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湘军制度的渊源
作者:罗尔纲
出自————《湘军兵志》
出自————《中国古代历代兵书》
第五章·湘军制度的渊源
一、湘军的编制渊源自戚继光的编制
湘军在清代的军队里面,是属于“勇营”的一类。勇营是清代中期后,当遇有兵事国家经制的军队不够用的时候,临时招募,在绿营外别自成营,到事定即遣撤的军队。所以勇营在清代军队制度说来,是一种属于临时性质的军队,与那为国家经制的军队的绿营不同。如乾隆年台湾之役,乾隆、嘉庆间对黔、楚苗民用兵之役,嘉庆问川、楚白莲教之役,道光间鸦片战争之役,都因绿营兵力不够用,暂芬勇营作战,兵事过了,就遣撤的。所以嘉庆七年(一八零二年),湖北初设提督,即认勇丁充补标兵,道光十七年(一八三七年),以练勇隶于湖南镇筚镇标,二十三年(一八四三年),以防守海疆水陆义勇三万六千人遣回本籍①。可见那时候的勇营不过是临时招募性质,以补用兵时绿营兵力的不足。而自乾隆未六十年以来,所募的勇营都术创制有营制行世。到太平天国起义,钦差大臣向荣募潮勇(广东潮州人),在籍知县江忠源募楚勇(湖南新宁人),也还未创有营制。勇营的创制营制,始自曾国藩的湘军。
湘军制度,主要是采自明代戚继光的方法。曾国藩湘乡昭忠祠记叙湘军制度的缘起说:“略仿戚元敬氏成法,束伍练技。“②案元敬,戚继光字。威继光明嘉靖时人,官至总兵官,以练金华、义乌军平倭寇著名、当时人叫他的军队做戚家军。他的编练军队的方
①据清史稿兵志三
②见曾文正公文集卷四。
法见所著纪效新书及练兵实纪中。木章要专对湘军营制这些渊源加以探讨。
在湘军营制里面,首先采取戚继光成法的是编制军队的束伍方法。戚继光在练兵实纪练将篇论严节制说道:
用数万之众,堂堂原野之间,法明令审,动止有则,使强者不得独进,弱者不得独退,峙如山岳,不可撼搖,流如江河,不可阻遏,虽乱犹整,百战不殆,握定胜算,以制全敌,舍节制必不能军。节制者何?譬如竹之有节,节节而制之,故竹虽.虚,抽数丈之筍,而直立不屈,故军士虽众,统百万之夫如一人。大节制工夫,始于士伍,以至队有,队悄而至部曲,部曲而至营阵,营阵而至大将,一节相制一节,节节分明,毫不可干。金鼓各有所用,音不相杂,旗麾各有所用,色不相杂,人人明习,人人恪守,宁使此身可弃,此令不可不守,此命可拚,比节不敢不重,视死为易,视令为尊,如此必收万人一心之效,必为党堂无敌之师。百战百胜①
在登坛口授篇又说:
练有节制,使贵贱拿卑上下相维,十人便有一队长,十人视队长,便只如大将。如此处处是有制之伍,高山僻岭,俨如主将在上,故人方用命②。
要把军队训练到这个地步,应该从什么地方做起呢?感继光练兵实记储练通论借问答的话,以发明共义说道:
或曰:“子用兵酷嗜节制,遂至成效。节制工夫,从何下手?”
