、镇成、简练、征讨之事。凡天下地理险易远近,边腹疆界,俱有图本,三岁一-报,与官军车骑之数偕上。…以时修浚其城池而阅视之。…视地险要,设兵屯戍之。凡京营操练,统以文武大臣,皆科道官巡视之。若将军营练,将军四卫营练,及勇士、幼官、舍人等营练,则讨其军实,稠其什伍,察其存逸闲否,以教其坐作、进退、疾徐、疏数之节,金鼓、麾旗之号。征讨请命将出师,悬赏罚,调兵食,纪功过,以黜陟之。以堡塞障边微,以烽火传声息,以关津诘奸细,以缉捕弭盗贼,以快壮简乡民,以勾解、收充、抽选、并豁、琉放、存恤之法整军伍。”
车驾“掌卤簿、仪仗、禁卫、驿传、厩牧之事。凡卤簿大驾…丹陛驾….武陈驾….皆辨其物数,以授所.司….凡邮传,在京师曰会同馆,在外日驿,曰递运所,皆以符验关券行之。凡马政,其专理者,太仆、苑马二寺,稽其簿籍,以时程其登耗,惟内厩不会。”
武库“掌戎器、符勘、尺籍、武学、薪隶之事。凡内外官军有征行,移工部给器仗,籍纪其数,制敕下各边征发。及使人出关,必验勘合。军伍缺,下诸省府州县勾之。以跟捕、纪录、开户.给除、停勾之法,核其召募、垛集、罪谪、改调营丁尺籍之数。….诸司官署供应有柴薪,直衙有皂隶,视官品为差》①。
此外,内府十库之中的乙字库,也归兵部掌管。
兵部下属的四个清吏司和乙字库,涉及到广泛的军事后勤。从抚恤阵亡官兵的家属,到所有军队的俸禄赏赐、修建城池、屯田驿递、训练军实、出征兵食、器仗等等,无所不管。有的由本部门解决,有的要会同户部、工部共同解决。
工部。明朝的工部是国家最高的营建机关。工部管理的营建工程,有民用的,也有军需的。其中军装、武器是会同兵部确定任务,而下达所司督造的,所以工部是个更具体的军事后勤部门。
洪武初年置工部,先设将作司直属工部。六年,又设总部、虞部、水部和屯田部为工部直属部门。十年撤将作司。几经改置,至二十九年终以营缮、虞衡、都水、屯田等四部为工部四个清吏司,定制管理工部事务。工部的首长为尚书一人,左、右侍郎各一人。所属四个清吏司,各郎中一人,员外郎一人,主事二人。所辖营缮所、文思院、皮作局、鞍辔局、宝源局、颜料局、军器局、节慎库、织染所、杂造局、竹木局,柴炭司等。所设所正、所副、所丞,或大使、剮使。院、库、局一般均设大使、副使。
①《明史·职官一》卷七二。
工部尚书“掌天下百官、山泽之政令,侍郎佐之。”所管军事后勤的事项,皆分散于四个清吏司。如:营缮“典经营兴作之事”。和军事后勤有关的主要是仓库、廨宇、营房的兴作,“鸠工会材,以时程督之。”
虞衡“典山泽采捕、陶冶之事”。和军事后勤有关的突出项目是,“凡鸟兽之肉、皮革,骨角、羽毛,可以供….军实之用,岁下诸司采捕。”又“凡军装、兵械,下所司造,同兵部省之,必程其坚致。”又“牌符、火器,铸于内府,禁其以法式泄于外。’
都水“典川泽、陂池、桥道、舟车.织造、券契、量衡之事”。其和军事后勤关系较大者,一是水利漕运,二是修建道路桥梁,三是规定舟车之制。就舟而言,有遮洋船,用以转漕于海;有浅船,用以转漕于河;又有马船、风快船,以为运送官物之用。而备倭船、战船,更是直接用于御倭等战斗。就车之制,有大车、独辕车、战车,等等。都水清吏司就是要筹集资金,根据需要的数量和使用的合理等方面予以供应。
屯田“典屯种、抽分、薪炭、夫役、坟茔之事”。和军事后勤有关系的显然是边境屯种,“凡军马守镇之处,其有转运不给,则设屯以益军储。其规办营造、木植、城砖、军营、官屋及战衣、器械、耕牛、农具之属。”当然其他方面也有联系。即坟茔还包括按等级规定武官的坟茔制度①。
太仆寺、行太仆寺。明朝的太仆寺是掌管马政的专门机关。在军队未进入现代化装备以前,马是军队作战及运输的重要工具。明朝的太仆寺设官最高者有卿一人,少卿二至三人,寺丞四人。所辖各牧监,设监正、监副、录事各一人,各群,设群长一人。卿“掌牧马之政令,以听于兵部”。这正说明太仆寺受兵部统属,具有军事后勤机关的性质。
①《明史·职官一》卷七二。
太仆寺的演变是,洪武四年(公元1371年)明朝先在内蒙古的答答失里营所,设了群牧监,随水草之利便,建立官署;专管牧养。六年将群牧监移置于滁州,并改为太仆寺,建立了系统的官职,七年增设牧监、群官二十七处。后来机构不断调整。最大的变动是明成祖时期在北京设行太仆寺,后来确定为太仆寺,其旧在滁州者称南京太仆寺。寺内的分工,除卿主管牧马政令之外,少卿一人督理京营马匹,另一人督理京畿地区马匹。寺丞分管京卫、京畿及山东、河南六郡的孳牧、寄牧马匹。
明朝政府规定,太仆寺所牧马为官牧,官牧给边镇①。“凡军民孳牧,视其丁产授之种马”。其中牡(公)马十之二,牝(母)马十之八,为一群。每岁征其驹,称为备用马,“齐其力以给将士”。边马足,则寄牧于畿内府州县,“肥瘠登耗,籍其毛齿而时省之。”三年偕同.御史一人印烙,选其健良,而汰其赢劣。官牧之地称为草场。牧马草场已垦辟成田者,每岁收其租金,遇有灾荒,用以购买马匹.牧马不足边用,则以茶向西北少数民族交易,或以货在辽东马市购买。其赔偿折纳,则征马金输之兵部②。
行太仆寺,始设于洪武三十年。在山西、北平、陕西、甘肃、辽东均有所设,并定牧马草场。其官为卿一人,少卿一大,寺丞无定员,升擢如太仆寺官。任务为“掌各边卫所营堡之马政,以听于兵部。凡骑操马匹印烙、俵散、课掌、孳牧,以时督察之。岁春秋,阅视其增耗、齿色,三岁一糌比,布、按二司不得与。”有瘠损,也由兵部处罚③。
苑马寺。明朝的苑马寺也是一个掌管马政的机关。初设于永乐四年,官置卿一人,少卿一人,寺丞无定员。各牧监、监正、副监
①《明史·兵志四》卷九二。
②《明史·职宜三》卷七四。
③《明史·职宫四》卷七五;又《明史·兵志四》卷九二。
正、录事各一人。各苑、圉长一人。任务是“掌六监二十四苑之马政,而昕于兵部。”凡苑,视其广狭分为三等:上苑牧马万匹,中苑七千,下苑四千。凡牧地,称为草场、荒地、熟地,“严禁令而封表之”。凡牧人,有恩军、队军、改编之军、充发之军、召募之军、抽选之军,“皆籍而食之”。凡马驹,每岁籍其监苑之数,上达于兵部,以听考课。监正、副“掌监苑之牧事,围长帅群长而阜蕃马匹”①。苑马寺同太仆寺一样为牧养马匹的军事后勤部门,对太仆寺起到–定的补充作用。
太医院。明朝的太医院是国家最高的医疗机构。掌握全国的医生、药品分配、使用情况。各省府州县的医药也归太医院统一管理。
朱元璋在应天(南京)初建政权时即置医学提举司,设提举等官。不久改为太医监,吴元年(公元1367年)又改监为院,设院使、院判等官。洪武三年置惠民药局,府设提领,州县设官医。以后虽陆续有所增改,但基本体制无大变化。太医院的设官最高者为院使一人,院判二人。生药库、惠民药局,各大使一人,副使一人。
太医院的医疗人员分为医官、医生、医士三等。医术分为十三,科,各有专业,即:大方脉、小方脉、妇人、疮疡、针灸、眼、口齿、接骨、伤寒、咽喉、金镞、按摩、祝由。当时培养医生,采取的是代代相传的世袭制度。所谓“凡医家子弟,择师而教之。”但是必须经过考试,规定三年、五年一试、再试、三试,分别优劣。药品,都要“辨其土宜,择其良梏,慎其条制而用之。”各地送到太医院的药品,院官收贮于生药库。根据燥湿程度,礼部派官一人稽察之。
明朝的太医院,其主要任务是为皇帝治疗疾病。院里专门设御药局,并有御医四人。对为皇帝诊脉、选药、值班等均有严格规定。但除此之外,也为王公贵族、文武大臣和全国军民治病。和军事后
①《明史·职官四》;《明史·兵志四》。
勤有关的就是为武臣治病,当然是一个方面了。按规定,武臣有病,要奉旨往视,“其治疗可否,皆具本覆奏”。另一方面就是为卫所军队治病,“边关卫所及人聚处,各设医生、医士或医官,俱由本院试遣。”每至年终,还要根据医生们治疗的效果好坏,进行考核,作为升降的凭证①。
宦官。明朝的宦官有庞大的组织,分十二监、四司、八局,所谓二十四衙门。其外还有内府的各种库、房、厂及皇宫各部门等等,也都由宦官掌管。他们都是为皇帝或皇家服务的机关,和军事后勤关系较巒切的是内府的几个库、房,其次是二十四衙门中的御马监、兵仗局等。特别是兵仗局,这是个掌握制造军器的部门,火药司也属于它。当然不止于此。早在明初,朱元璋曾一度限制宦官,洪武十七年置铁牌于宫门内,铸文:“内臣不得于予政事,犯者斩”②。但是,到明成祖永乐年间,宦官奉使、将兵、巡视开始了频繁的四出活动。越往后越是在政治、军事中占着重要地位,以至于到明中期镇守、出征都有他们,督饷等军事后勤也逐渐有些受其控制了③。
都察院、六科,这些是明朝的国家监察机关。他们在军事后勤体制中起着非常重要的监督作用。
明初设御史台,置左、右御史大夫,御史中丞等官。朱元璋以邓愈、汤和为御史大夫,刘基、章溢为御史中丞,对他们说:“国家立三大府,中书总政事,都督掌军旅,御史掌纠察。朝廷纪纲尽系于此。而台察之任尤清要。卿等当正己以率下,忠勤以事上,毋委靡因循以纵奸,毋假公济私以害物。”洪武十五年改为都察院;设官品级逐步提升,最高的是左、右都御史,和六部尚书一样为正二品。次者左、右副都御史,左、右佥都御史。叉有十三道监察御史一百十人。浙江、江西、河南、山东各十人,福建、广东、广西、四川、贵州各七人,陕西、湖广,山西各八人,云南十一人。此外地方的总督、提督、巡抚及经略、总理、赞理、巡视、抚治等,也有加都御史或副都御史、佥都御史衔者。因此他们也成了当地的监察官员。
①《明史·职官三》卷七四。
②《明史·宦官传》卷三十四。
③《明史·职官三》卷七四。
都御史的职责是“专纠劾百司,辨明冤枉,提督各道,为天子耳目风纪之司。”其中也包括监督军事后勤部门的官吏是否尽职尽责,奉公守法,等等。他们还可以奉皇帝之敷到内地外地完成专门的使命。十三道监察御史和军事后勤有关的具体任务则为巡视京营,巡视仓场,巡视内库。在外巡按,清军,巡盐,茶马,巡漕,巡关,攒运,印马,屯田等。“师行则监军纪功,各以其事专监察。”六部等衙门虽然重要,但各专其职,都察院的特点是无所不管,称为“总宪纲”①。
六科即吏、户、礼、兵、刑、工六科部。各科设官是都给事中一人,左、右给事中各一人。给事中,吏科四人,户科八人,礼科六人,兵科十人,刑科八人,工科四人。六科的最高官职不过正七品,但职权重大,“掌侍从、规谏、补阙、拾遗、稽察六部百司之事。”他们可以经常受皇帝接见,是从朱元璋以来控制文武百官的一条重要渠道。这个部门的官员,除了户科“监光禄寺岁人金谷,甲字等十库钱钞杂物”及工科“阅试军器局,同御史巡视节慎库”等直接关系军事后.勤专任以外,还可以做为“言官”,广泛地提出军事后勤方面的问题②。
五军都督府。明朝的五军都督府本来是国家的最高军事统御机关,负责都司卫所军队的训练和管理,其中也包括后勤在内。从其职掌来看,明显的如武官俸粮、边腹地图、屯种、器械、舟车、薪苇
①《明史·职官二》卷七三。
②《明史·职官三》卷七四。
等,都由其“移所司而综理之”围。至于每军都督府和后勤的关系又各有特点。一般地都根据所管辖的在京在外都司卫所负责本军的后勤和供应皇帝对该地的某些物资要求。在总的方面,五军都督府负责的后勤,基本,上是和户部、兵部、工部及其属下的镇守总兵官与都司卫所共同完成。如:
五军都督府和户部共同完成的后勒任务主要是在京卫所官军的俸粮,每月造册申该府,在外京操军士月粮,该营提督官送该府,行户部定仓支给。又如凡都司卫所屯粮,每年改过数目,支用过总数,均造册送该府转行户部知会。凡在京卫所军士冬衣布花,该府取勘造册,类行申府,转行户部,送甲字库,关出给散。
五军都督府和兵部共同完成的后勤任务主要是,各营骑操马匹草料,每月该营具册呈兵部,行移到府。再照会户部定拨仓场放支。又凡所属都司卫所擎放马匹,每岁造册送府,转行兵部,其官军马骡文册送府,类造其事故,总揭帖年终送内府知会。
五军都督府和工部共同完成的后勤任务主要是,凡所属都司卫所,按李成造军器,并屯种牛支,各造册送该府,行工部。其都司卫所,有城垣颓坏及沿海备倭战船当改造者,奏下工部,行王府类行所属修造②。
地方后勤组织体制:
明朝的地方机构是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和都指挥使司。“三司”分别执行地方的民政、监察和军事任务。其下尚有府、州、县以至于最基层的里甲组织。明朝的地方军事后勤系统便是以这些机构的上下左右联系形成的网络。有的直接,有的间接同中央的后勤系统相配合,完成军队的平时及战时的后勤供应任务。承宣布政使司。明初,仿元制,地方设行中书省,权力比较大。
①《明史·职官五》卷七六。
②《明会典》卷二二七,五军都督府。
洪武九年改为承宜布政使司,习惯上仍称省,实际权力有所缩小。有明一代,除南直隶、北直隶以外,全国共设十三个布政使司,即:山东、山西、河南、陕西、四川、江西、湖广、浙江、福建、广东、广西、云南、贵州。
承宣布政使司的设官有左、右布政使各一人,左、右参政,左、右参议无定员。经历司经历一人,都事一人,照磨所照磨一人,检校一人.理问所理问一人,副理问一人,提控案牍一人。司狱司司狱一人,库大使一人,副使一人。仓大使一人,副使一人。所辖衙门各省不同,一般的有杂造局、军器局、宝泉局、织染局,各大使一人,副使布政使为一省之最高行政长官,“掌- -省之政,朝廷有德泽、禁令,承流宣播,以下于有司。”在布政使所管诸多事项中,属于军事后勤方面的也颇为广泛。主要的如,官吏、军伍,以时班其禄俸、廪粮。属下参政、参议分守各道,及派管粮储、屯田、清军、驿传、水利、抚民,并分司协管京畿①,这说明,明代的省级地方机构在军事后勤系统中占着承上启下的重要地位。它比中央后勤系统的各机关管得更具体,而且是综合性的无所不包。但是仍然处于地方上的高层地位,它还要派出参玫、参议分司诸道,如督粮道、督册道、分守道等等。或者要求下属府、州、县等执行任务。
明朝的地方机构为省、府(州)、县三级制。府、县是按每个地区纳粮多少而分上、中、下三等。全国共有一百五十九个府。府设官有知府一人,同知、同判无定员,推官一人。其属经历司经历一人,知事一人,照磨所照磨一人,检校一人。司狱司司狱一人。知府“掌一府之政,宣风化,平狱讼,均赋役,以教养百姓。”凡军事后勤涉及本地的无所不管,如军匠、驿递、马牧、仓库、河渠、沟防、道路之事,虽有专官,“皆总领而稽核之”。同知、同判还分掌清军、巡捕、管粮、
①《明史·职官四》卷七五。
治农、水利、屯田牧马等和后勤有关的事项。州有属州,有直隶州,属州如县。县设知县、县丞、主簿等,知县“掌一县之政”,其中少不了军事后勤,而主薄明确分掌粮马。
提刑按察使司。明朝的提刑按察使司,为地方上的司法监察机构,地位略低于布政使司。其设官有按察使一人,副使、佥事无定员,经历司经历一人,知事一人,照磨所照磨一人,检校一人,司狱司司狱一人。按察使“掌一省刑名按劾之事。”总的职责因为要振扬风纪,澄清吏治,所以和军事后勤都有关系。具体的是副使、佥事,分道巡察。如兵备、巡梅、清军、驿传、水利、屯田、招练、监军等都“各专其职,并分员巡备京畿”①。有明一代,按察司副使、佥事分司诸道,主要有提学道、清军道、驿传道、分巡道和整饬兵备道。此外也有协堂道、水利道、屯田道、管河道、盐法道、抚治道、监军道、招练道,等等。这是从司法监察方面对军事后勤的监督保证,因为是专职负责,所以起的作用更为直接有效。
都指挥使司。明朝的都指挥使司和行都指挥使司,简称都司和行都司。都指挥使司设官有都指挥使一人,都指挥同知二人,都指挥佥事四人。其属,经历司经历、都事、断事司断事、副断事、吏目各一人。司狱司司狱、仓库、草场,大使、副使各一人。行都指挥使司设官与此同。
都司“掌一方之军政,各率其卫所以隶于五府,而听于兵部。”都司是地方上的军政机构,为“三司”之一,地位略高于另外二司。在上隶于五军都督府和兵部。都指摔使司有下属的卫所及军队。因.此它在地方的军事后勤体系中更具有专门性的特点。在一个都司内,都指挥使及同知、佥事等,常以一人统管司事,称为掌印,一人练兵,一人屯田,称为佥书。很明显,管屯田的就是都司里的后勤。何况还有巡捕、军器、漕运、京操、备御诸杂务,也要从中选人充任。
①《明史·职官四》卷七五。
否则就是不管事的“带伴”了。如管军器、漕运、备御等,也是直接从事后勒事务。
明朝的卫指挥使司和千户所、百户所等,凡京师以外的均统于所在地的都司、行都司或留守司。卫指挥使司设官有指挥使、同知、佥事等。他们之中现任管事的,除了营操、出哨、人卫等以外,都有分理屯田、军器等后勤任务。他们和都司形成上下统属的关系①。
南京后勤体制。南京是明朝南方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明朝建立之初,又以南京为首都,从这里完成了对全国的统一,自洪武,经建文至永乐,明朝以此为根本重地达半个世纪以上。后来明成祖虽然迁都到北京,而南京仍然做为明朝的第二个都城保持着特殊的地位和作用。这表现在:-是,南京有一套和北京类似的庞大的行政机构,只是设官人数比较少和不健全。机构包括南京宗人府,吏、户、礼、兵、刑、工六部,都察院,通政使司,大理寺,詹事府,翰林院,国子监,太常寺,光禄寺,太仆寺,鸿胪寺,尚宝司,吏、户、礼、兵、刑、工六科,太医院等.二是,在军事上南京还有不同于其他地区的部署和机构。如在南京以守备及参赞机务,为要职,设守备- -人,协同守备一人。守备,以公、侯、伯充之,兼领中军都督府事。协同守备,以侯、伯、都督充之,领五府事。参赞机务,以南京兵部尚书领之。其治所在中府,掌南都一切留守、防护之事。三是,南京驻有较多的军队,设南京五军都督府掌管南京卫所,其中南京卫指挥使司有四十丸个,又亲军卫指挥使司十七个。
为使明朝对南方的军事行动得到保障,和满足明朝在南京的驻军需要,明朝设置南京的行政机构和军事机构,有一部分也承担着一定的军事后勤任务。并构成上述独特的体制。
①《明史·职官五》卷七六。
三、平时战时后勤保障
1、武器
明朝军队装备的武器基本上有二类,一是冷兵器,如刀、弓箭、矢、枪、盔、甲等,比前代有所改进,本质未变;二是火器,主要是鸟铳、火炮等,已能大量创造并广泛应用,而且从燃烧火器发展为爆炸火器和射击火器。这在当时的世界上处于领先地位。武器制造。明朝军队作战用的武器,设军器局、兵仗局进行制造。
洪武初年,朱元璋在京师(南京)设军器、鞍辔二局。二十年(公元1387年)又在全国各都司卫所中大量设军器局,负责兵器制造。明成祖承袭这一制度。宜德二年,明宣宗又在京师(北京)增设盔甲厂,后来又设王恭厂,都是制造武器的工场。军器、兵仗等局由工部管辖,由宦官负责。盔甲厂归属兵部,设郎官领导。通行明朝一代,这个基本制度未曾大变。
为制造武器需用的大量铁,明朝由政府统一管理。洪武六年(公元1373年)在中央设立了铁冶所,管理制造军器的铁。同时在江西、湖广、山东、广东、陕西、山西,总共设置十三处铁冶所。这十三个铁冶所每年向政府上缴制造武器的铁达七百四十六万余斤。此外山西交城所产云子铁为制造兵器的最佳材料,每年向明政府缴纳十万斤。河南、四川虽未设铁冶所,二省也有炼铁。明政府将各省送缴的铁统一管理,再分配给都司卫所的军器局做制造武器之用。洪武末年,民间私自采铁冶炼的日渐增多,政府屡禁不止,竞也允许百姓采炼,但政府“分三十分取其二”,进行分成。永乐时期随着采炼的扩大,明朝又在四川龙州、辽东三万卫开设铁矿。正德十四年(公元1519年)明朝又在广州设铁厂,由盐课提举司领导,不许私自贩卖。到嘉靖三十四年(公元1555年),明朝在福建的建宁、 延平诸府开设铁矿,明朝就几乎在全国范围内为制造武器提供了铁的原料。
明朝政府对所造武器的质量与规格等都有明确要求并不断改进。洪武七年规定甲胄必用羊、牛、猪皮加工为半成品的皮革缝制。十六年又规定每副甲胄的领页三十片,身页三百零九片,分心页十七片,肢窠页二十片,一件共需三百七十六片。弘治九年,将甲胄的皮面全部改用又厚又密的白绵皮缝制,用水漆小钉钉上。这样造出来的甲胄既坚实又牢固。
弓的制造也有规定。要求弓背面宽三指(约-寸半),拉弦的力分为七十一-四十斤四个等级。箭头儿需尖锐如锥。使用时,弓拉开后,猛然放手,借弦和弓背的弹力,射出的箭又远又稳。明朝的弩弓发射已采用脚蹬式,改变了过去的机械发射方法。
麻扎斩乌刀,或称麻扎大砍刀,这是明朝改进长枪的产物。刀靶用斜皮包饰为面,用起来灵活方便,杀伤力也大。明朝专门派人教士兵射马、砍马的技巧②。洪武末年,又为守护皇城的军士特制了柳叶甲、锁子头盔等六千副。
武器的数量始终为明朝政府关注。洪武十一年五月,根据士兵的数量和需要的武器数量,定出全国各都司卫所总共应造甲胄一万三千四百六十五件,马步军刀二万一千件,弓三万五千件,矢一百七十二万枚②。宣德二年设置的盔甲厂,每年可造盔甲、腰刀等兵器三千六百件,其他长枪、铳枪、撒袋等也有一-定数额。从洪武年间起,明朝政府就派官对所造武器进行核查。宜德四年定,除潮广钢鼓等卫因路远每年可年底向政府报告,其余大多数卫所须每月向政府具报。政府以此进行严格控制,不许民间私人擅自制造。景
①《明会典》卷一九二,工部十二,军器军装一。
②《明会要》下 ,第1183-1184贞引《世法录》.
