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战争目标的进一步探讨——打垮敌人·第四
作者:克劳塞维茨
出自————《西方军事著作》
战争目标,就它的概念来说,打垮敌人是其永远的目标,这是我们对战争目标论述所依据的基本观念。
那么什么叫打垮敌人呢?为了打垮敌人,并不完全需要占领敌方全部的国土。如果联军在一七九二年攻占了巴黎,那么,对革命党的战争十分可能在当时就结束了,甚至本来就不必先击败它的军队,因为还不能把这些军队当作起决定作用的力量。与此相反,在一八一四年如果拿破仑还统领着大批的军队,联军即便攻下了巴黎,也是不能解决问题的。但是,拿破仑的军队在那时绝大部分已经被消灭了,所以,在一八一四年和一八一五年攻占了巴黎就决定了一切。假如一八一二年拿破仑能够在攻占领莫斯科或前或后,象他在一八零五年击败奥地利军队和一八零六年击败普鲁士军队那样,完全击败卡卢加公路上的十二万俄军,那么,即使还有大片俄国国土没有被占领,他对俄国首都的占领就很有可能导致交战双方的媾和。一八零五年,决定一切的是奥斯特里茨会战,在这次会战之前,虽然拿破仑攻占了维也纳和奥地利三分之二的国土,但是这并不能迫使对方签订和约。但是,另一方面,在这次会战以后,尽管整个匈牙利的国土还保持了完整,可是也没能够阻挡住和约的缔结。使俄军在这次会战中遭到失败是必然的最终一击;亚历山大皇帝手边没有其他的军队的支援,因此,和约的缔结是拿破仑这次会战胜利的必然结果。如果俄军在多瑙河畔已经同奥军会合,并与奥军一起遭到失败,那么,也许拿破仑根本没必要占领维也纳,在林次就能够签订和约了。
在战史上同样也有一些占领了敌方所有的国土还不能够解决问题的情况,如一八零七年在普鲁士就是这样。当时,法军在艾劳对普鲁士的盟军即俄军所获得的胜利让人感到怀疑,这一胜利对对方的打击并没有到关键性的作用,而在弗里德兰所得到的不可置疑的胜利却好象一年前在奥斯特里茨所获取的胜利一样,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
我们看到: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这种结局也不是由于一般的原因而决定的。具有决定性意义的往往是一些当时不深入现场就很难看到的具体的原因和很多永远不被人所发现的精神方面的原因,甚至是一些在历史中只被认为是轶事趣闻并加以记述的非常细小的情节和偶然事件。在这里,理论所能指出的只是:重要的是密切注意两国的主要情况。这些情况能够形成一个被整体所信赖的重心,即力量和运动的中心,一切力量的集中攻击都应该指向敌人阵地的这个重心。大的总是决定着小的,一切重要的总是决定着次要的,本质的总是决定着偶然的。我们一定要遵循这一点来对事物进行观察。
亚历山大、古斯达夫·阿道夫、查理十二和腓特烈大帝,他们的重心是他们的军队,假如他们的军队被击败了,那么他们也就完蛋了。那些被国内的派性搞得四分五裂的国家,它们的重心大多是首都。那些依靠强国的小国,它们的重心就是同盟国的军队。在同盟中,重心是一致的利益。在民众武装中,重心是主要领导人和民众的情绪。攻击敌人时应该针对这些目标。假如敌人因为重心受到打击而丧失平衡,那么,胜利者就不能够让对方有喘息的机会重新获得平衡,而应该继续沿这个方向一路攻打过去,换句话说,就是要永远打击敌人的重心,而不是用全体打击敌人的部分。以优势的兵力稳稳当当地占领敌人的每一个地区,力求比较可靠地占领每个小地区而不去争夺巨大的成果,是不能够将敌人打垮的,只有继续寻找敌人的核心力量,向它投入所有的力量,以求取得全胜,才能真正把敌人打垮。
不论我们要攻击的敌人的的重心是什么,战胜和粉碎敌人军队从始至终都是最明确的目标,战时的第一步就是实现目标的第一步,因此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是非常重要的。
因此,我们认为,从大量的经验来看,打败敌人主要可以采用下列几种办法:
(一)假如敌人的军队在某种意义上看是敌人起主要作用的力量,那么,就要消灭这支军队。
(二)假如敌人的首都不只是国家政权的中心,而且也是所有政治团体和党派的所在地,那么就要攻占敌人的首都。