戚子曰:“束伍为始,数号令次之,器械次之,微权重焉。③
节制的工大,以束伍为基础。故纪效新书原束伍说:
①见练兵实纪练将卷九。
②见练兵实纪杂集卷四。
③见练兵实纪杂集卷一
大营阵之法,全在编派伍,什、队、哨之际、计算之定,若无预于营阵,然伍、什、队、哨之法,则或为八阵,或九军七军十二辰,古人各色阵法,皆在于编伍时已定,一加旌旗立表,则虽畎亩之夫,十万之众,一鼓而就列者,人见其教成之易,而知其功出于编伍者鲜矣。故营阵以伍法队哨为首,乃以束伍贯渚篇,庶使知次第也①,
戚继光所谓“束伍”,用现代的话说,就是编制。军队有编制,然后有节制,节制分明,然后才能收身使臂指之效;倘军队而无编制,则人自为战,便无异于乌合。戚继光的束伍制度如下:
长牌一面,藤牌一面,狠筅二把,长枪四枝,短兵二件,火兵一名,为一“队”。…四.以.为一“哨”,虛其中,哨长居之。四哨为一“字”,虚其中,乌铳火器哨官居之。每前、后、左、右四哨为一“总”,把总居之②。
一总便是一营,纪效新书行营篇说:“每营四哨宫内,轮拨兵一小哨赴把总处巡夜,每营轮、一哨官巡夜。③案.总辖四哨宵,此处说每营四哨官,可见一总便是一营。不过囚为辖-营的统将是把总(明朝武官职名,其宫阶在千总下,百总上),所以叫做“总”。戚继光总的编制,分立前、后、左、布四哨官,哨官四员,每哨官各辖哨长四人,哨长十六人,每哨长各辖四队长,队长六十四人,正兵六百四十人,火兵六十四人,一总共七百六十八人,把总一员,哨官四员,哨长十六员在外④。这个编制,以队为最基本单位,队长辖上兵,哨长
①见纪效新书卷一。
②见纪效新书束伍卷一原束伍。
③见纪效新一书行营卷七止宿处所条。
④案纪效新书操练卷八,一教场大列三军听吹掌号笛发放之图在把总班次的两旁,有亲兵排列的地位,而束伍卷一原束伍却术记有亲兵人数,故此处计算人数,没有把亲兵计算在内。
辖队长,哨官辖哨长,把总辖哨官,把总是一总的统将。故总兵数虽多,而层层管辖,分数既明,就好似身使臂,臂使指一样。湘军的编制,就是采用戚继光这一个制度的。所以湘军将帅论编制军队的都绍述戚继光的成法,可举胡林翼的话为代表。如胡林冀给他的部将鲍超论治军在“提纲领”三字的话说道:
陆军之稽查约束,难于水师,然亦有简捷之法。营官、哨官不逃不退,已得十分之三。例如五百人、六百人之营,放哨官五人,副哨五人,既已精选哨官矣,哨官又各选十长可信者十人,十长管十人,只要同队有可信者二人,则其余七人均不能跑。何也?出队不过六七成为定,一队不过六七人,有三人胆大,则其四人不能不同行,即有退缩,一查而知,打三、五仗之后,胆小者亦变为胆大矣。总之,治兵在提纲领三字而已。择营官,择哨官,又择十长,则万无不胜之①?。
胡林翼所说的“提纲领”的说法,就是戚继光所说的“纲目”的意义,纪效新书束伍篇第一目下注说:
治众如治寡,分数是也。分数者,治兵之纲也;束伍者,分数之目也②。
又如胡林翼论十长的重要说道:
营应以五百人为度,哨长、十长必须精徐求精,凡哨长不得人,则百人皆废,十长不得人,则十人皆废。各营知大族之可冲锋,而不知十长之最重要,此不知兵事之大也。大够奋勇,原可临阵争先,不知大族不能管事,不能管人,大掳百人奋勇。仅有百人而已,十长百人奋勇,则手下各有十人,即十人之中不必人人奋勇,必有三。五人同进者,若十长夼勇,则此军妇墙而进,贼岂能当哉,故善用兵者与其多而冗,不
①见胡文忠公遗集卷五十九抚郭书牍致鲍春霆游戎超。
②见纪效新书卷一。
如少而精,乃可必性,善用兵者挑大旅不如挑十长,十长勇则十人皆勇也①
这就是戚继光正行伍的方法,纪效新书或问卷首正行伍说道:
令定每十人为一小队,即伍也,置立木腰牌各一面。…..-一队之长,须知十人內某贫。某富,某强。某弱、某在、某往.一呼之间,一名不遗,一见之间,逐名俱识。大而百人之长,千人之总,倡牌大将,各以此考之,足辩兵士惨意,教练之勤插也。务使人有管、鲍之知,方可能其同心戮力之战。
戚继光以“纲目”的方法,用“分数””束伍”的制度编制军队。湘军也以“提纲领”三字抒营官.择哨官.择十长来编制军队;戚继光以每十人编成的队为军队的基层组织,队长即负教练的责任,湘军也以精选十长为治军基本,川见湘军编制的原则是渊源门戚继光的。今将戚家军一总的编制与湘军一营的编制各列一表于下,以资比较:
①见胡文忠公遗集卷八叫抚鄂批札一札信营谢都司智营余守备。
把上列两表对照,湘军的一队,等于戚家军的一队,湘军的前后左右四哨,等于戚家军的前、后、左右四哨官,湘军的一营,等于戚家军的一总。两者最基本单位都在于“队”,其每队的编制,湘军则正勇十名(抬枪队因军器的关系改为十二人),伙勇名,辖以什长,戚家军则正兵十人,火兵①一人,辖以队长,两者最基本单位的编制完全相同。而队以上分哨立营的编制,原则上也复相同。惟戚家军的编制,在哨官之下为哨长,哨长之下始为队长,队长辖于哨长,哨长辖于哨官。湘军则减却哨长这一层管辖制度,而以哨官就直接管辖什长,每哨里面,设哨官一员,哨长一名,哨长的地位路等于副哨宫,做哨官的助手②,而没有管辖。这是不同的第一点。第二、成家军把总亲兵未列人编制内,湘军营官亲兵则在编制里面另立六队,不设哨官,由营官直辖第三、威家军一总人数为七百六十八人(把总一员,哨官四员,哨长十六员在外),湘军一营人数则为五百人(营官一员,哨官四员在外),较戚家军一总人数少。但是,这三点都不过足曾国藩就哦继光编制制度加以枝节的改变罢了。而湘军编制的最基本单位,和队以上的分哨立营的编制原则,却完全是根据自成继光。
①湘军的“伙勇”,戚家军的“火兵”,都是做本队劳役的工作,为本队“正勇”或“正兵”服务。戚继光纪效新书卷一束伍论选兵说:“次老实有力,能府负,甘为人下者一人充火兵,欲力负锅裹之重,性下肯为同类所役。”案湘军另设长夫制度,做伙勇的除不要担锅裹外,其他如做炊事,清洁等杂役为本队服劳役的工作仍然是与戚家军的火兵同。
②考胡林翼与鲍超信说:“五百人、六百人之告,放哨官五人,副哨五.人”(见胡文忠公遗集卷五十九抚鄂书牍一致 鲍春霆游戎),据此知副哨就是哨长,湘军哨长的地位实等于副哨官。所以后来曾因藩改定湘军马队营制,就在正哨官之下,设立副哨官而不设哨长了。(见曾文正公杂著卷三马勇葉程)
二、论戚继光编制的进步性与湘军的采取戚继光编制
从中国军队编制的发展史看来,戚继光的编制是具有划肘代的进步性的。它的进步性不在于分“队”“哨”“官”“总”的编制,因为这种层层分割的编制,周官、管子已有记载,由来已久,戚继光编制的进步性在于作为军队的最基本单位的“队”的编成,能适应当时所有兵器,充分发挥各火器及长短兵器的效用。这种适应火器的新编组,乃戚继光新创。案戚继光练兵实纪卷一练伍法定骑兵每一队队长一名,兵十一名,共编制如下:
伍长充鸟铳①手兼双刀二名一以有力伶俐者二名为一位、二伍长,充鸟铳手,以鸟铳为长兵,仍习双手刀为短兵。长柄快枪②手二名一.以有力伶俐者二名为第三、第
①鸟铳,即鸟枪,在新式步枪发明以前,为最主要的远射兵器,鮁继光称为“击敌第一倚赖”的利器(见练兵实纪手足卷四)。戚继光练兵实纪杂集卷五鸟铳解说:“此器中国原无传,白倭寇始得之。此与气各色火器不同,利能洞甲,射能命中:弓矢弗及也。犹可中金钱服,不独穿杨而已。.. .后手执定一目照,直以指勾轨,则火自然人药而铳发矣。月照之法,铳上后有一星,目上有一星,以目对后星,以后星对前星,以前星对所击之物,故十发有八、九中,即飞鸟之在林,皆可射落,因是得名。”家鸟枪,曾国癢叫做小枪,湘军营制中的小枪队就是鸟枪队。