泰二年,明政府又一次例定,全国卫所每年应造的军器,即每个季度盔甲、枪刀各四十件,一年各一百六十件。圆牌每个季度二十面,一年八十面。弦每季八十条,一年三百二十条。箭每季一千二百枚,一年四千八百枚。撒袋每季四十副,一年- -百六十副。铳箭每季四百枝,一年一千六百枝。又定每个千户所制造的兵器数应为每个卫的四分之一。以后明朝历代都以此为例,永不更改。还下令由巡按御史同按察司的官吏每五年进行一次考察核实,以便对各卫所制造兵器加以监督①。如发现所造兵器不合规定,必将管局官吏降级,都、布、按三司负责此事的官吏治罪。
火器的制造与使用是明朝武器上的新发展。火器制造始于永乐五年(公元1407年)平定交趾(今越南),至正德、嘉靖达到鼎盛。仍由军器,兵仗二局掌管承造。在近百年之间,火器种类繁多,工艺水平不断提高,器槭的准确度及灵敏度基本上达到了当时欧洲同类武器的标准。火器的种类,大者分铳与炮,细分之,铳有:碗口锏铁铳、手把铜铁铳、神铳、斩马铳、一窝蜂神机箭铳、大中小佛郎机铜铳、佛郎机铁铳、木厢铜铳、筋缴桦皮铁铳、无敌手铳、鸟咀铳、七眼铜镜、千里铳等。还有四眼铁枪、各号双头铁枪、夹把铁手枪、快枪等。火炮有:夺门将军大小二种炮、神机炮、襄阳炮、盏口炮、碗口炮、旋风炮、流量炮、虎尾炮、石榴炮、龙虎炮、毒火飞炮、连诛佛郎机炮、信炮、神炮、炮里炮、十跟锏炮及三出连珠炮、百出先锋炮、铁棒雷飞炮、火兽布地雷炮等。铳、炮之外的火器还有火车、火伞、九龙筒之类的热兵器。火器装备的发展和完善,在明代的后勤史上开创了崭新的局面。
铳、炮等的制造,都需要特定的原料。有的用熟铜,有的生、熟铜兼而用之,也有的用柔铁制造。明成祖永乐年间所造的炮,大小不一,反映当时处于初创时期。那时制造出的炮也不很灵便,大型
①《续文献通考》卷一三四,兵一四,考三九九六.
的炮用车支撑发射炮弹,小型的炮用桩或托着撑起。但是,一经使用,便显示出其巨大威力,被视为“神器”,朝廷当作机密,不让制造之法外传。铳的制造大约开始于明英宗正统末年,那时由于蒙古瓦刺的入侵,明朝大小官吏千方百计寻找强有力的武器用以抵御。加上火炮应用的启发,御史杨善便提出制造两头铜铳。应州的百姓师翱造的铳有铳机,可连发三颗子弹,射程达三百步之远.景泰元年,真定制造出了火伞,伞上方有铁枪头,再环一圈声铃,下装三个火药桶,发射后给敌方以极大威胁。天顺八年,九龙简又制造成功,拉线后,九个箭头同时发射,特别适宜于边疆地区的骑兵战。明朝政府为此下令各处守备官员负责制铳、筒、箭及火药,并进行操演。
佛郎机铳、炮的制造是明代火器的又–大进步。佛郎机即葡萄牙,正德十二年其船舶来到中国广州,进行殖民扩张。中国军队在广东、浙江、福建抗击其侵略的过程中缴获了他们所使用的战舰及枪炮,就称这种枪炮为佛郎机。佛郎机的武器“较诸蕃独精”。①有人弄通了佛郎机炮的制法,知道它以铜为原料,长约五六尺,大者重千余斤,小者也有百五十斤。“巨腹长颈,腹有修孔”。把于铳装入火药,再放入其腹中,发射后可达百余丈之远,极利于水上作战。②嘉靖三年四月,南京守备徐鹏举在南京制造出了佛郎机锍,以蜈蚣船架之,遂即由明廷下诏于各地试造之。八年十二月,明朝造出了佛郎机炮,共三百门,称为大将军。并发放到各边防重镇。第二年,明军为抵抗倭寇侵扰,将佛郎机铳、炮架在墩、堡之上,五里一墩,十五里一堡,大小相依,远近相应,所击辄糜碎③,所谓“火器莫利于佛郎机者”④。嘉靖二十五年七月,宣大总督翁万达仿古火器之制及佛郎机之法,造成三出连珠炮、百出先锋炮、铁棒雷飞炮
①《明史·佛郎机传》卷三二五。
②《明史·兵志四》,卷九二。
③《续文献通考》卷一三四,兵一四。
④《明经世文编)卷二二.三,翁万达《置火器琉》。
和母子炮.火兽布地雷炮等数种,屡经试验,较之佛郎机更轻便适用,明政府特发帑金二万两监造。同年十月山东巡按御史张铎进奉所造十眼铜炮和四眼铁枪,“皆足以摧锋陷阵”,命工部进行监造。及至明末,战争频仍,火器制造数量愈加增多。万历二年三月令兵仗局增造火器,一次发给蓟镇的就有铁佛郎机二千架、鸟铳四百副、夹靶枪二千枝、铜佛郎机铳四千二百副、大将军十位、二将军七十九位、三将军二十位、神炮六百六十九个、神铳一千五百五十八把,并随用子铳、铅弹、火药、药线等①。在后来的明清之战中,明朝用了欧洲传人的红夷大炮,而清朝也很快学会了自己造炮。那时西方传教士汤若望与焦勖合著《则克录》(清朝重印时,改名作《火攻挈要》),为专门讲述制造火炮火药的兵书。
武器管理。武器从制造出来到实际应用,必须经过管理的过程。明朝对武器的管理有种种办法和规定。
明朝定制,武器造出后,由政府统一管理,制造由工部负责,而发放由兵部掌握执行,具体的由各卫所军器局管理。凡军器,非应操备者,悉贮官库。其有损坏,就各卫军器局修理,不宜私造②。在武器管理.上明朝比较重枧的事项是:
不许民间私人擅造武器及私自买卖武器。明朝政府规定,一应军器,私人货卖者,杖一百,且发边远充军;军官贩卖武器,与民同罪,罢职充军。买也有禁,如民间私人买武器,则答四十。应禁武器,如发现有私买者,以私有论,军器、价钱并入官。特别是禁止把武器私运出境外,永乐十五年下令严禁兵器出境,犯者虽勋戚不宥③同时对按规定可以制造武器的卫所军官,也要求他们不许乘机擅敛民财。为此朱元璋嘉奖了浙江温州府平阳知县张础,禁止金乡卫借
①《续文献通考》卷一三四,兵一四。
②《明会要》下引《邓真传》:
③《明会典》卷一六六,页 三四O八。
造军器名义收刮小民财物。正统年间因发现有的造军器“或倍取物料于民而苟于成造”,决定“宜量军匠多寡,定与物料,使如数造之。其收内放支,置簿书具奏”①。这成为以后的制度。
明中叶允许私人冶炼的结果,私造武器成为屡禁不止的问题。景泰二年八月,政府下令广东、福建、浙江等处军民之家不得私藏兵器,匪不首者全家充军。进而规定,造者本身与匠人俱论死,其知情者亦连坐之②。弘治年间重申禁止民间收鬻军器③。但是这种规定也不是一成不变,正德六年就稍有松动,允许民间私人可以自造刀、枪、弓、箭,而盔甲、旁牌、火简、火牌、旗纛等仍在严禁私造之列。④
登记造册,放管有责。洪武二十五年规定,官军领取军器,将其姓名登记在册,而且在武器上刻记官兵个人的名字。目的是使领取武器的人妥善保管,一旦损失,即令加倍偿还。二十六年又规定,凡卫所士兵所需之衣甲枪刀弓矢等武器装备,所属军官必须以汇总准确的数字领取。如遇各卫需要增加武器,须写申请上呈兵部再.转行工部后决定是否发放⑤。为振作军威和便于管理,从正统十年起,凡所造火器均行编号,军器局造碗口铜铳,编为胜字号。最泰元年改编天威字号。
失、盗兵器受罚。明朝的军队常常在一个战役结束后,有些土兵遗弃武器。为防止此类事件发生,明政府规定,将帅所领一应军器,在战争结束后十天之内不如数交回者杖六十,每多十天罪加一等,止于杖一百。如丢弃或毁坏者,一-件杖八十,每多一件加一等,至二十件以上处斩。如遗失及误毁者各减三等,军人各又臧一等,
①《明会要》下引《世法录》。
②《明会要》下引《日知录》。
③《明会要下引《大政记》
④《续文献通考)卷一三四,兵一四,考三九九四。
⑤《明会典》卷一五六,页三二0二。
并验数追赔,只是曾经战阵而有损失者,不坐不赔①。
永乐二年正月,明成祖曾下诏,要求对遗失在民间的武器,查找并送缴②。对愉盗军器者更是严厉制裁。明朝规定,“凡盗军器者,计赃以凡盗论,若盗应禁军器者,与私有罪同。”这就是说,偷盗军器不但没收赃物,还要给予应有的惩罚。又定“若行军之所及宿卫军人相盗人己者,准凡盗论”,即军人之间也不准偷盗别人的武器。其中只是做了如下区别,“还充官用者各减二等”,即偷了别个军人的武器,仍充公用,酌减二等处罪③。
2、舟车
明朝在军事上广泛应用舟车,“中原用车战,而东南利舟楫,二者于兵事为最要”④。当时对舟车本身已有超过以往的改进和发展,特别是航海技术的进步,促成了建立大型舰队,出现了像郑和下西洋航队那样的举世闻名的“盛事”。战车的制造和利用也非过去相比,已有多功能的战车装备明军。
船的种类及特点。明朝军队所使用的船,大致可分江船、海船及河船三类。这些船分别适用于长江、沿海及内河,或作战或运输,发挥各自的作用。
江船是明朝利用较早的船类.朱元璋起于南方,在消灭元将蛮子海牙时即于新江口置战船四百艘。永乐初,明成祖俞福建都司造海船百三十七艘,又命江、楚、两渐及镇江诸府卫造海风船。成化初,济川卫杨渠向皇帝献《桨舟图》,以供造船之用。这都是江船国。
①《明会典》卷-六六,页三四O八,三四0九。
②《国榷》卷一兰,页九二三。
③《明会典)卷一六八,页三四三三。
④《明史·兵志四),卷九二。
⑤《明史·兵志四》。
正德年间,有七千水军驻扎新江口,他们对受损的江船进行了修缮①。嘉靖七年,在新江口造成战巡等船四百艘,规定每十艘为一帮,每月由一名士兵看守。十一年又以二百艘为定额,由两班操练及守护,百二十二艘为备补。江船主要用于战守。朱元璋初起时,以南京为根据地,采取先南后北的策略,江船发挥了比较大的作用.但明朝建国后,长江上的作战迅速减少,江船被改造为轻、浅灵活的船只,海船代之而占据了重要地位。
海船是为在沿海作战而制造和利用。明朝为抵御来自海上的倭寇侵略,造了多种多样的海船。主要的有福船、海苍船、艟矫船、软风船、苍山船、广东船、开浪船、沙鹰船、网梭船、渔船、娭蚣船、海运船、备倭船等等。
舟山的乌槽为海船制造之首。此为福建都司所造,亦称福船。大福船可载百人左右。底尖上阔,首昂尾高,舵楼三层,帆桅有二,傍护以板,上设木女墙及炮床。船体为四层,最下层填土石,次为睡眠及休息之所,第二层有左右六门,中间为蓄水箱,扬帆、炊爨皆在此处,最上层如露台,穴梯而登,傍设翼板,可凭以作战。矢石火器皆俯身而发,可顺风行驶。但是不能靠岸停泊②。海苍船比福船略小,意轿船比海苍船更小,其结构、性能类似福船。
软风船、苍山船,也称十装标号船,为浙江都司制造。苍山船首尾皆阀,帆、橹并用。橹在船两侧近尾,每侧五枝橹,“每枝五跳,跳二人,以板闸跳上,露首于外。”船体上下三层,下层装土石,上层为宽阔的甲板,可作战场,中层住宿。张帆下綻,皆在上层。这种船体小,速度快,冲敌便捷,比大福、海苍都灵活,温州人称为“苍山铁”,以此对倭作战,受到名将戚继光的赞扬。
广东船以铁栗木制造,比福船大而坚。作战时可发佛郎机,也可掷火球。
①《明武宗实录》卷一零三;页二一二二、二一二三。
②《明会要》下,卷六二,兵五,页一一九六。
开浪船规格略小,能容三五十人,头锐,四桨一橹,其行如飞,不拘风潮逆顺。
沙船和鹰船,相辅相成,同时使用。沙船可接战,然而无翼遮蔽。鹰船两端尖锐,进退如飞。傍钉大茅竹,竹间窗可发铳箭,窗内舷外隐人以荡桨。交战时,先以鹰船冲入敌阵,沙船紧随其后,短兵相接,战无不胜。
网梭船形如布梭状,在定海、临海、象山等地活动。其结构是竹桅布帆,容载二三人。遇风涛,须隐蔽山薏中。可用以放哨侦察。海船中最小的是渔船,每船三人,一人执布帆,一人操桨,一人握鸟咀铳。在海上随波逐流,可乘敌不备,发动进攻。
蜈蚣船,以形似蜈蚣得名,底尖面阔,两傍有楫数十只,行时如飞。能架佛郎机铳进行战斗。
两头船,以舵旋转,因风四驰,速度之快为诸船之冠。此外还有八卦六花船等①。
海运船是为解决军臥粮食供应而专事运输的船。永乐五年(公元1407年),明朝曾改造海运船二百四十余艘。正统七年又下令南京造三百五十艘遮洋船,由海道往蓟州运粮。明朝在很长时间由山东供给辽东军士布花粮食等,都通过海运。湖广、江西、浙江、福建都有海运船。隆庆五年,明朝组织的大规模疳运粮船,开往天津,共三百余艘,运粮十二万石。六年,定为制度,制定每年派海运船运漕粮二十万一千一百五十石,用船四百二十六艘。直到万历三年明政府停止海运,海船制造相应作罢。
备倭船始造于嘉靖以来倭寇猖獗之时。规定沿海每千户所造备倭船十艘,每百户所设船一艘,每一卫共有五十艘备倭船。每船旗军一百名,春、夏两季出海备战,秋季回大营固守。各船的管理及
①《明会要》下,卷六二,兵五;《明史·兵志四》卷九二。
修补等事宜,均由工部负责①。
河船,用于内河运送粮草及军需物资的,主要有马船、快船、粮.船、黄船等。
马船设于明初。起于四川、云南等地与少数民族的马市贸易。洪武十年,在岳州、荆州、归州等地各造马船五十艘,每船民夫三十名,以备转送边境地区的少数民族酋长。江西、湖广、直隶及广西等地的府县都曾造过马船几十艘至几百艘。
快船是洪武、永乐年间为水军征战而制造的。后转到用以供送官物,与马船相兼差拨。在内河航运,选卫所军士作船夫,撑船和维修,从弘治到嘉靖间,明朝的快船逐年减少,主要是年久失修。
粮船是河船中的骨干,主要用于南粮北调的运输.粮船又分二.种:一是遮洋船,一是浅船。明朝军粮大多来自江南。“漕江南粟”,有两条路:一条海路,由海道至直古口,人白河,达通州;一条河路,由淮河,溯黄河,抵阳武。再由陆运至卫河,达通州。海运用遮洋船,河运用浅船。永乐九年疏浚会通河,粮船由淮河直达卫河,抵达通州。十三年增造浅船,共三千余艘。以后军粮基本上由内河航运,只有蓟州军饷用遮洋船,遂成定制。
黄船由明初开始制造,“以备御用”。至洪熙元年已具三十七只。正统十一年尚有二十一只,经常以十只轮流至京师河下听用。成化八年规定按快船事例,五年一修,十年成造,其停泊处常用厂房苫盖,由军夫看守②。
造船及利用。明朝的船只制造与利用,主要从军事目的出发,但也兼顾一般民用。
朱元璋起兵之初,与元军作战及打败陈友谅、张士诚等,都在很大程度上得力于船只和水军。当时有接收投降元将带来的船只,
①《明会典》卷二00,工部二0,船支。
②《明会典》卷二00,工部二0,船支。
也有战争过程中获得的船只。公元1360年,大破陈友谅军于龙湾,获巨舰战舸混江龙、塞断江、撞倒山、江海鏊等百余艘。后来战胜张土诚军,又获楼船、斗船等多种船只①。
但是明代从朱元璋起,就非常重视制造船只并加以充分利用。洪武初年,置江淮、济川二卫马快船,南京锦衣等卫风快船,即备水军征进之用。及迁都北京,转为运送军需器仗等,随时听候差遣,由南京兵部掌管。马快船原额一千一百四十六只,嘉靖三十七年减去余数,存留一千只。正统六年令编排五十号为一班,轮流赴北京听用②。
洪武五年八月,朱元璋下令在浙江、福建等濒海的九个卫造海船六百六十艘.十一月又下诏制造多橹快船,并将原来的船改造为轻便灵活的小船,以利追逐,防备倭寇③。第二年廖永忠请求在广洋、江阴、横海、水军四卫之地增造多橹快船,做为巡徽、侦敌之用。洪武十三年六月,延安侯唐胜宗奉命监督造海船。十七年八月,命荥阳侯郑遇春、东川侯胡海等于金吾诸卫督造海船一百八十遵。洪武末年更注意一方面继续造新船,另一方面不断更政旧船,以发挥船利的作用。
明成祖朱棣即位后,多次下令浙江等都司各卫增加造船,每卫不得少于一百八十艘④。最值得提出的是,为郑和下西洋所造的船。这是举世罕见的大船队,大小船共百余艘。其中大船长四十四丈四尺,阔一十八丈;中等的船长三十七丈,宽一十五丈⑤。永乐时期为了加强对东北边疆的统治,在黑龙江下游建立了奴儿干都指挥使司,管辖南自吉林东部,北达外兴安岭的广大区域内的一百八
①《续文献通考》卷一三二,兵一二,考三九六九。
②《明会典》卷一四九,兵部三三,马快船。
③《续文献通考》卷一三二,兵一二,考 三九六九。
④《明会要》吓 ,卷六二,兵五,页一一九五。
⑤冯承钧《垦槎胜览前集》页一,占城国条注。
十多个卫所。为了在军事上、经济上支援这一地区,特别是运送粮食,明朝就在今吉林市境内设立了造船厂,所以吉林亦名船厂①。明中叶倭寇、海盗日益猖獗,东南沿海遍遭蹂躏。北起辽东半岛,经山东半岛到江苏、浙江、福建、广东,到处都有来自海上的骚扰。为了国家的长治久安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得到保障,从明初以来就注意加强海防设施。洪武十七年,朱元璋派大将汤和在山东、江苏、浙江等地沿海,修筑了五十九个军事据点。二十年又在福建沿海修筑十六个,进行防守。永乐十九年倭寇大举人侵辽东沿海,明将刘江在望海埚—举全歼人犯之敌②。正统年间倭寇时有侵扰,明初在浙江所造备倭海船七百多艘因年久失修,不足用,明政府下令浙江都司卫所先造海舟一百三十二艘,以应急用③。嘉靖三至四年,南京都司奉命造蜈蚣船,造成四艘,每船架设佛郎机铳十二副。七年奏准新江口造成战巡等船四百艘,每十艘为一帮,每日由一名士兵看守。三十三年以后根据魏国公徐鹏举的建议,将这些船改为沙船,以利对倭作战。万历初年,明政府又在两广地区设造船厂,造战船,以广东肇庆府为基地,以进行操练。但是自万历中叶以后,虽然有人不断提出增补水兵,多造战船,却因明朝统治由盛转衰,危机四伏,难以如愿,直至明亡。
军饷的运输和造船与利用船大有关系。明朝运输军饷分水陆两路。水路以南北大运河为干线,称为漕运。明初用以漕运的船只基本上是改造的旧战船。明朝的军队所造战船,既用以作战,又用做运粮,士兵能打仗,也能运粮饷。至中后期则建造了更专门的漕运船。洪武十五年傅友德、沐英等讨平乌撒、乌蒙等少数民族,在大渡河置守御千户所,便特地造船,运送来往内地的军队与粮饷④。
①《明宜家实录》卷九十.