(三)假如敌人的最主要的同盟国比敌人还强大,那么,就要有效地打击这个盟国。
直到当前为止,我们一直是把战争中的敌人作为一个整体来考虑的,在一般考虑问题时,是可以这样设想的。但是,当我们指出打败敌人在于消灭敌人集中在重心上的抵抗力之后,我们就必须丢开这一设想,而来探讨另一种情况,即同我们作战的敌人不仅只有一个的情况。
假如两个或更多的国家结成联盟起来反对一个国家,那么从政治上看,它们所进行的只是一个战争。不过,这种政治上联盟的统一体统一的尺度是不同的。这时的问题在于:这些国家中的每一个国家都有自己独立的利益和追求这一利益所需要的独立的力量,还是以其中的一个国家作为主要的,其他国家的利益和力量只是依附于这一个国家的利益和力量。其他国家越是依附于一个国家,我们就越能够把不相同的敌人看作是一个敌人,也就越可以把我们的主要行动简化为一次主要攻击。只要这种做法能够实现,它就是获得成功的最有效的手段。因此,我们可以提出这样一个原则:如果我们可以通过战胜几个敌人中的一个敌人而战胜其余的敌人,那么,打败这一个敌人就一定是战争的目标,因为我们击中了这个敌人也就是击中了整个战争的共同重心。只有在特别少数的情况下,上述观点是不能成立的,也就是说,不可以把几个重心归为一个重心。在这种情况下,当然只能把这样的战争当作是两个或更多的各怀有其自己的目标的战争了。既然在这里假设几个敌人是相互独立的,可见它们是占有强大的优势的,因此在这种情况下要想打败敌人的设想就根本实现不了。
现在,我们要更深一步的谈谈打败敌人这个目标在怎样的情况下才是可能的和适宜的。
首先,我们必须要有充足的兵力:
(一)可以使我们对敌人军队取得一次决定性的胜利;
(二)使我们可以经受住必要的兵力损耗,能够把胜利延伸到敌人不再能恢复均势的程度。
其次,我们在政治上的处境一定能够保证,这样的一次胜利不致引来新的强大的敌人,不致为了对付他们而丢掉了原来的敌人。1806年,尽管由于法国完全打垮了普鲁士而使俄国的全部兵力同它为敌,但它当时是可以这样做的,因为它有力量在普鲁士抵抗俄国。一八零八年,法国在西班牙也同样是有力量做到这一点的,当然这仅是对英国而言,并不是对奥地利而言。1809年,法军在西班牙不能不大大削弱自己的力量,而且如果它不是对奥地利占有非常大的物质的和精神的优势的话,那么它恐怕就不得不完全放弃西班牙了。因此,人们对上述象三级审判的等级一样的条件都需要细致地加以思考,避免在最后一级审判中输掉前两级审判中已经获胜的诉讼,从而被判负担诉讼费。
在估计某种力量以及这种力量所能发挥的作用时,人们往往会有一种想法,似乎觉得时间在这里也和在力学上一样,是力量的一个因素,因此他们认为,做一半的努力(也就是用一半的力量)在两年内能够完成用全部力量在一年内完成的工作。这种想法是完全错误的,可是它却有时明显地,有时隐隐约约地成了制订战争计划的根据。
军事行动象世界上的任意一种事物一样,需要有一定的时间。毫无疑问,人们不可能在一个星期内从维尔那步行到莫斯科。但是,象力学上时间和力量之间的那种相互关系,在军事行动中是根本不存在的。
时间是交战双方都需要的,问题就在于交战双方中的哪一方就其处境来看是能够指望首先从时间中获得特殊的利益。假如双方的特殊情况能够相互抵销,那么,显然是失败者首先能够得到这种利益。这当然不是依据力学的法则,而是根据心理学的法则。嫉妒、猜忌、忧虑,有时还有义愤都是不幸者的自然辩护士,它们一方面会给不幸者招来朋友,另一方面会减弱和瓦解不幸者的敌人的同盟。因此,与其说时间对于征服者有利,不如说时间对于被征服者有利。其次,应该注意的是,利用最初的胜利,正象我们在其它地方已经指出的那样,是需要耗费巨大的力量的;这种力量的耗费不是消耗一次就可以结束了的,而是象维持一个大家庭一样,是不断继续着的。国家的力量虽然完全可以使我们攻占敌人的地区,但并不是说这种力量永远经得起长期占领敌人的地区所需要的大量消耗,在这种情况下,国家继续提供力量会变得越来越困难,以至最后可能完全失去供给的力量。这样一来,仅是时间就能够使情况发生剧变。
难道一八一二年拿破仑从俄国人和波兰人那里掠夺到得的金钱和其他财富,完全可以让他建立一支为了可靠地占领莫斯科而一定派往那里去的数十万军队吗?
