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启和谈之门·第五十八
作者:贝文·亚历山大·美国
出自————《朝鲜:我们第一次战败》
出自————《战争通史》
当代表们于10月25日在板门店的大会议帐篷里相聚时,朝鲜实现和平的希望重新出现。联合国军方面提出了以实际接触线为基础,来划分军事分界线的方案。共方拒绝了这项方案,但却最终不再坚持以三八线为分界线。在联合国军坚持要把朝鲜故都开城划归联合国军防线前,谈判似乎就要真正取得进展。李奇微本来感到开城在战略上很重要,准备夺取这座城市,但因为邻近停战谈判,所以他放弃了1951年6月的这项计划。现在他改变了联合国的立场,索要开城。事实上,开城是在共军防线内,而联合国军方面又一直坚持以实际接触线为军事分界线,因此李奇微索要开城的主张没有什么人支持,即使在美国国内也同样。11月6日,参谋长联席会议曾告知李奇微说,公众的情绪并不赞成因开城而中断谈判。
11月7日取得了重大突破。共方代表提议以实际接触线为分界线,双方各后撤2公里作为非军事区。可是李奇微却拒绝了这一提案,坚持要以正式停战时双方实际接触线为军事分界线。
共方代表团对李奇微的立场反应强烈,同时参谋长联席会议也感到这位远东司令太僵硬不妥协。李奇微抱怨说共方是在寻求事实上的停火。参谋长们在国务院与总统的支持下,告诉李奇微叫他接受现实接触线,不过要看到谈判中一个来月时间内,其他问题是否也可得到解决。
共方坚持分界线不能变更,即使一个月后也是如此,直至其他项议程解决后才能考虑。联合国军代表勉强同意。到11月23日,双方参谋人员开始在地图上核查战线,4天后,分界线才确定下来。
谈判人员处理完第二项议程,即军事分界线后,还有三项议程要进行谈判。现在谈判已进入第三项议程,即停战的具体安排,包括监督停火的方式。李奇微要求联合国观察组在全朝鲜境内的入港口岸和枢纽中心进行自由视察,并对朝鲜各地进行空中观察和摄影侦察及对非军事区进行全方位联合观察。李奇微的主要目的是想在停火后阻止输入人员物资,以使共产党不能再暗中加强力量。
参谋长联席会议不同意李奇微的主张。11月16日参谋长联席会议通知李奇微说,地面与空中观察是必要的,但不能以中断谈判为代价。同时说国务院正在设法研究一项局部视察的替代方案,即由向朝鲜派遣军队的联合国成员国发表一项联合声明,在有破坏停战行为时,对共产党中国采取惩罚措施。这就是美国人心目中认为可产生重大影响的“严厉制裁”声明。特别是1951年秋后,当联合王国也同意同美国一道发出这个声明时,更使美国人坚持这个看法。所谓“严厉制裁”威胁的逻辑性结论意味着,如果中国人在停战后决定再在朝鲜前进的话,在远东就会猛烈扩大战争。这是参谋长联席会议、国务院和杜鲁门一直在讨论的行动方针。如果和谈失败,真正意义上的“严厉制裁”声明,就如视察一样有效,可以保证迫使共产党中国就范并停战。即便共产党中国想在朝鲜再次发动进攻,其惧怕的后果可能是海军封锁其海岸,空军攻击中国和满洲,同时,也意味着原子弹可能被动用,如此以来,它在发动进攻之前,就不得不三思而后行。
李奇微坚持对朝鲜全境的视察和控制,但是联合国军代表和共方代表在11月27日讨论第三项议程时,却发生了激烈斗争。共产党要双方指派同等数量的人员,组成停战委员会,由停战委员会负责监督停战。联合国军代表提出在停战后,双方都不得增加军事力量,同时要求军事停战委员会人员可在朝鲜全境自由进出。联合国军同时拒绝考虑从分界线以北由联合国占领的西海岸外岛屿上撤出。共方阐明,在停战后,他们不会接受对修复公路、铁路、建筑及其设施的限制,其中包括机场。另外他们指明,如双方的外国军队在停战后完全撤出时,就根本没有必要再视察,或观察等。
看到联合国军的不妥协立场,共方在12月3日作出了让步,即,建立中立国组织来进行视察,以确保不得增加军事力量条款的实施。但他们却同时提出一项要求,即双方不得引进“任何”额外军事力量。这就连正常的部队轮换及派人到日本一个一个去替换也在禁止之列,而联合国军却少不了这种替换。
在这种微妙的谈判中,由于双方都不断提出导致冲突的高度敏感问题,杜鲁门总统也走到前台,对停战后北朝鲜的重建采取特别强硬的立场。杜鲁门对参谋长联席会议关于撤销除机场外联合国军反对的各项设施的重建方案严加审查(因怕共产党建立空军基地,威胁联合国军;联合国军当然也坚持不关闭在南朝鲜的空军基地)。
杜鲁门要过问的是:“我们为什么要允许重建公路、铁路及除机场以外的一切设施。我们牺牲那么多的人,投下了千万吨炸弹,损耗了大量装备,好不容易才使这些人就范呀!他们在那样差的运输条件下,曾使我吃尽了苦头;他们连机场也没有,却那么能打。”
联席会议的参谋长们向总统耐心地解释说:“因为他们并不指望朝鲜问题得到政治解决,停战状态将会持续很长时间,因而,在那么长的时间中,要想制止北朝鲜为国计民生而修复各种设施,是根本不可能的。”至于机场修复却是另一码事,参谋长们觉得那会造成真正的威胁。总统最后接受了参谋长联席会议的观点。
在这种情况下,机场修复问题成为一个主要争论点。不管参谋长联席会议多么害怕,要想叫共产党接受这样一种不对等的安排,那是绝对不现实的。因为联合国军的飞机部署在南朝鲜各机场,而却不准共产党飞机使用北朝鲜的飞机场,能办得到吗?