②严从简《殊域周咨录》卷二,日本。
③《续文献通考》卷一三二,兵一二,考三九七O. .
④《明通鉴)卷七,页四0一。
明中期,曾铣提出为走黄河至宁夏的水路,向山西、陕西、兰州等地运送军队粮饷方便,利用兰靖、宁州之地的木材造船。如造船五百只,每只载三十名士兵,总共可载-千五百名,设- -名将领,五名把总,监督管理。如运送粮饷,每只船可载二百石,总共可载十万石。平时运粮,遇有紧急军情,船上炮、弓可同时齐发。那时发往延绥等边镇的军饷多数依靠船只运输①。
战车的制造及应用。战车是战争中不可缺少的装备。虽然历史古老,然而却久而不衰。明初就大规模制造战车。洪武五年十二.月造成独辕车,为作战之用。魏国公徐达督山西、河南造八百辆,曹国公李文忠督北平、山东造-一千辆。永乐八年,明成祖北征,所用武刚车共三万辆,担负运输粮食任务②。
明中叶为抵御蒙古,加强军队装备,制造各种战车的呼声越来越多。正统十二年九月,大同总兵朱冕提出用“火”的战车训练士兵,并将造就的小火车三百八十余辆呈送京师试验,得到明英宗的允准。当时明军需用八百五十辆,所以请山东、河南的歇班官军出来制造战车③。正统十四年,给事中李侃奏请以骡车千辆做战车。其制,以铁索联络战车,每车七马,骑兵处其中,车两翼各有刀牌手五人,军士十数人,缦轮笼毂,各种武器齐备。如对方侵犯,刀牌手击之,待对方退却,开索纵骑。这种战车适宜平原旷野列阵遏敌。明英宗下令依此制造一千辆,每辆上用牛皮十六张,下用马皮二十四张④。宁夏总兵张泰根据当地多屯田、町畦、沟壑,主张用独马小车。其制,一马驾辕,中藏兵器,遇险阻以人力推挽。外以抗敌锋,内以聚骑兵,每每试用极为便利。也得到皇上同意,下令速造⑤。又
①《明经世文编)卷二三九,曾铣《复套条议·舟车》,页二O五–二O五六。
②《明史·兵志四》,卷九二
③《续文献通考》卷一三二,兵一二,考三九七五 。
④《明会典》卷二00,页四O二九。 .
⑤《续文献通考》卷一三二,兵一二考三九七五。
有京兆箭工周四章提议用车驾神机枪发射,可使神机枪起到连续发射的作用。办法是,在车首放五个枪架,各架一杆枪。一人推,二人扶,一人点火。一辆车可载枪二十杆,箭六百。试可,乃造①。正统十四年,明政府把管理战车的任务由都水司改为虞衡司。据不完全统计,正统年间各处所造车数如下:
河南布政司一千四百辆
都司五百辆
陕西布政司五百辆
都司三十辆
山西布政司一千五百辆
都司八百辆
山东布政司一千二百五十辆
都司六百二十辆
直隶凤阳府二百五十辆
淮安府一百五十辆
徐州三十辆
淮安卫二十五辆
徐州卫二十辆
大河卫二十五辆
泰州卫二十辆
泗州卫二十辆
邳州卫二十辆
宿州卫二十辆
中都留守司一百五十辆
北京行后府一十辆。②
景泰年间战车的制造又有进一步发展。景泰元年定襄伯邦登仿古制造成偏箱车。辕长一丈三尺,宽九尺,高七尺五寸。箱用薄板制作,可放火镜。出征时左右相连,前后相接,互相牵制。车上备有衣粮、器械及二鹿角。驻守时,以十五步为间距,设藩蔽。每车配有使用枪炮、弓弩、刃牌等兵士十人。平时轮番推挽。外围用长车二十辆掩护,中间放五辆转输车,另有一辆四轮指挥车,插五色旗。明廷认为这种庞大的车阵,可守难攻,不宜制造。又有兰州守备李进提出造独轮小车,上施皮屋,前用木板,画兽面,置碗口铳、枪、神机箭等,行为阵,止为营。二年,吏部郎中李贤奏请依武刚车造战车.制式为,车长一丈五尺,高六尺四寸,四周围以箱板,人藏其内,
①《明史·兵志四》,卷九二。
②《明会典》卷二00. 页四0三0.
穴孔置铳,即下留铳眼,上辟小窗,使火枪者须遮蔽其身,然后发而取中。前后左右横排枪刀。每车约占地五步,以四面用车千辆计算,总计方可十六余里。车内藏有军马、粮草、器槭、辎重等,随时可取。这种战车方阵,既可避弓马,又有火枪可以攻击。作战时欲行则行,欲止则止。以此御敌,使马不能冲阵,箭不能伤人。如对方靠近车.阵,则火枪齐发,奇兵继之;若对方退避,自己一.方士气更加高涨。景帝命令急造①。但这种战车目标太显,易于暴露,不利行止。英宗天顺四年正月又令造轻车五百辆。车上的火铳、火炮各三千②。八年,都督同知赵辅奏请造战车,其制如民间百姓所用小车,长二丈二尺,高六尺,前加三面木板,板面画飞虎兽面,并留铳眼。上开小窗,下三面也留有铳眼,简便灵活③。成化时期,各地农民纷纷起义,统治阶级建议造战车者不乏其人,而制式没有大改造,其间宜大总督余子俊设计一个车战阵容,用车五百辆,每辆十人,以车迟人多不可用,被时人讥为“鹧鸪军
明朝在战车制造上有较大改进是弘治、嘉靖时期。弘治十五年陕西总制秦铉奏请政造双轮战车,车身长一丈四尺,上有六人,可直冲敌阵,犄角夹攻,取名“全胜”。十六年闲住知府范吉向明政府献策,造霹房车,名为“先锋”。总之,弘治年间的战车趋向轻、小、快。嘉靖十一年,南京给事中王希文奏请制造一种前锐后方的战车,行可载士,驻可为营,又因地形险夷广狭而随时变化,于边镇试验可行。十二年,明政府下令各团营士兵收贮以前的战车进行改造,制成可装火铳的战车七百辆。十三年明朝政府造成战车九百辆,火车五十辆,鹿角架五十副,供作战之需。十五年,总制三边军务刘天和对前总督秦純的双轮战车进行改进,扬长弃短,臧少车上
①《续文献涵考》卷一三二,《明史·兵志四》,卷九二。,
②《续文献通考》卷- 一三二,兵一二,考三九七五。
③《明会典》卷一九三,工部一三 ,战车旗牌。
④《明史·兵志四》,卷九二。
人数,多配备长短,冷热兵器,被采纳,制造成车①。三十年,抗倭名.将俞大猷造成独轮车,大同巡抚李文进把这种车拿到朝中试验,于是明政府在京师设置了兵车营。明京营有兵车自此始②。四十三年,明政府决定在京营教演兵车,每营四百辆,共二千辆。每辆设五名士兵,神枪、夹靶枪各二枝③。
隆庆、万历年间,明朝边防紧急,战车不仅为必需,而且陆续建立了多处车营。名将戚继光从抗倭战场转人镇守蓟门。他把原有七营兵车加以整顿,准备练成新的兵车七营,分别驻在建昌、遵化、不匣、密云、三屯、昌平,在京师以北的长城构成一条铜墙铁璧。每营重车一百五十辆,轻车一百辆,步兵四千,骑兵三千。在二千里边境线上,车、步、骑可同时御敌。但是穆宗没有很好照此办理,作用不大。万历末年辽东多事,边将一再提议造战车。突出的是辽东经略熊廷弼请造双轮战车,每车架二门火炮,两侧各配十名士兵,持火枪。天启年间,直隶巡按御史易应昌呈上户部主事曹履吉所造的钢轮车、小冲车等战车。崇祯初刘之纶、金声、申甫三人又造单轮火车、偏箱车、兽车等。但是这些战车,或者停留在样品阶段,或者虽造出成车,也未得一展雄风。崇祯末年有人认为明军之长在于扼险、车营、火器,而新兴的清朝八旗劲旅之长骑射奔突④。问题是,明军的长处因统治阶级的腐朽没落,无齐于事,挽救不了明朝走向灭亡的厄运。
3、衣甲
衣甲的制作:
明朝的军队有与民众不同的特制服装,并由国家制作供给。
早在明朝建立之初,就设置了针工局负责制作军装。成衣有长
①《明史·刘天和传》,卷二0O.
②《明史 ·俞大猷传》,卷二O二。
③《明会典》卷一九三,工部一三。
④《国榷》卷九八,崇祯十五年五月癸西,陈龙正之言。
胖袄、袒襦裤等①。而时兴一时的是鸳鸯战袄。洪武元年二月,明朝政府命令江西等处诸行省及镇江等府所作的战衣,共一万领。因为表里异色,使将士们变更穿着,以新军号,所以称之为“鸳鸯战袄②。九年,明政府命令将作局制作棉花战衣,用红、紫、青、黄四色为衣的表里,使战士变更服之,也称之为鸳鸯战袄。宣德十年定例,每袄长四尺六寸,装绵花绒二斤;裤装绵花绒半斤。翰鞋长九寸五分至一尺或一尺二分。后例造胖袄裤,用细密阔白棉布、染青、红、绿三色。俱要身袖宽长,实以真正棉花绒。翰鞋亦要密纳坚完,衣里开写提调辨验官吏、缝造匠作姓名并价值、宽长尺寸、斤重、裙幅数目。用印铃盖。限期每年七月以前验送完毕.③
军装不仅是战士保护身体所必需;而且对提高军队纪律、振奋军威发挥重大影响;同时也是-一个部队存亡的标志。正统十四年,发生土木堡之变,明英宗被蒙古瓦剌也先部军队所俘,五十万明军一败涂地,无数士兵的衣甲器械辎重旗帜尽没于阵。景帝即位以后,下诏颁行各边战士衣甲新制。重做的装式是,甲背后为勇字,原来以方黄绢为地,改为圆地,前面左用红圆月,右用黄圆月,旗号,上用青绢带,下用黄绢带④。
成化时期,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制作军装的实际问题,李敏任大同巡抚将山东、河南赋税征收的实物改为征收银两,同时也把应发给军队的粮饷改令纳银。他认为这样可以免去山东、河南等地军民转饷的困难,银子轻便易带,将士得到银子又可以其羸余购买军装,实为一-举两得。成化二十一年,李敏升任户部尚书,又奏请将畿辅、山西、陕西每年应输送到各边的粮饷,也改为每粮一石,征银一两,以十分之九输边,依据当时的价格折成军饷,有余则召籴留
①《明会典》卷一九三,工部一三 ,军装。
②《明太祖实录)卷三O.
③《明会奥》卷一九三,工部一兰 ,军器。
④《续文献通考》卷一三四,兵一 四,考三九九五。.
做打仗时用。宪宗同意实行,从此北方夏秋二税皆改征了银子①。
明朝中后期军装的较大改制是在嘉靖年间。先是嘉靖二十二年,命令盔甲厂把鹿皮鞋带改为透甲牛脂皮鞋带;把直领对襟摆锡丁甲改为圆领大襟。二十九年,明政府准许将各处每年上纳的斩马刀,折造盔甲。四十三年,准许所有卫所将六瓣明盔,尽数改造成八瓣帽儿盔。其中大甲一半改紫花布长身大甲新式,一半照旧式,惟布身加长二寸,共修造甲一万一千三百一十二副。所用都是嘉靖二十九年以后停造长牌、圆牌工料补舔,不再另行加派。所造盔甲仍限期每年七月以内照数送到有关部门②。
运送与发放:
明朝军队衣甲的运输和发放相当复杂,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是按时发送的由户部掌行;另一类不定期的,主要是皇帝随时赏给的,一般由礼、兵二部具体施行。
按年按季度发放的军装,多数是给受训的、镇守边关的或长年在外作战的将士。洪武元年九月,明廷令给北伐将士战衣,一共二万套③。四年,魏国公徐达在北平训练军士,治理有方,即时发给将士衣甲。五年二月,朱元璋下令给辽东五千六百余名将士发放战袄。五月,又念辽东地寒艰苦,特龠中书省预先发放衣鞋三万给在那里的守卫将士,对将校还专赐锦裘④。六年七月,为戍守大同、蔚、朔及定辽边卫的将士发放猪皮制作的被子,以抵御严寒。二十二年正月,明政府俞令山东、北平、山西及陕西四省布政司向辽东运送棉布一百三十四万匹,棉花五十六万斤,发给成守的将士。永乐时期,明成祖曾指示镇守辽东保定侯孟普一定要预先发给军土
①《明史·李锹传》,卷一八五。
②《明会典》卷一九二,页三八七八。
③《明太祖实录》卷三五。
④《明太相实录卷》七三。
皮裘,以便及时御寒,让其安心戍边①。
明朝的最大威胁来自“北虏”(蒙古)与“南倭”,因此极为重视北部边防,对成边将士也格外关照。宜德元年十月,给成守长安岭和独石等关隘的将士发放胖袄裤鞋。二年三月,对守卫京师的军队发放冬夏布,不像其他地区折钞,以保证物质供应。八年十一月,根据地理和季节条件,给永宁卫哨兵发放了皮裘狐帽②。
弘治年间,明政府对发送给京军及边军的衣甲,陆续作出时间.规定。弘治二年奏准,对守墩架炮夜不收人等,三年一次发放胖袄。.十五年定,南京各库收贮胖袄裤鞋,每五年一次,委官拣选三十万副,令南京兵部差马快船送京备用。十八年,令给庄浪(今属甘肃)土军官兵胖袄裤鞋。
凡京军衣甲,嘉靖以前“例无支给”,明政府所制衣鞋等专为守边将士准备的。成化时王复为工部尚书,宦官要求发给他们所领的.腾骧等四卫军胖袄鞋裤,王复不可,说:“朝廷制此,本给征行之士,使得刻日戒途,无劳缝纫。京军则岁给冬衣布棉,此成宪也。”③但从嘉靖七年起,明朝决定,五年一次,发给在京服役的各军种军士服装。包括京城内外巡捕官军、后上直红盔将军、披明甲军、锦衣卫大汉官旗、并府军前卫带刀官、锦衣卫巡捕旗校、并五所八所镇抚司土军、象奴围子手军等。二十一年,又令巡捕官军,每二名给雨帽毡衫一副,计五千三百二十一副④。
皇帝赏赐衣甲,多无定时,被赏赐对象也很广泛,连充军者也在内。洪武三年,朱元璋赏给四川盐并等六卫军士,每名士兵棉布二匹,棉花一斤,另 加绢–匹。二十八 年,对陕西行都司甘州等卫所的充军人员进行赏赐,给他们一年的冬衣、布、花,以后减半给赏。
①《国榷》卷一三,页九二一。
②宜德年间条 参见《国榷》卷一九、二O、二二。
③《明史·王复传》,卷一七七。
④《明会典》卷一九三,工部一三 ,军装。
永乐五年赏给北平各卫军士冬衣、布、花等,用布绢三匹,内绢一匹折换一斤八两苏木,布二匹折苏木一斤,用苏木染布料制军装①。永乐、洪熙年间,皇帝赏赐辽东二十四卫的冬布花衣皆贮在金州卫旅顺口,由此分发,远者二千五百里,或二千里,路遥妨农,遂采纳广宁中屯卫军士冯述的建议,改为定辽、沈阳、海、盖诸卫于牛庄,广宁、义州诸卫于凌河,金、复二卫于旅顺口贮存②。宣德十年七月,赏给北京、山西、陕西、万全、大宁、辽东诸卫士卒冬衣。由巡按御史和户部共同发放③。明英宗时期对护卫京师的五军、神机、三千等营的操练军官也进行过赏赐。有时一次赏银一两,胖袄裤各一件,翰鞋二双,还有一月的行粮,炒麦三斗④
4、粮秣
明朝对解决军队的粮饷问题一直比较重视,生产、运输和供应都有-套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总的来说,较好地保证了军队平时与战时的需要,但是各个时期也不尽相同。
军事屯田:
明朝供应军队的粮饷,主要出自屯田。早在朱元璋初建江南政权时就设立了农课司,开垦土地,以济粮饷。建立明朝后又在更广阔的士地上实行了军屯、民屯、商屯等各种形式的屯田,给军队大开饷源。
军屯这是在边境及内地以驻军开垦土地耕种。明朝初年规定,每个军士种田五十亩为一份,也有百亩、七十亩或三十亩、二十
①《明会典》卷四O,页一三一、–三二.
②《国榷》卷一九。
③《国榷》卷二三。
④《明英宗实录》卷八O。
亩不等的①。边地三分守城,七分屯种;内地二分守城,八分屯种②。也有二八、四六、一九、中半等例,均以田土肥瘠、地方冲缓而定③。军屯归卫所管理,军户耕种,各卫所设都指挥一员、千户一员负责屯田。军户所用耕牛、农具、种子等由政府发给,年终交租,称为“屯田籽粒”。开屯之初酌免税一至三年,成熟地后,亩税一斗,或一斗以上。官军的俸粮也从此出,省去政府馈饷。洪武四年,河南、山东、北平、陕西、山西及直隶淮安诸府屯田军户,凡政府发给耕牛、种子的收税十分之五,而自家备齐的收税十分之三。十五年,时辽东为元将纳哈出所据,明朝被迫从海运粮给军士,因风涛而溺死.者所在多有,朱元璋让大臣们商议在辽东实行屯田。平定云南后,从洪武十六年起,又在那里开耕屯种。二十五年,大将军冯胜等到太原、平阳招籍平民为军户,在东胜、大同及迤东各立卫屯田,约有八万人④。二十七年下诏,从下年起辽东定辽等二十一卫军士屯田以解决粮饷,废免海上运输⑤。三十五年定科则:军田一分,正粮十二石,贮屯仓,听本军自支,余粮为本卫所官军俸粮⑥。同年又定,各处卫所委派指挥-一员、千户一员,提督屯种。每年终,凭在本仓贮存的粮食及屯田子粒的多少造册赴京进行比较。各都司委派一员指挥督察。以后遂成定例。
永乐时期屯田称极盛,并制定了屯田官军赏罚条例,规定“岁食米十二石外,余六石为率,多者赏钞,缺者罚俸。”又以屯田肥瘠不同,法宜有别,令官军各种样田,以其岁收之数相比较。结果太原左卫千户陈淮所种样田,每军余粮二十三石,宁夏总兵何福积谷更
①《明会典》卷一八,户都五,屯田。
②《明史·食货志一》,卷七七.
③《明史·食货志一》。
④《明史纪事本末》卷一。
⑤《明太祖实录》番二三三。
⑥《明史·食货志一》卷七七。
多,他们都得到皇帝很高的奖赏。又更定屯守之数,临边险要,守多于屯。地僻处及输粮艰者,屯多于守。“于时东自辽左,北抵宣、大,西至甘肃,南尽滇、蜀,极于交趾,中原则大河南北,在在兴屯矣。”①洪熙元年下诏屯田余粮免交-半,止征六石。英宗正统二年规定,每军正粮免上仓,止征余粮六石,作为定制②。
军事屯田给明朝军队提供了充足的粮饷。朱元璋曾得意地说:“吾京师养兵百万,要不费百姓一粒米!”③明成祖时全国军屯土地八十九万一千三百九十四顷余,占全国垦田总数八百五十万余顷的十分之-强。国家征收的屯田籽粒,永乐元年达到二千三百四十五万零七百九十九石,相当于全国赋税粮三千一百二十九万九于七百零四石的四分之三,占两数相加的百分之四十三④。当时“屯田米常溢三之一”⑤。
民屯 即移民就宽乡进行屯垦,这不是直接为军队生产粮饷,但对恢复与发展社会经济起了很大作用,间接有利于解央军粮问题。
商屯虽性质是民屯,却起到军屯的补充作用。就是通过“开中法”,由商人在边境开荒屯种,收获的粮食充作军储。“开中法”即“召商输粮而与之盐”⑥。这使边境得到开发,军民两便。但是弘治年间,叶淇变法,允许商人不必纳粮于边,开中法遭致破坏,淮商、西北商纷纷撤离返家,边地空虚,军饷成了问题。嘉靖以来陆续有人企图复行开中法,终难如愿以偿。给事中管怀理指出:“屯田不兴,其弊有四:疆场戒严- -也;牛种不给二也;丁壮亡徙三也;田在
①《明史·食货志一》,卷七七。
②《明会典》卷一八,户部五,屯田。
③傯维睽《明 书》卷七O,戎马志。
④《明成祖实录》卷二五,又梁方仲《中国 历代户口、田地、田赋统计》第三六四页。
⑤《明史·食货志四》,卷八O.