②快枪是塑代北方 做的火器,旧制身短体薄,腹中斜曲,口面大小,全无定制。或继光改为长柄快枪,长六尺五寸,重五斤。练兵实纪杂嶴卷五快抡解说:“今制必以腹长二尺为谁,腹用钻洞光圆如口,每口可吞铅子三、四钱药,有竹木筒量就,封贮候用,.先将药线小半长剪断,每数十为一束,以硫黄醮两头。一人药线之后,用竹木筒内药,每次一筒,用棚杖筑实,下铅子一枚,不宜用二、三枚。下子后,人须威前膝架铣,以后手点之,乃不高下摇易。但用后手燃线,须弃铳柄而燃之。线燃,川手回执铳柄,则已迟矣,况铳低在腋下。
四,充快枪手,各执长柄快枪为长兵,近用柄代根为短兵。
锐钯③手兼火箭二名一以有关气者二名为第 五、第六、各充镜钯手,以镗钯为短兵,兼火箭④为长兵。
刀棍手兼射手二名一以有杀气能射者二名为第七、第八,充刀棍手,以刀棍为短兵,以射为长兵。
大棒手策弓矢二名一一以有力习射者二名为第九、第十,充大棒手,以大棒为短兵,弓失为长兵。
火兵一名一一以庸确可役者一名为第十一名,充火兵。
关于骑兵队的编制,戚继光加以解释说:
夫刀铳者,乌铳、长刀也,乌铳远射极准,长刀近用先及。枪。棒者,枪亦铳,北方呼为快枪,痼不可变,今加长柄,远则用火药铅子举放,近则以柄代棒击之,习则用木棒。….钯、箭者,义与火箭也,火箭远发,钯近用,因钯有股,可架火箭而放之,故并为一卒。棍。矢者,夹刀棍兼弓矢也,夹刀棍即白棍加刃,远则用弓矢,近则用夹刀棍,可刺可击。棒、矢者,白棒兼弓矢也,马上不敢用击,且一击必一刺,故又加短锋于顶,以便马上刺之,步下击刺兼用棒,即梃也。… …火担者,火兵也,担扁挑也,用铁尖扁担便于肩挑又可击刺,亦
而目视在上,终不若鸟铳之准,毕竟不能命中。…计物俱同鸟铳,惟不用锡整,而用药线简耳。”
③练兵实纪杂集 卷五镜钯解说:“此器柄长八尺,粗可寸半,上用利刃,横以弯股,刃用两锋,中有一脊。…于..上最便,可戳可格,利器也。’
④火箭是一种用火药放射的火器,练兵实纪杂集卷五火箭解说:“杆用箭竹,以二枝相接,即堪火药,头粗不及寸,镟铮长可四寸,三棱头,柄粗二分。飞入后队,人人白危。莫测所向。制法卷褙纸作筒,以药筑之,务要实如铁:以钻钻孔,务要直,孔斜则放去亦斜。头用绳牵。钻头常用水仄。钻不过五简辄换,钻多则钻头热,热则药燃,每每伤入。每头长以五寸计,所钻约线孔必三分之二,太浅则出不急或坠,太深则火突箭头之前,遂不复行。钻孔须大,可容三线,则出急而
农中战器也⑤.
步兵队队长一名,兵十一名,练兵实纪卷-练伍法记其编制如下:
伍长兼鸟铳手爹双手长刀二名一以有力伶俐者二名为一伍长二伍长,各为乌铳手兼双手长刀一把,第一名在左,第二名在右。
长柄快枪手二名一一以有力伶俐者二名为长柄快枪手,枪柄即代短棍,为第三名、第四名。
藤牌手二名-以便捷骨柔者二名为滕牌手,为第五名、第六名。
狠筅⑥手二名一以力大貌黑而粗猛者为狠筅手,为第七名、第八名。
傥钯手兼火箭二名一以年少有精神杀气者二名为锐钯手仍兼火箭,为第九名、第十名。
火兵一名一以庸碌者一名为火兵。
关于步兵一队列阵出战法,练兵实纪卷一练伍法记道:
横看一伍者,即在左之伍也,所管者三、五、七、九四名。二伍者,即在右之伍也,所管者四.六、八.十四名,火兵总于队
平,否则线少火微,出则不利。’
⑤见练兵实纪卷一练伍法第 一在册式解。