但是,如果所占领的地区非常重要,而且在这些占领地区中有一些地区对未被占领的地区有具有很重要的意义,以致占领这些地点以后,对方的灾难就会象恶性肿瘤一样自动地蔓延开来,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占领者即使不用进行其他任何行动,也会是所得多于所失的。在这种情况下,假如被占领者得不到外来的援助和支持,那么,时间就会完成占领者已经开始进行的行动,尚未被占领的地方也可能会自然陷落。可见,时间也有可能成为占领者的力量中的一个因素。不过,这种情况只有在下述场合才能发生,那就是失败者已丧失了战斗力不再能进行反攻,局势也不可能出现有利于失败者的剧变,也就是说在他的力量中的这个因素对占领者已不再起什么作用了,因为占领者已经完成了主要的事情,最大的危险也已过去,简而言之,就是敌人已经被打败了。
我们通过上面的比证就是要说明占领完成得越快越好,假如我们完成占领的时间超过了完成这一行动的绝对必需的时间,那么不但不能使占领变得更加容易,反而会使占领变得更困难。假如说这种看法是对的,那么,同样对的是:只要有充足的力量占领某一地区,就必须一鼓作气地完成这种占领,而不应该在半途歇息或有什么中间站。当然,这里所说的中间站,不是指集中兵力和使用这种或那种手段所需的短暂的平静时间,这是不言而喻的。
上述观点指出进攻战的一个重要特点是速战速决,我们认为,这种观点已经从根本上打破了那种反对不停止地连续不断地占领的见解,即打破了那种以为缓慢的、所谓有秩序的占领更有把握和更为慎重的见解。不过,甚至对至今一直同意我们观点的那些人来说,我们的认识也可能看起来象是希奇的论调,同最初的看法是有矛盾的,而且,我们的认识同那种在书籍中出现过千百次的根深蒂固的陈旧的见解是对立的,因此,我们以为最好的办法就是对那些同我们观点对立的没有根据的道理作深入的探索。
当然,比较近的目标比比较远的目标容易达到,但是,假如较近的目标不适合我们的想法,那么我们也没有理由认为,停一停,有一个歇息点就可以比较顺利地走完下一半的路程。
当然一次小的跳跃比一次大的跳跃要容易得多,但是,所有想跳过一条宽沟的人都不会先跳一半而跳进沟里去。
假如我们对问题作更深入地调查,什么是有步骤的进攻战,那么我们就会知道,这个概念一般包括以下一些基本内容:
(一)夺取进攻中所碰到的敌人的要塞;
(二)储藏需要的储备品;
(三)在仓库、桥梁、阵地等重要地点建筑坚固工事;
(四)军队在冬营或舍营中休息;
(五)等待来年的补充。
人们为了获得这些目的就把全部进攻计划划分为几个阶段,在前进中确定一些歇息点,他们认为,这样就能够得到新的基地和新的力量,自己的国家为自己的军队提供充足的物资需要,就好象军队随着每一次新的进军都能够得到新的力量一样。
所有这一切能够带来赞扬的目的也可以更便于进行进攻战的,但是却不敢保险取得进攻战的胜利,而且,这种做法一般只不过是用来遮挡统帅心情矛盾或政府缺少坚决进攻精神的借口。我们想依照相反的顺序给予批驳。
(一)等待新的供给对敌我双方来说都是一样需要的,甚至可以说,敌人期待给养的供给心情会更加迫切。此外,一个国家在一年内所能征集的军队同在二年内所能征集的军队相比较,在数量上是差不多的,这是由事物的本质所决定的,因为一个国家在第二年内所能增加的实际力量,和总数相比是不值得一提的。