⑥《明史·食货志四》。
敌外四也”①。
弘治、正德两朝屯田额数及税收锐减,嘉靖、隆庆间又渐有好.转。然而屯田兵丁逃亡益多。管理粮饷官员不问屯田有无,月粮只给一半,于是沿边屯地变为斥卤、沙碛,粮额不得减。屯田御史又在额数之外增加本折,屯军不堪忍受,纷纷逃亡。万历初年屯由只有六十四万四千余顷,比洪武时亏损二十四万九千余顷②。万历九年张居正实行- -条鞭法,军储略有起色,及至天启、崇祯时,加征三饷(辽饷、剿饷、练饷),粮饷之需成了难填之壑,直到明亡。
漕运粮饷:
明朝的军事屯田,军队就地取粮,解决了一-些问题,所谓“一军之田足赡一军之用”,“边有储积之饶,国无运饷之费馆。但是自明朝建立以来,就没有不存在运饷的时候,而主要的是漕运粮饷,其次是海运和陆运。
漕运的河道以京杭大运河为主干,无论平时或战时,都有上万只粮船由河道总督或总兵官率之航行,将南粮北调,供应明朝统治者和北方的军队。漕运是明朝封建统治依靠的生命线。运输的方法有支运和兑运之分,明朝前期分段递运叫支运,中后期改为南方由民运转给军队,再由军队运到北方,称为兑运。洪武元年,明军大举北伐,朱元璋即命浙江、江西及苏州等九府之地通过淯运,往汴梁府运粮三百万石。洪武年间也利用过海运由山东向辽东运饷和陆运由内地向边境运饷。有时是河运与陆运结合,或海运与陆运连结。
明成祖迁都北京以后,漕运更显得繁忙和重要。先是永乐元年户部尚书郁新建议用浅船漕运,浅船可载三百石以上的运粮人淮河、沙河,抵达陈州颖溪口跌坡下,复用浅船可载二百石的直抵跌
①《明史·食货志一》,卷七七。
②③《明穆宗实录》卷三九。
坡上,然后再换大船载粮人黄河,至八柳树屯等地,由河南的车夫陆运至卫河,转输于北京。这个运输过程包括河运、海运和陆运。当时海运用军队,由总兵、副总兵官统领。河运、陆运为民运,由户部管理。后来军国之需,皆仰给东南,漕运之法,日益详备。永乐时修浚了会通河,便由都督贾义、工部尚书宋礼督漕转饷,运送淮、扬、徐、兖等地粮百万石,相当于每年的海运粮数。继之者平江伯陈谊,治江、淮间诸河工成,河运大便利,漕粟益多,永乐十三年竟罢海运①。
宣德四年,陈瑁和尚书黄福建议恢复支运法,遂规定,江西、湖广、浙江运粮至淮安仓,共一百五十万石;苏、松、宁、池、庐、安、广德运粮至徐州仓,共二百七十四万石;应天、常、镇、淮、扬、凤、太、滁、和及徐州等地运粮至临清仓,共二百二十万石,然后由地方驻军接应,转输至京、通二仓。以此大大节省了劳力。六年,为免去江南农民因运粮时间过长和耗费太多,影响农作,又实行了兑运法,让江南民运粮饷至淮安、瓜洲二地,兑给卫所军士,由官军运到京城,给予路费耗米,军民两便。明朝政府对军运耗米等的补贴均有详细规定。宜德年间每年运往北京的粮食约四百万石,京仓贮十分之四,通仓贮十分之六。这个时期的漕运粮饷对北京及北部边防的维护与稳定起了重要作用。
任何一种办法实行久了都要产生弊端。英宗时期的兑运法便是弊端百出,主要是仓官勒索,造成卫所军士贫困不堪。宪宗时,明令每石加耗不过五升,不准超过,勒索者治罪②。随之又规定加耗八升,但勒索屡禁不止。弘治年间,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在漕运中出现了遇有灾伤可以银代粮的情况。明朝政府同意这种作法,原因是有的仓库贮存粮食时间长,容易腐烂,以银折粮,一则节省劳力,
①《明史·宋札传》,卷一五三。
②《明史·食货志三》,卷七九。
再则以银购买粮食方便灵活。正德时有人提出全面恢复支运法,户部以废止太久而不准。历嘉靖、隆庆,到万历初,国家收税不增,而耗粮屡加,更由于折银代粮,以致临、德二仓米大减,淮、徐二仓无粒米。根据漕运总督舒应龙的提议,明政府在粮食全熟季节,令山东、河南等地尽征本色上仓,临、德二仓及淮、徐二仓分别可存五十万石粮米。万历三十年,漕运抵京粮米仅有一百三十八万余石。按照明政府规定,灾伤折银,所折银可做京军月俸发放。而当时边警紧急,明朝发给边军的有米有银,致使太仓储存的银米二空。仓场侍郎赵世卿惊呼:“太仓入不当出,计二年后,六军百姓将待漕举
.炊,倘输纳愆期,不复有京师矣!”①总之,明末政治总危机的严重形势也造成了漕政更加废弛。
粮饷供应。明朝的军队粮饷,分官、兵两大类。其中将官以品级的高低,而俸禄有多少。按洪武二十五年定的俸禄制度,文武官相同,即:
正一品,一千四十四石。
从一品,八百八十八石。
正二品,七百三十二石。
从二品,五百七十六石。
正三品,四百二十石
从三品,三百一十二石。
正四品,二百八十八石
从四品,二百五十二石。
正五品,一百九十二石。
从五品,一百六十八石
正六品,一百二十石
从六品,九十六石。
①《明史·食货志三》,卷七九。
正七品,九十石。
从七品,八十四石。
正八品,七十八石。
从八品,七十二石。
正九品,六十六石。
从九品,六十石。
未人流,三十六石①。
这些品级及俸禄和将官的职务结合,大致是:
正一品:都督。
从一品:都督同知。
正二品:都督佥事、都指挥使、正留守。
从二品:都指挥同知。
正三品:都指挥佥事、指挥使、副留守。
从三品:指挥同知。
正四品:指挥佥事。
从四品:镇抚。
正五品:王府仪卫正、正千户。
从五品:都督府经历、卫镇抚、王府仪卫副、副千户
正六品:王府典仗、都司经历留守司经历、断事、百户。
从六品:所镇抚。
正七品:都事、副断事。
从七品:卫经历。
正八品:卫知事。
从八品:知事
正九品:照磨。
①《明史·职官一》,卷七二。
从九品:都司司狱、卫吏目①。
卫所军士的粮饷,洪武年间已有规定,即:京外卫马军,月支米二石,步军总旗一石五斗,小旗一石二斗,军士一石。其他还有民匠充军者八斗,牧马千户所一石,民丁编军操练者一石。阵亡病故军给丧费一石,在营病故者半之。籍没免死充军者称为弘军,家四口以上一石,三口以下六斗,无家口者四斗。
明朝对这些军队所需粮饷的供应,基本.上是依靠屯田。规定凡是有屯田的支给一半,城守者如数给。凡各镇兵饷,有屯粮,有民运,有盐引,有京运,有主兵年例,有客兵年例,等等名色。这些都是就供应渠道而言,而其供应的物质都是米钞本折兼支。具体发故及领取的主要规定有:
凡在京卫所官军的俸粮,需每月造册,申报于在上所管的都督府。折色俸粮,每季造册申报该府。经复核后,送交户部,赴内府承运库领取。其中折色的绢布、胡椒、苏木等项,每年申报于本府,转送内府有关的各库支给。年例俸粮,每月造册申报至所属都督府,包括京内外操练军土的月粮由各营提督官送到所属都督府,再交户部,由户部指定的仓庾支给。
凡五府都司卫所,每年年终将该年所支所用并采打秋青马草等项,一并造册送交所属都督府,转送户部。又将制造军器及屯种所需牛只等数目,按季度各造册送该府并转送工部②。
明朝军队的武职官俸和文职官俸基本上相同。月米折绢布钞的数目同文官一样。只是本色米折银例每石二钱五分。优给优养官和现任官相同,只是月米如例折给,不支本色,武职官限从六品以上者。又有试百户月俸五石,署试百户月三石,米钞兼支。京军
①此依《明史·职官五》所载有关都司卫所各官汇面示之,其统兵作战之总兵官、副总兵、参将,游击将军等因无品级,无定员,故无法列出。
②《明会典)卷二二七, 页四四五九、四四六O.
三大营的副参游佐官及巡捕营提督参将的月支米每员五石,巡捕营提督并参将亦同。京营先锋把总官月支米三石,巡捕中军把总官月支口粮九斗,旗牌官为其一半①。
守边将帅需要钱粮等,应派差使,一到布政司,一到都指挥使司,后再派差使,一到五军都督府,一到合干之部分,并具奏本实封达于御前。明政府规定,若公文到所部、五军都督府,须随即奏闻处理,“发遗差来人回还,若稽缓,不即奏闻,及各处不行依式申报者,并杖一百,罢职不叙,因而失误军机者斩。”②
如有军马去处,户部必须事先考查某处蓄积有余,某处岁用不足,再量其水陆路程,地理远近难易,计其所需人夫若干,明白,上奏。差官可于粮多之处,拨运缺粮卫分支用③。
盐为人们生活所必需。明朝对军队的供应是,洪武二十六年规定,凡京内外大军的关支月盐,有家小者,每月支二斤,无家小者,每月支一斤。其在京各卫分,如遇按月支盐,将该支军名盐数,造册申缴合干.上司,后转达到户部,磨算相同立案。将原缴文册出给勘合字号,坐定军名盐数,札付龙江盐仓放支。如有事故,就便扣除。支毕,将实收扣除数目,申报户部,在原编勘合字号底簿内注销,以凭稽考,仍立案备照。其在外卫所军士支盐折钞,每盐一斤,折钞一百文照例行移有司④。
为了防止冒支胃领,宜德年间规定,凡在京军士关支月粮,每卫委派公正指挥一员,专职其事,按期发放,如有冒领及作弊者,纠举究治⑤。一般情况下,军士关领各衣布花,由兵部、户部委官及科道官等一起共同负责发放。
①《明会典》卷三九,页一一0 六。
②《明会典》卷-六六,页三四0二。
③《明会典》卷二八,页八二九。
④《明会典》卷四一页一一六O。
⑤《明会典》卷一五七,兵部四0,军士盐粮。
粮饷筹措。将士俸饷有定额,国家收人有数额,并不意味着供给军队的粮饷就- -定有保障,实际上明朝为军队筹集粮饷一直是个大问题。许多有识之士为此献计献策并身体力行。
明朝的军队粮饷迄无准确的总数统计,但是和将官俸禄及军士钱粮有关的零星记载还是很多的。从这些事实中也可窥见明朝粮饷筹集的大致情形。《明史》揭示出,明朝每年支出的经费数目,其中有公、侯、驸马、伯禄米折银一-万六千余两。官吏、监生俸米四万余石。官吏折俸绢布银四万四千余两,钱三千三百余贯。锦衣等七十八卫所官吏、旗校、军士、匠役本色米二百一万八千余石,折色银二十万六千余两。官员折俸绢布银二十六万八千余两。军士冬衣折布银八万二千余两。五军、神枢、神机三大营将卒本色米十二万余石,冬衣折布银二千余两,官军防秋三月口粮四万三千余石,营操马匹本色料二万四千余石,草八十万余束。巡捕营军粮七千余石。京营、巡捕营,锦衣、腾骧诸卫马料草折银五万余两。中都留守司,山东、河南二都司班军行粮及工役盐粮折银五万余两。以上这些项目不完全是军队支出,但有很大一部分属于军事粮饷。所以这当中合计银为七十一万八千两,钱三千三百余贯,粮米二百二十五万二千余石。是个需要筹集的很大数目。特别是同书所举出的诸边及近京镇兵饷,据约略统计屯粮等本色米料就有一-百七十余万石,折色银二百二十五万余两。前后两大支出项目总计为银二百九十六万余两,钱三千三百佘贯,粮米近四百万石①。
“国家经费,莫大于禄饷”。在明朝政府的总支出中,俸禄和军饷数目最大。而俸与饷相比,俸又多于饷,这又增加了筹饷的难度。以明初论,各镇皆有屯田,所谓“一军之田,足赡- – 军之用,卫所官吏俸粮皆取给焉。”这说明以屯养军绰绰有余,可是后来屯粮不足,出现了民运,就是把麦、米、豆、草、布、钞、花绒运给戍卒。民运已经.
①此据《明史·食货志六》所提供的资料统计。
反映出明朝向老百姓筹集军饷了。又有盐引,即召商人粟开中,商屯出粮,与军屯相配合,是一种新的筹饷之计。从英宗正统年间起,搞京运,由于屯粮、盐粮日益废弛,京运愈加成为主要的筹饷途径。但是,明朝筹集军饷不止有屯粮,有民运,有盐引,有京运,以及有主、客兵年例等一系列的变化过程,细微末节远比这更艰巨复杂。明初,朱元璋大封宗藩,世世皆食岁禄。不久就表现出这笔开支太大,而且直接影响军队粮饷,所以减少宗藩禄米成了筹集军饷的一项措施。洪武年间郁新任户部尚书,为资军国之用,见亲王岁禄米五万石,即定议减五分之四,并定郡王以下禄米的等差。这与当时所定召商开中法- -起实行,使边储得以充足0。仁宗时继续增减诸王岁禄。可是随着宗室人数的猛增,仍然影响军饷。嘉靖四十一年,御史林润说:“天下之事,极弊而大可虑者,莫甚于宗藩禄廪。天下岁供京师粮四百万石,而诸府禄米凡八百五十三万石。以山西言,存留百五十二万石,而宗禄三百十二万;以河南言,存留八十四万三千石,而宗禄百九十二万。是二省之粮,借令全输,不足供禄米之半,况吏禄、军饷皆出其中乎?”鉴于强大的舆论压力,诸王亦奏辞岁禄,少者五百石,多者至二千石,再裁减一-些其他的冒滥支出,一时的财政困难渐趋缓解②。
周忱是明中叶善于理财的改革家。他在担任江南巡抚、总督税粮期间,实行了多项改革。其中和筹集军饷关系最密切的有二项,一是原来江南积欠的税粮太多,苏州一郡竟至八百万石。周忱到任,经过调查,知是豪民不肯加耗,并征小民,民贫逃亡,税欠益多。于是创平米法,令出耗必均,又革粮长之大人小出者及多余粮长,减轻人民负担,再把收粮贮粮长之家改为诸县于水次置囤辖收,结果不但清理了积欠,还有了馀粮。二是,改进漕运,原来军民相半,
①《明史·郁新传》卷一五0.
②《明史·食货志六》卷八二。
民僦舟,加以杂耗,造成三石顶一石,又往复经年失农业,周忱与陈瑁商议改为民运至淮安或瓜洲交兑,漕军运抵通州。对从淮安、瓜起运者量加米五斗至五斗五升,对一时不能起运者设廒暂贮于瓜洲水次,量支米给守者,等等,因此漕费大省。又英宗正统十四年土木堡之变时,明廷议欲焚烧通州仓,以免也先部得到仓粮,周忱正赶上议事到场,立郎提出仓米数百万石,可充京军一年之饷,令京军自行往取,一-时立尽,为何付之- ~炬!他就这样为国家千方百计筹饷①。
以节约筹饷的重要人物是王佐。英宗初年王佐任户部侍郎,后出镇河南,先提出军卫收纳税粮,奸弊百出,应改变其制。经过建廷议,除了边境各卫所,皆改为地方政府管理。正统六年升户部尚书,当时军旅四出,耗费动辄数万,府库为之–空。王佐从容调剂,以节缩有方,终于度过难关②明中后期,随着统治者的腐朽,提倡节缩,以足军饷,呼声更高。王翱于宜德五年出任四川巡按,他用有罪者纳粟自赎的办法为军队筹饷。至正统七年冬提督辽东军务,又“缘俗立法,令有罪得收赎”。十余年间得谷及牛羊数十万,边境军饷匮乏的问题因而解决③。
筹饷不但应有办法,还要会计算。与王翱同称“名臣”的年富,任陕西左参政,总理粮饷。他计算出所部多收二税百八十九万石,屯粮七十余万石。其间水旱流移,蠲免逋负,大致三分减一,即二百五十九万名,只可收八十六七万石,而岁用乃至百八十余万石,“人少出多”。为了解决这一矛盾,向英宗提出“请减冗卒,汰驽马,杜侵耗之弊”,皇帝采纳他的意见。当时陕西三边,士马供应浩繁,军民疲于运输,豪猾因缘为奸利,年富计算路程远近,定出征科条例,出
①《明史·周忱传》,卷一五三。
②《明史·王佐传),卷一六七。
③《明通鉴》卷二三,正统七年冬条。
入严格查核,结果“宿弊以革,民困大苏”①
叶盛在筹饷方面独辟蹊径。景泰初年,京城之内勋戚大臣们开设的店铺,每月要征税,叶盛提出,国家经费不足,请查收这些店铺所收税钱,用以资助军饷。景帝从之③。
捐纳事例也为筹饷而开。最早始于景泰元年,因为边境受到蒙古瓦刺侵扰,下令全国纳粟、纳马者入监读书,限千人而止。这种人学的生员称为“例监”。行之四年而罢。成化二年,南京大饥,复行捐赀之法,生员纳米百石以上,人国子监读书,军民纳二百五十石,为正九品散官,加五十石,增二级,至正七品止。-时纳米、纳马者竟以万计。有入指出这将使“天下以货为贤,士风日陋”。虽皇帝也认同,却不能废止。后来一遇有“边警”,便援例而行③。至嘉靖年间,因倭寇猖獗,应户部要求,公然提出军民输银百两或米百石以上者,旌表其门,以下者令地方官量加以奖赏,以充军饷④。
明中叶以后,军饷见绌,主要是屯田的大量破坏和军队入数增多,因此筹饷者往往以明初大兴屯田为例,疾呼继续实行屯田或其他办法开垦边境土地。嘉靖二十三年詹荣为大同巡抚,以守边当积粟,提议在近边弘赐等堡召军佃作,免其租徭,用大同一年买马费买牛予之,可开辟五百余里之地,得数十万顷良田,嘉靖帝立即同.意照此办理③。同时杨守谦巡抚山西,请兴营田,荐副使张镐为提调,牛种取于本地,经二年,营田大兴,秋收可当帑银十万,边关谷价为之减半,户部请在九边推广,嘉靖帝欣然接受⑥。隆庆末年军饷的匮乏已很严重,刘体乾为户部尚书,皇帝问他九边军饷、太仓
①《明史·年富传》,卷一七七
②《明史·叶盛传》,卷一七七
③《明史·选举志》;《明史·食货志》。
④《明通鉴》卷六一,嘉靖二十五年五月戌辰条
⑤《明史·詹荣传》,卷二0O.
⑥《明史·杨守谦传》,卷一零四。
岁发及四方解纳之数,回答:“祖宗朝止辽东、大同、宣府、延绥四镇,继以宁夏、甘肃、蓟州,又继以固原、山西,今密云、昌平、永平、易州俱列戍矣。各镇防守有主兵,其后增召募,增客兵,而坐食愈众。各镇刍饷有屯田,其后加民粮,加盐课,加京运,而横费滋多。”因而列_上隆庆以来岁发之数,并奏:“国家岁人不足供所出,而额外陈乞者多。请以内外一切经费应革存者,刊勒成书。”皇帝表示同意。刘体乾认为最大的害处是冗官、冗费,包括武职太多,因此他提出筹饷的主要办法是裁减冗官冗费,大减俸禄①。
多收赋税作为筹饷的-一个手段,不但行之较早,而且愈演愈烈,直至明亡。先是嘉靖三十年,京边费用达到五百九十五万,户部尚书孙应奎蒿目无策,提出于南畿、浙江等州县增加赋税,可得百二十万,这就开始了加派。其后边饷或超过五百万,或不少于三百万,岁人不能充岁出之半,管钱粮的部门想出了一切办法,于是“箕敛财贿、题增派、括赃赎、算税契、折民壮、提编、均徭、推广事例兴焉。”其初,备一时之需,尚可依赖,久之;此种种办法也不能完全兑现。所以在南方又有“额外提编”,就是正赋之外,另行加派。万历初张居正推行一条鞭法,无他科扰。之后用兵宁夏,援朝鲜及征播州(今遵义),又颇有加派,不过随行随止。而到了万历四十六年,因为后金(清)兴起,对辽东作战,用饷三百万,明朝加征“辽饷”,每亩三厘五毫,全国共增二百余万。第二年又加三厘五毫,第三年再加二厘,前后加九厘,通共增赋五百二十万,遂为岁额。崇祯三年,明朝用兵越来越多,在九厘之外,每亩又加三厘。共增赋一百六十五万四千余。五年之后,总督卢象升向官民田征“助饷”,每两一钱。崇祯十年兵部尚书杨嗣昌为镇压如火如荼的农民大起义,提出增剿饷,十二年增“练饷”,亩银一分。总之,明末的辽饷至九百万,剿饷三百三十万,练饷七百三十余万。这就是所谓的“三饷”,一年之中
①《明史·刘体乾传》,卷二一四。
要收括二千万两军饷至京师,再分输于边境各军①。
5、交通运输
桥梁道路。明朝先建都南京,经过洪武、建文至永乐,约五十年后迁都北京。北京在二百余年中成为全国政治、经济、文化和军事的中心。明朝的版图是“东起辽海,西至嘉峪,南至琼、崖。北抵云、朔,东西万余里,南北万里。其声教所讫,岁时纳贽,而非命吏置籍,侯尉羁属者,不在此数。”从北京至全国各地,包括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大致都有道路可通。《明史》在所记当时的全国府州县及都司卫所时,列举了大部分省府州县和都司卫所与南北两京相关连的方位及道里之数。证明这些地方之间,特别是和明朝的统治中心都有道路连结②。时人张翰(公元1513-1595年)曾官工部、刑部及任陕西、四川、福建、广东、山西等地方督抚并总督漕运,他亲自游历过东南西北的广大地区③。明末大科学家宋应星也说过明朝一代盛世,“滇南车马,纵贯辽阳,岭黴宦商,恒游蓟北”,南北方人民往来频繁,畅通无阻④。
在明朝布满全国的道路中,有陆路、河路及海路。这些道路大多数既供普通人民通行,商贾往来;也为军事后勤所用。
为了适应军事和战争的需要,明朝主要是利用了已有的道路、桥梁,有时也修建了一些新的或采取控制等措施。洪武元年二月,明北伐军在大将军徐达率领下,平山东乐安,师至土河,距城五里,便命军士填坝以进,结果获胜,从此山东皆平⑤。随后经略中原,取汴、洛,使都督同知康茂才留守陕州,规运馈饷。这位长期转战江南
①《明史·食货志二》,卷七八。
②参见《明史·地理志》各卷。
③张翰《松窗梦语》卷一宦游记,卷二南游记、北游记、东游记、西游记。
④宋应星《天T.开物·序》。
⑤《明史纪·事本末》卷八,比伐中原。
的康茂才,便造浮桥,以渡师,招徕绛、解诸州,扼潼关,使盘踞陕西的元朝残余势力不敢东向①。同年闰七月,大将军徐达之师次临清,议以水陆两路分道并进,以攻元都。为了行军方便,特令参政傅友德率领步骑开通陆道,恰好友德的游骑捉获元将二人,即以其为向导。又令都督副使顾时浚闸,以开通水师自临清至通州之路。徐达得以保证准时在临清大会诸将,马步舟师北上进发②。
在边境和少数民族地区开山辟路,修建桥梁是明军经常采取的措施。洪武四年,廖永忠任征西副将军,从征西将军汤和帅舟师伐蜀,进至瞿塘关,山峻水急,蜀人设铁索桥,横据关口,舟不得进。永忠密遣数百人持糗粮水筒,拾着小舟逾山渡关,出其上流。蜀山多草木,令战士皆穿青蓑衣,鱼贯而行。估计已到,帅精锐出墨叶渡,人夜,分两军攻其水陆寨。水军皆以铁裹船头,置火器而前,黎明,敌人发觉,来战,已破其陆寨,原发之拾舟者,一时并来会,上下夹攻,遂焚三桥,断横江铁索,擒杀守将邹兴、蒋达等,人夔府,迫明舁投降⑨。洪武十四年,吴复为总兵官从傅友德征云南,剿捕当地少数民族,遂由关索岭开箐道,取广西。十六年克墨定苗,至吉剌堡,筑安庄、新城,平定七百房诸寨,斩杀万计,转饷盘江④。正统三年二月,修兰河桥,也是为向甘肃馈饷方便⑤。而十三年靖远伯王骥讨麓川思机发,渡金沙江,更是一场艰难的远征,转饷半天下,到金沙江却因敌人阻栅西岸,难渡天险。为此,骥造浮梁以渡,强攻破之。乘胜进至盂养,连破所据鬼哭山及芒崖山等寨,终于开出了一条过去曾达到的道路⑥。
①《明史·麋茂才传》,卷一三( )。
②《明遁鉴》卷一,洪武元年条
③《明史·廖永忠传》,当一二九。
④《明史·吴复传》,卷一三O.