⑥狼筅是明代创造的步 军兵器,练兵实纪杂集卷五军器解上狼笑图说:“长-丈三尺二十五分,重六斤,有竹铁一种。”狼筅解说:“狼筅乃川大毛竹,上截连四旁附枝,节节伢杈,视之粗可二尺,长一丈五六尺,人用手势遮蔽全身,刀枪丛剌,必不能入,敌人胆白大,用为前列,乃南方杀倭利器。….百战百胜,恃此为第一。今用之以拒敌马,尤为可用。”案这一种兵器效能具有刺.砍、勾、义、销、饮、傥,推、拉等作用。浙江产大竹,一夜可制多具,所以戚继光等能突出奇器以战胜倭寇。
长管束。列阵照此。凡出战于铳、枪。火箭放过之后,陴为一层,筅为二层,钯为三层,长刀为四层,枪、棍为五层。
从上引戚继光的马队步队的编制,及他对编制的解说,可见戚继光此种编制,是为了适合当时所有兵器,充分发挥各火器及长短兵器的效用。至于戚继光此种编制,若与现代军队相拟,则一队等于一班。班的编制为十六名,正副班长各一名,用驳壳枪。轻机枪组六名,一、二名为正剖枪手,用轻机枪一挺,共余都是弹药兵(可携带弹药二千发)。步枪组八名,都人各步枪一枝,子弹一百二十发。这是混合编制的班,与戚继光的编制正同,另有一种各别编成的明分轻机枪班与步枪班的班,则与湘军同。不过,班的混合编成或各别编成只是大同小异,而其为适合当时所有兵器,充分发挥各火器及长短兵器的效用的道理却是一样的。湘军此种编制正是从戚继光编制而来。
在湘军的时代,火器的应用是比戚继光时代更普遍了,但湘军陆军所用的鸟枪,抬枪.劈山炮与戚继光时代所用的枪炮基本上还,是没有多大的分别,火器的威力有一定的限度,必须利用刀矛等短兵器作近距离战,以与作远距离战的火器配合作战。因此,军队的编制,就必须根据这一个实际情况,以适合当时所有兵器,充分发挥各火器及长短兵器的效用为原则。当时绿营所以不能作战,在编制上检查起来,正因为不懂得根据这一个实际情况,予以适应的编制。清钦差大臣赛尚阿军营翼长姚萤平贼事宜状上赛节相第五条枪炮宜及近施放说:
自来我兵之败,多由远望见贼,在一、二里之外,即先放枪炮,相去甚远,不能伤中贼人,惟惧其前进而已。贼俟我火药铅弹渐尽,然后蜂拥而来,我之枪炮已不可用,不得不弃之而走矣。…宜严审号令,使掌队者执旗,视贼行近百步之內,枪力可及,然后举旗,众兵分排放枪,乃能击贼而不致
虚放。如贼不及百步內而妄放枪者斩,是为最要,鸟枪西排后,或间用抬枪亦可。又军中大炮,只以三百斤以下者为宜,轻便易于行用也。乌枪、抬枪既放两番,则放一炮,一炸过后,仍复用枪①
清朝广西巡抚问天照初到粤西详陈贼势军情疏②述太平军作战之法与清兵战败的原因也说:
其拒战之法,先以火罐乱我队伍,断之以藤牌,堵墙而进,再以竹针克我之钝刀短矛,而以大炮施诸短兵之中。我所恃仅有大小火器,均因胆怯远放,不能得力。盖我兵全无护身之具,惟以赤身搏战,而彼既多藤牌,又木石架支,人易藏躲,则虽兵多势众,在在难操必胜者也。
案太平军每队兵器的编组,今尚待考未详。但据周天爵所述,每战先以火罐乱敌人队伍,接着就以滕牌仲锋前进,再以竹针制服敌人的钝刀短矛,而以大炮在后开放,配合短兵冲锋,以收克敌的功效。太平军这种作战,完全是与戚继光适合当时所有兵器,充分发挥各火器及长短兵器的效用的编制原则相同。清朝绿营却不同,“所恃仅有大小火器”,不但是因胆怯远放,每每致败,就即使是如问姚鉴的献议,到百步之内才施放,而由于当时火器装放的不灵便,和火力的薄弱,压不住对方的冲锋,转瞬即到身边,装放来不及,也必然会造成“枪炮已不可用,不得不弃之而走矣”的结果。要补救这一个大弊病,必须有短兵配合作战,然后才能够充分发挥各火器及长短兵器的效用。湘军编制,每哨八队,第-一队、第五队抬枪,第三队、第七队小枪(即鸟枪),都是火器,为长兵,第二队,第叫队、第六队、第八队刀矛,为短兵。营官亲兵六队,第一队、第三队劈山炮,第五队小枪,都尼火器,为长兵,第二队,第四队、第六队刀矛,为短
①见盛康辑皇朝经世文续编卷九十三。