经过很长时间,第三项议程中的许多争论,在艰苦斗争中,通过妥协都一一得到解决,只有机场问题,尤其是可容纳喷气式飞机的机场问题,却使谈判有遭到彻底破坏的威胁。联合国军代表在空中视察问题上让步了,最后提出同意修复民用机场,但共方代表却完全拒绝接受。1952年1月25日,双方代表团决定把机场问题先放到一边,而就第三项议程其他问题达成的协议进行起草工作。
最后双方转而着手解决各自所掌握的俘虏问题——即第四项议程,这是联合国军代表团一再提出要解决的。从和谈开始,已过了5个月的时光。这5个月的谈判进展缓慢,本已极为艰苦,但最后双方着手进行的这一问题,却使谈判拖延达一年之久!
战俘问题的谈判可说是在乌云满天中进行的。双方多次大动肝火,时而争,时而吵,时而斥骂,充满了离奇曲折,使谈判常常走进死胡同中。谁也不能说这是一个简单问题的谈判。美国拒绝遣返任何一个不愿重回共产党统治下的战俘,而共产党却坚持要将自己的人员全部遣返回去。
美国利用战俘问题进行反共宣传,向世界表明共产党国家的公民有许多对被遣返重回共产党统治下,要进行武力反抗。美国这样做,是出于对共产党人一切事物的憎恨,也可说这具有道德色彩(因可说明美国主张自由选择),但这样做却为美国带来极为沉重的包袱。
首先,美国是1945年日内瓦公约的缔约国。该公约第118条明文规定:“战争结束,战俘应该毫不迟延地予以遣返。”美国虽未批准这一公约,但在1950年7月4日,美国却通知红十字会说,它愿意遵守该公约。日内瓦公约有关战俘的条款是旨在防止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苏联行为的再出现。苏联曾将上千万战俘多年扣押在劳改营中不予遣返。参加日内瓦公约会议的代表们没有提出战后大量战俘可能有不愿回国的问题。美国在停战谈判的早期,主张尽快一对一交换战俘,因为联合国军掌握的战俘数量比共产党多好几倍。这种一对一交换的概念不可能长期坚持下去。可在当时,谁又曾考虑到后来俘管当局要甄别所有战俘,问他们在战后宁愿不回家的事呢。后来甄别却真的发生了。
美国关于战俘的立场无疑拖延了停战。联合国军第一位首席代表、海军上将乔伊说过,美国主张不自愿遣返战俘,使他们付出了多打一年仗的代价。在这一年多的时间里,联合国军在战斗中的死伤人数,远比不愿遣返的战俘要多得多。由此看来,战俘问题形成的所谓道德价值是极其狭隘的。难道应要求部队为国家怜惜前敌军士兵可能遭到的厄运,而继续打下去,并使一些人阵亡吗?且不说美国曾答应要遵守日内瓦公约,难道美国人应该为前敌人的自由选择而牺牲吗?