⑤《国榷》卷二对,页一五四八。.
⑥《明史纪事本末》卷三O,麓川之役。
对经常通行的京城内水、陆道路和关系明朝安危的南北大动脉漕运道路,明朝政府都有严格的管理规定。这就是,正统十年奏准,京城水关去处,每座盖水铺-一,设立通水器具于该衙门,拨军二名看守。遇雨过即令打捞疏通,其各厂大小沟渠水塘河漕,每年二月,令地方兵马通行疏浚,看厂官员不许阻当。又嘉靖十年题准,大通桥至京仓粮运陆路,每年二月内,巡城御史督并兵马司修筑。该司仍将行过缐由呈报督理粮运衙门查考①。
驿传。明朝自京师至全国各地,直至边境地方,均设有驿传。在京城的称为会同馆,在外地的称为水马驿、递运所,以方便公差人员往来住宿、休息或更换马匹等。从明初以来就设立的这种驿站,主要是出于军事目的,所谓“供差、供传报,通天下血脉”②。其间凡有军情重务,必给符验关券,持之以行,严防诈伪③。
明初改南京的公馆而为会同馆,水乐迁都北京以后义在北京设会同馆。三年并乌蛮驿人会同馆。南京、北京的会同馆均属于兵部的车驾清吏司。
洪武二十六年,始定水马驿、递运所所需马骡、船只、人夫额数等条例。其中规定,全国各处的水马驿、递运所,专职递送,使客飞报军情、转运军需等项任务。凡水马驿设置马驴不等,如冲要处,或置马八十匹、六十匹、三十匹;其氽虽非冲要处,如系经过的道路,或置马二十匹、十匹、五匹。置马的条件,大致是上马一匹,粮一百石;中马一匹,粮八十石;下马一匹,粮六十石。其佥点人夫,先尽各驿附近去处佥点;如果不敷需用,允许在相邻府县点差。如一户粮数不及百石者,可以允许众户凑数共当一夫。其收买马匹鞍辔毡衫等物的驿夫,各按田粮验数出备。
①《明会典》卷二0O,工部二O,桥道.
②计六奇《明季北略》卷五,刘懋请裁驿递。
③《明史·职官》,卷七二。
对所有驿站的设置及一应人夫马驴船车等物,都必须常加提督官员整治,或差人点视,不许空歇。凡有设施损害缺少,将有关衢门并驿所负责官员处罪,并令其修理补买。又定,凡新开辟的地方,有必要设驿站,或递运所,或旧设驿所相距太远,往复不便,可以添.设,差人勘查明白,将其具体乡村市镇确定①。
在佥编夫役过程中,洪武二十六年规定,水马递运人户,陈告消乏,驿所应立即申报有关衙门,调查核实,就便佥替,不许拖延不办,以免递送损害。凡驿马孳息,洪武十八年有令,各处驿马不论官给自备,其孳息听令货鬻。只有因事而为囚军,官给马匹,有孳生者,仍令报官。凡水夫,弘治七年定协济水夫则例,每船- -号,夫十名,岁征工食过关银一百二十两。每三年加修理船只铺陈银四十两,每十年加置造船只铺陈银八十八两。
递运所的设置,洪武二十六年规定为,所设置船只不等,如六百料者,每只水夫十三名,五百料者,每只水夫十二名。在此之前还把各处逃军囚徒及补役军丁,令递运所交接防送。凡递运所的夫头,永乐十年令于船户内选丁粮多者任之,常年在河上应役者,其单丁粮少,令津贴夫头②。
急递铺也属于驿传的一种,规模略小。洪武二十五年令急递铺接送公文,须辨认果是前铺之兵,方许交领,但有诈冒,押解赴京。凡在外衙门有应递公文,令铺兵当官交领。其差使人员,遇有公文,亦须经由所在官司辨证,方许人递。二十六年定,凡十里设一铺,每铺设铺长一名,铺兵要路十名,僻路或五名,或四名。于附近有丁力田粮一石五斗以上,二石以下点充,须要少壮正身。每铺设十二时日晷一个,以验时刻。递送公文,照依古法,一-昼夜通一百刻,每三刻行一铺,昼夜须行三百里。稽留三刻答二十,每三刻加一等,罪止
①《明会典》卷一四五,兵部二八,驿传一.
②《明会典)卷一四八,兵部兰一,驿传四。
五十。但遇公文到铺,不向角数多少,须要随即递送,无分昼夜。鸣铃走递。不许等待后来文书,违者,铺司笞二十。无印信文字,不许入递,其各衙门但有入递公文,须要坚厚好纸封裹,转递各铺。凡出使驰驿违限,常事一日笞二十,每三日加一等。军情重事,加三等。因而失误军机者斩。若各驿官,故将好马藏匿,以致违限,也罪坐①
驿递的差使,应合给驿的主要是,带擎皇帝诏旨制谕,飞报军务重事,奉特旨差遣给驿者等。应付脚力的,和军事有关的主要是,为事编发差试百户管领前去云南、辽东、大宁等处充军,并拨守云南、大宁、辽东等处补役军人。水路应付船只。飞报军务重事者系官,支廪给,应付双马。余人支口粮,应付单马,往回应付。其飞报声息,爪探贼情火牌,亦准照例应付。止许一人一马,给与饭食,如不许军情者不准。各部差官运送军器钱粮,前往各边交割,支廪给。陆路中马一匹,水路站船,军器钱粮量拨车辆,往回应付。回日,车辆住起。都察院并各部及王府,差去各抚按、总兵、管河、管粮、攒运、铁冶、监兑、守备、备倭等处书办。当该历事监生与奏带书吏,俱支廪给,应付驿驴江船。辽东、甘肃、大同、宣府差人赴京关领神器、胖袄、火药等件,官支廪给,舍人支口粮,应付驿驴一头,物件验实拨车④。
为防止诈伪,符验是驿传中必须严格掌握的。洪武二十六年定,凡在内公差人员,系军情重务,兵部填给勘合,所差人员,转赴内府关领符验。给驿前去,事完就便销缴。
明朝在传递信息和设关检查方面还有两项措施和军事后勤有关。一是设烽堠。洪武二十六年定,边方各去处合设烟墩并看守堠夫,务必时加提调整点,广积秆草,昼夜轮流看望。遇有警急,昼则
①《明会典》卷一四九,兵部三二,急递错;同前书,卷-六七。
②《明会典》卷一四八,兵部三一,驿传四。
举烟,夜则举火,接递通报,毋致损坏,有误军机生息。永乐十一年令筑烟墩高五丈余,四围城一丈五尺,开壕堑,钓桥门道,上置水柜,暖月盛水,寒月盛冰。墩置官军守嘛,以绳梯上下。天顺二年,令墩上设悬楼檑木塌窑赚坑①。再- -是设巡检司,在各关津要道,提督盘诘之事。洪武二十六年定,凡全国要冲去处均设立巡检司,专一盘诘往来奸细及贩卖私盐犯人。凡军民人等往来但出百里者,即验文行②。后来成为地方的常设建置。
6、军马
明代,马和军队有其重要关系,曾任明朝太仆寺卿、直接管理~过马政的王任重说:“国家所恃以挞四夷者在兵,而兵之所借以驱逐九塞者在马,无马即无兵也”③。
军马牧养。明朝的军马牧养,大致分为官牧与民牧两种。官牧由太仆寺、行太仆寺、苑马寺及各军卫管理,而民牧归地方府州县负责。二者供给对象有别,所谓“官牧给边镇,民牧给京军”。
早在朱元璋攻占集庆(南京)以后,就令应天、太平、镇江、庐州、凤阳、扬州六府及滁、和二州民牧马。后来于洪武六年设太仆寺,专门管理官牧。在.上统于兵部,在下分管设于各草场的牧马监、群。永乐时,又在北京设太仆寺,南京的不撤,称为南太仆寺,北京的掌顺天、山东、河南;南京的掌应天等六府二州。四年又设苑马寺于陕西、甘肃,统六监,监统四苑。继设北京、辽东二苑马寺,所统与陕、甘略同。从洪武时起,民牧就- -直存在,特别是减少官牧,往往增加民牧。规定江南十一户、江北五户养一马,免其徭役。太仆官管理,每年正月至六月报定马驹,七月至十月报显马驹,十一二月
①《明会典》卷一三二,兵部一五,各镇通例。
②《明会奥》卷一三九,兵部二一,关津一。
③《明经世文编》卷四一三,王任重《边务要略》。
报重马驹,年终考核,以法治府州县官吏。永乐十二年令北京附近地区民计丁养马,民十五丁以下一匹,十六丁以,上二匹。此外有因犯得罪的人编发者七户一匹,可以养马除罪。不久改为北方人户五丁养一,免其田租之半。
官牧从事牧养的人有恩军、队军、改编军、充发军、抽发军等。苑马分三等,上苑万,中七千,下四千,一夫牧马十匹,五十夫设圉长一人。“凡马肥瘠登耗,籍其毛齿而时省之①。
无论官、民牧养,都要求繁殖马匹,所以养种马和征马驹成为军马牧养的重要内容。明太祖时,定民牧,凡牡称儿,牝称骒,儿一、骒四为群,设群头一人,五群,设群长一人。永乐元年定牧马法,牡马一匹,配三匹牝马,每年课一驹,给军队,非征发不得擅遣②。十年又定,民五丁养种马一匹,十马立群头一人,五十马立群长一.人,养马之家免租粮之半圆。明朝政府征马驹很严重,先是一年征一驹,洪熙元年下令民牧二岁征一驹。景泰三年令儿马十八岁,骡马二十岁以上,免算驹。当时养马户皆有丁田,凡种马死,孳生不及数者,责令赔补团。
“养”是为了“用”。正统十四年定,每年取备用马二万匹。北直隶、河南、山东取十分之七,南直隶取十分之三。俱限八月以内解部,发太仆寺验印给侬。所谓备用马,就是选马发往边境,边马已足,则寄牧在畿甸,因此而得名。又有关拨马匹等一系列定例,如:洪武二十六年曾规定,凡官军关拨马匹操练,行移有司,须要该卫官吏保结。凡官军骑操听征,例应关拨马匹。其事故及不能养者,则令转兑。如征操缺马数多,则于寄养等马内调兑。凡转兑马匹,天顺元年规定,各营外卫官军,原领骑操马匹丁班之日,兑与在京
①《明史·兵志四》卷九二。
②《国榷》卷一三,
③《明史 ·杨砥传》卷一五。
④《明史·兵志四》。
官军,该管官造册送部。凡调兑马匹,嘉靖末年定,如各边兵调赴蓟镇两防马匹缺乏,俱借兑孳牧、寄养马骑,征事毕仍还马户①。
朱元璋时对军队的养马、用马要求很严,指出“马政,国之所重”。设太仆寺管理养马,既不使有关部门放养失宜,又不准借机扰害养马之民,谆谆告诫,尽心刍牧,务底蕃息,违者罪之。朱元璋说:“攻战之际,马功居多,平原旷野,驰聘上下,无不从志,追奔克敌,所向无前,皆在马力。”遂下令,将士不得私乘战马及载他物,违者.罪之②。
明朝马政一大变化是,成化二年以南直隶起解备用马,有矮小.不堪及不足数者,每匹征银十两,解部发贮太仆寺以备收买。原来近臣请马,太仆寺以现马给之。自从改征银后,马日渐减少,而请马者相继,给银买马,又因所买不得良马,马多死,有人反过来仍请给马。正德七年,开纳马例,共十二条,不但给牧养、孽息造成了不良后果,对缓和军马的需求也不能根本解决向题。明中叶以后,买马代替了一部分养马,有些人陷人在买马与养马上争论不休。马政的江河日下癫势,终于无可挽回③。
草场、草料。牧马之地称为草场。明朝为牧养军马于两京及边地均置有草场。如明初应天府八县,原额草场地共- -千四百四十五顷五十亩八厘七丝一忽二微④。永乐中置草场于北京附近畿甸之地。不久以顺圣川至桑干河百三十余里,水草美,令以太仆寺千骑,使怀来卫卒百人分牧其地⑤。
边地的草场,洪武三十年定,北边牧马草场,自东胜以西至宁夏河西察罕恼儿,东胜以东至大同、宣府、开平,又东南至大宁,又
①《明会典》番一五二,兵部三五,马政三。
②《明通鉴》卷五。
③《明史·兵志四》卷九二。
④《明会典》卷一五一,兵部三四,牧马草场。
⑤《明会要》卷六二,兵部五,页一二一。
东至辽东,又东至鸭绿江,又北去不知几千里,而南至各卫分守地。又自雁门关外,西抵黄河。
因为牧马草场范围辽阔厂大,界限不清,或外侵民田,或草场本身被占,所以从永乐年间开始,郎不断派员查勘。永乐二十二年,令户部、锦衣卫委官查勘五府牧马草场,有妨占民田者,另拨官地与民为业。成化九年,侍郎焦宏奏称至灞上大马房诸处草场踏勘,发现多被宦官侵占,乞请还官。第二年,就下令陕西榆林等处近边地土,各营堡草场界限明白,敢有盗耕草场者,依律问拟迫征,花利完日,军职降调①。
弘治八年兵部尚书马文升提出牧马草场被占日益严重。他说:“洪武、永乐年间,京卫于空野官地置立牧马草场,而在京各营草场,不下数干余顷,夏秋之间足堪牧放,春冬又全支料草,以备哏饲,所以马皆肥壮,堪以调用。即今京营牧马草场,俱被势要之家,或亲王占为己有,亦有被军民开耕占种者。凡遇马匹下场牧放,无处存住,未及一二月,即那往西山一带四散趁牧”②。
牧马草场之中,早已有军民佃种的熟地,不完全是旷野青草,茫茫一片,专为饲养马匹,这就埋下了草场被破坏的因索。所以到后来,随着征马改征银及勋戚、宦官或文武官员的侵占,牧马草场或废或耕大大缩小。成化末年乃以不堪种者牧马,堪种者征租。至弘治十五年,杨一清督理陕西马政,时陕西所设监苑牧马之地二千余里皆废,止存数百里。原有诸监草场十三万三千七百余顷,存者已不及一半。经杨一清认真清理,得荒地十二万八千余顷,又开武安苑地二千九百余顷。但是,杨一清离开陕西,这些草场又荒废了。同时,南京诸卫牧场亦久废,欲复难行。嘉靖以后草场益废,至神宗万历时达于极点。后代认为“明时马政,法久弊丛。其始盛终衰之
①《明会典》卷 一五一,兵部三四,各边草场。
②《明经世文编》卷六三,马文升《为修饬武备以防不虞事疏》。
故,大率由草场兴废①。”
营卫放牧是养军马的另一-种形式,而且也有相应的牧场。洪武二十三年,令五军都督府、锦衣、旗手等卫,各置草场于江北汤泉、滁州等处,牧放马匹。二十五年,罢民间岁纳马草,凡军官马,令自养。军士马,令管马官择水草丰茂之所,屯营放牧。嘉靖二十四年题准,京营除挑选所征马匹,照旧关支草料之外,其氽瘦弱马,暂委.坐营官一员带领,于近京随便牧放②。当时京师团营官马上万匹,与旗手等卫赴北京所谓“上直”的官马,皆分置于草场放牧,每年春末,草长可饲,凡马非所用者,由坐营官带领下场放牧,停支草豆,至秋收回。坚持几年,其中有马毙军逃者,改为上直马不出牧,而骑操马仍出如例。直至武定侯郭勋以有边警为理由完全停止放牧,改为依靠领取草料饲养。
明朝养军马不但置草场放牧,而且征收民间草料进行饲养。洪武年间定征收办法是照田粮科征解纳。宜德年间命在京在外军卫有司,量派军夫采打,置场收纳,与民纳草相兼而行。据史书记载,明京师营操马匹本色料二万四千余石,草八十万余束。巡捕营军粮七千余石。京营、巡捕营,锦衣、腾骧诸卫马料草折银五万余两③。从民间征收的马草马料均为非牧放之马而用。至于军队出征,则另有行粮马草。其例有操备、出哨、守缴、臆高、烧荒、修边、防秋及各色公干人役。验日验程支给。或以出境一百里至五百里计算,或以五日程计算,或本折或暂支或轮季④。
茶马市易。明初,东有马市,西有茶市。在统驭边境地区少数民族及解决明朝的军马需要上,一时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洪武中,明朝就在川、陕地区设立了茶马司,后来又在西宁、甘
①《明史·兵志四》卷九二。
②《明会典》卷一五一,兵部三四,营卫放牧。
③《明史·食货志六》卷八二。
④《明会典》卷三九,户部二六,行粮马草。
州继设茶马司,管理西北和西南地区的少数民族以马易茶。为此,设金牌信符,以防诈伪。每三年派遣朝廷大臣到当地召少数民族来交易者合符,定上马茶百二十斤,中马七十斤,下马五十斤。以私茶出境者处死罪,虽勋戚不贷。末年,所易马达到一万三千五百余匹。永乐时,茶禁稍驰,易马渐少。后来又派官严边关茶禁。正统末罢金牌,每年派行人巡察,从此私茶贩卖日盛。买进的马多为劣等货。至杨一清督理陕西马政,稍有起色,四年间易马九千余匹。正德年间御史翟唐踵其后,每年也得易马九千余匹。嘉靖以后此法渐弛,尽管一再整顿,揭榜禁私茶,又给勘合,但想恢复旧制已不可能①。
设立马市,始于永乐年间。辽东有三,即开原二,广宁(今北镇)一,各离城约四十里。主要是同蒙古兀良哈三卫及女真等少数民族交易。易马定价:上,上马,绢八匹、布十二匹,上马,绢四匹、布六匹,中马,绢三匹、布五匹,下马,绢二匹、布四匹,驹,绢一匹、布三匹。后来重定马价,绢、布之外,又加了米。从永乐至成化,严禁搒带弓箭器槭等,止许马匹土产等物人市②。之后,时开时罢,开对女真等有利,所以被用为明朝制服女真等兴起的手段。
正统三年,明朝在大同开始设马市。由巡抚卢睿提出让军民以平价易驼马。禁止兵器、铜器及铁器交易。十四年,都御史沈固请支山西行都司库银市马。同年,由于大宦官王振裁减瓦刺也先部贡马市价,酿成后来的土木堡之役③。嘉靖中复开大同马市,宜府也相继而行。隆庆五年蒙古鞑靼部俺答向明朝进贡。总督王崇古易.马七千余匹,为价九万六千余。通过马市,-方面是直接的买方;另一方面,到马市贸易的边境少数民族首领也因此向明朝贡马。凡贡马,明朝均以超出马价的钞币赏赐之,这也是一种朝贡贸易。
①《明史·兵志四》卷九二。
②《全辽志》卷一,女真马市.