②见盛康辑皇朝经世文续编卷九十三。
兵。其编制都是火器(长兵)刀矛(短兵)各半,以刀矛配合火器作战,使火器可以攻坚致远,刀矛可以肉薄战,并以卫护火器队,这样才能够充分发挥各火器及长矩兵器的效用。湘军此种编制,就足从绿营的失败吸取了教训,而特地采取戚继光的成法的。这足湘军制度采取喊继光成法最主要的地方。
三、湘军的选拔制度 、招募制度、军律、遣撤、教练等制度也都源自戚继光成法
湘军制度采取戚继光成法最主要的地方是上面说的编制制度,也就是曾国藩所说的“束伍制度。
在湘军制度里面,除了这一个最主要的编制制度采自戚继光成法外,其他还有许多重要制度也都是采自戚继光的成法。使湘军成为私军根源的选拔制度便是从戚继光成法而来。练兵实纪卷·练伍法记其制说:
将投募见在军士人等以次唤进,如一千先定千总一负。令千总选部下把总几员。验中,又令各把总选百总几员。验中,又令各百总选旗总三名。先以一百总下一旗总令选队总三名。先兴一队总自行拣兵十一名。
这种选拔方法,千总选把总,把总选百总,百总选旗总,旗总选队总,队总拣兵,层层选拔,纯凭选拔者个人私意。戚继光在浙江编练抗倭的军队,所以被当时人叫做戚家军,成为私家的武力,就是从这种选拔制度而来。湘军制度,“营官由统领挑选,哨弁由营官挑选,什长由哨弁挑选,勇丁由仆长挑选”,便是全部接受了戚继光的选拔制度。湘军所以成为私军,也就是从这种选拔制度而米。任戚继光时代,明朝中央政府权威术坠.而戚家军也不过金华、义乌兵三下人,所以还不能不听命于中央,对当时的政制才没有发生什么影响、到曾国滞时代便不同了,方面清朝政府在太平天国扫荡之下,已到崩溃的境地,同时湘军有庞大的兵力,曾国藩人直属的部队至十万人,清朝要倚靠他来对抗太平天国,维持它的统治,所以在这一个情势之下,曾国藩取戚继光遗制来创立的湘军制度,便对清朝的统治引起了巨大的影响出来。我们機考其制度的渊源,知道是有由来的。
湘军的招募制度也是采取戚继光的成法的。湘军招募兵勇,须择朴实有农夫土气为主,而不用油头滑面有市井气的、有衙门气的人,又招募兵勇须取具保结,造具府、县、里居、父母、兄弟、妻子、名姓、箕斗清册,各结附册,以便稽查。这两项制度,都是采自喊戚继光的成法。戚继光纪效新书原选兵说:
第一刃忌,不可用城市游滑之人,但看面目光白,形动伶便者是也。奸巧之人,神色不定,见官府藐然无忌者是也,第一可用,只是乡野老实之人,所谓乡野老实之人者,黑大粗壮,辛苦手面,皮肉坚实,有土作之色,此为第一①。
这是戚继光募兵的标准。纪效新书卷首戚继光自述募兵建军事说:
前后令各参将协同兵备将所辖各府州县新旧民快义勇,严加拣选,务得膂力饶壮之人,但有老弱。尽行汰去,责取里老邻右保结,攒造花名文册。明白开注军材面貌,给牌悬带四。戚继光在纪效新书原授器义说:
在选中兵中,带愿入队兵十二名,在公座前面横一字立,先将队长用京伍内腰牌纸一张,于习艺空内滇领队二字,照求伍篇内,给与方色队旗一面,连人选途至填营伍处,其填营伍处,先给定成营伍无姓名行伍册一本,遇途人到将腰牌纸
①见纪效新书卷一,束伍篇第一。
②见任临观请创立兵营公移。
内空处填毕,又连人牌途至填年貌疤记处,照腰牌纸內空处填毕,又连人途至填尺寸筋力处,照腰牌纸内空处填毕,又迭至的当乡土之官管填所住地名处,照腰牌纸内空处填住处地各①,
这是戚继光募兵取具保结填造府县里居姓名的手续。湘军招募的制度,便是采取戚继光这.个寡兵标准和募兵手续的。
此外,曾国藩治军,辨等明成,极重封建的等级礼法,便是受戚继光军礼的说法的影响。李鸿章撰曾文正公神道碑记曾国藩论军礼事说:
尝慨古礼残阙,无军礼,军礼要自有专篇,细目如戚元敬氏所纪者。若公所定营制营规,博稽古法,辨等明威,其于军礼庶几近之。