(二)当我们在休息时,敌人也会在同一时间内得到了休息。
(三)在城市内和阵地上建筑坚固工事不是军队的事情,因此不能当作停止不前的理由。
(四)依据军队当前所采用的给养方法来看,军队在驻地时比在运动中更需要设立仓库。当运动很顺利时,往往能够把敌人的储备品占为我有,到了贫穷的地区,这些物资就可以解决给养不足的问题。
(五)争夺敌人的要塞不能看作是进攻的停顿,相反,这是更加猛烈的进攻。因此,夺得要塞所出现的表面上的停止实际上和我们这里所讲的情形不是一码事,这种停止不是进攻力量的停止和缓和。但是,对某个要塞是进行真的围攻好,还是进行单纯的包围或单纯的监视好,这要依据当时的实际情况才可以确定。在这里我们只能大概地指出,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必须确定,在进行单纯的包围的同时继续进攻能否会遇到很大的危险造成损伤。假如不会遇到很大的危险,而且还有力量继续进攻,那么,最好是把正式围攻延迟到全部进攻行动的最后进行。因此,不应该忙于立即保住已得到的成果而忽略了更加重要的东西。
在继续进攻时,已经获得的东西从表面上看来当然又有马上失掉的危险。
依据上面所述,我们以为:在进攻战中随便划分阶段、设立停歇点和中间站的作法都是不恰当的,当不可避免地出现这些东西的时候,我们应该把它们当作是祸害,它们不会使获得成果更有把握,而会使取得成果更没有把握。假如我们不想背离普遍真理,那么就一定要承认从中间站出发(这在我们力量弱时常常是不可避免的)一般说来是不可能向目标作第二次前进的;假如第二次前进是可行的,那么中间站就是没有必要的;如果我们的力量在最初就远不足以达到预定的目标,那么,它最终是不会达到目标的。
我们认为,这就是所谓普遍真理,我们之所以要谈到它,只是想借此消除那种以为时间本身好象对进攻者有利的思想。但是,政治关系可能是在逐年发展变化的,正是基于这种原因,才会经常产生与这种普遍真理相背离的情况。
以上所说的可能会给人一种印象,好象我们已经离开了我们的所谈论的一般观点,而只考虑进攻战了。实际上根本不是这样。当然,那些可以决定以彻底打败敌人作为目标的人,不会轻而易举采取行动只以保持已经占有的东西作为防御的直接目标。不过,在这里我们需要坚持的看法是:没有任何防御的积极因素,不论在战略上还是在战术上都是自相矛盾的。同时我们还要一再反复地强调:每一次防御,一旦使完了防御的利益,就可以按照自己的力量转入进攻。因此,我们在可能的情况下也应该把打败敌人作为是这种进攻可以按照的目标,也就是说,也应该把它当作是防御的本来目标(不管是大目标还是小目标),同时我们还应该指出,也许会出现这样的情况:那就是作战的一方虽然制定有打败敌人的远大目标,但在战争开始时却宁愿使用防御的形式。1812年的战局能够证明这种看法并不是不具有现实意义的。亚历山大皇帝最初确实有可能没有想到,他所发动的战争能象以后事实所表明的那样彻底打败敌人。但是,难道他不可能有打败敌人的想法吗?而且,俄国人在当时虽然对战争已抱有这样的想法,但是在战争开始时依然使用了防御形式,难道不是也很合乎情理吗?