③《明史·食货志五》卷八.。
7、营房与水源
明朝的军队均于驻地设营房宿舍,在城市与居民分开,一般是在教场附近建营房,边境地区也是单独建筑。宜德七年二月,专为大同边堡军士修建住舍①。正统十一年九月,明朝政府规定,边卫官军建营房,不许取用直输草②。明朝中后期为使服役士兵安心供职,有人提出允许他们携带妻子到驻军所在地,并在教场附近利用旧营房,附营居住。穿造井灶,以便火食③。
水为军民生活的依赖。明朝为保证军队有充足的并水,已注意到驻地必须有并泉。如固原镇所属的平虏所、镇戍所、红古城堡、海利都所城,皆无井,军民俱挑饮河水,一.遇亢旱则取之十里、二十里之外。有人根据这种情况积极提出在沿边所有城堡无水泉者,各于城内空地开凿池塘数个,大小随所宜。有山泉可通者,引流注人其中:无泉者,夏则积雨,冬则积雪,使常盈而不涸国。
8、医药
医药为军事后勤所必备。明朝的医药统由太医院管理。医疗人员分为医官、医士、医生,其中医士又分一二三等。医官,月支米二石,后照医士例改为七斗。医士有家属者月支米七斗,无者五斗。医生有家属者月支米四斗,无者三斗。医官、医士等都有按年到边关差拨的任务。
按规定,军中缺医,凭总兵、巡抚等官,奏请拨用③。凡军士在镇守之处而有疾病,所管上司不为请给医药救护治疗者,答四十;
①《国榷》卷二二.
②《国榷》卷二六.
③《明经世文编》卷二八,冯璋{选将练兵足财疏》。
④《明经世文编》番四一三,王任重(边 务姜喀》。
⑤《明会典》卷二二四,太医 院。
因而致死者,杖八十。如已行移有司,而不差拨良医,及不给对症药饵医治者,罪同①。
太医院的药材来自全国各地,在出产地方派纳。包括江西香薷、福建青黛、山东天麻、辽东人参等。永乐时期,每年额定五万五千四百七十四斤,成化以后其数渐增,至嘉靖初,通计二十六万四千二百二十七斤多。十三年议准,每年应办药材,以十分为率,九分采办本色,虽遇灾伤,不许折价。全国解纳的药材,俱存太医院生药库,以御医二员与大使一员辨验收放。礼部委宦一员监收。五年终,造册二本,一留本院,一送本部,以备查考。隆庆年间规定,管库官员,每年一更替。
部队的军马有病,也由太医院治疗。
明朝还规定,老病军人,有丁男者可替代。卫所军人因征战致残者、患痼疾者及年老不堪征剿者,均令户下壮丁代役②。凡阵亡病故官军回乡,家属行粮脚力,有关上司不即应付者,迟一日答二十,每三日加一等,罪止答五十③。凡军官,在任以治病原因,家属无力,不能还乡者,所在官司,差人管领应付脚力,随程验口,官给行粮,递送还乡,违而不送者,杖六十④。永乐年间还规定,武官杖罪以下,系狱而疾,许出医药⑤。
附:明朝各部门、重镇医士分布表
①《明会典》卷一七门,页三四九四。
②《明会典》卷一三七,兵部二0,老疾。
③《明会典》卷一六六,页三四
④《明会典》卷一六七,页三四二八、三四二九。
⑤《国榷》卷一六,页一一.二O)。
9、重要战争战役的后勤保障
朱元璃平定陈友谅之战:
朱元璋于元至正十二年(公元1352年)起兵,由弱变强,十六年攻下集庆(南京),改为应天府。但朱元璋采纳老儒朱升建议“高筑墙,广积粮,缓称王”①,在群雄中他称尊号最晚,此时只称吴国公。
①《明史·朱升传》卷-一三六。
陈友谅出身于沔阳渔家,曾为书狱吏,素有大志。先在徐寿辉所部倪文俊手下为簿书掾,后领兵为元帅,杀文俊,并其军。徐寿辉在至正十一年起义后很快就以蕲水为都,建国号天完。陈友谅在其下为平章,徐寿辉却受其制约①。
朱、陈之战,始于至正十七年。这年朱元璋部将常遇春、廖永忠、吴祯等自铜陵进攻池州,城下。陈友谅就在这时以战舰百艘来迎战,企图夺回失地。遇春等复奋战,大败之。但是,第二年,陈友谅先攻下安庆,接着依靠“双刀赵”(赵普胜)再次攻占池州,并连下江西龙兴、瑞州、吉安、抚州诸路,势力远至福建。十九年三月,陈友谅遣双刀赵进攻宁国太平县,被击败,失其粮饷万余石。然后又被朱元璋手下大将徐达等战败。徐达等获巨舰艨艟,再复池州。二十年闰五月,陈友谅率舟师进攻太平,围其城,被守将花云结阵所狙,三日不得人。陈友谅便发挥船坚之利,以巨舟乘水涨,泊于城之西南隅,舟尾高与城平。士卒沿眷舟尾攀堞而登。当时城内缺粮,士兵疲惫已极,无力作战,城被友谅攻占,花云壮烈而死。既得太平,陈友谅更加不可一世,进驻采石矶,杀死徐寿辉,自己当了皇帝,国.号汉。江西、湖广之地尽为所有,恃其兵强,欲东向顺流而下攻取应天。朱元璋恐怕上流的陈友谅与下流的张士诚联合,自己处于两面夹击的地位,于是想出一计。他知道部下的康茂才与陈友谅是旧交,命他写信,伪约为内应,诱使陈友谅分兵三道,以弱其势。茂才遣其仆人乘小舟至友谅处,友谅见信,果然甚喜,问:“康公安在?”答“现守江东桥。”问:“桥何样?”答“木桥”。设酒招待,放还,嘱告茂才,来时“呼老康为验。”朱元璋得到这个信息,乐不可支,说:“贼人吾彀中矣!”立即命令撤掉木桥,改为铁石杂筑。一宿告成。然后于附近设伏兵,约定举红旗为号。待陈友谅真的率大军来时,直冲
①《明史·陈友谅传》卷一二三。
江东桥,见桥皆大石,非木桥,异常惊疑,连呼:“老康!老康!”无应之者,知己受骗。退至龙湾,欲登岸,一时伏兵尽发,双方大战,陈友谅惨遭失败①。朱元璋俘获陈友谅军士二万余人,得巨舰混江龙、塞断江、撞倒山、江海鳌等百余艘,战舸数百只。乘胜复太平、下安庆②。陈友谅渐失船坚之利,形势开始窘迫。朱元璋却得意地亲自驾龙骧巨舰,溯流而上抵安庆,并决心讨伐陈友谅。
朱元璋与陈友谅的最后决战,是一次指导能力和物质力量的较量。为此,陈友谅忿其疆场屡次受挫,大作舟舰,高数丈,涂以丹漆,上下三级,每级置走马棚,下设板房为蔽,置橹数十于其中,上下人语不相闻,橹箱皆裹以铁,自以为必胜。载其家属、百官,空国而行,号称六十万,进攻南昌,逼近城下。朱元璋部下分兵拒守,各门均有专人负责,朱文正居中节制,自将二千往来策应。陈友谅首攻抚州门,兵各载竹盾,如箕状,以御矢石,极力攻城。城坏二十余丈。守抚州门将邓愈以火铳击退其兵。随竖木栅,友谅军争栅,朱文正督军死战,且战且筑。通夕复完。五月,继攻新城门,被击退。六月,友谅增修攻具,欲破栅,自水关人,文正令战士以长槊自栅内刺之,友谅军夺槊更进,文正又令煅铁戟铁钩,穿栅复刺,夺者手皆灼烂,不得进。友谅使尽所有进攻之术,而城内备御万方。再攻官步、士步二门,守将赵德胜被伏兵驽机射中,死。南昌围久,内外阻绝。文正遣千户张子明从水关潜出,回南京向朱元璋报信求援。朱元璋先遣子明返南昌,通知再坚持一个月,他将亲自领兵取之。七月,朱元璋将围庐州的徐达、常遇春等调来会师,舟师凡二十万自将救洪都。陈友谅围南晶八十五天,听说朱元璋至,解围,东出鄱阳湖迎战,两军相遇于康郎山,引出一场惊天动地的康郎山大战图。
①《明史纪事本末》卷三 ,太祖平汉。
②《明太祖实录 》卷八。
③《明史·陈友谅传》卷一二三。
陈友谅列巨舰与朱元璋军对峙。元璋见之,对诸将说:“彼等巨舟首尾连接,不利进退,可以将其打败!”于是命令他自己的舟师,分为二十队,火器、弓弩依次排列。告诉诸将,接近彼舟,先发火器,其次弓驽,与其舟连上时,再短兵击之。第二天,徐达等进兵相战,先败其前锋,杀于五百人,获一大舟而回,军声大振.俞通海继发火炮,焚彼舟二十余艘,徐达舟亦着火,朱元璋及时遣舟相援,友谅军败退。其下骁将张定边奋前直击朱元璋舟,舟胶于沙,常遇春等从旁击,其他诸将- -拥而至,水涌舟脱。张定边身负百余矢退走。又过一天,陈友谅调出所有巨舟,连锁为阵,旌旗楼橹,望之如山,朱元璋率小舟一时难当,部将提出非火攻不可。于是分命常遇春等调渔舟,载获苇,放上火药,至晚,东北风起,用七舟束草为人,披甲胄,持兵戟,如战斗状,以敢死之士操之,另备走舸于后。在将近彼舟时,乘风纵火,风急火烈,焚彼水寨数百艘,火焰照天,湖水尽赤,其枭勇善战之将并士卒死伤大半,陈友谅为之丧气。陈友谅想单刀直人击朱元璋所乘舟,亦未成功。继战,陈友谅联大舰,朱元璋军将其包围环攻,杀其卒几尽,而操舟者犹不知,终至大败。朱元璋麾下也丧亡几员大将,陈友谅欲退保鞋山,不成又改泊潴矶。朱元璋军越战越强,水陆结营;列栅江南北,置火舟火筏中流,戒严以待。①八月,陈友谅冒死突出,绕江下流欲遁回原地,朱元璋命诸军追击,至泾江口,复击之,陈友谅中流矢而死,俘其卒五万余人。张定边乘夜以小舟载友谅尸并其于奔武昌,第二年穷途末路投降朱元璋,汉灭②。朱元璋完成了统一和建国的重要一步。这次战争,陈友谅依靠船坚炮利,获得一些小胜,但他不能很好运用,搞成尾大不掉,缺乏机动灵活。朱元璋指挥有方,针对陈友谅的弱点,获得胜利,其中也在很大程度上依靠了船坚炮利。任何战争,物质的力量始终是基本的要素。
①《明史纪事本末》卷三,太祖平汉。
②《明太祖实录》卷一四。
朱棣靖难之役:
燕王朱棣,朱元璋第四子。洪武三年,十岁封燕王,十三年就藩北平(今北京)。雄才大略,屡被命令率师出征并节制沿边士马。洪武三十一年(公元1398年)闰五月,朱元璋逝世,长孙朱允文即位,改第二年为建文元年。建文帝惧诸王拥重兵,用其师齐泰、黄子澄之议密谋削藩,朱棣为被削重点对象。朱棣心里明白,表面称病,却每日抓紧练兵,椎诚任人①。
建文元年(公元1399年)三月,燕王经过认真准备之后,終于发难,暂师起兵。以诛齐泰、黄子澄为名,去建文年号,自署官吏,宣称:予太祖高皇帝之子,今为奸臣谋害,祖训说‘朝无正臣,内有奸逆,必举兵诛讨,以清君侧之恶’。因此而把这次战争称为靖难之役②。
燕王朱棣起兵以后,以郭资守北平,出师次通州,又攻占蓟州,消除后患。遵化、密云守将皆以城降燕。但是居庸关为余填所守,怀来为宋忠占据,二人皆奋死战。朱棣认为居庸险隘,北平之咽喉,遂帅马步精锐八千,卷甲倍道面进。忠军大败,燕兵乘胜人城,于厕中搜获宋忠,并执余琪,皆不屈死。大宁都指挥卜万与其部将陈亨等领兵号十万攻遵化,朱棣往援,卜万退保松亭关。朱棣起兵二旬,众至数万人。
明廷闻讯,急命长兴侯耿炳文为大将军,帅师北伐,偏师步骑,总号百万,数道并进,期子直捣北平。下令山东、河南、山西三省合给军饷。可笑建文帝此时告诫将士:“毋使朕有杀叔父名。”八月十二日,耿炳文军至真定,前锋达雄县。朱棣躬擐甲胄,帅师至涿州,屯于娄桑,令军士喂好马,吃饱饭。晚,渡白沟河,对诸将说:“今夜
①《明史·成祖本纪一》;《明史纪事本末》卷一六。
②《明史纪事本末》卷一六,燕王起兵。
中秋,彼必不备,饮酒为乐,此可破也。”夜半至雄县,全歼炳文前锋九千人,获马八千余匹。继进,攻奠州,守将潘忠,受燕兵夹击,被生擒,余众多落水溺死。乘胜直向真定,炳文部将张保降燕,告知耿炳文军三十万,先至者十三万,半营滹沱河南,半营河北。朱棣放回张保,令其言燕兵旦夕可至,以使河南之兵北移,一举歼之。二十五日,朱棣率三骑先至真定东门,突入其运粮车中,执二人讯问,果然已移南岸之兵至北岸。于是燕兵以小股诱炳文军出城战,随之循城夹击,被伤及死者无算,弃甲降者三千余人。明廷以李景隆代耿炳文为大将军,调各路兵马五十万进营河间。朱棣闻之,讥其无能为力。特别提出:北平早寒,南卒裘葛,不足披冒霜雪;又士无赢粮,马无宿藁;又不知险易,深人趋利,这些都是必败的因素D。十月,朱棣北取大宁,拥宁王朱权入关,将其所部蒙古诸卫兵收为已有,从而势力更加强大。
李景隆听说朱棣攻大宁,帅师进渡芦沟桥,高兴地说:“不守此桥,吾知其无能为矣。”遂进逼城下。燕兵守北平,都督瞿能并二子帅精骑千余杀人张掖门,锐不可当,因无继兵,暂退以待。燕兵乘机连夜汲水灌城,天寒冰结,第二天不得登。十一月,景隆兵移营向河西,朱棣以奇兵左右夹击,连破七营,不能支,宵遁。诸军闻主帅走,皆弃兵粮,夤夜南奔。李景隆还至德州。以天寒士卒不堪为由,掩其败,欺骗建文帝。
朱棣为避免来年春天李景隆卷土重来,乘天寒地冻之机,率师攻大同,诱之以敝其众。明廷罢齐泰兵部尚书、黄子澄太常寺卿,以朱棣之疏列二人罪,其实际筹画治兵如故。朱棣不听那- -套,继续攻大同。二年二月,李景隆救大同,出紫荆关,军士冻馁死者甚多,堕指者十之二三,丢弃铠甲于道,不可数计。四月,李景隆北伐,过河间,前锋将至白沟河。朱棣领兵进驻固安,并先期派兵驻白沟,以
①《明成粗实录》卷三。
逸待劳。景隆合众军六十万,号百万,次于白沟河,列营以待。开始交战,杀伤相当。收军之际,朱棣殿后,夜失道,下马伏地视河流,辨东西。渡河复战,南兵飞矢如注,朱棣马三被创,三易之,提剑奋击,剑锋折缺,几为瞿能所及,朱棣为其子朱高煦所救,杀瞿能父子于阵。景隆兵大败,燕兵乘风纵火,烧其营垒,丢弃器槭辎重山积,斩首及溺死十余万,横尸百余里,李景隆只身奔还德州,燕兵攻之,不敢停留,又退回济南。燕兵进人德州,收府库,获粮百余万石,从此兵食更加充足①。
白沟河之战,扭转了燕兵被动的局面,继续进兵围济南。至八月,围三个月不下,解围还北平。明廷以左都督盛廟代李景隆为大将军。九月,盛庸率兵北伐,复取德州,铁铉为山东布政使,以德州粮尽,士卒困甚,主张固守济南,牵制燕兵不可渡江淮。燕兵却佯攻辽东,奇袭沧州,大成功。十二月,朱棣移直沽之舟至长卢,载缴获的辎重顺流而北,自率军循河而南,至临清,屯馆陶,掠大名,焚军饷,进至东昌。盛庸、铁铉暂师厉众,背城面阵,具列火器、毒弩以待,燕兵以屡胜之勇,轻敌冒进,被打个大败。朱棣本人几次处在危险之中,士卒亡者数万人②。
东昌之战,燕兵几乎前功尽弃,朱棣总结经验教训,提出两条,不怕死,二不轻敌。三年三月,燕兵再次发动进攻,师次滹沱河。盛庸兵夹河为营,结阵甚坚,阵旁火车、大铳、强弩齐列。燕兵掠阵过,庸遣骑追,被射却之,又以步骑近战,庸军拥盾自蔽,矢刃不能人。燕军预作长钻,约六七尺,横贯铁钉于端,钉末有逆钩,令勇士.直前掷之,直贯其盾,乘隙亟攻。庸军弃盾逃,燕兵蹂阵而入,庸军奔溃,火器不得发,遂退走德州。这次是庯军以有东昌之胜,轻敌致败。原来将士皆携金银扣器,锦绣衣裳,准备破北平张宴痛饮,此时
①《明史纪事本末》卷一六;《明史·成祖本纪一》卷五。
②《明史·成祖本纪一》卷五。
全为燕兵所获。朱棣战罢还营,尘土满面,至诸将不能识。之后,朱棣又令军士伪装取粮,将校荷担,抱婴儿作避兵状,引诱真定守将吴杰主动进攻,将其歼灭。吴杰上当,轻师出滹沱河,距燕军七十里。朱棣麾兵与战于藁城,尽获其军资器械。五月,燕兵驻大名,吴杰发兵断北平饷道.朱棣反转过来,以同样手段派兵伪装朝廷兵潜人徐、沛地区,尽焚军兴以来所有储积,朝廷不知,粮船数万艘,粮数百万石,军资器械,全部化为灰烬。河水尽热,漕运军土逃散,明廷大震。从此德州粮饷为艰。七月,燕兵袭彰德,守将赵清遣兵追击,朱棣以数骑往来城下,扰其樵采,城下乏薪,至拆屋而炊。明廷.无奈,又发动调虎离山之计,攻北平,使朱棣撤军北还,以便打通德州饷道。八月,燕兵北渡滹沱河,至完县,大同守将房昭以万人转饷,知所据西水寨乏粮,便以三万骑邀击破之。围西水寨,打击真定援兵。寨中多南兵,天寒衣薄,乘夜霜月,朱棣令四面唱吴歌,南兵闻之皆下泪,因有降者。十月果有真定来援兵,燕兵与寨兵合击,战于齐眉山,南兵大溃,坠崖死者甚众,遂破西水寨。
靖难之役的决战时刻是第四年,主要是朱棣采取了速战的策酪。朱棣以起兵三年,得地不多,又旋得旋弃,因此改为逾城不攻,直捣南京。明廷内的宦官不满建文帝,密谋拥戴朱棣,告以南京空虚,宜乘机快速进兵。于是朱棣便在四年正月遣将李远率兵至藁城,打败德州裨将葛进。另一燕将朱能打败都督平安所部兵,生擒贾荣等。朱棣遂由馆陶渡河,破东河,攻汶上,进至沛县,向徐淮,趋宿州。四月,两军大战于齐眉山,燕兵受挫。南军营灵壁,有消息说南军粮运将至,朱棣马上派兵截击。南军运粮五万,平安以马步六万护之,负粮者居中,燕兵横断其阵为二,大败其兵,尽获南军粮饷。然后攻下灵壁,自此南兵急转直下。五月,燕兵下泗州,抵淮北,盛庸领马步兵数万、战舰数千,列淮之南岸。两军隔河相对。朱棣命舣舟编筏,扬旗鼓噪,指挥若将渡者,南军望之而惧。暗潜丘福、朱能等将骁勇数百,西行二十里,以小舟潜济,及近营举炮,南军惊
骇,庸吓得不能上马,部下掖之登舟,单舸逃走,燕兵尽获其战舰,遂济淮驻南岸,下盱眙。朱棣与诸将议,决定攻扬州,聚舟渡江,可望南京朝廷内变。继进,先克仪征,立大营于高资港。从此舟师往来江上,旗鼓蔽天,及驻帅江北,明廷六卿大臣便各想自全之计了。有的前来献渡江及人城策。六月二8江防都督佥事陈谊以舟师降燕。第二天燕兵自瓜洲渡,舳舻相接,旌旗蔽空,佥鼓大震。盛庸以所驻海艘列兵,沿江上下二百里皆大惊,蕉兵进岸,庸军整众抵御,被击败,师溃,追奔数十里。镇江守将降。建文帝欲以南京城中二十万兵,充足的粮食做困兽斗,下令军民商贾昼夜撒屋运木,盛暑中饥渴劳苦,死者相枕,民惮于运木,多纵火焚居,火连日不绝。西南、东北城连续崩坏,民昼夜修筑不得休息。六月十三日,燕兵进抵南京城下,然后通过西北的金川门人城。建文帝举火自焚,朱棣取得靖难之役的彻底胜利.十七日,这位燕王正式登极为大明的第三个皇帝①。
在整个“蜻难之役”中,朱棣所部兵数始终不超过建文帝派遣的大军,因此朱棣曾说明廷只靠兵数多,但不精良,所以必败。再加上燕兵粮饷始终未发生短缺,明廷军队人数既多,必多需粮饷,而屡屋发生粮饷问题,特别是漕运被截断,给战守造成了极为艰难的局面。兵精粮足与兵多饷缺,在这次作战中形成了显明的对照,对战争的胜负是有影响的。
明成祖五征漠北之战:
元朝灭亡以后,一些蒙古王公贵族在漠北维持很长一段时间的北元统治。他们对明朝既有卷土重来的威胁,也有掳掠人畜所造成的危害。明成祖即位以后,这位来自北部边防线上的燕王,一直悬念北元的向题,特别是听到明军被蒙古铁骑打败的消息,感到愤怒和不安。从消除边患和建立一统天下的目的出发,他终于决定以