案戚继光练兵实记储练通论原军礼说:
夫军中可使必斗者,军礼也,军礼者,名分也,兵法斗众如斗寡,刑名是也,意正在此。彼临敌用命,系于平日有礼,礼不可逾闲,则知死长。苟事急布惠,当阵杀人,皆无救于成事,身之使臂,臂之使指,如驱群羊,驱而往,驱而来,皆平日之威仪习之有素故也②。
练兵实纪练将第九第十一条正名分也说:
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卑高以陈,贵贱位矣。惟皇建极,以率诸侯,诸侯以率大夫,大夫率四民,秩然莫可紊也。即如织锦者千丝万缕,为经为纬,一丝乱不得,况将领统驭千军万马,纵横进退,使非名分平日素定,谁肯甘当诛戮,莫敢仰视乎孔子论治,亦只日正名,名正分定,分定则上下相安,体
①见纪效新书卷一,束伍篇第一。
②见练兵实记杂集卷二。
指相使,莫敢有违,军中名分,须从军礼为始①。
据此可知戚继光所说的军礼,乃是封建社会的“上下”名分”秩然不可紊”的封建等级的封建礼法,曾国藩以“辨等明威”的“军礼’去统治湘军,正是从接受戚继光的军礼的说法而来。
又如湘军军队用得久了,便要将旧军遣撤,另行招募。曾国藩自己说这也是从戚继光的说法学来的。案戚继光此说见于纪效新书卷首或问说:
或又问日:“今之处民空销废怯弱极矣,而君犹以处兵称首何也?”予日:“兵之胜负者气也,兵士能为胜负,而不能司气。气有消长,无常盈,在司气者治制之何如耳。凡人之为兵,任是何等壮气,一遇大战后,就或全胜,气必少泄,又复治盛之以再用,庶气常盈,若一用之而不治,再用则浊,三用则润,故无常胜之兵矣。譬如清泉细流,辄以巨罌连汲之斯浊,浊而不少间以蔷之则涸;必汲其清而澄其浊,又停其汲,故能供再汲之累,斯罌常满,而流弗可强。是处兵之初用时,正始达之泉也,而将领不尚节制者,用其气而不蓄,虽二胜焉,气已浊矣,犹未涸也,由是处兵之名著天下,无处不募处兵,而先浙,次直、次福建,皆处兵矣,夫处既募广,将领乃多,岂能人人皆夏知清明,尽谙治气用兵之机也,于是用其名,而卤莽以排,灭裂以获,诡遇得禽,遂至于涸,逛至于大衄,而不可复振。
戚继光的说法,是说“兵之胜负者气”,当兵气少泄之后,必须“复治盛之以再月,庶气常盛”,“芥一用之而不治” ,就好像汲水-样,“再用则独,三用则涸”、戚继光只说要“治气”“蕃气”,“尚节制”,待兵气复盛后再用,然后才可以常胜。曾国藩却进一步发展戚继光
①见练兵实记卷九。
②处氏,即逝江处州人,见纪效新书卷首或问。
“澄定浑水,冉汲新水”的说法,作出遣撇旧军,另行招募的制度、曾国藩复朱修伯枢密说:
自金陵克复,国藩即屡疏言湘军浸成暮气不可复用,故他营全撤,独留寿卿一军。去年平捻之后,又批答寿卿来牍屡令哲勿西征,带回长沙,遣散旧勇,另行招募,如戚南塘澄定浑水,再汲新水之说,庶几壁垒一新。该军未接此文,遽行西渡,今果有此失①,
曾国藩这种遣撤旧勇,另行招募的制度,目的是要“壁垒一新”,他说明他这种制度,是从戚继光的说法而来。
至十湘军教练军队,用鸳鸯阵、三才阵以练队伍②,这也是采用戚继光的教练方法③。曾国藩说采用戚继光成法“练技”,便是指此说的。
从上所述,可见湘军制度,不但是最主要的编制制度采取戚继光成法,而选拔制度、招募制度、以至军律,遣撤、救练等制度,也都是源自戚继光成法的。
①见曾文正公书札卷三十二。
②据曾国藩与骆中承,与王璞山、复王璞山,均见曾文正公书札卷四。
③戚继光的鸳鸯阵、三才阵的阵图及操练,见纪效新书卷二号令及卷八操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