练胆气·第二·第三十一·申军纪 作者:戚继光 出自————《练兵实纪》《练胆气·第二》 出自————《中国古代历代兵书》 平时恃强凌弱,酗酒忿争,喧骤无礼,蹂取人果稼,作践人庐器,分别轻重治之,贯耳游营。奸淫人妇女,偷盗人财物,军法示众。以上有犯,但系同伙同队之人有一举首,余皆免罪。首者行赏,若互相容隐,同伙同队之兵俱以军法连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