①《明史·成祖本纪一》潘五。
大明天子的身分亲征漠北。从永乐八年(公元1416年)至二十二年,共五次率师北征。为此,明朝调集粮饷,源源供应军队,在后勤史上留下了值得研究的一页。
永乐七年七月,明朝命淇国公丘福为征虏大将军,武城侯王聪、同安侯火真为左、右副将军帅师北征。八月出塞,渡胪朐河,以轻敌冒进,被蒙古鞑靼本雅失里部打败,遭致全军皆没。明成祖闻讯,痛斥丘福“违弃朕言”,遂皆陷没;同时提出,对鞑靼如此猖狂,“若不早举殄灭之,边患未已”,因此要立即选将练兵,“来春朕决意亲征”①。
为明成祖亲征准备粮饷,是从永乐七年十月开始的。那时明成祖本人先下诏户部尚书夏原吉议北征粮饷的运输。明成祖说:近来工部造的武刚车,完全可用来运输。但是道路遥远,人力为难,朕欲以所运粮饷,沿途筑城贮之。量留兵守,以候大军之发。夏原吉提议,用武刚车三万辆,约运粮二十万石,跟在大军后行,每十日程,筑一城,斟酌贮粮;以待军还。对这一方案明成祖深表同意图。这是在大军起程之前,先行保障粮饷的供应。
永乐八年二月初十,明成祖庄严地举行了第一次亲征漠北的仪式,然后大军从北京德胜门出发。按照当初夏原吉的建议,这支浩浩荡荡的队伍,精锐在前,辎重在后⑧。明军经过宣府、兴和,过大伯颜山,小伯颜山,至清水原驻扎。其地水碱苦不可饮,人马俱渴。又行数里,忽有甘泉,明成祖取水亲尝,赐名为“神应泉”。继经元石坡、广武镇、威虏镇,粮饷一直供应不差。五月初一,明军至胪朐河,明成祖为之改名饮马河。过饮马河,开始遇到敌骑。于是留大军驻河上,明成祖率轻骑前进,每人带二十日粮,直奔鞑靼首领
①《明史·丘福传》卷一四五。
②《明成祖实录》卷九七。
③《明通鉴》卷一五,成祖永乐八年条,页六八九。
本雅失里驻营的兀古儿札河。第二天,在斡难河与鞑靼骑兵交战,一举败之。还至饮马河,移兵攻鞑靼另-一个头目阿鲁台。六月初九,渡飞云壑,阿鲁台兵来战,明成祖自将精骑冲其阵,大败之,追奔百余里,斩杀数百人,阿鲁台远遁。时值酷暑乏水,军士饥渴,遂收兵还营。但见数十敌骑欲从后路攻明军辎重,明成祖又殿后,将其全部擒歼。从此胜利班师。在回军的路上,一度乏食,明成祖下令以贮备供应给他本人的粮钞散给士兵;同时让军中粮钞多者,暂借给缺少者,回京后加倍偿还,从而度过了这一难关。七月十七日,明成祖回到北京①,结束了第一次北伐。
经过四年的荏苒光阴,漠北形势已发生变化。鞑靼部势衰,瓦刺部兴起,本雅失里被瓦剌马哈木所杀,阿鲁台穷蹙附明。瓦剌以明许阿鲁台人贡,而怨恨;又以要甘肃、宁夏归附鞑靼的各部转为他的部属,引起明成祖的愤怒;加上拥兵饮马河,将要进犯内地和
袭击阿鲁台,这就促使明成祖针对瓦剌的桀骜不驯,发动第二次亲征漠北之役。
明成祖向来重视军队后勤粮饷。在他决定第二次北征以后,即一面从山、陕、中都、辽东、河南调卫所军队驻宜府和会于北京,一面命陈瑁,宜信领舟师运粮于北京。永乐十二年正月,继发山东、山西、河南及凤阳、淮安、徐、邳民十五万运粮赴宜府,为北征做准备②。二月,调兵遣将,下诏亲征,凡马步军五十余万。按营哨、掖等做了组织部署。三月十七日,明成祖领着皇太孙朱瞻基率五十万大军从北京暂师出发。这也是粮饷先行的-一个多月之后③。六月初四日,明军前锋至康哈里孩遇瓦刺骑兵,击走之。七日,前进至忽兰忽失温,瓦剌马哈木、太平、把秃孛罗三部,扫境来战。明军按既定部
①《明史纪事本末》卷二一,亲征漠北。
②《明通鉴》卷一六,成祖十二年正月 辛丑条。
③《明史·成祖本纪三》。
署左右夹攻,大败之,穷追至土剌河,马哈木脱身逃遁。然后根据皇太孙之请及时班师。八月初,明成祖回到北京。在回顾此战的胜利时,以供应粮饷之功,蠲北京州县租二年,赏从征将士及运粮官军①。
永乐二十年,明成祖第三次亲征漠北,打击的对象是鞑靼部的阿鲁台,因其频年内犯,嚣张一时。但是,这次明军北征,在粮饷供应上从一开始就发生了问题。当十九年底明成祖决意北征时,命大臣集议,户部尚书夏原吉、礼部尚书吕震、兵部尚书方宾.工部尚书吴中等,皆言不当出兵。特别是方宾明言:“粮储不足,未可兴师。”召原吉问边储多少,答:仅给将士备御之用,不足以给大军”。还说频年师出无功,戎马资储,十丧八九,灾眚间作,内外俱疲。明成祖极不高兴,立即命原吉往视开平粮储。不久,吴中入对,也如宾言,明成祖更加大怒,宾惧自杀。派锦衣卫逮系原吉,至则正启廒理储,锦衣促之,仍要求待事毕,以免被侵盗。抄了原吉的家,无所得又要杀他,赖杨荣救护,免去一死②。经过这番镇压,明成祖按照个人意愿,命侍郎张本等分往山东、山西、河南、顺天及应天五府,滁、和、徐三州,督造粮车,发丁壮挽运,期于明年二月集宜府③。军饷的供应,总是有驻军和行军之分。明成祖这次北征,命英国公张辅等议粮饷馈运,便提出分前后运,前运随大军行,后运继之。明成祖同意他们的意见,下诏实行。具体部署是:
前运总督官三人:隆平侯张信、兵部尚书李庆、侍郎李昶。车运、驴运,各分官领之。领车运者二十六人,有泰宁侯陈愉、都御史王彰等;领驴运者二十五人,有镇远侯顾兴祖、尚书赵诳等。后运总督官二人:保定侯孟谟、遂安伯陈英等。
①《明通鉴》卷一六,成祖十二年八月丙午条、成午条。
②《明史·夏原吉传卷》四九。
③《明通鉴》卷一七。
各率骑兵千人,步兵五千人护行。凡前后运,用驴三十四万头,车一十七万七千五百七十三辆,挽车民丁二十三万五千一百四十六人,运粮三十七万石,一律出塞分贮①。
三月二十七日,明成祖从北京出发,马步军并粮车组成的庞大阵营启行。大军缓慢前进,六月至应昌。七月初四,明军至阔栾海,前锋俘获阿鲁台部属,知阿鲁台尽弃辎重于阔滦海,率众北徙了。时明军粮饷已有困难,成祖决定不再追击而下诏班师。对诸将说,阿鲁台敢于逞凶,全仗兀良哈为羽翼,所以另择步骑二万,分五道并进,遇于屈裂儿河,明成祖亲击败之。然后以粮尽引兵还②。
第四次亲征漠北,明成祖以常见的“出其不意”为理由。永乐二十一年七月,谍报阿鲁台复将犯边,明成祖即说,“今必以朕既得志,不复出。故敢萌妄念。朕当率兵先驻塞外以待之。”③七月二十四日,明成祖率三十万大军进行了第四次亲征漠北。来往均未交战,至十月二十三日回师,十一月初七回到北京。在五次北征中这是按旧例转饷的一次,所以未发生特殊情况。
明成祖最后一次亲征漠北是永乐二十二年。原因是新的一-年刚来,阿鲁台又犯大同、开平。四月初三,师发北京。行军顺序如前,二十五日谍知阿鲁台已往答兰纳木儿过河北遁。明军经开平,次应昌。辎重车等与大军脱节,落在其后,明成祖慌惧,说:“兵无辎重,危道也。”下令分兵迎接。六月十七日,明军抵达答兰纳木儿河,弥望不见敌骑车辙马迹,复遣兵穷搜山谷,终无所见。而前锋军已以粮尽还。大将张辅愿假一月粮深人追击,明成祖也不准。于是二十二日分两路班师。七月十八日行至榆木川,六十五岁的明成祖病逝于途中。临终前想起夏原吉劝他不要北征的忠告,说:“夏原吉爱
①《明成祖实录》卷一二二。
②《明史·夏原吉传》卷一四九。
③《明成粗实录》卷二六一。
我!”①
明英宗征瓦剌土木堡之战:
明英宗之初,蒙古瓦剌部也先继其父脱欢为太师,掌握该部大权,骄横跋扈,恃其兵马强盛,屡犯塞内。当时明朝政治已趋黑暗,宦官王振专权,有识之士一再提出加强边防,均不理睬。
正统十四年(公元1449年)二月,也先派遣二千人,号称三千,向明朝贡马,勒索赏赐。以前王振对也先等来贡,以粉饰太平为名,凡有所请,无不厚赏,后来贡使越来越多,而且故意虚报冒领。这次之来,王振突然令礼部核实,汰其虚报者不给,而所请又仅得五分之一,也先大怒,决心发动武装进攻。七月,也先在东自辽东,西到甘肃的明朝北部边塞,动员蒙古诸部同时大举入寇。其中也先一路直冲大同,明参将吴浩迎战于猫儿庄,壮烈牺牲。继诏西宁侯宋瑛、驸马都尉井源等各率兵万人屯阳和口②。
在边报不断飞来的形势下,王振提出让明英宗上阵亲征。兵部尚书邝垫、侍郎于谦力言“六师不宜轻出”,不听,吏部尚书王直率百官力谏,提出可以加固封疆,蓄锐以待,但皇帝不必亲御六师,远临塞下。尤其是盛夏旱气未回,青草不丰,水泉犹塞,士马之用未充,更为不可。亦不纳。到底决定下诏亲征。
命下二日即行,事出仓猝,举朝震惊。于是五十万大军在七月十六日从北京出发.英宗偕王振并户部尚书王佐、兵部尚书邝垫及学士曹鼐、张益等同行,从行的文武大臣以英国公张辅为首,不预军政,实权操在王振一人之手。大军过居庸关,次宣府、阳和,见以前阳和之败,伏尸满野,军士人人危惧。未至大同,兵士已乏粮③。八月初一至大同。王振欲继续北行,邝垫、王佐、曹鼐等,一一个个恳
①《明史·夏原吉传》。
②《明通鉴》卷二四,英宗正统十四年条。
③《明史纪事本末》卷三二,土木之变。
请回銮。王振坚执不准。恰在此时,宋瑛、井源从前线传来全军覆没的消息,镇守大同宦官郭敬密言于王振,才稍有回意。第二夭班师。此时,大同总兵郭登告诉曹鼐等,车驾应从紫荆关人,以保万全。王振不听,因为王振是蔚州人,欲皇帝至其家。转而又恐大队人马伤禾稼,行四十里复转而东。十日,次宣府,敌追几及。遣恭顺伯吴克忠、都督吴克勤率兵断后,十三日至鸡儿岭,遇伏,皆战死,全军被歼。十四日,大军至土木堡。去怀来仅二十里,天还没有晚,众人欲人保怀来,而王振辎重千余辆未至,留之以待。邝垫提出“请车驾疾驱人关,严兵为殿”,受到王振斥责为“腐儒安知兵事?”遂驻土木堡。这是个特殊的地方:-无水泉;二当敌冲。欲行,敌已四面包围。人马二日没有饮水,饥渴特甚。掘井深二丈不得水。其南十五里有河,却被也先兵所占据①。也先分道自土木堡旁麻谷口人,守口都指挥郭懋拒战终夜,敌益增.十五日,也先遣使持书讲和,诏曹鼐草敕,遣使带敕与也先来使同去。王振即命移营就水,可是回旋间行伍大乱。南行未三四里,也先部劲骑四而蹂阵而入,大呼:“解甲投刃者不杀!”明军互相践踏裸袒蹈死者蔽塞川野。英宗突围不成,下马坐地被俘,也先兵拥之而去②。历史上讳言被俘,遂称“北狩”③。此战明军死伤数十万。王振也为乱兵所杀④。军士得脱者,逾山坠谷,连日饥饿,仅得达关。骡马二十余万并衣甲器槭辎重,尽为也先所得。
援朝逐倭之战:
明万历二十年(公元1592年),日本发动侵略朝鲜之战,明以唇亡齿寒”关系,出兵掇朝逐倭。
战前,丰臣秀吉为日本关白,野心勃勃,欲以朝鲜为桥头堡,进.
①《明史纪事本末》卷三二,土木之变。
②《明英宗实录》眷一八,正统十 四年八月条。
③《明通鉴》卷二四《明史·英宗前纪》卷一O.
④《明史·王振传》卷三O四.
攻中国,所谓合三国为一。万历二十年五月,发兵二十万,战舰四五万艘,蔽江而来,一时朝鲜八道几尽没,旦暮将渡鸭绿江。为此请叆于明,明以朝鲜为所必争,廷议发兵相救①。万历二十年七月,明朝第-次出兵援朝,游击史儒领兵一千,副总兵祖承训领兵三千,师至平壤,不谙地利,儒力战死。万历帝命赐银二万两犒军。继遣宋应昌为经略,李如松为东征提督,合辽兵、南兵四万三千余人,十二月二十五日誓师东渡。明廷为东征将士特发十万罚金犒慰,军中又有钦差总节使千万里为运粮官兼总督将。二十一年正月,明军乘锐一举获平壤大捷,又复开城。但是,因连胜而轻敌,以为日寇将弃王京遁,李如松进至碧蹄馆,被日寇包围,遭重大伤亡,拚命突围,退驻开城。随即有明将查大受所部将日寇在龙山的仓粟数十万焚烧。日寇从此乏食。
明军自渡江以来,宋应昌郎驻札义州,一面布置战守,一面催促粮饷及未完军火器械。尤其是由中国运到朝鲜的粮饷,还要继续转运,但基本.上保证兵不乏食国。据时人统计,第一年明朝援兵五万五千五百人,运去山东米五万石,金十四万两,银四万两,蜀帛一千六百段③。
激战之后,出现短期平静。主和者沈惟敬、石星等人活跃起来。日寇退出王京,李如松、宋应昌整师人城,见留下余米、刍豆四万余。但是日军至釜山浦筑居屯种,为持久计,而明朝却止留刘铤川兵等一万六千人,每月户、了二部发饷银五万余两,朝鲜酌给衣鞋食米等费④。
万历二十五年,明朝与日本的封贡关系破裂。日寇故意挑起事端,明朝也再议东征。兵部尚书邢珍总督蓟辽,麻贵为备倭大将军,
①朗鲜千万 里《东征事实》《明史纪事本末》眷六二,援翱鲜、
②《明经世文编》卷四O一,宋应昌《议经略提督不必电驻一处疏》。
③千万里《东征事实》,见《思庵实纪》下篇。
④《明神宗实录卷》二六四。
佥都御史杨镐驻天津,申警备。五月,邢玢首先动员川、浙、蓟、辽、宣、大、陕兵及福建、吴淞水兵,水陆共十四万三千五百人听剿。麻贵欲等宜、大兵到,乘倭末备,掩击釜山,出奇计擒日将行长,逼清正走。六月日军数千艘先后渡海,分泊釜山、加德、安骨、安窟等地。明军先捉沈惟敬使日军失去向导。从七月开始,日军连续发起攻击,再次逼近王京,麻贵欲弃之而守鸭绿江,邢珍不可,亲至王京,人心大定。十一月玢集大兵,明廷发帑金犒军,向日军屯据的蔚山、岛山发起进攻。起初杀伤相当,在包围岛山之际,却因朝鲜的将领李德馨伪报海上来倭船,杨镐不及下令而逃,致- -军皆溃,日军乘之,纵兵逐杀,明军死者万余人,史称“蔚山之败”①。为此杨镐被削籍为民。二十六年,邢珍以前乏水兵无功,遂多募江南兵,精讲海运。明廷故请山东发公帑三万金,委官买籴,运至登莱海口,令淮船运至旅顺,辽船运至朝鲜。同时运临、德二仓米各二万石至登莱转运②。大体是辽东岁运为全额十分之四,山东、天津各运十分之三③。
援朝逐倭的后期基本处于势均力敌状态。邢玢部署分道进兵,虽各有小胜,而日军亦顽强抵抗,不断从失败中乘势冲杀,刘铤、麻贵、陈琇诸名将个个如此。至七月九日丰臣秀吉死,日军俱有归意,麻贵得人岛山,刘铤也攻夺曳桥,陈璞统苍唬船邀击行长援军,获二百余级。尤其是明水军副将邓子龙与朝鲜统制使李舜臣在南海与日军奋勇冲杀,给日寇以重创,二人壮烈牺牲。不久,日本扬帆尽归。万历二十七年四月,明军征倭告捷④。
兹附明军运粮使千万里《东征时军兵赏赐粮米、金、银、蜀帛总录》,内载:
①《明 史纪事本末》眷六二,撅朝鲜;《明史·杨镐传》卷二五九。
②《明神宗实录》卷三一O.
③《明神宗实录》卷三一九。
④《明 史纪事本末》卷六二,援朝鲜。
壬辰(万历二十年):南北兵五万五千五百人,山东米五万石,金十四万两,银四万两,蜀帛一千六百段。
癸己(万历二十一年):西蜀兵五千人,山东米十万石,金九万两,银五万两,蜀帛一千八百段。
丁酉(万历二十五年):水陆兵十四万三千五百人,山东米二十七万石,金十九万两,银六万两,蜀帛一万五千二百段。
戊戌(万历二十六年):水陆兵三万人,山东米十二万石,金二十四万两,银九千两,蜀帛三十八万三百二十段。
袁崇焕守宁远之战:
袁崇焕是明末著名的抗清将领。天启二年(公元1622年)由兵部职方司主事,超擢山东按察司佥事,监关外军,经略王在晋又题为宁前兵备佥事。内阁大学士孙承宗巡视边境,袁崇焕为救十三山难民十余万,特提出以五千人驻宁远。这是袁崇焕最先看出宁远的重要,并主动要求到那里建功立业。但是这一次他的要求并未得到满足。不久,孙承宗反对经略王在晋于山海关外八里铺筑重城,征求将吏意见。袁崇焕再次主张守宁远,虽有人持异议或反对,而孙承宗却和袁崇焕所见略同。后来孙承宗镇守关门,更加依靠袁崇焕,崇焕也因此内附军民,外饬边备,立下不朽功勋。
面对后金(清)的崛起,明军抵不住八旗铁骑驰逐,失地丧师,人心动摇。袁崇焕认为,人心不固,亦因失有形之险,明兵不利野战,“祗有凭坚城用大炮一策”①。
宁远居于河西走廊适中之地,西距山海关二百里,“内拱岩关,南临大海,居表里之间,屹为形胜”②。天启三年九月,袁崇焕受孙承宗之命人守宁远。原来孙承宗令祖大寿筑宁远城,他以为明朝不能远守,仅筑十分之一,且不合规格。崇焕至,定规制:高三丈二尺,
①《明史·袁崇焕传》卷二五九。
②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三七。
雉高六尺,址广三丈,上二丈四尺。继令大寿与参将高见、贺谦分督之。第二年完工,从此成为关外重镇①。崇焕也以防护之劳晋升兵备副使,右参政。至五年夏,袁崇焕与孙承宗定计,遣将分据锦州、松山、杏山、右屯及大、小凌河,修缮这几个城郭,复开疆二百里,宁远成了内地。意外的变故是,十月间,高第代替了孙承宗,令尽撒锦、右诸城守具。移其将士于关内②。崇焕力主不可,高第很坚决,且欲并撤宁、前二城。崇焕宁死不去,高第无以难。年底崇焕升为按察使,视事如故。
为了加强对宁远的防守和图谋恢复失地,袁崇焕很重视新式火器的作用。在孙承宗主守宁远时,大约有十来门西洋大炮运到了宁远③。运炮和筑城几乎同时,所以宁远城的规制,如墙高,城四角各造一.方形敌台,敌台三面伸出城外,一面与城成为一体。大炮架于台上,既居高临下,保持射远,又可充分利用敌台的三个面射击并形成交叉火力,只要在射程内,远近之敌均无可避。
天启六年(公元1626年)正月十四日,努尔哈赤统八旗大军攻宁远,二十三日抵城郊。袁崇焕闻讯,即同大将满桂、副将左辅、朱梅、参将祖大寿、守备何可刚等集将士并居民固守。焚掉所有城外民居,一切守具搬人城内,清野以待。第二天,后金兵以战车覆城下,发起进攻,然天寒穴城,破坏而不坠。军士奋力攻打团。袁崇焕令部下罗立发西洋大炮打击城外后金兵,视其进攻态势,“周而不停,每炮所中,糜烂可数里。”城下打不中的地方,另外束刍秸灌脂,渗以铳药,燃之投下,烧死甚众。第二天,后金又发起进攻,明朝继续以大炮还击。后金一-再退却。二十六日,后金兵仍在围城,明兵不断放炮。努尔哈赤只得下令解围,派武格纳转攻觉华岛,岛上七千明兵战死,商民男妇惨遭杀戮。二十七日,努尔哈赤收兵回沈阳。
①《明史·袁崇焕传》,卷二五九。
②《明史·孙承宗传》卷二五O.