此外,美国这一立场又使得所有战俘——美国的,其他联合国成员国的,北朝鲜、南朝鲜和中国的战俘,都得在问题解决之前,被额外多关押许多时日。
令战俘选择这一想法,是陆军心理作战部长罗伯特·A·麦克卢维尔准将首先提出来的,他向柯林斯将军建议说,中国俘虏中不少人以前是国民党的士兵(有很多这类人),因为是投降过来的,因此害怕受共产党处分。他建议把这些人设法遣返到台湾。柯林斯把这件事转到了参谋长联席会议,坚持说既然台湾仍然是中国合法的一部分,这样办也算符合日内瓦公约!柯林斯又补充了一条建议,说一切敌军俘虏都不应该让其回到共产党的统治下。就在这时,麦克卢维尔将军又向李奇微请示,问俘虏们是否可按他们的意愿划分。很清楚,这就是实行自愿遣返政策的第一阶段。
李奇微并不太支持这种想法。他指出要是全面和平解决,日内瓦公约自然要求遣返全部战俘。正是因为这一点,他说他打算甄别,以便把现按战俘看管的4万名南朝鲜人送给南朝鲜政府。这些人原是被北朝鲜人俘虏后,强行编入北朝鲜军队,又被联合国军俘虏的。南朝鲜认为这些人不能被看做是俘虏。这个步骤,显然是对战俘身份不明确这一类人的解决办法。对于确是敌军士兵而被看管的战俘,不论其个人对被遣返抱什么样的态度,这项计划也不算合法。
这时柯林斯将军的提议已被送交给参谋长联席会议联合战略研究委员会,该委员会于1951年6月18日起草了一份致李奇微的电稿,问他是否同意在征得战俘“完全同意”之前不遣返战俘的原则。李奇微的答复是,这样的政策符合人道原则,但却开创了违反日内瓦公约的先例,而且会在将来的战争中阻碍美国战俘归国,并为当前敌人提供宣传材料。
参谋长联席会议决定把这件事提交给国防部长。当时罗维特是代理部长,但在马歇尔辞职前已被提名继任部长。罗维特又把这项提案提交给了国务卿艾奇逊。艾奇逊与李奇微持相同的理由,于8月27日表态,不赞成自愿遣返,认为这违犯了日内瓦公约。但艾奇逊一贯圆滑,当即建议对那些不愿回家的战俘采取宣誓释放的办法予以处理,这就搅混了水。日内瓦公约中有宣誓一说,但与艾奇逊所建议的形式根本不同。不过他的这一主张却叫美国领导人考虑后搁置到一旁。
罗维特部长的意见是,美国既然出于人道主义关心战俘,就不应该用我们战俘的福利为代价进行讨价还价。柯林斯在读完艾奇逊的答复后改变了想法,并劝说他的参谋长联席会议同行们撤销自愿遣返主张。因为只有坚持日内瓦公约,在朝鲜战争和未来战争中,才真正有指望要回自己的战俘。
前述关于战俘自愿遣返的整个想法,到10月29日杜鲁门总统意外地过问这件事时,好像很快就要消失了。在他与当时的代理国务卿詹姆斯·E·韦博谈话时,他说如用联合国军的全部战俘去换共产党的全部战俘那就太不公平了,因为联合国军看管的战俘数量要比共产党看管的战俘多许多倍。另外杜鲁门害怕共产党战俘,特别是那些自愿投降过来及与俘管人员采取合作态度的战俘,会在回家后立即遭到处决。杜鲁门对于共产党战俘遣返问题当时虽还没有做出决定,但他却明确反对以“全体”交换“全体”的解决方法。除非联合国军能得到从其他任何途径中得不到的一些对方的重大让步才行。
杜鲁门的观点影响了国务院和国防部。他们在11月期间起草的战俘交换方案中,本来就包含有自愿遣返的胚芽,该计划指示李奇微设法搞“一对一”交换;如不行,就叫战俘们对遣返表态,按战俘的愿望达成协议。 [ 译者注:这就是美国后来一再坚持的“自愿遣返”主张。 ]
共产党当然要求在停战后立即释放双方看管的所有战俘,而联合国军要求首先交换战俘的名单。12月18日,共产党在这方面让步了,双方交换了名单。联合国军方面收到的数字惊人,共产党交出的名单共有11559名战俘(3198名美国人,7142名南朝鲜人,其余为其他联合国成员的军人)。联合国军方面的失踪人数,美国为11500名,南朝鲜为8.8万名,因此就必然认为共产党应掌握比名单列出数多得多的战俘。
联合国军方面交给共方的名单为132474名,其中北朝鲜人95531名,中国人为20700名。另外,还有16243名原南朝鲜人,这些人是战争爆发后被俘而编入北朝鲜军的。但联合国军方面犯了一个大错误。它在这以前曾多交出过4.4万人的名单,这些人的名单是原先递交给日内瓦国际红十字会的,其中大多数属于原南朝鲜的居民而为共产党作战被俘的。对这些人联合国军已进行过甄别并重新做了分类。这件事在当时给了共产党一个宣传上的把柄。他们利用这件事攻击联合国军,说联合国军扣留了他们4.4万人。联合国军方面同样为共产党交出的人数不够而感到愤慨,因此也谴责对方扣留了5万名联合国军和南朝鲜的俘虏。联合国军代表团是根据战争初期北朝鲜广播中的数字,当时北朝鲜吹嘘说,他们在南进中俘虏了美国和南朝鲜6.5万人。
关于战俘名单的激烈斗争持续了很多天之后才缓和下来。1952年1月20日,联合国军代表、海军上将R·E·李比提出了一项联合国军基本提案,主张一对一地交换战俘。直到联合国军所看管的战俘中所有愿意释放的战俘被释放,及北朝鲜看管的南朝鲜人和其他外国公民被释放,然后再释放具有战俘身份而不愿被遣返的所有战俘。第二天,共产党对这项联合国提案愤怒地作了全盘否定。他们称这项方案是联合国想扣留他们16万人的卑鄙企图;同时说,释放与遣返决不是进行“奴隶交易”。共产党从一切可能的角度攻击联合国军方案。双方间又激烈争吵了有好几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