③计六奇{明季北略》卷二,袁崇焕守宁 远。
④《清太祖武 皇帝实录》畚四。
努尔哈赤自兴兵以来,“战无不胜,攻无不克,惟宁远一城不下,遂大怀忿恨而回”①。清朝史书记载说,这次战争,后金共折损官兵五百余人,官不过游击、备御。而明朝所记及诸多杂记,或说后金共伤数千人,内有头目数人,酋子一人;或说炮毙一大头目,用红布包裹;或直说努尔哈赤被打死、打伤,等等②。总之,说努尔哈赤被打死不足信,而被打伤的可能性存在,但即使除开努尔哈赤本人不论,后金这次作战毕竟遭到了大失败。追究其原因,除了主帅如努尔哈赤轻敌和缺乏攻城经验以外,他们的新式武器显然抵不过明军。做为交战的另一方,袁崇焕却凭着刚刚筑成的宁远城,先进的西洋大炮和运用城与炮相结合的战略战术,在城内人民全力支持下,获得了宁远大捷。
四、明朝的军事后勤思想
1、明朝军事后勤思想概况
产生的社会条件。明朝的后勒思想是当时社会经济、政治及文化存在与发展的反映,同时也是明朝建军和一系列战争实践的产物。
就经济条件而言,朱元璋在推翻元朝基础上建立的明朝,是中国漫长封建社会的继续。明朝没有改变封建社会的性质,尽管朱元璋参加过农民起义,明初又实行了“右贫抑富”的政策③,但是明朝具有以往封建社会的各种主要特点。尤其是经济上,明朝仍然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占主导地位。经济的结构,基本上是农业与家庭手工业相结合,农民不但生产自己需要的农产品,而且生产自己需要的大部分手工业品。那时虽有交换的发展,但是在整个经济中不起决定的作用。这种自然经济反映在军事后勤体制方面,就是“寓兵于农”。明朝的军队供应绝大部分取资于农业,即所谓“本业”和与农业相结合的手工业。虽然有些与军事后勤有关的工业规模比较大,工人也很多,然而那都是官营工业,是封建性质的生产。在那里做工的工人不是出卖自己劳动力的自由人,而是为封建国家服劳役的农民或奴隶。明朝的军事后勤所需的物资主要不是交换得到的,而是国家直接经营的生产产品和强迫农民交纳的贡税。朱元璋曾说农为本业,军国之费所赖①。
在明代的社会里,封建统治阶级地主、贵族和皇帝拥有最大部分的土地。明代思想家顾炎武指出:“吴中之民,有田者什一,为人佃作者什九”②。上自皇帝,下至一般地主,到处建立庄田,“而民为厉者,莫如皇庄及诸王、勋戚、中官庄田为甚”③。无地与少地的农民被迫向封建国家缴纳贡税和服劳役,既养活一大群国家官吏,又要养活主要是镇压农民之用的军队。朱元璋时大兴军屯,以屯养军,自得地说:“吾京师养兵百万要不费百姓- -粒米!”其实军屯也是对百姓的一种封建剥削,从事屯田的兵丁是耕种国有土地的佃农。军屯被大量破坏以后,封建国家仍然千方百计地向农民征收赋税,以供养军队,而且数量有增无减。
①《清太祖武皇帝实录卷四》。
②孙文良等《明清战争史略》页二O一二O五。
③《明史·食货志一》卷七七。
为了加强对人民的统治和剥削,明朝建立了高度专制主义的国家政权。皇帝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在中央和地方设官分职;掌管兵、刑、钱、谷等事。明朝的军事后勤系统的机构就包括在这些职官之中,作为全部封建统治基础的组成部分。明朝的封建专制主义制度和皇帝的无限权力,在军事后勤中产生着巨大的作用和影响。
①《明太祖实录》卷一六。
②顾炎武:《日知录》卷一O。
③《明史·食货志一》卷七七。
文化作为观念形态,既是社会经济、政治的反映,又反转过来对经济、政治给予伟大影响和作用。明代的文化主要是思想观念、科学技术及文人著述,与当时的军事后勤保障及后勤思想都有很大关系。它们是明代后勤思想产生的社会条件之一。
除此之外,明代始终保持- -支百万人以上的军队,并且战争非常频繁。无论平时和战争都离不开后勤保障。从领导和从事这些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教训,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办法,在理论上进行阐述。这也形成了明代军事后勤思想产生的又一条渠道。后勤思想发展的分期。整个明朝一代军事后勤思想,作为全部封建社会思想的一部分,没有发生质的飞跃。但是随着明朝从建立到发展,以致最后走向灭亡,总共二百七十六年,也非一成不变。特别是由于封建社会的日益腐朽,资本主义萌芽渐露端倪,科学技术长足进步,加上西方先进国家走向近代化,冲击已经到来,有些新式武器又传到了中国,明朝的后勤思想大体上出现了可以分别的阶段性特征。这就是:
第一个时期,从洪武到宣德末年,即整个明初的六七十年。这个时期,由于推翻以蒙古贵族为主的元朝统治,重建一代封建统治的明朝,经济上在恢复与发展生产的过程中,强化了封建的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政治上竖起了金字塔式的高度专制主义封建统治,文化.上唤起传统的儒家观念思想。这时期打仗最多,平时与战争期间的后勤都得到了应有的保障,但是办法是封建社会传统的“寓兵于农”的重演。对“寓兵于农”的论述和发挥是这一-时期后勤思想的主要特征。
第二个时期,从英宗正统到万历初年,大约有一个半世纪。这是明朝封建统治开始危机和社会矛盾日益尖锐的时期,同时也出现了社会的变化,主要是土地兼并激烈,屯田破坏,庄田增多,商品经济发展和资本主义萌芽。与军事后勒有关的是正统元年赋税漕粮改征金花银,成化二年南方征马改征白银,弘治五年叶淇变开中法,直到张居正变法①。总的趋势是今非昔比,商品货币增多,虽然有很多人对过去无限眷恋,力主恢复过去的办法,但是适应新的形势发展已不可阻挡,所以这时期的后勤思想主流是不再恪守传统,而出现了改良思想。
第三个时期,从万历中到崇桢末,约六七十年。这时明朝由盛到衰,直到灭亡。政治黑暗,社会矛盾全面燥发,援朝鲜,镇压农民起义,对周边少数民族作战,尤其是与清朝争夺对全国统治权的战争,竞将明朝江山完全断送。就在这种形势下有识之士研究先进的科学技术,吸收西方传来的大炮武器,提出改革军事后勤装备,使新的后勤思想成了这一时期的代表。
明朝后勤思想的特点。和以往历朝不同的,明朝后勤思想有几个特点,一是议论后勤的思想家多,仅以《明经世文编》所收四百二十余人的言论来看,其中至少有一半以上的人议论到后勤的问题,而该书不包括明代的帝王,遗漏的一家之言,如顾炎武等,也大有人在。如此推算,明朝的后勤思想家总数必在二百人以上。二是,明朝的后勤思想家虽然多数人并未在理论上有什么突破,但确有不少人是从事后勤和身历战阵的实践者,这给他们的理论增添了与当时社会实际紧密联系的特色。三是,明朝后勤思想家谈论的问题比较广泛,内容丰富,涉及到军事后勤的方方而面,有宏观的总论,也有微观的技术细节。第四,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技术的发展,明朝的确出现了一些崭新的后勤思想,具有新时代的启蒙性质。
2、明朝军事后勤思想举要
朱元璋“以农养兵”的军事后勤思想
①俱见《明史》食货志与兵志、
朱元璋(公元1328- 1398年),即明太祖,字国瑞,濠州钟离(今安徽凤阳东)人。早年家世贫寒,曾为地主牧童。公元1352年参加反元农民大起义,后成为领袖。经过十五年的征战,公元1368年称帝,建立明朝。在位三十一年。他的军事后勤思想主要是“以农养兵”。早在起兵之初,命康茂才为营田使,即提出“今军务实殷,用度为急,理财之道,莫先于农。”以其收获,充作军饷①。早在公元1366年,朱元璋郎命军士屯种。建国后,再次提出农为本业,军国之费所赖,抓农业是“为治之先,立国之本”四。并将官吏劝民农事的好坏作为标准来奖惩。朱元璋认为实现以农养兵的途径有:一是军人自己种地,“且耕且战”;二是农民种地,国家征收赋税,供给军队。以此为出发点,洪武二十五年朱元璋下令:“天下卫所军卒,自今以十之七屯种,十之三守城。务尽力开垦,以足军食。”③据统计,明初军队总数约二百万,下屯种田的当在一百四十万左右④。洪武时期军屯所收粮食足以供给军队的需要,只有一些军官另靠国家征收赋税发放俸禄⑤。
朱棣的“屯种”的军事后勒思想:
朱棣(公元1360–1424年),即明成祖。朱元璋第四子,洪武三年(公元1370年)封燕王,十三年至藩府北平(今北京)。于公元1399年,以“清君侧”为由,发动靖难之役,经四年奋战,推翻建文帝,即位为明朝第三个皇帝,改元永乐。成祖在位二十二年,死于北征沙漠途中的榆木川。
朱棣从为燕王起,至逝世止,一生统军作战。对军事后勤问题多有考虑。他继承了明太祖以农养兵的后勤思想,重视“屯种”。在
①《明太祖实录》卷一二。
②《明太祖实录》卷一六。
③《明太祖实录》卷二一六。
④王毓铨《明代的军屯》,中华书局出版,页五一。
⑤洪武十五年始定公侯岁禄,见《明史·太祖本纪三》卷三。
这种思想指导下,朱棣为“屯种”制定了许多制度,大力推广屯种。永乐初制定了屯田官军赏罚例,“命官军各种米十二石外,余六石为准,多者赏钞,缺者罚俸。又更定卫所屯戍之数,守城军士视其地之夷险要僻,以量人之屯守为多寡;临边而险要者,则守多于屯;在内而夷僻者,则屯多于守;地虽险要,而运输难至者,屯亦多于守”①。为了坚持和发展屯田,朱棣奖励了太原、宁夏屯粮积多的军官。又扩大了在辽东、甘肃等地的屯田。有的军士赴京操练,妨碍了屯种,本卫责征子粒,朱棣知道后严厉斥责有关官吏:“何得不体人情而刻薄至此!”“且一身岂有两役?”从此下令:“凡屯田军士以公事妨农务者,悉免征子粒”②。永乐时屯田达到极盛,和朱棣的这些思想有密切关系。
于谦“强兵以足食为本”的军事后勤思想:
于谦(公元1398–1457年),钱塘(今浙江杭州市)人。进士出身,历官御史、兵部侍郎。正统十四年,宦官王振挟英宗亲征,尚书邝垫扈从,留理部事.土木堡之变以后,被景帝擢为兵部尚书,督军反击瓦剌也先南侵,尤其在保卫北京时起了重大作用。景泰八年,英宗复辟,诬以谋反罪被杀。于谦强调“强兵以足食为本”。在兵部任职时,正值明朝边患极为严重,屯田逐步遭到破坏,军政废弛,兵力甚感不足之际。为了加强边防,于谦认为应当拥有足够数量和能担负起战斗任务的军队;并提出“强兵以足食为本③。认为保证军队的粮食需要是军队生存和发挥战斗力的基础。他呼吁治国统军的人们都需要领悟“足食者足兵之道”④。在实践中,他采取多种手段和途径致力于解决边境和京师的军队粮饷问题。土木堡之变刚过之后,明朝京师劲甲精骑全部覆没,所剩疲卒不到十万,人人危
①《明成祖实录》卷二八。.
②《明成祖实录》卷七八。
③《明经世文编》卷三三,《急处粮运以实重边以保盛业疏》,
④《令诸将预定安边策疏),见上引书.
惧,上下不安。于谦主持调两京及河南备操军,山东及南京备倭军,江北及北京运粮军,都来北京守卫。同时将通州粮运到北京。有人惧通州数百万石仓粮被敌方得到,欲焚烧,于谦采纳周忱建议,令京军官兵有能运粮至京者,官以脚值给之。既不弃之以资敌,又可足资京军一年之用。从此京师有备,人心大安①。于谦每次提出调兵遣将,都把粮饷问题一并加以考虑。景泰元年,范广充总兵官抵御来自万全的敌寇,于谦请敕广于敌退之后,领兵驻居庸,寇来则剿,退则就粮于京师。宣府、大同为边防重镇,急需派兵驻守巡逻,但于谦主张如粮饷不足,宁可派少数精兵在那里执行任务,余者调回京师近处。时宣府、大同皆告缺粮,虽谈论边储的人提出军运、民运、纳粟冠带、开种盐粮、银货杂买等等,于谦认为其均无求其本者。他认为应该进行实地调查,如果是田多军少,应先给守边军队地种,余下再准别人开垦,无种子者,官家借贷,秋成抵斗还官。于谦仍然认为军队自己屯种是解决粮食的根本办法,所以又说,直隶、山东、山西、河南近边之地,也应令各卫所府州县官专委一员提督,春农布种,并仍设法帮助解决牛具种子。再与有关上级考核其勤惰和收获多少,进行奖赏②。但是陕西,“食少人多”,供应不足,免不了取给内帑。然而由于粮米折银,造成在本地买粮也难以为济,以致影晌到内地受到扰乱。于谦又提出运粮实边,将附近河南一府陕州等处每年夏秋折色京边粮米内扣二十八万石,改纳本色,坐派陕西,将户部原补陕西岁用不足粮银抵补前项河南折色之数,著为定例。选择水陆之便运送至陕西渭南草店子等处立仓收贮,照数放支③。
杨一清“兴废补弊”的军事后勤思想
①《明通鉴》卷二四;《明史·于谦传》卷一七0。
②《明经世文编》卷三三,《议处边计疏》。
③《明经世文编》卷三三,《急处粮运以实重边以保盛业疏》。
杨一清(公元1454-1530 年),进士出身,官山西按察佥事,以副使督学陕西,人为太常寺少卿进南京太常寺卿、都寮院左副都御史。武宗正德年间总制延绥、宁夏、甘肃三镇军务,历户部、吏部尚书。世宗时改兵部尚书,兼武英殿大学士,升内阁首辅。他对陕西马政有亲身经历和研究。为“痛革宿弊”,特提出两项建议,一增种马,以广孳息;二增牧军,以便畜养。据他估算,陕西现有马二千二百余匹,堪作种者止一千三百匹,应增种马七千匹。原额养马恩队军人一千二百余人,见在止有七百四十余人,可由各府州县百姓军余逃至此地者舔补①。还说对已有的马要防止被掳,严加保障,为.此主张选练民壮,发给盔甲军器,平时保马,战时为兵②。再则,增盐池中马③。在主持与边疆少数民族以茶易马时,力主严私贩茶。所以,所易之马大增。杨一清还根据陕西地方原修边墙不足,或虽修已坏,提出防边之策的四要:修浚墙堑,以固边防;增设卫所,以壮边兵;经理灵、夏,以安内附;整饬韦州,以遏外侵。明廷发帑金数十万,使其筑墙,因受刘瑾阻挠,其成者,在要害地方仅四十里④。在修举屯政方面,他指出当时基本上有二种办法,一.是籴买,二是召商,其中籴买弊端太多,惟有召商之法最为方便,但凡开中盐引,务令商人上纳本色⑤。
林希元“屯田通变”的军事后勤思想
林希元,进士出身,官至大理寺丞。嘉靖初条上新政,切中时弊,但不久被谪。因对执政者不屈,所以一生未得高官。他指出当时屯田之坏主要是军士逃亡几尽,田土遗失过半,原因归结为科税太重。加上拨田之初,不分田地肥瘠,足数即可;再如军人多游惰,
①《明经世文编》卷一一 四,《为修举马政事》。
②《明经世文编》卷一一四,《为防御虏寇保障官马事》。
③《明经世文编》卷一一四,《为议增盐池中马则例疏》。
④《明史·杨一清传》卷一九八。
⑤《明经世文编》卷一一九,《论甘肃事宜》。
督耕无良将,所以很快屯田大坏。解决的办法,他不主张完全恢复旧制。他说:“法尚通变,必因其时,时变可通,何必旧也。今卫所之兵逃亡过半,守城且不足,况可复屯种乎!”他认为从古以来,屯田不一定军种,也可民耕。屯田的设立在于足食,粮食不亏,就算达到目的。所以他说,军亡既失之田,可究者究,不可究者止,而免除其税罢了。军亡未失之田,可由军顶种、朋种,或由民佃种。一人一分或二分,不许多占。沙水塌压之田,可补好田,也可酌臧科税。为使屯田在边境施行,他还主张先饬治边之兵备,然后立窒庐以居耕人,立堡垒以为捍蔽。对耕田也要加以保护,建阡陌,浚沟洫,而外筑长堤,树杂木以间之①。
戚继光“以节制当其利器”的军事后勤思想
戚继光(公元1528–1587年),抗倭名将。嘉靖年间袭职为登州卫指挥佥事,历都指挥佥事、参将,擢总兵。隆庆初受命总理蓟州、昌平、保定三镇练兵事。在平定沿海倭寇和镇守蓟门中功勋卓著。所著《练兵实纪》《纪效新书》,为极有价值的兵书。戚继光对后勤各方面有许多论述。戚继光非常重视武器的配备和改进。他在浙闽沿海抗倭时,以指挥调动取得了对“倭器精利”的胜利。强调军储不可或缺。他调查当时广东的常调狼兵,每兵日给口粮二分。可是这些兵往往以五百为千,五千为万,虚报冒领,吃拿双分,所以他要求自己从浙闽带来的兵,每兵日给口粮三分三厘,行粮一分二厘,必须给予保证②。调镇蓟门后,他曾指出“虏之长技在冲突,我之所短在不能用车”。他分析其原因,是自己方面“制度不合,轻重失宜”,有时以车载兵仗不利长驱,或驾以牛马不能当铁骑。因此他主张重新调动,为首是战车、鸟铳、百子铳,次则火箭珠简,次则藤
①《明经世文编》眷–六三,《应诏陈言屯田疏》。
②《明经世文编》卷三 四五,《议处兵马钱粮疏》。
牌长刀,各负铁背,次则闷棍,各带铁胸,使器皆可用,动则成功①。他特别提出,军队在各地方操练、作战,武器、粮饷就应在地方解决,不必一律由中央户部或工部统管,这样既节省转运之劳,又可免除空虚之患②。
徐光启“守城制器”的军事后勒思想
徐光启(公元1562–1633 年),进士出身,由庶吉士,历赞善。天启三年(公元1623年)擢礼部侍郎,崇祯元年(公元1628年)进尚书,五年兼东阁大学士,人参机务。曾从意大利人耶稣会传教士利玛窦等人学习天文历法火器等。著有《农政全书》《庖言》等。万历四十七年(公元1619年)明兵与后金军战,大败于萨尔浒,徐光启请练兵自效。后虽任职礼部,而在明清战争愈演愈烈的形势下,于军事仍用心研究并颇多议论。在后勤思想上他深受西方近代化的影响。他主张学习西方的科学技术,用以振兴中国。提出多造西洋大炮,保卫大明帝国。他认为“战可必胜,守无不固”的就是火器。他称“器胜”。徐光启之前,外国火器已于永乐时传人中国,用得比较多的是嘉靖以来。徐光启耳闻目睹者又有戚继光、袁崇焕等以此获捷。总结这些经验,他得出结论:‘最利者,则无如近世之火器。迩来诸边所造,诸家所说,较昔为精矣”③。“此器习,而古来兵器十九为土苴,古来兵法十五为陈言矣”④。就是说,广泛的应用西洋大炮将是军事史上的划时代变革。因后金兵深人内地掳掠,京师戒严,崇祯二年十一月初四日,皇帝召见徐光启于平台,问“有何方略?”回答:“今积弛积玩,士卒老弱,兵甲朽弊,难以应敌;必须精兵利器,方堪战守。”二十八日,再在平台召对,徐光启说明“因西铳未至,城守为急。”为此他请求选三五千人,给予精好盔甲,权用大铳
①《明经世文编》,卷三四七,《请兵破虏疏》。
②《明经世文编》卷三四七,《请兵破虏疏》。
③《论说策议》,见《徐光启集》页五。
④《器胜策),见《徐光启集》页五三.
八门、中铳二百门、鸟铳三千门,结为车营,转斗而前,将其驱逐。徐光启实是寄希望于西洋大炮①。在后金(清)兵步步近逼之下,他明确提出:“为西洋神器,既见其益,宜尽其用”②。要求尽用之,善用之,各营中选惯用者为教师,将部队分为二班,一半人城接受训练,另一半专门巡逻守护。敌人知道了可能畏惧而逃;即使不去,用此训练有素之兵,亦可将其击退③。
李之藻“制胜务须西铳”的军事后勤思想
李之藻(公元1565–1630年),进士出身,历侍郎,累官至太仆寺少卿,督理军务。曾与徐光启同向西方耶稣会传教士利玛窦学习近代科学知识。他在明朝岌岌可危的情况下,亲自掌管过军需,提出“制胜务须西铳”的理论。认为这种具大威力的先进武器“真所谓不饷之兵,不秣之马,无敌于天下之神物”.李之藻详细说明西铳的样式,施放的技术,巨大的杀伤力。他设想先把买来的西铳运到京城,然后“依法广铸,传术九边,每边各有数门,幕南应无虏迹,渐可汰兵省饷,休养元元,利益不小”④。但是在制器上,李之藻从切身体验中,最怕作弊不堪,所以他说“治军器,参用军法,理或宜然”⑤。就是要求严格按照规定制造出新式大炮,以发挥应有的作用。
①参见《守城制 器疏稿》,《徐光启集》卷六,页二六九一一二七一
②《西洋神 器既见其益宜尽其用疏》,见《徐光启集》,页二八八。
③《破虏之策其近甚易疏》,见《徐光启棠》页二八二、二八三。
④《制胜务須西铳敏述购募始末疏》,见《明经世文编》卷四八三。
⑤《谨循职孳议处城守军需以固根本疏》,见《明经世文编》卷四八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